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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之妻》[美]谭恩美

作者:(美)谭恩美著//张德明//张德强译

出版社:浙江文艺

出版日期:1999年9月 版次:1

ISBN:753390825 页数:412

谨以爱意和敬意

献给我的母亲黛西·谭,

以及她对我父亲约翰(1914-1968)

和我弟弟彼得(1950-1967)

的美好回忆。

 内容简介

   华裔美国作家谭恩美继处女作《喜福会》之后的又一部力作《灶神之妻》受到美国读者群和批评界的极高赞誉,尤其是书中关于中国的细节描写和传统故事引发了西方主流读者的极大兴趣。本文试运用原型批评的方法揭示出谭恩美书写的中国故事是以古希腊神话中帕尔修斯拯救岩石少女的故事为原型的,并从萨义德东方主义理论的角度分析其在美国大受欢迎的原因:一是在于其基本故事情节和主题与西方读者的集体无意识不谋而合,二是源于蕴含在这个原型故事中的东方主义意识迎合了西方主流读者群的窥视欲和纡尊降贵的施恩心理。

《灶神之妻》是一部可读性较强的小说。作者以母亲成长的背景为蓝本,讲述了战乱时期一个中国妇女的不幸婚姻故事,揭露了世俗社会对人性的压抑,可与日本电影《人证》媲美。

  第一章 神仙店

  第二章 杜姨婆的葬礼

  第三章 搁了三天的鱼

  第四章 漫长的距离

  第五章 千头万绪

  第六章 花生的命运

  第七章 数嫁妆

  第八章 阴气太盛

  第九章 良辰美景

  第十章 洛阳幸运

  第十一章 四分五裂

  第十二章 逃难钱

  第十三章 天的呼吸

  第十四章 坏眼

  第十五章 老虎头上的跳蚤

  第十六章 大世界

  第十七章 四头门

  第十八章 美国式舞会

  第十九章 软弱与坚强

  第二十章 桌边的四个女儿

  第二十一章 小俞的母亲

  第二十二章 失落的季节

  第二十三章 你的诚挚的

  第二十四章 报恩

  第二十五章 宝宝的婚礼

  第二十六章 莫愁

  第一章 神仙店

  每当我母亲跟我说话,一开头总像跟我吵嘴似的。

  上星期她打电话给我,劈头就说,“珍珠啊──你非去不可,没二话好说的。”好大一会,我才明白她打电话的原由:海伦舅妈邀请一家子去参加我表弟宝宝的订婚晚会。

  所谓“一家子”指的是匡家和路易斯家。匡家有海伦舅妈、亨利舅舅、玛丽、弗兰克,再加上宝宝。而路易斯家呢,现在实际上只剩下我和我母亲,因为我父亲去世了,而我弟弟塞缪尔现在新泽西。打我能记事的时候起,别人就把我们看作“一家子”,尽管匡家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只有姻亲关系。海伦舅妈的前夫是我母亲的哥哥,在我出生前很久就去世了。

  说起我的表弟宝宝,他的本名是罗杰。但从小全家就叫他宝宝──宝宝在中文里是“乖孩子”的意思──后来就这么叫开了,因为他是个哭宝宝,我舅舅和舅妈一进门,他就哇哇大哭,说别的孩子惹他。现在他虽已三十一岁了,大家还是拿他当小孩看,还是要惹他。

  “宝宝?他怎么又开订婚晚会了?”我说,“这是他第三次结婚了吧?”

  “第四次了!”我母亲说,“上次没结成,我们送礼后不久就吹了。当然,这次海伦没说是订婚晚会,她只说是为玛丽搞一次大团圆。”

  “玛丽也来了?”我问道。玛丽和我不光是表姐妹,还有另一层关系,她嫁给了杜楚,杜楚是我丈夫菲力·勃兰特在医学院里的同学。说起来,十六年前,我和菲力还是经她介绍才认识的呢。

  “玛丽要来,她丈夫和孩子们也来,”我母亲说,“下星期从洛杉矶直飞这儿。来不及买优待票了。买全额票,想不到吧?”

  “下星期?”我一面说,一面找着借口,“现在通知我们临时改变计划好像晚了点,我们本来打算去──”

  “海伦舅妈已经把你们算进去了。在水龙饭店设宴──要摆五桌咧!你们要是不去,一半的桌子都要空着了。”

  我想象着海伦舅妈那样子,又矮又胖,缩得只有桌子腿那么高了。“另外还有些什么人去?”

  “多着咧,都是些大人物。”我母亲说“大人物”这几个字的口气,好像在提起她不喜欢的人。“当然,她也会告诉人家说宝宝和他的未婚妻也要去。于是大家就都会问她,‘未婚妻?宝宝又有新的未婚妻了?’然后,她就会说,‘噢,我倒忘了。本来是想给大家一个大大的惊喜的。可别说出去哟。’”

  我母亲哼了一声。“她就是爱用这种方式来让大家知道这事。所以呀,你得带上一件礼物,也给她来个惊喜。上次你买了什么?”

  “给宝宝和他的那位女生?我忘了,大概是一盒糖果。”

  “他们吹了以后,他有没有送回来?”

  “好像没有。我记不得了。”

  “瞧!这就是匡家人的作风。这次可别花那么多冤枉钱了。”

  宴会前两天,我又接到了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

  “听着,现在要做什么都已经太晚了。”听她的口气,好像我犯了什么过错似的。然后她告诉我,杜姨婆去世了,享年九十七岁。我对这个消息倒并不感到惊讶,我还以为她早就去世了呢。

  “她给你留了些好东西,”我母亲说,“这个周末你可以来拿走。”

  杜姨婆实际上只是跟海伦有点血缘关系,是她父亲的同父异母姐妹或诸如此类的亲戚。但我记得,是我母亲一直来在帮助照料杜姨婆。她每星期帮她清一次垃圾;每当收到印着老太太姓名的“百万美元”赌金独得券时,她就劝老太太别上当去订那些杂志;她还一次又一次地跑加州医药卫生当局,为杜姨婆申请老年医药费补助。

  多年来,我母亲总是向我抱怨,说海伦不干这些事,倒要她来干。我母亲老是说“海伦,她呀,甚至提都没提起”。有一次,──大概是十年前吧──我打断了她的唠叨,我说,“你干吗不踉海伦舅妈说你烦透了,而不再跟我唠叨呢?”这是菲力教我说的,以这种合情合理的方式,让我母亲明白究竟是什么使她活得这么累,以便她采取断然行动。

  我这句话一出口,我母亲竟呆住了,她一脸惘然,哑口无言。打那以后,她再没向我唠叨过。事实上,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她没跟我讲过话。后来当我们之间又开口说话时,再也没提起过杜姨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以为杜姨婆早就去世的缘故吧。

  “那是怎么回事?”听到杜姨婆去世的消息,我尽量用平静中带点震惊的口气问,“是中风?”

  “是车祸。”我母亲说。

  显然,杜姨婆直到生命的终点,都是精力充沛、身体康健的。出事那天,她当时搭乘的1号加州公共汽车,为了闪避一辆我母亲称之为“一群疯小子驾驶的改装高速车”突然打出的停车信号灯,而倾翻在路边。杜姨婆一个趔趄,倒在座位中间的过道上。当然,我母亲马上赶到医院去看她。医生没查出什么大毛病,只发现一些擦伤的青肿块。但杜姨婆说她来不及等医生来找出她早已知道的毛病,于是要我母亲写下她的遗嘱,吩咐后事,那张用了三十年的有节子的沙发给谁,黑白电视机给谁,等等等等。就在当天晚上,她死于未经查明的脑震荡。海伦本打算第二天去看望她,但已经太晚了。

  “宝宝罗杰说我们应该起诉,要求赔偿一百万元。”我母亲说,“你想得到吗?动这种念头。杜姨婆临死的时候,他居然不哭,还想从死人身上赚钱!哼!我干吗还告诉他杜姨婆给他留了两盏灯?也许我该故意忘了这事。”

  我母亲停了一会,又说:“她真是位好太太,已经订了十四个花圈。”然后她又放低声音说,“当然,每个都给八折优惠。”

  我母亲和海伦舅妈在唐人街罗斯巷合开了一家“丁和花店”。她俩是在大约二十五年前动起做卖花生意的念头的,当时,我父亲刚去世,海伦舅妈又丢了工作。花店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弥补天灾人祸的一个梦想。

  我母亲用第一华人浸礼教会给的一笔捐款做花店的本钱,我父亲生前是该教会的本堂助理牧师。海伦舅妈用的是她在另一家花店工作期间的积蓄,她是在那家花店学会做卖花生意,又是在那里被解雇的。海伦舅妈自己说,她是因为“太老实”而被解雇的。但我母亲猜想,海伦舅妈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她老是替顾客省钱,劝他们买最便宜的花。

  “有时我真后悔婚后进入了一个中国家庭。”菲力听说我们不得不从圣何塞的家中出发,去远在百里之外的旧金山,而且逢周末足球赛交通更加拥挤时,便忍不住这样说。尽管婚后十五年来,他渐渐真诚地喜欢上我母亲了,但对她的不少要求还是有些恼火。再说,从医院下班后与一个大家庭共度周末,决不是他喜欢的度假方式。

  “你是说我们非去不可了?”他心不在焉地说,一面忙着玩一个刚装进他的笔记本电脑的新软件。他按了一个键,“成功了!”他对着屏幕喊道,手舞足蹈起来。菲力今年四十三岁,他那一头粗硬的灰色头发往往使人感到难以接近。但这会儿,他那全神贯注的样子就像一个正在玩玩具战舰的小孩。

  我假装也正忙着,埋头啃一段难懂的文章。三个月前,我在本地学区得到了一个治疗语言障碍的门诊医生的职位。我对这份工作基本上还是满意的,但同时又暗暗担心可能错过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这些念头都是我母亲塞进我脑袋的。当我把这消息告诉她,说我战胜了另外两个申请同一职位的人而被选中时,我母亲说:“两个?就两个人要这份工作?”

  这时菲力从电脑上探起身,留心我起来。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是在担心我的多发性硬化症,我们把它称之为我的“健康状况”,这病虽还没有到使我全身虚弱的地步,但使我动不动就感到疲劳。“这个周末将会过得很紧张,”他说,“再说,我觉得你也受不了你的表弟宝宝,更何况玛丽也要去那儿。我的天,这下可好了。”

  “嗯。”

  “那么你是非去不可了?”

  “嗯─哼。”

  他叹了口气。我们的讨论就到此为止。结婚多年来,我们已经学会了避开有关我的娘家、我的责任的话题。因为我们的争吵往往是由这个话题引出的。我们刚结婚的那会儿,菲力老是说我无论干什么总爱盲目地担心和内疚。我则反唇相讥说他自私,我说,人活著有时总得干一点不痛快或不方便的事。然后他就说,我们非那么做的唯一理由是因为我已经被娘家摆布得老是认为别无选择了,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来摆布他。后来我们的第一个孩子苦莎出世了,一年后我的病情又被诊断出来,于是我们争论的方式也改变了。或许是因为菲力不但对孩子,也对我,至少是对我的健康状况,产生了一种责任感。我们不再自以为是地为观念上的差异而争论不休,那纯粹是个人选择的问题。这样有关个人选择的事情就变得难以处理,像抽烟、吃小牛肉和戴象牙饰物一样,成了一种一旦上手就难以摆脱的负担。

  这些日子,我们争论的问题越来越小,越来越具体──比如,争论的不是我们对于纪律的不同态度,而是有关我答应多给苔莎看半小时电视的问题。结果,我们的意见差不多总是接近一致──或许是太爽快了一点,因为我们早已料到意见不一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们努力使生活变得更轻松、更平稳。但我还是时时感到烦躁不安。说实话,我倒还是希望回到从前,菲力和我争吵,我则为自己辩解,至少自己确信自己是对的。而如今──比方说今天──我真无法断定为什么我非得背起娘家的责任。我决不会对菲力承认这一点,但我已经对这份责任感到厌烦了。我不想见到匡家人,特别是玛丽。每当我和母亲在一起,我总觉得自己不得不用全部的时间来避开脚下的地雷。

  所以,或许是因为觉得对不起菲力,或许是因为自己生自己的气;我一直拖到第二天才告诉菲力,我们得在那儿过一夜──参加杜姨婆的葬礼。

  为了那个该死的周末,菲力和我已经决定早早进城安排好住处,或许还带孩子们去逛逛动物园。临走前一天,就我们在哪儿过夜的问题,我们和我母亲还来了一番客客气气的争执。

  “你真是太客气了,雯妮,”菲力在电话里向我母亲作着解释,“可我们已经在旅馆里订好房间了。”我在分机上偷听着他们的谈话,心中暗喜。是我叫他打这个电话,并找到这个借口的。

  “什么旅馆?”我母亲问。

  “一家汽车旅馆。”菲力撒了个谎,实际上我们是在凯悦大饭店订了房间。

  “嗨,那太贵了呀!”我母亲说,“何必这么浪费钱呢?你们可以在我这儿过夜的嘛,有的是房间。”

  菲力很有礼貌地回绝道:“不了,不了,说真的。那样太麻烦了。真的。”

  “麻烦谁了?”我母亲说。

  所以这会儿菲力正在我弟弟的房间里把孩子们安顿下来。以前每当我和菲力要去开医学会议时,就让她们待在这儿。说实话,有时我们只是说要去开医学会议,其实是回家干活,把孩子在身边时没法干完的家务活干完。

  菲力决定让八岁的苦莎睡单人床,三岁的克利奥睡帆布床。

  “这次轮到我睡床,”克利奥说,“外一婆说过的。”

  “可是克利奥,”苔莎解释道,“你喜欢帆布床呀。”

  “外─婆!”克利奥赶紧喊我母亲来给她当救兵,“外一婆!”

  菲力和我待在我的堆满老式家具的房间里。打从结婚后,我就没在这儿住过。房间还跟我当姑娘那会儿一样,没什么变化,只不过里面的每样东西看上去都特别干净:一张双人床,床腿和床架又粗又重;一张带圆镜的梳妆台,镶着拐木、橡木、树疤制成的薄本片和珍珠母。真怪,当初我怎么会讨厌这桌子,现在看起来,它做工精巧,还蛮不错的。我不知道我母亲以后是否肯留给我。

  我发现我母亲在床底下放了一双中国式旧拖鞋,就是每只大拇指头上都有一个洞的那双。她什么也舍不得扔掉,兴许二十年后还用得着呢。苔莎和克利奥准又钻进储藏室翻箱倒柜,在旧玩具和废物箱中执拉挑拣了。拖鞋的旁边,随地乱放着洋娃娃衣服、水晶石王后冠和一只盖上有“我的秘藏”字样的粉红色塑料盒。她们甚至把我在六年级时自己做的滑稽的好莱坞式明星又挂到了门上,那上面还有用珠子拼出的我的名字“珍珠”呢。

  “老天,”菲力故意用傻乎乎的口气说,“这肯定比汽车旅馆还棒。”我捶了一下他的大腿。他拍打着床上一对很不协调的客用枕巾。这对枕巾还是我们刚从唐人街搬到利奇蒙地区时,匡家送的圣诞礼物,也就是说,至少用了三十年了。

  这时,苔莎和克利奥一路打闹着跑进我们的房间,嚷着要去动物园。菲力准备趁我到丁和花店去帮忙的时候带她们去。我母亲倒并没说一定要我去帮忙,只是简短地提到海伦舅妈早就离开花店忙着准备她的大宴去了──尽管花店里杂事一大堆,明天又要操办杜姨婆的葬礼。然后她提醒我,杜姨婆总是为我感到骄傲──在我娘家的词汇里,“骄傲”的意思跟“爱”差不多。然后她又建议我或许该早点去,挑个好看一点的花圈。

  “我五点半回来。”我告诉菲力。

  “我想去看非洲大象,”苔莎一屁股坐在我们的床上,然后扳着手指头算,“还有无尾熊、有刺的食蚁兽和座头鲸。”我老是弄不懂她从哪儿学来这套排列事物的癖好──从菲力那儿?从我这儿?还是从电视上?

  “要说‘请’,”菲力提醒她,“再说,动物园里也不会有鲸。”

  我转向克利奥,我有时担心她在自信的姐姐身边会变得畏畏缩缩。“那么你想看什么呢?”我轻轻问她。她盯着自己的脚尖,想了一会儿,最后回答说:

  “随便。”

  我回到罗斯巷的时候,周围的一切已经沉寂下来了。下午灼热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唐人街人行道两旁周末嘈杂的市声也沉静下去了,整条巷子变得十分冷清,光线灰蒙蒙的,几乎带点淡绿色。

  街的右面还是那家老的理发店,是阿福开的,我注意到他还是在用电推子给顾客修剪络腮胡子。街的对面还是一连串的住家连店铺,其中一家专替顾客运送祖先纪念物到大陆,赚点服务费。街的尽头是一家算命店的前门,窗子上贴着一张手写的招牌,声称“数字最幸运,算命最吉祥”,但挂在门上的牌子却写着,“暂停营业”。

  我穿过那扇门的时候,黄色的窗帘沙沙作响。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姑娘,她双手按在玻璃窗上,两眼死死地盯住我,神色忧郁。我向她招招手,但她没有反应。我觉得,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我不是属于这儿的人。

  现在我已经来到了离花店没几间门面的三福贸易公司,它的货架上堆满了各色各样的能带来好运的护身符、瓷器和木雕的神像。打我能记事的时候起,我就管这地方叫神仙店。它也卖佛教葬礼上用的那些东西,什么纸钱啦,纸珠宝啦,香烛啦,等等。

  “嗨,珍珠!”是店主洪先生在跟我打招呼,叫我进去。我小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以为三福就是他的名字哩。后来我才知道,在广东话里,三福就是“三次祝福”的意思,据我母亲──或者不如说,据她的香港顾客们说,“三福”的发音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说“傻乎乎”。

  我母亲曾说过,“我早就劝他改个名字,那样运气会更好些。可他说他的生意已经够好啦。”

  “嗨,珍珠,”我一进门,洪先生就说,“我已经给你母亲准备了一些东西,明天葬礼上要用的。你替我带给她,好吗?”

  “没问题啦。”他递给我一包软乎乎的东西。

  我猜,这就是说,姨婆的葬礼将以佛教的方式举行。尽管她加入第一华人浸礼会已有好多年了,但在我父亲去世之后,她和我母亲就不再参加活动了。无论如何我认为姨婆从来没有放弃过她的其他信仰,那倒不一定是佛教的,只要能消灾降福的迷信仪式她都坚信不疑。

  以前每当进她的屋子,我总是爱玩她的祭坛,一个红红的小寺庙,里面摆着中国神像,前面是一个仿铜的香炉,插满了点燃的香,旁边供奉着橘子、幸运牌香烟、飞机上出售的小瓶约翰尼牌红威士。这一切都很像降生在马槽上的基督的中国翻版。

  此刻,我已经来到了花店门口。它坐落在一幢三层楼房的底层,只有一个小型车库那么大,看上去又熟悉,又凄凉。红框店门上的防盗铁框已锈蚀不堪,玻璃窗上用中英文合写着“丁和花店”几个字,但很容易被人忽略过去。因为花店坐落的地方太偏僻,看上去总是黑洞洞、局促促的,今天也还是那个样。

  所以,我母亲和海伦舅妈选择的地方实在不能说是闹市区,但看来她们干得还蛮不错,从某种意义上说,简直是棒极了。毕竟,这么多年来,她们几乎没有赶过时髦,也没有使这地方变得更具有吸引力。我打开门,铃声叮当作响。一股刺鼻的扼子花香扑面而来,这种气味总是使我联想到殡仪馆。室内光线幽暗,只有一支日光灯管吊在现金出纳机上方,我母亲就在那儿,她站在一只小脚凳上,以便能从柜台上照看到外面,鼻梁上架着一副从廉价商店买来的老花眼镜。

  她正在用中文打电话,话说得飞快,一面不耐烦地打手势叫我进去等着。她的头发从后脑直垂下来打成一个结,一丝不乱。今天,这个纽结由于加上了一□假发而变得更加浓密,她管这假发叫“马尾巴”,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戴上它。

  实际上,凭她那尖声的大嗓门和一连串否定词“勿一勿一勿”,我就能断定她正在用上海话,而不是用普通话踉对方争论著。这就严重了。争论的对象很像是附近的一位鲜花供应商。我母亲一面按着计算器上的数字,一面大声地报着计算结果,好像这些数字就是法典。

  她按了一下现金出纳机上“停止营业”的按钮,抽屉一弹出,她就抽出一张折叠着的发票,劈里啪啦地用肘子猛地把它掀开,然后报出一连串数字。

  “勿!勿!勿!”她毫不让步。

  这个现金出纳机通常被用来存放一些杂物,用我母亲的话来说就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出纳机已经坏了。我母亲和海伦舅妈初次买下这房子和所有家产时,她们马上就发现,每当交易额加在一起里面出现一个“9”字,整个出纳机就卡住不动了。尽管如此,她们还是决定留下这个出纳机。我母亲对我解释道,这是为了“防盗”。一旦她们遭劫(这类事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生过),强盗只能抢走小抽屉里的四个美元和一堆小钱。大笔的钱放在柜台底下一把破茶壶里,那茶壶放在一个少了插头的电炉上,壶嘴已经摔断过两次,是用胶水勉强粘上去的。我猜,她们想没有人会在抢劫商店时想到要一杯冷茶的。

  有一次我对我母亲和海伦舅妈说,强盗决不会相信店里只有四个美元的。我认为她们至少得放二十个美元在现金出纳机里,这计谋才行得通。但我母亲认为二十美元给强盗太多了。海伦舅妈也说要费那么多钱她会“急出病”来的──既然如此,要这计谋干吗呢?

  当时,我很想自己出二十美元来证明我的观点。但转念一想,有什么好证明的呢?此刻当我环顾店堂时,我想,也许她们是对的。谁会跑到这儿来抢几个比公共汽车票钱多不了多少的钱呢?这地方凭它的老样子就能防盗。

  店堂里还是灰不溜秋的水泥地,跟二十五年前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地面已经被磨得又滑又亮。柜台上铺着同样的装饰纸,两边是绿白相间的竹叶格子花,上面是木纹纸。甚至连我母亲正在用的电话机也还是同一架老式的黑机子,带圆盘的拨号盘,话筒线是棉包线制的,不能伸缩,也不会卷起来。那么多年来,石灰墙壁已经泛黄,斑驳不堪,1989年的地震又给它增加了裂缝。总之,这地方整个看起来把蜘蛛网的零落和腐叶土的霉味全占了。

  “好,好。”我听到母亲说。看来她已经和那位供应商达成了妥协。终于,她搁下了话筒。尽管我们从圣诞节以后几乎有一个月没见面了,但我们还是没有拥抱和亲吻,而去看菲力的双亲或他的朋友时,我们通常是要这么做的。母亲从柜台边走了过来,口中嘟哝着,“你想得到吗?这家伙居然骗我!想要我付一笔额外的运费。”她指指脚下的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铅丝、透明胶纸和一些绿的蜡光纸。“上星期他忘了送来,这可不是我的错。”

  “多少额外的费用?”我问。

  “三美元!”她嚷道。我大吃一惊,想不到我母亲会为这几个美元而大动肝火。

  “算了吧,不过三个美元嘛──”

  “我倒不在乎这几个钱!”母亲气冲冲地说,“他在骗我,这是不对的。上个月,他也想再加一笔额外的费用。”我想她准又要开始跟我大讲特讲她上个月发生的战斗了。忽然,门口出现了两个穿着体面的金发女子,正朝里面东张西瞧。

  “开开门好吗?你俩谁会说英语吗?”其中一个用德克萨斯口音问。

  我母亲顿时满脸堆笑,连连点头,做手势叫她们进来。“请进,请进。”

  “啊,不麻烦你们了,”其中一个说,“你能告诉我们幸运饼干店在哪儿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母亲的脸已经拉下来了,她连连摇头,说:“听不懂,不会说英语。”

  “你干吗这么说呀?”那两个女人转身走入巷子时我不禁问道,“想不到你这样讨厌外地游客。”

  “不是讨厌外地游客,”她说,“那饼干店的女人有一回对我很凶,我干吗给她介绍生意?”

  “这里的生意怎么样?”我有意把话头岔开,以免这场谈话马上变成对那个住在街另一头的饼干店的女人的全面攻击。

  “要命啦!”她说着,指指店里的存货。“这么多生意真把我忙死啦。你瞧,光今天早上,我一个人就干了这么多。”

  我看看周围,没有流行的插花,也没有标有拉丁文名字的进口货。我母亲打开通向冷藏室的玻璃门,那儿以前是放苏打水和啤酒的。

  “瞧见了不?”她说着,给我看满满一货架用康乃馨制成的别在钮孔上的花和胸花,全都整整齐齐地按颜色深浅排列成行,有白的、粉红的,还有大红的,毫无疑问,是准备今晚给我们大家戴的。

  “还有这个。”她接着说。第二个架子上塞满了乳白色的玻璃花瓶,每一只都只放一朵含苞的玫瑰、一片棕榈叶、一些满天星花。这类插花可以送给动手术住院的亲人。当你很久不去探望,不知道病人是否还在住院时,送这类花最合适。我父亲刚进医院那会儿和临死以前就收到过不少这类花。“行俏得很。”我母亲说。

  “我还做了这个,”她说着,指指最底下的一个架子,里面有半打供桌上摆设用的装饰花,“有些是今晚用的,还有些是为一个退休告别宴会做的。”我母亲解释道。大概是见我脸上的表情一般,为了使我加深印象,她又加了一句,“是威尔斯法阁的副经理订做的。”

  她又领我走了一圈,看了放在花店其他角落里她亲手做的工艺品。沿墙排着许多葬礼上用的大花圈。“怎么样?”她等着听我的称赞。我一向觉得花圈既恐怖又悲哀,就像扔晚了的救生圈,只能作装饰用。

  “很漂亮。”我说。

  现在她把我领到她最得意最骄傲的所在。花店的前半间是整个花店唯一每天能有几小时透进几缕阳光的地方,我母亲把这里称之为“长期订户”,里面栽着黄薛树、橡胶树、矮小的灌木和迷你柑橘。这些都配上红彩带,或是为开张志喜,或是祝生意兴隆的。

  我母亲一向来总是为这些红彩带而自豪,她不写老一套的贺词,像“吉祥如意”、“福禄长寿”之类。所有用烫金中文字写的贺词都是我母亲自己发明的,表达了她本人对生与死、幸运与希望的看法,什么“头生子有头福”啦,“结婚双喜、三喜临门”啦,什么“新店开张、财气冲天”啦,“健康恢复、指日可待”啦。

  我母亲声称,丁和花店这么多年来之所以生意兴隆,全靠了这些彩带和贺词。我想,她所说的生意兴隆,大概是指二十五年来回头客很多。只不过眼下,为羞怯的新娘和轻佻的新郎订花的越来越少,为病人、老人和死人订花的越来越多。

  她孩子气似地笑一笑,然后捅捅我的胳膊。“来,带你去看看我为你做的花圈。”

  我大吃一惊,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打开通向花店后间的门,里面黑得像地窖一般,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一股葬礼上常有的浓重的桅子花味道。我母亲摸索着拉电灯开关线,终于,屋子里一下子亮得刺眼,一只吊在天花板上的光秃秃的灯泡来回晃荡着,我眼前出现了恐怖的美──一排又一排的花圈闪闪发光,全是用白桅于花和黄菊花扎起来的,红飘带从花架子上垂下来,整个看上去就像天国的仪仗队。

  我不禁被眼前的一切弄得目瞪口呆,这要花多大的劳动啊!我想象着母亲用那双羊皮般粗糙的小手,忙乱地拉出散叶,穿进铅丝头,把每一朵花都扎到合适的位置上。

  “这一个,”她指指第一排中间的一个花圈,它看上去和别的花圈没什么两样,“这一个是你的,我亲手写了挽词。”

  “都写些什么呀?”我问。

  我母亲的手指缓缓地在红飘带上移动着,一面用我所听不懂的中文念着,然后翻译给我听,“姨婆大人安息,天堂吉祥。您最喜欢的外甥女珍珠·路易·勃兰特及外甥女婿同悼。”

  “噢,我差点忘了。”我把从三福店里拿来的那包东西递给她,“这是洪先生叫我给你的。”

  我母亲剪断绳子,打开包裹,里面一大叠纸钱,想来是烧给姨婆做天堂的买路钱的。

  “想不到你还信这玩艺儿。”我说。

  “什么相信,”我母亲说,“这是尊敬。”然后她的口气又缓和下来,“这里有一亿美元纸钱。唉!她真是位好太太。”

  “从这边走吧。”我说着,当我们踏上通向宴会厅的楼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珍珠!菲力!你们来了。”是我表姐玛丽在喊我。打两年前她和她丈夫社搬到洛杉矶去以后,我就没见过她。我们等玛丽穿过宴会厅拥挤的人群。她直冲向我们,给我一个吻,然后摸摸我的脸,放声大笑,笑她给我带来的窘态。

  “你看上去棒极了!”她告诉我,然后瞧瞧菲力,“真的,你俩都不错。气色挺好的。”

  玛丽比我大半岁,今年该有四十一了。她化了浓妆,戴了假睫毛,头发卷成蓬松的一团。一条银狐长围巾老从她的肩上滑下来,她拉了三次,然后笑着说,“杜给我买了这老古董当圣诞礼物,讨厌死啦。”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讨厌,既然我们已经进了饭店。但玛丽就喜欢这样,她是两家孩子中的老大,对她来说,显示自己高人一头,总是最重要的。

  “珍妮芬,迈克尔!”她喊道,打了个响指,“过来,跟姨父姨妈问声好。”她把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拉到身边,紧抱了一下。“来吧,怎么说?”他们不情愿地看看我们,嘴里咕哝了几句,勉强点了点头。

  珍妮芬已经长得很丰满,眼圈用眉笔描过,显得又小又凶,她的发顶梳成一条条上翘的小辫子,其余部分软软地垂到后背,整个模样就像触了电似的。迈克尔的脸开始出现棱角,下巴上全是粉刺。他们不再可爱了。我不知道将来苔莎和克利奥是否也会变成这个模样,我是否也会以这种目光打量她们。

  “瞧他们的模样,”玛丽带着歉意说,“珍妮芬圣诞节刚刚得到她的第一双丝袜和高跟鞋,她骄傲得很,不再是妈妈的小姑娘了。”

  “噢,妈妈!”珍妮芬叫起来,随即挣脱了她母亲的手,溜进了人群。迈克儿也跟着走了。

  “瞧,迈克尔长得差不多和他父亲一样高了。”玛丽说着,骄傲地看着她儿子离开,“他参加了大学三年级的田径代表队,教练说他是最棒的。我不知道他从哪儿继承了高身材和运动天赋──肯定不是从我这儿,每当我去慢跑,回来总是一拐一拐的。”玛丽说着,放声大笑。然后,想起她刚刚说的话,忽然收起笑容,在人群中搜寻起来:“噢,杜的父母在那儿,我最好过去打声招呼。”

  菲力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尽管我们什么也没说,但他知道我很恼火。“忘了吧。”他说。

  “我会的,”我回了一句,“如果她能忘。她总是这样。”

  菲力和我结婚时,是玛丽和杜给我们当的伴娘和伴郎,因为我俩本来就是他们介绍认识的。后来我怀了苔莎,他们成了我们最依赖的人。大约在七年前,当我抱怨成天感到浑身无力时,又是玛丽把我推进了健美班。后来,我感到右腿莫名其妙地衰弱,菲力建议我去找杜看看,当时他是一家运动医学中心的整形医生。

  几个月后,杜告诉我毛病可能出在另外地方,我当即吓坏了,以为他说的是骨癌。他向我保证,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说他技术不够,一个人查不出来。于是他把我送到他大学时代的一个老酒友,旧金山医学中心最好的神经科医生那儿。经过差不多一年的检查──我自己说服自己,浑身乏力是抽烟引起的,而右腿衰弱是怀孩子时落下的坐骨神经痛──这位酒友告诉我,我患的是多发性硬化症。

  玛丽听到这个消息歇斯底里地哭起来,随后又企图安慰我,但这似乎使事情变得更糟。有段时间,她经常带几个按照“刚刚找到的秘方”做的菜来看我,直到我叫她不要带为上。后来她又装出轻松的样子告诉我,杜的朋友向她保证,我的病情真的“相当轻”,说话的口气就像在谈论天气似的。她还说,我的病对我的寿命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到七十岁还能打高尔夫球,而且能打出标准杆数,只不过我得小心,以免体力和情绪过于紧张。

  “所以呀,一切正常,”她兴致勃勃地说,“而且菲力会待你更好。此外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我不会打高尔夫球。”我只说了一句。

  “我会教你的。”她高兴地说。

  当然,玛丽只是出于好意。我得承认,我们的友谊出现裂痕主要是我的错。我从没直截了当同她讲过,她那过分关心的姿态令人很不舒服。所以她当然不会知道,我不需要别人来安慰,我不想让人侍候。好意固然是补偿,但好意也提醒你,你的生活已经改变了,你的生活总是在改变,大家认为你得接受这一切,你得变得坚强些或勇敢些,更高兴些,更平静些。但我不想这样。我只是想跟大多数人一样生活──为我的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操心,但不要为我是否能活着看到他们毕业而担心,为我体重减轻五磅而高兴,但不要为肌肉萎缩而担心。我要的是不可能的东西:我要的是忘记。

  我最恼火的是杜和他的酒友跟玛丽谈论我的病情。既然他们可能告诉她那个,那么他们肯定也会告诉她这个:这种病的结果是无法预料的。我可能拖上个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也可能明天就突然恶化,走下坡路,每况愈下,结果我将在轮椅里度过余生,或者更糟。

  我知道,玛丽明白这一点,因为我经常注意到,每当我们在路上碰到一个残疾人时,玛丽就会偷偷地看看我。有一次,她想把车停到一个已经转为供残疾人停车用的车位时,她神经质地笑起来。“噢!”她马上把车倒回来,“我们当然不需要这个。”

  一开头,我和菲力都发誓,要尽可能一起过正常的生活。“尽可能正常”──这是一句毫无意义的圣歌,只要我一不小心被地板上的玩具绊倒,我就会对苔莎大吼起来,事后又花十分钟时间向她道歉,接着又是一小时的辩论,正常人是否会绊倒在这些东西上面。有一次,为了忘记所有这一切,我们到海边去度假,但我满脑子想的还是病情。望着拍岸的海浪,我不禁大声问菲力,我是否有一天也会像海草那样衰弱,像螃蟹那样僵硬。

  同时,菲力也经常翻出他的旧教科书读起来,并且留意每一篇有关多发性硬化症的医学论文。然后他沮丧地发现自己的医学训练尚不足以理解这种病因,这种病只是被描述为“病因未明的”、“变化很大的”、“不可预测的”和“无特殊疗法的”。他出席有关神经障碍的医学会议。有一次还带我去参加一个多发性硬化症互助会,但我们一看到轮椅就赶紧跑回来了。他给我做他所谓的“每周安全检查”,测定我的反应,检查我四肢的力量。我们甚至还搬到一个带游泳池的房子去住,这样我就每天都能够做肌肉训练。但我们谁也没提起这样一个事实,这屋子是平房,没几级扶梯,有一个宽阔的走廊,哪一天有必要的话,轮椅可以长驱直入。

  我们用暗语说话,仿佛我们同属一个秘密教派,正在寻找一种治疗方式,或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症状类型,或是寻求解脱持续不断的忧虑的办法。最后,我们学会了不谈未来,既不提最坏的可能,也不提渺茫的希望。我们也不沉湎于过去,不去追究造成眼前这一切的原因究竟是病毒感染,还是遗传因素。我们只关心此时此刻,克服生活中小小的一个烦恼,都使我们有胜利之感──训练苔莎坐便盆啦、纠正付款单的错误啦、找出汽车换档时嘎嘎作响的原因啦,所有这一切成了我们的日常事务,成了变动不居的生活中唯一可以把握的东西。

  所以我实在不能责备菲力装作一切都正常的样子。我所需要的超过了他所能办到的。眼下,我不能告诉他我真正感觉到的东西。我只知道,每天早上我总是从惊恐中醒来,恐怕在我睡着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有几天,我老是为丢了一颗纽扣什么的小事而整天心神不定,老是觉得非把它找回来,我的生活才能恢复正常。有几天,仅仅是因为菲力漏买了购物清单上的一样小东西,我就会认为他是世上最不体贴的男人。还有几天,我按颜色分门别类整理我的内衣抽屉,好像这样就能排遣烦恼似的。那些天真是糟透了。

  感觉比较好的几天,我会记得我是幸运的──这幸运是用新的标准来衡量的。在过去的七年中,我只有过一次大的“发作”,也就是说,我现在很容易失去平衡,尤其是在我心情烦躁或忙乱的时候。但是我还会走路,还会倒垃圾。有时,我还真的能忘记几小时,甚至差不多一整天。当然,最糟的是只要我一想起来──常常是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我就会觉得我是生活在地狱的边缘,介于生死之间。

  这种微妙的平衡总是威胁到我去看我母亲时的精神状态,因为它总是使人想起一件最糟的事情:我得了这种可怕的病,而我母亲一直蒙在鼓里。

  我本来是想告诉她的,有好几次我已经计划这么做了。在我第一次检查出病情时,我说:“妈,你知道我跟你讲过我的腿有点小毛病,还好,感谢上帝,结果不是癌,而是──”

  没等我说完,她就跟我讲,她的一个顾客前不久刚刚得癌症去世,他受了多久的罪,他家订了多少个花圈。

  “我老早就看出来了,他的脸上长了那种痣,”她说,“我跟他讲,去看医生吧。他说,没问题,是老年斑──不要紧的。他死的时候,鼻子和脸全烂光了!”然后她严肃地警告我:“所以你得小心哪。”

  克利奥出生的时候,我和她都平安无事,我又想跟我母亲讲起我的病情。可她马上打断了我,怀念起我的父亲来,说他没能见到他的外孙女。然后她又没完没了地唠叨起来,说我父亲不该那样短命。

  我父亲死于胃癌,当时我才十四岁。多年来,我母亲一直在寻找病因,好像一开头找到病因,她就能免除这场悲剧似的。

  “他是一个多好的好人哪,”我母亲叹息道,“怎么会死呢?”

  有时她把这归于上帝的意旨,只不过做了牵强附会的解释。她说,一定是我父亲做了牧师的缘故。“他倾听每一个人的怨言,”她说,“他把这些怨言全吞了下去,结果自。倒病了。唉!应该①给他换个工作。”

  ①原文用汉语拼音。──译注。

  应该是我母亲的口头禅。应该也就意味着她本来应该改变命运的方向,应该阻止灾难的发生。对我来说,应该则意味着我母亲一辈子都生活在悔恨之中,永无安宁之日。

  我母亲为我父亲的死因找得越多,她的悔恨也与日俱增。有一次,她把它归之于环境原因──为我们家厨房重装电线的电工当时已经得病。“他把病根装进我们家里了,”她宣称,“千真万确。我刚打听到那电工也是得癌症死的。当时应该换个人来装修。”

  另外还有一种迷信,我后来把它看作她的九个厄运的说法。她说,她听人说过如果有八件坏事同时落到一个人头上,那么这个人命中注定非死不可。如果你事先没识破,来不及阻止这八件事发生,那么第九件事总是致命的。于是她总要琢磨究竟会是哪八件坏事,她应该怎样警觉,及时识破它们。

  如今,听她各种各样的假设,宗教、医学和迷信与她的自己的信念全都搅在一起,简直要使我发疯了。她不相信其他人的逻辑──对她来说,逻辑不过是对于悲剧、错误和事故的一种狡猾的借口。对我母亲来说,没有什么偶然的事情。她简直就是弗洛伊德的中国翻版,或者更糟。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比方说,上次我到她那儿去,不小心碰落了我父亲的遗像,打碎了玻璃镜框。我母亲捡起碎片,嘀咕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我开始以为她不过就这样说说罢了,但她接着就问我,“你知道吗?”

  “那是碰巧的,”我说,“我的胳膊不小心碰了它一下。”但她的问题也使我的脑子很快转起来,我的笨手笨脚是否说明我的病情正在严重起来呢?对我的病情发表一大套理论,这病是什么引起的呀,她本应该干这干那来防止这病的发生呀。我不想让她来提醒我。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我至今还没有告诉她这个事实似乎使病情加重了十倍。每当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我总是想到这一点。

  玛丽知道这些情况,这就是我对她生气的原因──不是因为她不小心说漏了嘴,把我的病情透露出去了,而是因为她告诉了她母亲,我的海伦舅妈。

  “我不得不告诉她,”她不以为然地向我解释道,“她常跟我说,告诉珍珠,多去看看她母亲,才不过一个钟头的车程呀。告诉珍珠,应该邀请她母亲搬来和她住在一起,别让她母亲太孤单了。最后,我跟我妈说,我不能让你知道那些事情。于是她就问干吗不?”玛丽耸耸肩。“你知道我妈就是这么个人。我不能骗她。当然,我要她发誓不告诉你母亲,我说你自己会告诉她的。”

  “我能开车,”我对玛丽说,“可这不是我没邀请我母亲和我住一起的原因。”然后我瞪了她一眼,“你干吗要这么说?”

  “她不会说出去的。”玛丽说,“我要她保证过。”然后她又反唇相讥地加了一句,“再说嘛,你早就该告诉你母亲了。”

  我和玛丽并没有真的吵起来,但打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是绝对冷淡下来了。她已经知道她可能对我干下了最蠢的蠢事。因为在这以前她曾经干过一次,那是在九年前,当时我很信任地告诉她我怀孕了。我的头胎流产了,我母亲老是唠叨个不停,问我咖啡喝多少啦,说流产是我跑步引起的啦,菲力应该让我多吃东西啦,等等。所以当我又怀孕时,我决定等到四个月左右的时候再告诉她。但在第三个月上,我犯了个错误,把秘密告诉了玛丽。然后玛丽又把这消息透露给她母亲,而海伦舅妈确实也没有告诉我母亲。但当我母亲骄傲地把我怀孕的消息告诉匡家人的时候,海伦舅妈马上拿出她亲手为婴儿织的黄色小毛衣给我母亲看。

  甚至在苔莎出生以后,我还是不断听到我母亲的抱怨,“为什么你能告诉匡家人,而不能告诉你自己的母亲?”她越想这件事就越气,责备我使她没了面子:“哼!你海伦舅妈假装一点也不知道的样子,很吃惊地说,‘噢,我不是为珍珠的小宝贝织的,我是怕万一要用才织的。’”

  至今,海伦舅妈还没有把我的病情告诉我母亲。但她仍拿我当病人看待。每当我到她家去,她就忙不迭叫我坐下,然后给我找枕头当靠背。她用她的手掌上下抚摸我的胳膊,问我感觉怎样,还说她一直来把我当她的亲生女儿看待。然后她会叹一口气,给我透露一点坏消息,仿佛为了抵消她对我病情的了解。

  “你那可怜的亨利舅舅,上个月差一点被解雇,”她会说,“那么多预算被削减了,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不要告诉你妈哟。我不想让她为我们担惊受怕。”

  这样一来我就很担心,海伦舅妈会认为她既已经付出了小道消息作为回报,她就获得了把我的病情透露给我母亲的通行证:“噢,雯妮,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你女儿的不幸消息了。”

  所以我很害怕总有一天我母亲会打电话来,以上百种不同的方式问我:“海伦舅妈怎么会知道的?为什么你从来没告诉过我?为什么你让我一直蒙在鼓里?”

  到那时,我该怎么回答呢?

  吃晚宴的时候,我们被安排在“小孩桌”上,只不过现在这些“小孩”都已三四十岁了。真正的小孩──苔莎和克利奥──和我母亲在一起。

  菲力是今晚唯一的一个外国人,虽然在过去的家庭聚会上不乏其例。宝宝的前两任太太都被海伦舅妈称之为“美国人”,她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在提起一个种族群体。她说起宝宝的未来新娘时肯定激动得要命,因为这位名叫王咪咪的姑娘不但是中国人,而且出身名门,家里拥有三个旅游公司呢。

  “她看上去像个日本人。’当我们刚到,被介绍给咪咪时,我母亲说道。我不知道她干吗要这么说。在我眼里,味咪长得怪里怪气,还特别年轻。我猜她年龄在二十岁上下,虽然她染过的橘黄色头发和穿了孔的鼻子使她看上去显得年轻。我听说她正在一家名叫奥利芬的新潮发廊里培训,学做发型师。而我母亲则听说咪咪干的不过是替顾客洗洗头发、整整松了的发夹而已。

  宝宝比我上次见他时变了很多,他的头发用发膏梳得滑溜溜的,上身穿了一件黑色T恤衫,外罩闪光的仿鳄鱼皮西装。每当他把咪咪介绍给其他客人时,我总是盯着她的穿了孔的鼻子,真不知道她万一感冒怎么办。

  “我喜欢的妞怎么样?”宝宝隔着桌子对我说,然后举起香槟酒杯跟我碰了一下,“看起来不错。我喜欢你这头发,又短,又漂亮。

  咪咪,你觉得珍珠的发型怎么样?漂亮,嗯?”他有一套讨好人的本领,就像分发晚会礼物一样,人手一份。我有时真不知道,假如我对他的了解没那么深,我是否会更喜欢他一些。

  “嗨,菲力兄,”宝宝说道,又倒了一些香摈,“我看,你又重了几磅。日子过得蛮不错嘛。也许你已经决定买我给你介绍的那种新音响了吧,拿钱换高分贝,合算着呢。”宝宝在“棒小子”音响店推销音响和电视机。他推销有方,能够使人相信,他们的耳朵和眼睛敏感得很,足以分辨出标准型产品和比它价格高出五百美元的新产品之间的区别。菲力有一回说过,假如让宝宝放手干的话,他甚至能把《圣经》卖给什叶派教徒呢。

  在我们后面的“大人桌”上,有一位名叫冯路易的男人,人称“路易舅舅”的,手拿一杯姜汁汽水转来转去,到处干杯,高谈阔论。

  “那么,咪咪方便得很,”他说,“只要在自己的名字前再加一个K,就得到了一个丈夫!从‘王’变成了‘匡’①,是不是?”他为自己的笑话得意得大笑起来,然后又转回到自己那桌去重复他的笑话。

  坐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太太,艾德娜。这些人多年来一直都到同一个教堂去做礼拜,但他们实际上与匡家或我们家都没有什么关系。我想,之所以邀请他们是因为冯·艾德娜是礼拜堂中负责订花的,她常到丁和花店来买花,当然,是给她八折优惠的。

  ①按西俗,女子出嫁后即与丈夫同姓,王咪咪嫁给匡家的宝宝,即应姓匡,原文“王”为“WANG”,“匡”为“KWANG”,只相差一个字母K。

  海伦舅妈与路易和冯·艾德娜坐在同一桌上。为了今天这个特别的场合,她特意穿了一件粉红色的缎子旗袍。她那肥胖的身材,被旗袍裹得紧紧的,在下摆处形成褶痕,显出圆鼓鼓的肚子。每当她探身去续水的时候,腋窝处就绷紧了,我真不知道哪条线缝会先脱开来。

  她那稀稀拉拉的头发刚刚烫过,或许她以为烫发会使头发显得厚实一些吧。但恰恰相反,她的头发使人觉得像油炸过了头似的,连下面的头皮都露出来了。

  我母亲就坐在海伦舅妈的正对面,她穿了一件她自己新做的蓝罩衫──实际上,设计者也是她自己,她跟我说起过,“不必用现成的纸样。”样子非常简单,A字形,加上蓬松的蝙蝠袖,使我母亲瘦削的身材看上去像一面信号旗。

  “多漂亮的丝绸呀!”冯·艾德娜对她说。

  “是混纺的。”我母亲骄傲地告诉她,“可以用洗衣机洗。”这时,克利奥从她自己的椅子上溜了下来,爬到我母亲的膝盖上,“外一婆,我想用筷子吃。”

  我母亲推了一下桌上的大转盘,把筷子伸到开胃冷盘里。“这是海蜇。”我母亲解释道,然后夹了一条在克利奥嘴前晃动着。我见我女儿张开嘴巴,活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我母亲投了一筷海蜇进去。

  “瞧,你喜欢吃海蜇!”克利奥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并且笑了。我母亲不禁大声说,“你妈小时候说,海蜇吃起来味道就像橡皮筋。”

  “别跟我说这些!”克利奥突然哇的一声尖叫起来,嚼了一半的海蜇皮从她张开的嘴巴里流了出来。

  “不哭,不哭,”坐在对面的海伦舅妈忙安慰道,“瞧,这里还有些五香牛肉,要不要?像汉堡包一样,可好吃来,喜欢的话,过来吃。”

  克利奥委屈地抽泣着,跑过去夹了一片,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我母亲一言不发,把脸别到一边去。

  我为母亲感到难过,她被她的记忆和我小时候对橡皮筋类东西的偏爱出卖了。想不到一个孩子竟能以她意想不到的方式来伤害她的母亲。

  那天晚上结果比我预想的还要糟,我注意到,宴会从头至尾,我母亲和海伦舅妈都在有意和对方过不去。她们用中文争论著,肉是否太咸了,鸡是否太老了,“全家福”里荸荠是否放多了,干贝是否放少了。我看到菲力尽可能有礼貌地与我表兄弗兰克聊天。弗兰克一刻不停地抽着烟,这恰恰是菲力最讨厌的。我还看到老家的不是真朋友的朋友们正在向未来的新娘和新郎干杯,尽管他们两年内是肯定要离婚的。我木然地笑着,听着玛丽和社的闲聊,仿佛我们仍然是最要好的朋友似的。

  我看到我母亲在很多场合坐在桌边,就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孤独。

  我感到我们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使我们无法分担生活中的许多最重大的事情。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突然,眼前的一切──桌子上的这些插花、我母亲对我的童年回忆、整个家庭──所有这一切都好像是一个骗局,既可悲,又真实。

  所有这些毫无意义的姿势、积怨长久的误解,还有这些痛苦的秘密,为什么我们要保留这一切?我简直感到要窒息,我想逃走。

  一双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是海伦舅妈。

  “不会太累吧?”她问道。

  我摇摇头。

  “那么,来帮我切蛋糕,要不然,我得付饭店一笔额外的小费。”当然,我不知道她又要给我透露什么秘密了。

  我们走进厨房,海伦舅妈把一大块蛋糕切成一个个小方块,然后把它们放在一只只纸盘里,她舔掉粘在手上的奶油,把一颗草莓嵌在奶油中间。

  “这是旧金山最好的蛋糕,”她说道,“玛丽从克莱门特街的圣记面包房买来的。知道这地方吗?”

  我摇摇头,一面给每只纸盘插上一把塑料叉子。

  “也许,你对自己的病情还知道另外一些情况?”她严肃地说道,放下了手中的蛋糕,望着我,等待我的回答。我被她突然转变的音调吓了一跳,因为我真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没关系,”她严厉地回答道,然后又继续切她的蛋糕,“我已经知道了。”

  于是她就这样站在厨房中,告诉我两个月前她去看医生的事。一个下雨天她在台阶上滑了一跤,头撞到了扶栏上。那天正好我母亲和她在一起,于是马上陪她去医院。X光检查的结果是,没有伤着骨头,也没有得脑震荡,像杜姨婆那样,还算运气。但医生在她的颅骨处发现了一个小黑点,需要作进一步检查。

  “我知道的就这些,”她说着,敲敲脑袋,得胜似地说,“上帝的手指在这儿敲了一下,对我说,时候到了。我长了一个脑瘤。”

  我吓得喘不过气来,海伦舅妈接着又说,“当然,医生又作了进一步的检查来确诊,然后他们告诉我,这个瘤是良性的。”她说“良性”这个字的时候,就像在玩宾果游戏时说B行的第九格似的①,“他们说没问题,不需要开刀。”

  ①“良性的”,原文为“BENIGN”,分开来读发音很像“B”和“NINE”(“九”)。

  我出了一口大气,然后她又说道,“你妈说,运气了你,一切正常。我的儿女们,还有你亨利舅舅全都说,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但是你可知道他们实际上在说什么?”

  我摇摇头。

  “瞧。宝宝干吗突然说他要结婚?玛丽干吗要飞回来,和全家团圆?她说,大家再聚一聚吧。还有弗兰克,我还没催他,他就理了发。”她笑笑,“连你妈也这样。今天她说,去,去,去忙你儿子的宴会吧,做花圈有我呢。你干吗摇头?我说的全是真的。”

  她的脸更加严肃了。“我对自己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大家一下子都对我这么好了?怎么这么突然?为什么我的儿女们一下子全都对我这么孝顺了?为什么他们全都跑来看我?玛丽为什么又叫我妈咪了,你妈把花店里的活儿全包揽去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他们知道,他们全都知道我快要死了。他们不说,可我知道,死到临头了。”

  我把蛋糕放在托盘上。“啊,海伦舅妈,肯定没事的,既然医生说是良性的,那就是说──”

  她摆摆手。“不必哄我了,我不怕。我不再是小姑娘了,我已经快七十三了。”

  “我没有哄你,”我坚持说,“你不会死的。”

  “大家都想瞒我,好吧。他们都希望我临死前过得好一点,好吧,我也假装不知道好了。”

  我真是给搞糊涂了,我不知道海伦舅妈是真的病了,还只是凭想象误解了她的儿女们的好意。不过,对她说的每个人的性格一下子都变了,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很像匡家人一贯的作风,先散布一个秘密,然后大家都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别为我担心,”她说道,然后拍拍我的手,“我真不该告诉你这些,免得你担心。我跟你说这些只是想让你明白,为什么我再也不能替你保守秘密了。”

  “什么秘密?”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珍珠哪,这个负担太重了。我心中有块石头老放不下,你妈还不知道这事。我怎么能带着这个包袱去升天呢?不,珍珠,你必须告诉你妈,告诉她你得了多发性神经病。”

  我被她弄得目瞪口呆,连笑也笑不出来,也不想纠正她的错误。

  “这事非常要紧。”海伦舅妈坚定地说,“要是你不告诉她,那么我亲口告诉她──赶在春节前。”她用一种肯定的神态望着我。

  此时此刻,我真想摇摇她,叫她别玩这种游戏了。

  “海伦舅妈,你知道我不能把这个告诉我母亲。你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人。”

  “当然,”她说道,“我了解你妈已经五十年了,所以我知道现在是告诉她的最好时机。”

  “我干吗非得现在告诉她?她得知我们把她蒙在鼓里只会生气。”

  她皱皱眉头。“你只考虑到你妈会对你生气?喷!喷!太自私了。”

  “不,我是说,没必要现在就告诉她。我很好。”

  “你以为你能瞒她一辈于?说不定她能活上个一百岁呢。到那时,你怎么办,啊?”

  “不是这样的,我只是不想让她为我担心。”

  “她有权利担心,”海伦舅妈说,“她是你母亲。”

  “可她没必要为无关紧要的事情担心。”

  “所以你才应该现在就告诉她呀,以后就没事了。”

  “可她会想我们干吗要瞒着她,她会以为情况要糟得多。”

  “说不定她也有秘密瞒着我们呢。”她笑道,然后又为一个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玩笑而大笑起来,“是啊,你母亲有不少秘密呢!”

  我感到好像是在做噩梦,在与一个聋子争吵。也许,海伦舅妈说对了,她是有个脑瘤。也许这脑瘤正在蚕食她的脑子,使她发了疯。

  “好吧,”我最后说道,“可不要你告诉她,我自己会说的。”

  海伦舅妈不相信地瞧瞧我,“就这么说定了?”

  “说定了。”我轻轻地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撒谎。

  她摸摸我的肩膀,替我摘去我的绿毛衣上的散丝。“珠珍,你穿这颜色很好看。好了,现在不说这些了,我们回去吧。”她端起装蛋糕的托盘。

  “我来端。”我简短地说。她犹豫了一下,想跟我争执一番。然后,也许是为了保重自己的身体,她让我端了。

  宴会后,我们回到了我母亲的屋子。孩子们又玩开了通常的一套,笑呀,闹呀,叫呀,最后都睡着了。我打算问问我母亲海伦舅妈的脑瘤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后来又认为,这不是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的好时机。我真是累得精疲力竭,所以,在谢绝了母亲送来的茶、速溶咖啡和橘子汁后,我站起来打了个哈欠。“我要去睡了。”

  我说道。菲力给我母亲一个道晚安的吻,她僵硬地仰起脸接受了这个吻,然后我们很快逃回我们自己的房间。

  “你们带牙刷来了吗?”我母亲隔着锁住的房门大声问道,“你们都刷过牙齿了吗?”

  “带来了!”菲力回答道,“刷过了!”

  “毯子够了吗,毛巾够了吗?”

  “足够了,”他说道,朝我眨眨眼睛,“晚安!”他大声回答,然后熄了灯。大约安静了五秒钟。

  “太冷了吧?可以开暖气的呀。”

  “妈,我们很好。”我有点不耐烦地答道。过了一会,我又换了一种稍为温和点的口气说道,“别操心了。睡去吧。”

  我屏住呼吸,万籁俱寂。最后,我听到她拖着拖鞋叭嗒叭嗒下楼去的声音,每一个轻轻的足音都踏碎了我的心。

  

  第二章 杜姨婆的葬礼

  两个钟头前,我母亲和海伦舅妈出了门,一起去殡仪馆布置。由于苔莎和克利奥争吵时把鸡蛋扔到菲力仅有的好衬衫和领带上,此刻菲力和我只好迟点去参加杜姨婆的葬礼。我们沿着克莱门特大街寻找替换服装时,菲力说,我们不应该带孩子们去参加葬礼。

  “她们会坏事的,”他说,“再说她们可能不喜欢看见死人。”

  苔莎咧嘴嘻嘻笑着,用单调的嗓音说,“爸爸在说一个不好的字。”

  “要么我带她们待在车里不进去算了。”菲力说。

  “她们会没事的,”我跟他说,“我已经问过我母亲棺材是不是盖着的,她说是的。我也跟孩子们解释过了,这次跟上次我们参加斯蒂芬和琼尼的婚礼差不多──要像大人一样。对不对,姑娘们?”

  “那天我们还吃到了蛋糕。”克利奥说。

  “那好,”菲力说,“不过,葬礼一结束,我们马上找个借口溜回家。”

  “当然。”

  两点二十分,我们一行四人走进了殡仪馆的大厅。我的表弟弗兰克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块黑纱。我把黑纱别上臂膀时,对这种虚假的悲伤感到有点内疚。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我对杜姨婆几乎一无所知,只依稀记得她一身樟脑味,总要从冰箱顶上堆着的锈铁罐里掏出陈年的中国糖果和带甜味的牛肉干硬塞到我嘴里。

  宝宝也在那儿迎接我们。他大大咧咧地笑着说,“嗨,高兴得很,你们这些家伙总算还是决定来了。”他给我们每人塞了一块用锡纸包的糖和一个装着吉利钱的红包。

  “我们拿这些东西怎么办?”菲力附在我耳边说道,“把它们送给杜姨婆?”他从红包里抽出一个二角五分的硬币。

  “我怎么知道?”我也小声回答道,“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佛教的葬礼,或见过诸如此类的场面。”

  “我妈说,这就好比万一你在这儿挑了坏电子琴而得到的保险,”宝宝说,“你吃了这糖就有运气,你用这钱能买到更多的运气。”

  “我现在就想吃我的那份。”苔莎说道。

  克利奥摇摇她的糖果要我帮她拆开,“妈妈,我也要,我也要!”

  菲力用手指弹弹他的硬币,“这么说,假如我用这钱买口香糖来嚼,我的运气是不是会更长久些?”

  我们转到主厅。突然被强烈的聚光灯照得睁不开眼睛。我惊讶地看到苔莎好像一个卖弄风情的新娘,正装模作样地走下走廊,而克利奥则像一个明星似的得意洋洋,到处飞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亨利舅舅正站在走廊中央拍摄葬礼的场面!以后谁还会看这些录像呢?

  透过香烟弥漫的灯光,我好不容易才看到我母亲,她正在向我们招手,要我们过去和她一起坐在第二排。菲力把孩子们逮住了。摄像机镜头还在不停转着,我们很快通过走廊,从十来个前来悼念的人面前走过──玛丽、杜和他们的孩子,还有些从教堂里来的,全都是中国人。我还见到几个以前从未谋面的老太太,从她们的没染过的短发和过时的棕色棉上衣来看,她们好像是刚移民过来的。

  我们溜到自己的座位上,海伦舅妈从前排掉过头来,她紧紧握了一下我的手,我注意到她眼中噙着泪水。我妈的眼眶是干的。“干吗这么晚?”她不高兴地问道,“我叫他们一直等到你们来。”

  突然,克利奥大笑起来,指点着,“爸爸,瞧,那儿有位太太在睡觉!她的饭着火了!”苔莎也在定睛看,她的眼睛张得大大的,嘴巴也张开了。

  随后我也看见了──天哪!杜姨婆躺在棺材里,没有表情的涂蜡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棺材前面是一张又长又低的桌子,上面堆满了食品──看上去好像九道菜的中式宴席,还有芒果、橘子和切开的西瓜等五花八门的水果点心。这肯定是为杜姨婆准备的告别人世、登上艰难的天路历程而享用的食品。在通向来世的永恒的阶梯──棺材周围,十几炷香的烟雾袅袅上升,缭绕不散。

  菲力定睛望着我,等待我作出解释。“肯定是搞错了。”我悄悄在他耳边说,然后转向我母亲,尽可能使我的嗓音保持平静。“我以为你决定要给棺材加盖的。”我慢慢地说。

  她点点头:“你喜欢吗?衣服嘛,我给她买了全新的。棺材呢,也只好用这种了。虽说木料不是最好的,但也够好了。当然,下葬前,我们要把首饰全拿下来。”

  “可我记得你说过棺材要盖上的。”

  我母亲皱起眉头,“我没说过。要不然,你怎么能看到她呢?”

  “可──”

  “我们非得在这儿吃饭吗?”苔莎害怕地问道,一面不安地从她的座位往下缩。“我不饿。”她低声说道。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叫这位太太起来,”克利奥叫道,一面哧哧地笑起来,“告诉她不能在饭桌上睡觉。那样不好。”

  苔莎拍拍克利奥的大腿,“别出声,克利奥,她不是在睡觉,她已经死了,就像猫猫波蒂一样。”

  克利奥的下嘴唇往下一撇,样子可怕极了。“别跟我说这些!”

  她喊道,然后推开苔莎的肩膀。我正在考虑说些什么来安慰孩子们,可已经太晚了。她们互相推操着,又喊又叫,“停下来!”“你停!”“你先动手的!”我母亲望着这一切,等着看我怎么处理。可我感到全身像瘫了似的,无能为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菲力站起来,把两个孩子带了出去:“我带她们到哥伦布冷饮店去买点冰淇淋,一个钟头后回来。”

  “四十五分钟够了。”我小声说,“别超过了,我在前门等你。”

  “爸爸,我能吃个巧克力冰淇淋吗?”

  “上面再撒些果仁?”苔莎又加了一句。

  我出了一口大气,想到她们回来结果肯定是一团糟,没胃口吃饭,手也弄得粘乎乎的。座位的另一头,玛丽的儿子,米歇儿正在做鬼脸,我瞪了他一眼,却发现亨利舅舅还在扛着摄像机走来走去。

  菲力和孩子们离开后,我竭力恢复镇静,眼睛朝前看,避开我母亲和亨利舅舅的目光。我对自己说,争吵也没用,已经发生的就让它发生吧。

  座位前面,挂着一张很大的杜姨婆的照片,看上去好像是根据五十年前的护照翻拍放大的。照片上的她不能说已经很年轻了,但大部分的牙齿当时肯定尚完好无损。我看看躺在棺材里的杜姨婆,她的嘴瘪了进去,瘦脸就像死鸟一般。她是那么安详,但我觉得大家都在等待某件事发生,因为杜姨婆会突然转世,变成鬼魂显灵。

  这使我想起一段往事,当时我还只有五岁,那个年龄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盯住一双用南瓜雕出的魔怪的闪烁的眼睛,等待着妖魔飞出来。我等得越久,就越相信这事会发生。直到今天我还能栩栩如生地记得,那魔鬼狞笑着从南瓜嘴里飞出来的情景,我吓得尖叫起来,我母亲冲进房间,我语无伦次地说我看见了一个鬼魂。但我母亲既没安慰我,也没讥笑说这全是我的想象,反而问道:

  “哪儿?”然后在房间里搜寻起来。

  当然,后来我父亲告诉我,唯一的鬼魂是圣灵,而圣灵是决不会来吓我的。然后他又用科学的方法向我证明,我见到的不过是南瓜内的蜡烛快烧完时产生的烟雾造成的幻觉罢了。他的回答没能使我好受些,因为当时我母亲盯着我,好像我背叛了她,使她成了傻瓜。这就是事情的全过程。她总是想压制某些与我父亲的基督教不相容的信仰,尽管如此,有时候它们还会出乎意料地蹦出来。

  “饺子,我已经做好了,”此刻我母亲正跟我说话,“杜姨婆以前老是说我做的饺子最好吃。”我点点头,一面称赞长条桌上热气腾腾的饺子。她的确做了最好吃的饺子,可惜这些饺子只是当供品用的。

  “海伦舅妈做了鸡和带辣椒的菜,”她说道,见我点点头,她又加了一句,“看上去干巴巴的。”我又点了一下头,不知道杜姨婆是否爱吃这些为纪念她而做的佳肴。我扫了一眼其他供品,看到昨晚宴会上撤下来的那只蛋糕也在其中。

  棺材上方的墙上,贴着一条足有十尺长的厚白纸做的横幅,上面写着很大的黑色汉字,结尾是一个感叹号,就像我有一次在中国的画报上看到的政治口号那样。

  “上面说些什么呀?”我轻声问我母亲。

  “‘祝来世长寿富贵’,没什么特别的。”我母亲回答道,“不是我写的。是匡家的亲戚送的,说不定海伦还给了他们钱呢。”

  我看到所有的花圈都摆起来了。我找我的那一个,我正要问我母亲它摆在哪儿,忽见亨利舅舅又把镜头转过来了,开始拍躺在中间的杜姨婆,他朝左边的什么人招招手。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空洞的木头的敲击声,伴随着连续不断的“叮一叮一叮”的声音,好像有人不耐烦地在走廊里按铃叫服务员。这些声音里还混合了两个人声,口中念念有词,好像都是四个音节的,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我敢肯定是在放一段录音给卡住了。

  这时,从左边的一间小房间里出来两个和尚,都剃着光头,穿着橘黄色的袈裟。年纪大一些、人也高大些的和尚,点了一炷很长的香,向遗体鞠了三个躬,然后把香插在香炉上,退下了,年纪小一些的和尚敲着木鱼,然后他们两个开始缓缓从走廊上下来,口中念着,“阿弥一阿弥,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当那个大和尚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看到他一边的脸特别扁,同一边的耳朵也严重畸形。

  “他一定遇到过严重的车祸。”我悄悄地跟我母亲说。

  “‘文化大革命’。”她说。

  那个小和尚,现在我也看清了,根本不是和尚,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尼姑,头顶上有三四个受过戒的小洞。

  “她肯定也经历过‘文化大革命’。”我对我母亲说。

  我母亲瞧了瞧,推测道,“她太年轻了,可能是跳蚤咬的。”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他们念着。这时,那帮穿着过时的棉外衣的老太太们开始大哭起来,一面还用手臂上下捶打着,好像悲伤得不得了,亨利舅舅连忙把镜头对准了她们。

  “她们是杜姨婆的朋友吗?”我问我母亲。

  她皱皱眉头。“不是朋友,说不定是从越南过来的中国人。她们早就来了,后来看到我们这儿悼念杜姨婆的人不多,她们就跟海伦舅妈说了,她给了她们几个美元。她们正在按照老规矩哭天抢地,好像她们不想让死者离开似的,所以你得表现得尊敬些。”

  我点点头。尊敬。

  “这些老太太说不定每天要赶三四个葬礼呢,”我母亲又加了一句,“这样赚几个美元,也过得蛮好了,总比替人打扫房子强多了。”

  “嗯。”我回答。我不知道我母亲这么说是出于轻蔑,还是仅仅说出了一个事实。

  木鱼声和铃声又响起来了,越来越快。突然,那幅白纸横额从墙上掉下来了,横额上长寿幸运的祝词袅袅下降,正好盖在杜姨婆的胸口上,像赛会上的美丽旗幡。我母亲和另外几位老太太都跺着脚哭起来了,“唉呀!”玛丽的儿子大叫,“完美的登陆!”然后歇斯底里地笑起来。那和尚和尼姑还是不动声色地管自己念经。但我母亲大为恼怒,“太糟了!”她喃喃自语着,站起来,走出了房间。

  过了一会,她回来了,后面跟着一个年轻的白种人,长一头稀稀拉拉的金发,穿一套黑西装,肯定是殡仪馆里的人。看得出我母亲正在责备他,因为她指着那条撕裂的横幅。房间里人们的议论声响成一片,那些老太太还在装腔作势地哭着,捶打着;和尚和尼姑还是管自己念经。

  那金发男子很快走到前面,我母亲紧跟在后面,他向杜姨婆鞠了三个躬,然后移动她的棺材,棺材下面装有滑轮,很轻松地朝前滑动了。然后那男子又鞠了一个躬,庄重地把杜姨婆胸口上的横幅拉了下来,夹在两臂中,好像它是法衣似的。当他把横幅重新贴上去的时候,我母亲还是怒气冲冲,“这个角落,再过去一点!再过去一点。你怎么能让她的运气这样掉下来呢!”

  那男子干完后,把棺材推回到原来的位置,然后又向遗体鞠了三个躬,向余怒未消转回来的我母亲鞠了一个躬,然后飞快地退下了。

  我不知道他的鞠躬是真诚地表现了对死者的尊敬呢,还只是为了他的主顾──中国的悼念者,才不得不依样画葫芦?

  弗兰克开始给每人分发点燃的香。我看看周围,想弄明白拿它怎么办。大家一个个都站起来,跟着和尚尼姑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我们绕着棺材一圈又一圈地走着,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我感到有些傻乎乎的,参加了一个对我来说毫无意思的仪式。这使我想起了有一次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去禅宗中心的情景,当时只有我一个有着一副亚洲相貌,也只有我一个对转圈感到不耐烦,老是在想和尚什么时候来,讲经什么时候开始。但我不知道在我到之前,所有其他的人已经安静地等了二十分钟,正进入冥想状态呢。

  我母亲现在正在向杜姨婆鞠躬,她把香插入香炉中,然后口中轻轻念叨“唉!唉!”另外的人也照做不误,有人哭了,那几个越南老太婆大声哀号起来。现在轮到我鞠躬了。我感到有点内疚,这种内疚感我以前也有过──当我父亲给我行洗礼的时候,我不相信我能得到拯救,当我端起圣餐的时候,我不相信葡萄酒就是基督的血,当我和其他人一起祈求出现奇迹治好我父亲的病的时候,我觉得他已经死了很久了。

  突然,我喉头发出一阵哽咽,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连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我慌忙想控制住,但一切都崩溃了,我的心破碎了,悲愤之情倾泻而出,我无法阻止它。

  我母亲的眼睛也湿润了,她透过眼泪朝我微笑。她知道这种悲伤不是为杜姨婆,而是为我父亲而发的。因为为了这声哭泣,她等了很久很久,从我父亲的葬礼那天算起,足足等了二十五年。

  我十四岁,充满了愤世嫉俗的怒火。我和我母亲、弟弟坐在客厅里,等待再过半个钟头就要开始举行的祈祷仪式。我母亲正在责备我,因为我拒绝走到棺材旁去看我父亲的遗体。

  “塞缪尔已经说过再见了,塞缪尔正在哭。”她说。

  我不想悼念躺在棺材里的这个人,这个病人已经瘦得不像样子,他呻吟着,衰弱无力,直到临终一直在用可怕的目光搜索我的母亲。

  他与我的父亲一点也不像:我的父亲是那么富有魅力,那么强壮、仁慈,总是慷慨大度,笑声不断,无论出了什么问题他都能很好地解决。在我父亲眼中,我是完美无缺的,是他的“珍珠”,而我和我母亲总是口角不断。

  我的母亲擤了一下鼻子,“什么样的女儿呀,在自己父亲面前连哭都哭不出来?”

  “躺在这儿的这个男人不是我的父亲。”我沉着脸说。

  我母亲一听到这话马上跳了起来,给了我一个耳光。“太可恶了!”她喊道。我惊呆了,这是她第一次打我。

  “好呀!你哭不出来,我叫你哭。”她一次又一次地打我耳光。

  “哭!哭!”她疯一般地号叫起来。但我还是坐在那儿像一块石头。

  最后,我母亲意识到她干了什么,咬了一下手背,用中文咕吹了几句,然后牵着我弟弟的手,撇下我走了。

  于是我就一个人坐在那儿,怒气冲冲,同时又有一种得胜之感,尽管不知道我到底战胜了什么。也许因为我不知道,我发觉自己正向棺材走去。我喘着粗气对自己说,我是对的,错的是她。我打定主意不哭,而从未想到我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面无血色,瘦弱不堪。他并没有平静地和上帝安息在一起,他的脸是严厉的,好像仍在弥留之际作痛苦的挣扎。

  我的呼吸急促起来,我竭力想往后退,想不哭出来,以至感到喘不过气来。我冲出房间,来到外面,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我怒气冲冲、满脸泪痕地跑上哥伦布大街,一直跑到海湾,也不管那些怔怔盯着我的游人。结果,我错过了葬礼。

  打那以后,我和我母亲的关系就一直那么紧张。我们两个都赢了,也都输了。我至今还不能肯定我们究竟为何要吵起来。我母亲不断提起我父亲,提起他的悲剧,但从来不提葬礼本身。直到今天我从来没有在我母亲面前哭过,也没有提起过我对我父亲的感情。

  相反,我竭力要把我对他的回忆隐藏起来──他的微笑,他穿过的外套,他站在讲坛上的风采等等。但那时我没想到我回忆的只不过是照片上的形象。实际上,我回忆得最清楚的是他病倒的那些时候。

  “珍珠,”他从病床上无力地喊我,“要我帮你做回家作业吗?”我摇摇头。“珍珠,”他从沙发上叫我,“帮我坐起来。”可我假装没听见。

  直到今天我还经常梦见我父亲。在我的梦中,他总是躲在一家有着上百个房间、上百张躺满病人的病床的医院里。我沿着长长的走廊走着,寻找他的踪影,在这过程中,我肯定看到了每一张面孔,每一种病情,经受了每一种可能发生于肉体和心灵的恐惧。每一次我看到的都不是我父亲,我的信心动摇了。

  这梦还有许多种变化。事实上,前不久我还做过一次,在这个梦里,我到医院去做体检,看看多发性硬化症是否有所发展。一位医生还没作解释,就把我推进一个住着特危病人的病房中,我大喊起来,“你不能这样对待我!你必须作出解释!”我喊了又喊,喊了又喊,可是没人理睬。

  就在这时我见到了他,他就坐在我前面一张肮脏的帆布床上,穿一身满是泥巴的睡衣。他是那么老,那么瘦,瘦得令人心寒。在那么多年的等待和被人漠视后,他的头发斑白了。我坐在他身边,轻声呼唤他,“爸爸?”他抬起那双孤独无力的搜索的眼睛。当他看到我的时候,他吃惊地哭了──然后他哭啊,哭啊,哭得那么高兴!──最后我高高兴兴地把他带回家来了。

  杜姨婆的葬礼终于结束了。我们全都站在外面,海湾开始起风了,风钻进我们薄薄的外套,裙子也被吹得旋转起来。我的眼睛刺痛了,我感到浑身无力。

  我母亲静静地站在我身旁,时不时地瞧我一眼。我明白她想和我谈谈刚才发生的事,不是为葬礼上的倒霉事,而是为我哭的问题。

  “还好吧?”我母亲轻轻地问道。

  “没事,”我回答道,竭力显出正常的样子,“菲力和孩子们该到了。”我母亲从毛线衣袖子中抽出一条手巾,一言不发地递给我,指指她自己的眼睛,提醒我睫毛油化开来了。

  就在这时,宝宝过来了。“好家伙,这事真有点怪,”他说道,“可我想,老太太要的就是这种葬礼,她总是有点那个。”说着,他用手指敲了两下自己的脑袋。

  我母亲皱了皱眉头,“什么那个?”

  宝宝嬉皮笑脸地说,“你明白,嗯,与众不同的,非同寻常的──一个好老太太!”他瞧瞧我,耸耸肩。然后,脸上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态,“哇!咪咪已经在车上了,快开了,你们家去公墓吗?”

  我摇摇头。我母亲吃惊地朝我看看。

  宝宝走到一辆闪闪发光的黑色卡玛龙车边,咪咪溜了进去,以便他开车。“我别无选择。妈要我去当执绋人。”他伸伸手臂。“我的拿手好戏是吹号。”他拧开车上的收音机,随着音乐节拍手舞足蹈起来。“好了,很高兴能再见到你,珍珠。回头见,姨妈。”说着,小车一溜烟地开走了。

  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海伦舅妈的声音。“珍珠!珍珠!”她摇摇摆摆地走着,一面用手巾擦着眼睛。“你们去公墓吗?过后去我家,很棒的厨房,许多好吃的东西,你妈做的年糕,我做的鸡块。玛丽和杜也在那儿。你来吧。”

  “我们去不了啦。明天要上班,得开很远路的车。”

  “啊,你们这些孩子呀,”她说着,双手一摊,做了个好事落空的手势,“总是那么忙!好吧,有空马上去看我,不要等我邀请。你来,我们可以聊聊。”

  “行啊。”我扯了个谎。

  “雯妮啊!”海伦舅妈现在大声地喊起我母亲来,尽管她们相隔只有五尺远。“你跟我们一起去公墓吧,亨利正在倒车呢。”

  “珍珠要送我回家。”我母亲答道。我站在那儿,竭力想弄清楚,她干吗每次都护着我。

  海伦舅妈走到我母亲身边,一脸担心的样子。她用中文很快地问道:“不去了?是不是病了?”

  我不能完全听懂中文,只能听个大意。好像我母亲在说,她不想别人为她操心,没什么事,只是这儿有些不舒服──她指指胸口──因为有些什么什么事一直让她心烦。她说的什么事好像就是横幅掉下来的事,打那事发生后,她的全身就一直痛。

  海伦舅妈抚抚我母亲的背。她告诉我母亲说,等什么什么东西安静下来,不再在那个地方打转的时候,她会去看杜姨婆的。然后海伦舅妈笑着跟我母亲说,杜姨婆会等她,当然会等她去看她,她别无选择。我母亲开玩笑地回了一句,说不定杜姨婆对今天发生的事已经气得要命,早已飞到什么什么地方,不想再和这样一个疯疯癫癫的家庭来往了。

  她们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也迸出来,气也喘不过来。

  我母亲用手掩住嘴,像女学生一样格格格地笑个不停。

  亨利舅舅把车开过来了,海伦舅妈爬进车子的时候,一本正经地提醒我母亲要多喝热茶。喇叭响了两声,车开走了。

  “你不舒服吗?”我问我母亲。

  “啊?”

  “你跟海伦舅妈说你不能去公墓,因为你病了。”

  “我没说病了。我只是说不想去。我已经尽了我的责任,把杜姨婆送上了天堂。现在该轮到你海伦舅妈来尽责,送她入土了。”

  这不是她们说的话,尽管我不能肯定我听懂了她们谈话的大部分内容,但显然还有很多有关我母亲和海伦舅妈的情况是我所不知道的。

  我们穿过整个城市到我母亲住的地方去。菲力说:“我希望能在周末车流高峰到来之前转上快车道回家。”

  我母亲正说个不停,她告诉我宝宝快要丢掉他的那份工作了。这个消息她是在饭桌上从路易舅舅那儿听来的,而他也是从他儿子那儿听来的。她还告诉我弗兰克现在正在做保安,上的是日班,可他伤透了海伦舅妈的心,因为他把所有的空闲时间和钱财都抛在格力大街的舞厅里了。

  走近她屋子的时候,我母亲指指克莱门大街上的幸运超级市场,这是她经常去买杂物的地方。这是一个典型的亚洲市场,人们全都站在外面讨价还价,水果和蔬菜堆积如山,一包包上百斤重的大米垒在窗户边,就像巨石一样。

  “豆腐,你那儿怎么卖?”我母亲问道。看得出来,她很想用这儿的好价格来压倒我,告诉我在她这儿买东西可以省下两三角钱。

  可我不能用猜想来满足她。“我不知道。我从来不买豆腐。”

  “噢。”她好像很失望。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了什么,“四筒卫生纸,多少钱?”

  “一元六角九。”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瞧瞧!”她说,“我这儿只要九角九分,而且是名牌。下次我给你带点来,回头你再算钱给我好了。”

  我们向左转入第八大街,直奔安扎。海伦舅妈和亨利舅舅就住在下一街区,第九大街。这一带的房子看上去全一个模样,都是二十年代建造的两层楼房,区别只在于油漆的颜色,以及有没有用拉毛水泥、石棉瓦屋顶或人造花岗岩石。菲力一直把车开进我母亲的车道。她的屋子前面漆的是粉红色,这是她与一个老客户,一个油漆承包商达成特殊交易后的不幸结果。由于外墙用了凹凸不平的拉毛水泥,整个效果看上去就像粉红色的大肠倒在酸奶酪上。更妙的是,我母亲对装修的一切都不满意,唯独没提起过房子的颜色。她确实认为这颜色蛮漂亮的。

  “我什么时候再能看到你?”她爬出车子的时候问道。

  “噢,很快。”我说。

  “像你对海伦舅妈说的那么快?”她说。

  “是的,很快,真的。”

  她停了一下,好像不相信我的话,“啊,不管怎样,下个月我就会在宝宝的婚礼上见到你了。”

  “什么?下个月就举行婚礼?我怎么没听说。”

  “很快啦。”我母亲说着,点点头,“我们教堂来的冯艾娜说她是从她女儿那儿听来的。咪咪在那家美容店里做头发,咪咪告诉冯艾娜的女儿,他们要赶紧结婚。冯艾娜还跟我说,兴许因为还有另外的事要办。你海伦舅妈还蒙在鼓里呢,别告诉她。”

  怪不得海伦舅妈说,因为她快要死了,宝宝才赶紧要结婚。事情的发展是顺理成章的,不是海伦舅妈脑子里的瘤在作怪。

  我母亲钻出车子,回过头来让苔莎亲她的脸,然后让克利奥亲。

  我母亲并不喜欢让人亲她的脸,但她知道我们教过孩子,见菲力父母亲的时候要这么做。

  “再见,外婆!”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爱你。”

  “下一次你们来,”我母亲对孩子说,“我做糯米年糕给你们吃。你们还能吃到中国新年的月饼。”她从袖子里掏出手帕,擦擦克利奥的鼻子,又拍拍苔莎的膝盖,“好吗?”

  “好的!”她们齐声喊道。

  我们望着母亲踏上台阶,走到前门。大家向她挥手致意。她平安地走进里面,从窗户里望着我们,我们又向她挥挥手。然后我们离开了。

  “哇!”菲力叹了口气。“回家啰。”我也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这个周末实在过得太难了,但我们还是挺过来了。

  “妈咪。”刚过第一个站牌,苔莎就叫道。

  “怎么了,宝贝?”

  “妈咪,”她悄悄说,“我想上洗手间。”

  “我也要,”克利奥说,“我想尿尿,真糟糕。”

  我们转回去时,我母亲已经站在外面了。

  “我想追你们,可你们跑得太快了。”我刚钻出小车她就说,“我料到你一想起来就会回过来的。”苔莎和克利奥已经冲上台阶了。

  “想起什么?”

  “杜姨婆给你的遗物呀,还记得吗?两三天前我还提醒过你不要忘了,昨天我又说过,别忘了。忘了吧?”

  “没,没。”我说,“东西在哪儿?”

  “在后面,洗衣房里,”她说,“重得很哪,最好叫你丈夫来搬。”我想象得出,准是那些个东西:要么是杜姨婆用来搁脚的旧躺椅,要么是一套打不碎的餐具。我们等菲力带孩子们过来,母亲递给我一杯茶,我说不要,她摆摆手说,“已经泡了,你要是不喝,只得倒掉了。”

  我啜了几小口。“真不错。”我是说真的,我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茶,这茶又嫩,又香,一下子就能喝上瘾。

  “这茶是杜姨婆的。”我母亲解释道,“她几年前为自己买的,要一百美元一磅呢。”

  “你开玩笑吧。”我又啜了一口,这茶味道更好了。

  “她跟我说过,‘我要是给自己买便宜茶叶喝,那就等于说我这一辈子没什么好提了。’所以她决定给自己买最好的茶叶,这样她坐在家里喝,觉得自己就像个大富婆。”

  我不禁大笑起来。

  我的笑声使母亲更来劲了。“可她转念又想,要是我只买一点点,那就等于说我这一辈子快到头了。所以她就买了足够她下一辈子喝的茶叶,三磅!你能想得到吗?”

  “那可就要三百元钱!”我叫起来了。杜姨婆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会过日子的,“还记得吗,她老是把我们送她的圣诞节礼盒一个个地攒起来,嘴上说这些糖果太好了,舍不得吃掉。可一年后,她又作为感恩节礼物什么的回送给我们,只不过日子太久了──”

  我母亲点点头,已经笑了出来。

  ──全长了白毛!”

  “还有虫子!”我母亲加了一句。

  “所以她才在遗嘱中把茶叶留给你了?”

  “几个月前就给我了。她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她没说,可她开始分东西,好东西哪,不全是废品。有一次我们去看她,喝茶的时候我说了句,“啊,好茶!”就跟平时一样。可这次,杜姨婆进了厨房,带着茶叶出来了。她跟我说,‘syau ning,这茶你拿去。’打我们认识那天起,她就一直这样叫我,‘syau ning’,就是小人的意思。”

  “我说,‘不,不!我说这话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小人,你现在就拿去,趁我还活着,能看你高高兴兴接受的样子。’我怎么能拒绝?当然,我每次去看她的时候,都把她的茶叶带回去。”

  菲力和克利奥回来了,苔莎紧跟在后面,此刻我实在抱歉我们得走了。

  “我们还是上路吧。”菲力说,我放下茶杯。

  “别忘了,”我母亲对菲力说,“还有杜姨婆给的礼物在洗衣房里呢。”

  “礼物?”克利奥说,“也有我的一份吗?”

  菲力惊讶地瞧瞧我。

  “不记得了?”我撒了个谎,“我不是告诉过你──杜姨婆遗嘱里给我们留了东西。”

  他耸耸肩,大家跟着我母亲往后面走。

  “当然,只不过是旧东西。”我母亲说,她开了灯,于是我看到了这东西,摆在烘干机上,是杜姨婆供奉福神的祭坛,是中国式的基督诞生像。

  “哇!”苔莎喊道,“一个中国的玩具屋。”

  “我看不见!我看不见!”克利奥嚷道。菲力把祭坛从烘干机上搬下来,拿到厨房里。祭坛的尺寸和一只竖起来的小抽屉差不多,涂着大红的真漆,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微型的中国旧戏台。前面有两根装饰性的立柱,还有两根用金红两色塑料做成的电蜡烛,顶上各有一只圣诞树上的红灯泡作烛光,戏台两边的木板上有镀金的中国字。

  “上面都说些什么呀?”

  她伸出手指,一个一个地点过去。“吉祥如意。第一个字的意思是‘幸运’,第二个字是幸运的另一种说法,后面两个字的意思是‘一切如你的意愿’。各种各样的幸运,一切都如你的意愿。”

  “那么谁在里面,画上的这个男人是谁?”这画就像卡通片一样,画上的男人很高大,雍容华贵地端坐在里面,一只手拿着一枝鹅毛笔,一只手拿着一块写字板,他两颊拖着两条长长的胡须,梳得像柔软的黑马鞭。

  “噢,我们管他叫灶王爷。在我眼里,他不是什么大神仙,不像佛陀,也不像观音娘娘,慈悲的女神──没有那么高的地位,连财神爷也不如,兴许他就像一个店里的经理,虽然重要,但他上头还有许多老板呢。”

  菲力听了我母亲用美国方式对中国神仙等级作的解释,忍不住格格格地笑了起来。我不知道她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还是为我们考虑才用了这个比喻。

  “灶王爷是什么样的?”苔莎问,“我能有一个吗?”

  “不过是一个故事。”我母亲回答。

  “一个故事!”克利奥叫起来了,“我想听。”

  我母亲的脸放光了,她拍拍克利奥的头,“你还想听外婆讲故事?昨晚故事还没听够?”

  “我们回家吧,”菲力对克利奥说,“这会儿外婆太累了,不能给你讲故事了。”

  但我母亲好像根本没听到菲力的话似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她很和蔼地跟克利奥说,“讲的是他怎么变成灶王爷的事。是这样的。”

  我母亲开始讲的时候,我被一种熟悉的感情打动了,仿佛我就是克利奥,还只有三岁,渴望着相信我母亲所讲的一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中国,”我母亲说,“有一位姓张的富农,他的运气很好,鱼会在他的河里跳起来,猪会跑到他的地头来,鸭子会飞到他的院子周围,像云彩那么厚那么多。他福气那么好,因为他有一个非常勤劳的姓高的太太,她给他打鱼,喂猪,放鸭子,使他的财产一年比一年多。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无论是水中的,地里的,还是天上的。

  “但是张贪心不足,他看上了一个漂亮、风流的姓李的女人。有一天他就把那个漂亮女人买回家来了,叫他的太太给她做吃的。后来,姓李的女人把他的太太赶出了家门,他也没有追出去,喊她,‘回来吧,我的贤妻,回来。’

  “这样一来,他和姓李的女人就可以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地相好了。他们花钱就像流水似的。他们把鸭子全杀了,来满足他们的口福。不到两年,张的地全空了,他的心也空了。他的钱用光了,于是那位姓李的女人就跟别的男人走了。

  “张变成了一个乞丐,穿着补钉上打补钉的破衣服,趴在地上,挨家挨户地讨饭,口中喊着:‘给我一点猪狗食吧!’“一天,他倒在地上,仰面朝天,准备等死了。他昏昏沉沉,梦见自己在吃天上飘的云彩,他再睁开眼睛,发现云彩变成了烟。开头他还以为自己掉进了地狱,可他起来一看,原来自己坐在一个厨房里,旁边紧挨着暖和的灶台,烧火的姑娘告诉他,这家人家的女主人看他可怜就把他带进家里来了。──她一直来对所有的人,无论是老人、病人或家里有困难的人,都是这样的。

  “‘多好的一位太太呀!’张喊道,‘她在哪,我能谢谢她吗?

  ’姑娘指指窗户,于是张看到一个女人正在路上走。哎呀!这太太不是别人,就是他的贤妻高呀!

  “张跳了起来,想在厨房里找个地方躲起来,她的太太刚进屋,他就跳进了厨房的灶台里面。

  “好太太高想用眼泪把火浇灭,没有用!张带着羞愧着火了,当然,还是因为下边熊熊燃烧的烈火,她眼看着她的丈夫带着三股烟灰升到天上去了。

  “天上的玉皇大帝听了这位新来的人的全部故事。‘既然你有勇气承认是你的错,’五帝宣布,‘我任命你为灶王爷,监视每一个人的行为。每年你都要向我汇报,谁该得好运,谁该得坏运。’“从此以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灶王爷在盯着他们。他从每间屋子、每家店铺的角落里盯着所有好的坏的行为:慷慨的还是吝啬的,大方的还是小气的。每年一次,在新年前七天,灶王爷从灶台飞回到天上去,报告王帝,谁的命运要改变,好运变为坏运,坏运变为好运。”

  “完了!”克利奥满足地喊道。

  “听上去有点像圣诞老人。”菲力兴奋地说道。

  “啊!”我母亲的口气暗示菲力用词不当。“他不是圣诞老人,更像一个间谍──联邦调查局的,中央情报局的,黑帮里的,比情报档案处的还要坏,就是这一类家伙!他不给你礼物,倒是要你送礼给他。你得一年到头对他表示尊敬──送他茶和橘子。中国新年快到的时候,你必须给他比平时更好的东西──兴许得给他喝威士忌,抽雪茄烟,嚼口香糖哩。你得担保他的嘴总是甜腻腻的,他的头总是醉醺醺的,这样他去见他的大老板的时候,兴许会替你说几句好话。这户人家一直都不错,他会这样说,明年给他们来点好运。”

  “这么说,想得好运便宜得很嘛,”我说,“比买彩票还便宜。”

  “不!”我母亲喊道,把我们吓了一跳,“你不会明白。有时,碰到他脾气不好,他就会说,我不喜欢这户人家,给他们来点坏运。

  那样一来,你可就麻烦了,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干吗要让这样的人来审判我,一个对太太忘恩负义的男人?他的太太倒真是个好人,可他不是。”

  “那么杜姨婆干吗要把他保存起来呢?”我问道。

  我母亲皱皱眉头,想了一会儿,“我想是这样的,任何事情你一旦开了头,就怕停下来。杜姨婆还在小的时候就和他讲过什么悄悄话,她在中国的家族好几代都是信灶王爷的。”“好极了!”菲力说,“那么她现在把这东西又传给了我们。谢谢了,杜姨婆,只是没法感谢了。”他看看手表,看得出他是急着想回家了。

  “这是杜姨婆给你的礼物,”我母亲用一种悲伤的口气说道,“她怎么会知道这东西不是那么好?她只是想给你一些好东西,她最好的东西。”

  “说不定孩子们会用这祭坛当玩具屋的。”我说。苔莎点点头,克利奥也点点头。我母亲看看祭坛,一言不发。

  “我一直来这么想,”她最后说道,嘴上显出深思熟虑的表情,“你把这祭坛拿去,我给你另找一个幸运的神放进去,代替这一个。”她把灶王爷的神像拿了出来,“这一个,我拿去,杜姨婆会理解的。你不需要这种幸运。这样你就不用担心了。”

  “一言为定!”菲力连忙说,“我们打包上路吧。”

  但此刻,我却担心了。“你肯定吗?”我问我母亲。她已经把塑料蜡烛台塞进一个用过的纸袋里。我其实不那么迷信,我向来讨厌收到连锁信──玛丽老是给我寄这种信,我从来不按指示把信复印下来,以备不时之需,可我也从来不把原信丢掉。

  菲力拿起祭坛,苔莎拎起装了蜡烛台的纸袋子。我母亲已经带克利奥上楼,把她丢在洗手间里的尼龙袜找回来了。我母亲和克利奥回来时,递给我一只很沉的杂物袋,摸上去好像塞满了橘子、中国糖果,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

  “杜姨婆的茶叶,我也给你放了点,”我母亲说道,“不要用很多,放一点在水里就行了,香气总是会泡出来的。”

  离开我母亲家一刻钟,孩子们就睡着了。菲力已经上了286号快车道,这条路不大会堵车,速度监视站间隔的距离也远一些。从家里出来,我们的时速还是三十五公里。

  “我们不是真的要这个祭坛吧?”菲力说。这与其说是个问题,不如说是个声明。

  “嗯。”

  “它真难看,”他又加了句,“但我觉得可以让孩子们玩一段时间,直到她们玩腻为止。”

  “嗯。”我眼望着车窗外面,心里想着,我母亲会给我什么样的幸运之神呢?我们驶过一个个快车道上的路牌,超过一个个星期天在慢车道上跑的驾驶员。我看看记速器,差不多到八十公里的时速。

  “干吗跑这么快?”我问。

  菲力慢了下来,然后问,“有吃的吗?”

  我这才想起母亲给我的那个杂物袋,它就搁在我膝盖上。我朝里望了一眼,里面有几个橘子,一卷卫生纸,一罐杜姨婆的茶叶,还有我上个月不小心打破的父亲的遗像,玻璃已经配上去了。

  我很快递给菲力一个橘子,然后把脸转向窗外,免得他看到我的眼泪。我望着窗外疾驶而过的风景:水库,起伏不平的小山坡,还有我路过上百次的同样的房子,从来不知道里面住的是什么人。一程又一程,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就是这距离横亘在我和我母亲之间,把我们分隔开了。

  

  第三章 搁了三天的鱼

  海伦总以为她作出的所有决定都是对的,实际上,她不过是运气好罢了。五十多年来,我眼见她愚蠢的想法结果怎么变成她的好运。

  就像昨天吃中饭那样,她对我说,“雯妮,再来点鸡块。”我告诉她,我不想吃葬礼上剩下来的东西──已足足有五天了。于是我们就去幸运超级市场,看看有没有新鲜货可买回来晚上吃。

  海伦从廉价货箱中挑了一条扁平的鱼,她管它叫胖胖鱼,只要一元六角九分一磅。

  我说,“你不要贪图便宜,瞧瞧鱼眼睛,都翻白了,这条鱼已经搁了三天了。”

  可海伦盯着鱼眼睛看了一会,说她看不出什么毛病。于是我捡起这条鱼,感到它的身体软绵绵地在我的手指缝里滑动,一条已经死去好久的鱼。海伦却说这是一个标志──一条鲜嫩的活鱼!

  于是我特地闻了一下。我告诉她,这条鱼的肉的甜味已经透出表皮,碰到空气变作酸臭味。她把鱼拿到鼻子边嗅嗅说,“这是新鲜的胖胖鱼的味道。”

  她把这条搁了三天的鱼买了下来,用在昨天我在她家吃的晚餐上。她刚把鱼端上桌,她丈夫就翻开鱼头,用嘴吮吸它,连声说味道好。然后他们的儿子弗兰克把另外半边鱼头也吞下去了。海伦挑了靠近鱼尾巴的一小片肉,那是最瘦的部分,咂咂嘴唇说道,她蒸得恰到火候,不老不嫩。然后她瞧瞧我的碗,怎么没有鱼,只有白饭,就又举起筷子,这次在靠近肚皮的地方夹了最肥的一块,放在我的饭上。

  “雯妮,不要客气嘛。”她责备我说。于是我不得不出于客气而吃她的鱼。

  我告诉你,这条鱼简直使我发疯,它又甜,又软,只要一元六角九分钱一磅。我开头还以为海伦会回到幸运超市去换条鱼回来,可我转念一想,海伦没这么精明。当时我就想起了一些事,即使海伦不那么精明,即使她生来不那么穷,即使她从来不漂亮,她的运气还是满盘子都是,甚至从这条搁了三天的鱼嘴里漏出来了。

  我跟她不一样。我生来运气好,但是年复一年,我的运气──就像我的漂亮一样,跑光了,然后又在我的脸上刻了许多皱纹,所以我忘不了。

  我无法解释这一切,我生活中的变化是怎么发生的?如果我想讲讲发生的一切,我的故事不会像河流一样从头流到尾,所有事情都是互相关联的,就像湖泊对大海一样。如果我这辈子就是这样子,一件事接着另一件事,那么我就可以回过头去,我就可以汲取我生活中的教训:我承受的命运,我作出的选择,我犯下的错误,那样的话,我还有机会改变我的命运。

  海伦老是跟我说,“你干吗老是想那些过去的事情?后悔没用,你不能改变过去。”她不记得了,出于许多原因,她和我已经有好多次改变了过去。她经常为了我而改变过去,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干了些什么。

  这就像海伦买的胖胖鱼,此刻它正游进我的记忆里。因为好多年前,我为我丈夫,为吉米·路易买过一条特别的鱼。啊,我是多么爱他!我看到的这条鱼,早晨刚刚从海里打来,所以它还是怒气冲冲的,在大铁盆里游。它身上橘红色的鳞片闪闪发光,当它在小小的水盆里摇头甩尾来回兜圈子的时候,它身上的鳞片变成了白金色。我对卖鱼的说,不要用报纸包这条活鱼,要用于净的白纸。当我把鱼放到车上准备带回家的时候,我真是感到非常骄傲,我感到它在活蹦乱跳,我想象这条鱼在吉米口中的味道,我丈夫会知道这是一条特别的鱼,一条幸运的鱼,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他。

  我跟你说,这鱼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我剖它以前,它的鳃还一鼓一鼓的,从嘴巴里吹出一个又一个泡泡,让我明白这就是它的毒药。甚至在我取出它的肠子以后,它还从盆子里跳了出来,掉在地板上,满地打滚,直到我用金郎头把它砸死。在我把它煮熟后,它还找到反抗我的办法。吉米刚吃了一口,就被一根鱼刺卡住了喉咙,那根刺就在他的喉咙生了根,所以他每咽一口,就觉得这鱼在里面咬他一口,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

  后来,到了医院,医生动手术把这根鱼刺取出来。尽管吉米不能说话,但我从他忧心忡忡的脸上看出来,他正在考虑拔鱼刺的手术费、床位费、麻药费。这时我才想起了我的好消息,也就是我为什么要买这么一条昂贵的鱼的原因,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为杭奥面包店做面条,我额外挣的钱足够付一年医疗费。当我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吉米紧紧闭上了眼睛,眼泪流出来了,他的嘴唇翕动着,受伤的喉咙说不出话。可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是想喊出来:“我们真幸运,我们真幸运!”

  所以我的幸运和海伦不一样,跟别人也不一样,人们总爱吹嘘他们的坏运如何变成好运。不,我会告诉你,别人的运气怎么样,我的运气怎么样。拿我以前在上海认识的一位姑娘来说,她和我进了同一所教会学校,她像我一样,家里很有钱,也差不多像我一样漂亮。我嫁给我的第一个丈夫的时候,她和一个很有钱的银行家的少爷订了婚。但是过了一个夏天,她脸上长了很多退不去的雀斑,于是婚事也就告吹了。我很为这位姑娘感到可惜,因为她在两方面都丢了自己的脸。

  好多年后,我又碰见了她,当时我和吉米已经搬到弗利斯诺。她嫁了一个美籍华人,那男人是开小杂货店的,卖苏打汽水、炸薯条和香烟什么的,价格都卖得很高,我是在现金柜台上碰到她的,我当时买了一杯冰淇淋。她嚷道,“姐姐,姐姐,还认识我吗?”可她没给我优惠。我付了钱后,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如何如何老实,待她怎么怎么好,她说这些的时候,故意把她手腕上的好多玉镯往上推,让它们落下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像奏乐一样。她笑得那么开心,连她脸上的斑点都好像是她有意刻上去的幸福的酒窝。

  但过了一会,她收起了笑容,悄悄跟我说,“还记得上海那个银行家的儿子吗?”然后她以一种确实很难过,但又一点不痛苦的口气告诉我,──本来他能过上好日子的──共产党进城的时候,这个家庭的银行全被没收了。然后,他们的儿子,就是那个拒绝娶她的小子,从他们曾经拥有的黄浦江边的一幢楼顶上跳下来,而他后来娶的那位漂亮的太太,由于害怕而不敢去认领他的尸体。“幸亏没嫁给他。”我的这位朋友说。

  我从来没有这么幸运过。我拒绝嫁给一个好人,一个姓林的男人,做我的第一任丈夫。我错嫁给一个姓文的男人。他们两个都出生在我六岁时住过的同一个岛上。这是一个落后的农村,四周都被海水、河水围着的小地方,所以新的观念很难进入这个地方。

  我应该嫁的那个男人家里并不很有钱,但是受过教育,样子也很好。我十六虚岁那年,回绝了他的家里提出相亲的要求。那是因为我听了老阿婶的话,她在这家人家请客的宴席上,当着新阿婶和阿叔、我的堂姐妹们,还有前来做客的朋友们的面,宣布:

  “这家人家,林家,”她说着,哼了哼鼻子,“哼!想通过蔽丽的婚事爬到我们家里来。”听这话的时候,我瞧见了那个小伙子,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看上去像个大大的丑八怪,晚上爬到我的脚边来。然后,老阿婶转过头来,问我,“薇丽啊,你想和这家人家成亲吗?”

  她说这话的口气就像在问“你想跳河吗?”这是她的口头禅,每当她和她丈夫吵架的时候,她就威胁道,“我情愿我这双脚跳进这条河!”她嚷道,“我情愿亲手吊死自己!”然后她转向阿叔,她的嗓音听起来更加令人毛骨悚然,“你要我怎么死法?你说吧,你决定吧!”

  倒是我阿叔后来真的用自己的双脚和双手结果了自己的性命。当共产党在1949年开进的时候,他吓得不敢出逃,也不敢留下来。他昏头昏脑地用自己的双脚走到岛北边的一个港口,他在那儿坐下来考虑自己该怎么办。有两个渔民后来说,当一辆满载小螃蟹的卡车开上通向港口的黑色道路时,他们看见我阿叔跑到卡车跟前,举起双手挥舞着大叫大喊:回去,回去。

  真怪,那两个渔民说,好像他神通广大能呼风唤雨似的,好像他真的能叫那辆车子在碾上他以前停下来似的。他被碾死后,老阿婶相信我们家院子里那棵枯死的树就是她的男人,他还是懒得动,不愿帮她从一个又一个坏处境中解脱出来。

  这就是我曾经有过的家庭,他们给了我什么忠告呢?要不是我母亲那么早就去世,我才不会听老阿婶的话呢。兴许我当时就嫁给姓林的了,兴许我在婚后已经学会爱他了,兴许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常人一样遇到的困难,但不会是那种使我自己恨自己,使我把自己的心当成敌人的那种困难。

  二十年后,我第一次碰到了这个姓林的男人。当时我已经在美国住了五年,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人,已经和吉米·路易结了婚,改名为雯妮·路易,珍珠已经四岁多,塞缪尔也快三岁了。尽管我们很穷,但我相信我活得很充实,就像一位信教的太太有一次跟我说的,“对你来说,粗茶淡饭足矣。”

  我相信确实如此。我还想要什么呢?吉米是弗利斯诺教堂的牧师,教会每周给他五十美元,还给我们一间小屋子住。所以我相信我应该别无所求了。我相信这一点,直到有一天这个姓林的男人出现在同一所教堂里,救了我的命。

  当然,中国姓林的人多得很,光我们教堂就有好些姓林的,所以一开头我根本没想到,他就是我曾经拒绝嫁的那个小伙子。他刚搬进这个地区,人们就纷纷传言:“他是个大夫,原来住在图拉尔,家里有个好大的游泳池。他娶了一个退休将军的女儿,她会说一口漂亮的中国话,带北京口音,就像一位京剧演员。”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带着他的太太前来参观我们的教堂,我们全站在上午火热的阳光下,大家都怀着好奇心,想看看这个医生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太太。我和吉米站在最下面的一级台阶上,欢迎大家。

  我丈夫用英语致辞,这是我们教堂里杂七杂八的中国方言中的普通话。“很高兴见到你们。欢迎再次光临。”他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这些话我练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说不来,所以我只得点点头,微笑着,装出害羞的样子,每个星期天都是如此。只不过,这个星期天来得特别热,可我又不敢脱掉毛衣,因为我里面衣服的右肩上给蟑螂咬了一个洞。

  我朝医生和他的太太点点头。在他们踏上台阶后,我看到教堂里另外的人都走到这个姓林的人身边,作自我介绍:“格兰代斯·洪”

  、“马维斯·周”、“乔治·鲍”、“穆雷·杨”、“爱伦·温”──所有的人都只说他们的名字,我想,是出于害羞吧,在这么一个大医生面前连多说两个字都不敢。

  我正在想这些琐事的时候,其实不能说想,只是让话语自己从脑袋里流进流出,因为我当时昏昏欲睡,我感到口干舌燥,脸也又热又痒。我挠挠脸,正好给他看到了,他也挠挠他的脖子,点点头,然后笑着对我说,“叮人”就是痒的意思。

  他一说出这个字,我就觉得好像在梦中一样。多怪呀,我想,他居然也知道我小时候待过的那个岛上的土话。于是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情景。

  我六岁那年,父亲把我送到那个小岛上,我在那儿过了第一个夏天。一天到晚,有种看不见的小虫子来咬我的嫩皮肉,我马上就给咬得苦不堪言:挠呀,挠呀,一刻也不能停,两只手飞快地在腿上上下移动,我当着大家的面喊道“yangsele”,这是普通话的说法,意思是“痒死了!”

  周围的人全都哄堂大笑起来。老阿婶拍拍我的手,叫我快别说了,“你怎么能说这话!”第二天,一个堂哥告诉我,这儿的人说起痒的时候就说“叮人”,与“痒死了”的意思完全两样。我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两样,直到十年后,在我嫁错了人的那天晚上,我听见我男人的堂兄弟们一个个在交头接耳地说:“痒死了!她想男人想得痒死了。她下面等不及男人来叮了。”

  那天在弗利斯诺的教堂中,当我听到“叮人”这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小时候曾经是多么幼稚。然后我从回忆中返回,感到我的脸在发烧,由于愤怒,由于羞愧,不知道那种事。我越回想起过去,我的心灵和身体就越变得焦躁不安。

  这时,林医生碰了一下我的胳膊,问道,“你病了吗?”

  我无法回答他,只是看他的脸:他抬起眉毛,然后又抽动了两次下巴肌肉,这神态告诉我,他很想听到我的回答。那是他的脸!──是林的脸,上扬的眉毛和抽动的下巴肌肉跟他父亲一模一样,也是他们家族里所有人的特征。老阿婶曾说起过,“林的脸长得像马脸,总想从你的口袋里探出点好吃的来。”

  望着这张熟悉的脸,我心中的一切全都搅和在一起了──我的过去,我今天的生活,我的第一个丈夫,我的第二个丈夫,林。我真是昏了头了。我不知道谁在喊,“中暑了!被毒日晒昏头了。”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吗要替我脱掉毛衣,把我扶起来,然后把我抬进教堂。

  我丈夫后来告诉我,当时我躺在他怀里全身都湿透了,他还为我做了一次洗礼以拯救我的灵魂。现在,他又哭又笑地说,为了救你的命那位医生也为你做了洗礼。我还是昏头昏脑的,只喃喃说了句掩饰过去,“我觉得好像见了一个鬼。”

  我这才明白过来这儿不光我们俩,林在场,他的太太也在,还有教堂里的其他人──大家都在看着我哩!我的神志马上就清醒过来了。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每一个人都看到了我衣服上的被蟑螂咬破的那个大洞。

  我从来没有跟吉米讲过,我本来可以不嫁给另一个男人而嫁给这个姓林的做我的第一任丈夫,而你是第二个。我只是告诉他有关“痒”这个字的来历,很久以前,我和林说的是同一种方言。所以,吉米就在下一个星期天很骄傲地告诉林,我和他来自中国的同一个地方,崇明岛,我们管那地方叫长江口的。我想收回我丈夫的话,想解释说兴许我搞错了,是另一个岛,因为我怕林当着大家的面说,“嗨,你不就是那个不肯嫁到我家来的姑娘吗?”

  但是林只是笑了笑说,“这么说来我俩早就该认识了,嗯,小妹妹?”

  说不定他只是出于礼貌,他是很有礼貌的。说不定,他也不想娶我,他的太太很漂亮。说不定他不是我本想嫁的那个小伙子,毕竟,他们家里不止他一个儿子,还有其他儿子呢,我从来就没分清过。我怕分清,知道这个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所以我没有再问下去。可是打那天起,我开始以两种方式看待我生活中的一切事情,一种是曾经发生的,一种是未曾发生的。

  夜深人静,在我丈夫和孩子都入睡后,我独自一个思量着,当然,我不后悔嫁给了吉米·路易。我爱我的丈夫,为了能同他结婚,我等了整整五年。我来到这个国家和他生活在一起,我是心甘情愿的。

  这是一种真正的爱情,不只是奉献,为他买菜做饭,为他抚养孩子。

  我不想林,不想他太太的漂亮衣服,也不想他们的游泳池。谁要这些东西?我对自己说。

  但是随着夜越来越深,我的想法也变了,我这样想:我真后悔没嫁给林呀,因为要是嫁给他的话,我就不会嫁给另一个男人了,我就不会变成那种祈求日本人杀死她的丈夫的妻子,也不会变成那种对自己的孩子的死无动于衷的母亲了。我的心也不会狠毒到想尽一切办法逃脱我的婚姻,因为逃不成而每天咬牙切齿。我也不会后悔我留给第二个丈夫的太少了,我只有感激而永远不会完全幸福了。

  吉米过世后,我不能不想到,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就不会碰到吉米·路易,不会嫁给他,也不会直到现在还老是思念他。我的眼睛和耳朵不会老是寻找着吉米,寻找着虚无,我的肌肤也不会渴望著有人来触摸,我也不会感到这种切肤之痛。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决不会认识吉米,那样,我也不会老是思念着一个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现在,就在刚才,我又想到了这一点。要是我嫁给了林,我和林现在仍旧是夫妻,海伦就不会知道我的隐私,我就没有理由任由她使来唤去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昨晚上在吃鱼的时候,海伦还告诉我,一个姓林的男人,一个鳏夫,曾经住在弗利斯诺的,刚刚加入我们旧金山的教堂。

  “他是个医生,”她说,“可他在捐赠箱里只丢了一张五元钞票。”

  海伦看看我吃惊的脸,以为她知道底细,“是的,你想得到吗?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没跟海伦说:我本来可以嫁给这个男人,一个好男人。我没说,我没嫁给他是命中注定的呢,还是因为我当时不知道我可以自己做主?我没向她承认:也许这是我的错,这么个小错误,对一个说不,对另一个说行,就像选择水盆里的鱼,没尝过以前,你怎么知道哪条是好的,哪条是坏的呢?

  即使我告诉她,她也不会明白。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她的脑袋还停留在中国,就拿这件事来说,当她买下这条鱼做晚餐的时候,我对她说,“嗨,你知道搁了三天的鱼会怎样吗?”

  她想也不想地说,“它们会游回大海。”

  差不多有四十年了,我跟大家说,海伦是我的嫂子,可她不是。

  我还告诉大家,她是我的死于战乱的哥哥匡的妻子。这不是实话。

  但我这么说不是想骗大家,事实太复杂,讲不清。即使我把一切解释清楚,也没人会理解。

  我说到的这个死于战乱的哥哥,其实是我的异母兄弟──没有血缘关系,只有姻亲关系。他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太太生的儿子,在我母亲嫁过去以前她就已经去世了,所以我们和这一房从不来往。

  而这位异母兄弟也不是死于战乱,而是在战前就死了,他因为把三匹布卖给共产党而在长沙被砍了头。这是阴历4638年发生的事,正好是马年。那一年的人个个活蹦乱跳、横冲直撞的。西历是哪一年我搞不清,也许是1929,也许是1930或1931年吧,反正,是在我碰到海伦之前。

  但是我说了这些,我还得解释,我的这位异母兄弟并不真的是一个共产党。实际上,他声辩说──开头是愤怒地跺脚,最后是跪下来绝望地号哭,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头天晚上的客户是共产党,他还夸口说他狠狠敲了他们一笔,用高得可笑的价格,把质量很次的布卖给了他们。尽管如此,国民党还是把他杀了,为的是杀一儆百。

  可我干吗要把这些事都抖搂出来?──说我家族中有个人欺骗他的客户。不,我是说,那个年头很多人因莫须有的罪名而被杀了。人人都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而我这位异母兄弟实在是太傻太贪了。

  就连他的原配太太也明白这一点。开头,她还不想到长沙去。但要是有人问我她现在在哪儿,我也答不上来。她丈夫死后,她给我们写过信,把情况都告诉了我们。但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因为她住的那个地方发了一场洪水,顺流漂来很多已经肿胀的尸体,住在河边的人们为了避开那股恶臭,纷纷逃离小岛。所以说不定这位嫂子也淹死了,顺流而下,漂进了大海;说不定她改了名,说不定她连性格都变了,成了一个共产党,现在中国的某个地方,用的是另外的名字。

  我说到这儿,大家可能会以为我的异母兄弟的故事到此为止了。

  我不得不撒谎表示同意:他死了,他的原配太太也失踪了。这故事没什么好说的了,没有令人惊喜的大团圆结局。好多年来,他的结局的确就是如此。

  啊,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族中老讲这么一个故事,说一头公牛冲着一轮新月吼叫,以为它的角挂到了天上。大家都知道说的是谁:一个傻瓜想尽办法爬到了天上,以为能把星星摘到手,结果掉下来,把命也给丢了。我们没提匡的名字,认识与马克思主义沾边的人都是很危险的,尽管匡已经死了,他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

  但后来我的异母兄弟又以很多身份复活了。日本人在1937年占领上海的时候,我阿叔假装欢迎他们到自己的衣料店里,“我的亲侄子是在日本留学的,现住在长沙,他还娶了一位日本姑娘呢。”

  后来,当日本在1945年投降,国民党回来接收的时候,我的异母兄弟又以另一种身份复活了。我阿叔说:“我那可怜的侄儿匡,是国民党的一个英雄。死在长沙。”

  当共产党在1949年接管的时候,第一个故事又回来了,只不过那时阿叔已经过世了,所以就由我那老阿婶来说我的异母兄弟是共产党里的一个大英雄了,“他把好衣服送给搞地下工作的学生──当然,一分钱都不收,还搭上了自己的命。”

  当我来到这个新国家的时候,我还以为我终于能够忘掉这个不知死了多少次,又活了多少次的异母兄弟了。要一遍一遍解释清楚实在是太难了:谁是谁的什么人;哪个异母兄弟是哪一房生的;这件事发生的年代是按阳历算的,还是按阴历算的;那个嫂子后来怎样了;我们干吗老是要改变对日本人、国民党和共产党的看法。

  我怎么向移民局的官员讲清楚这么一段往事,他们理解不了!他们只知道一种政府。他们老是向我提出各种各样令人难堪的问题:“为什么你在这份材料上说1918年出生,又说1919年出生?”“为什么你没有结婚证明,也没有离婚证明?”“你在中国或别的什么国家得过寄生虫病吗?”

  当我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现在我可以忘掉我的悲剧,把我的所有秘密抛到一扇永远不会开启的门背后,永远不会被美国人看到。我以为我的过去已经永远封闭了。

  我想,在这里没有人能找到我。我可以把我的错误、我的悔恨、我所有的痛苦全隐藏起来,我可以改变我的命运。

  啊,我不是唯一能够抛开所有的往事Q适应新环境的人。到我们教堂里来的人,我的那个长着一脸雀斑的同学,林和他的太太,甚至还包括海伦──他们全都抛了一些东西在脑后:未清的旧债、糟糕的开端、年迈的母亲、生病的父亲、头房太太和众多的孩子、迷信和中国阴历的命运。

  我甚至害怕我过去的生活会把我抓住。但是后来中国灭了灯,关了门,告诉大家说要安静。那儿所有的人都变得像鬼似的,我们看不见他们,也听不见他们。于是我以为这下子我真的能忘记一切了,没有人能够出来唤起我的回忆。

  可就在这时,海伦想从台湾过来。我只能让她来。她告诉我,好多年前我还欠着一笔账,现在我得还她。所以,我就在1953年告诉美国移民局的官员,海伦是我的姐姐,是我父亲五个太太中的一个生的。她新来乍到,我不能同我们教堂里的朋友说我父亲有五个太太,我自己是牧师的妻子,我怎么能够说这话?

  所以我只能说海伦是我多年前的嫂子,曾经嫁给我的哥哥,一个国民党的大英雄,死于战乱。太糟了。

  我不能说出真情,海伦为什么要来这儿,我为什么不得不资助她,这样反而会越说越复杂。

  我已经把海伦嫁给我哥哥的故事讲了好多遍,讲到现在连海伦自己都信了。她告诉那些问她往事的人说:“噢,我有过一个很隆重的西式婚礼,雯妮是我的伴娘。太可惜了呀,我丈夫那么年轻就过世了。”她说这些话的口气好像她老早就取得了美国公民资格,没人能把她遣送回去。

  海伦把我的故事也讲了好多遍,讲得有时连我自己也信了。什么吉米是我第一也是唯一的丈夫呀;什么是她在上海介绍我俩认识的呀;什么她是我的证婚人呀,我们举行过一个很隆重的中式婚礼呀。

  现在要是我说海伦不是我的嫂子,没人会相信。她和我没有血缘关系,连姻亲关系也没有。她不是我选中的朋友。有时,我连她在身边也感到不舒服。我不同意她的观点,我不喜欢她的性格。但是说不定我们比姐妹还亲,我们被一笔共同的债务所牵连,被共同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我为她保守秘密,她为我保守秘密,我们有一种用这个国家的语言说不清道不明的忠诚。

  所以,那天吃完有鱼的晚餐后,当海伦在她的厨房里告诉我,她决定公开我的所有秘密时,你可以想象出我该有多么愤怒。

  

  第四章 漫长的距离

  以下就是她告诉我的。

  那天吃完有鱼的晚餐后,亨利进房间看了会电视,就倒在沙发上睡了。海伦还在厨房里忙着,烧泡茶用的开水。我坐在客厅里,其实不能算客厅,只是厨房的一部分,用薄薄的塑料屏风隔了一下。但是因为海伦看不见我,她就大声喊叫着,好像打长途电话似的,吹她的宝宝三星期前结婚的事。

  她说的就是宝宝长,宝宝短,就像电视节目里吹赢这个,赢那个一样,每星期都是老一套。

  她儿子都三十一了,她还是叫他宝宝。但兴许海伦没叫错,她的宝宝还真是个宝宝,被宠得连等公共汽车都不耐烦。一次,他的车子坏了,他就打电话给我,口气可亲热可有礼貌来:“啊,姨,好久不见了。啊,姨,身体还好吗?好,好。啊,姨,能不能借您的车子用一下,我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求职面试。”

  三天后,他把车子还来了,里里外外全刻上了他的印记──保险杠被撞得一塌胡涂,可乐罐扔得满地都是,汽油也全用光了。可就是工作没找到。

  因此,海伦赞扬宝宝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我正在想我怎么会为车的事生这么大的气。因为我从不抱怨,回忆使我又一次怒气冲冲。我在想,我的儿子是不会这样的,塞缪尔不会说客套话,作为借东西的借口,他也不需要借海伦的车去参加什么求职面试。他已经有一份工作,在新泽西,是一个高级福利管理员,分析病假、病假补助,谁是真的生病,谁只是胡搅蛮缠。

  海伦端着茶进来了,口中还是大声讲着,好像我在远处似的。此刻她正在讲玛丽,“我有没有跟你说起过?玛丽几天前给我来了个电话,告诉我她和杜准备去夏威夷度假──又要去!连这回已经是第四次了。我说,‘你已经去过了嘛。没必要再去了。’可她说,‘没有人是因为需要去才去夏威夷的,就是因为没必要去才要去。’”

  海伦把茶递给我。“我跟我女儿说,‘这是什么话?我不需要去夏威夷,我就不去。我想去中国,我也去不了。’”海伦自己先笑了起来。“瞧瞧我的女儿!”她又说。“噢,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昨晚半夜里,已经过了十点,她又给我打了个电话。”海伦挥挥手,做出讨厌的样子。“把我吓个半死!我问她,咄什么事了?有谁病了?出车祸了?杜丢工作了?’她说,‘没,没,没。我只是想打个电话。

  ”海伦笑着说,“你是怎么想的?她干吗要打电话?说说看。”

  “她是个好女儿。”我说。

  海伦摇摇头,“这一次她说她打电话不为什么。不为什么!这根本不是打电话的理由。”

  海伦给我续了水,“当然呷,这不是她的主意,不完全是。她看了一个电话公司做的电视广告,一个女儿给她母亲打电话,不为什么。我就对我女儿说,‘你那么老远地打电话来,不为什么?那么,别说多了,太花钱了呀。’她说,‘没事。八点以后,打折的。’”

  “于是我跟她说,‘别犯傻了。电视上说的全是假的。你要是说快些,电话费还便宜些。谁知道他们的用意。’”

  “她说,‘啊,妈咪,电话费算不了什么。’”

  “我说,‘哇!算不了什么?怎么能说算不了什么呢?你想白白扔掉十美元吗?要这样,别把钱送给电话公司,送给我好了。’”

  我想象得出海伦和她女儿争论的情景,她们浪费了钱来争论不要浪费钱的问题。海伦真是蠢透了。

  海伦叹了一口气。“结果我总算说服她把电话挂上了。”她看看我,开心地笑了起来,然后开始用中文跟我说,“瞧,她还是听我的,她知道她母亲还是对的。”她很响地啜了一口茶,“那么,这星期珍珠给你打过电话了吗?她也费了不少钱打长途吧?”

  我知道,海伦问我这个,实际上并不指望听到我的回答,因为她知道我女儿和我是经常不讲话的,珍珠不会无缘无故给我打电话。当然,她会打电话跟我说,苔莎和克利奥在我这儿放一会。她也会打电话跟我说,你能在感恩节带点塞火鸡肚里的中国填料来吗?她也打电话来通知我一些事。就拿上星期来说吧,她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和她一家不能在我家过夜。实际上,电话不是她打的,是她丈夫打的,可我知道是她叫他打的,而她自己在同线电话里偷听呢。

  “珍珠住得不算远。”我提醒海伦。

  “圣何塞还是远的。”她争辩说,“有五十公里呢,区号也不一样。”

  “可她到我这儿的距离不是很远。”我说。

  海伦还不罢休,“够远的了!你每分钟还得付附加费。你还是不能说得太多。”

  “兴许我们俩都不该说那么多,”我说,“亨利已经睡了。”我指指她的疲倦的丈夫,他躺在沙发上,嘴巴张得大大的,“我还是回家吧。”

  “亨利,起来!”海伦吼道,然后推推她丈夫的肩膀,那一位迷迷糊糊地张开一只眼睛,两只脚下了地,慢吞吞地走到床边去了。

  亨利离开后,海伦就跟我说了,“好了,兴许,我要讲点好消息给你听听。”她笑了。

  “什么样的好消息?”

  她又笑了笑,啜了一口茶,从袖管里抽出一块手帕,擦了擦鼻子。然后又啜了一口茶,又笑了一下。她干吗把事情弄得像佛教仪式一样?

  “现在你可没地方好躲了。”她终于开口了。

  “我没躲呀。我就在这儿。”

  “不,不,你一直在躲避你的生活。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她跳起来,找她的皮夹子,一个大包,然后把手伸进去,在里面乱翻。看得出来,她在找一样东西,急得要命。她摸出一只橘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又摸出两袋飞机上吃剩的花生、饭店里的牙签、她为防盗而准备的另一只小钱包。她把包翻过来,把里面七零八碎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就像过去我们为战乱而逃难似的:两截短蜡烛、她的用塑料夹子夹起来的美国身份证、她四十年前用过的中国护照、一小块旅馆香皂、一小块抹布、一双长袜,还有一条尼龙短裤,连牌子都还是新的呢。然后她又翻出更多的东西:她的养胃冲剂、她的咳嗽药、她的虎骨酒,还有她的观音菩萨,万一其他东西都不灵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

  “到哪儿去了呢?”她说道,一遍又一遍地翻那些东西。最后终于从她翻了好久的皮夹底部抽出一只口袋。这是一封信,乍一看,像一张纸,但叠起来就成了一只信封,有印好的邮票,一切都已经在上面。她把信举在手中,挥舞着。

  “在这儿呢,”她脸上显出得意的样子,“这个男人!”

  我简直给她吓坏了。最近,她的行为有点像老年痴呆症患者,老是忘这忘那的,神志不大清爽。也许是因为两个月前她在扶梯上摔了一跤引起的,打那以后她就以为自己快要死了。

  “你怎么能把一个人装进信封里头?”我小心翼翼地问她。

  “什么?”

  “你不是说你把一个人装进信封里了。”

  “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的好消息就在这里面:那个人死了。王贝蒂从香港写了这封信,告诉我前不久她去了一趟上海。你还记得她吧,‘漂亮贝蒂’,我们在战时都这样叫她的,可兴许她现在已经没那么漂亮了。”海伦笑起来了,“你还记得我给她的那台缝纫机吗?。她后来自己当老板,现在在科伦开了一家成衣店。”

  海伦说着说着就扯开去了,就像一头牛,哪儿有草,就往哪儿跑。

  “她开的是一家珠宝店,”我提醒她,“开在科伦的大使饭店的拱廊下。”

  海伦摇摇头。“是成衣店,”她说,“各色各样的女装一律打折。”我不跟她争,也没告诉她,她老是记错事,老是把过去的事朝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想:她忘了,漂亮贝蒂的缝纫机是我给的。

  “什么人死了?”我终于问,指指她手中的信。

  “噢,对了,是这个人。”于是她叹了口气,好像是我把她激起来似的。“那个人,那个人,你认识的那个。你怎么还猜不着?”然后她弯下身子,附在我耳边说,“那个坏男人。”

  我的呼吸几乎停止了。我仿佛看到他了,那个坏男人,文福,我的第一个丈夫,我曾要海伦决不要提起那个人:“永远不要提起他的名字,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

  我仿佛看到他的浓密的头发,他的狡猾的眉毛,他的光滑的撒谎的脸,他的精明的嘴巴。我已经有四十多年没见到他了。此刻,海伦一提起他的名字,我就感到我的脖子上有他的气息,我记起了他大笑的样子,记起他说过的话,他总有一天会找到我,把我拉回去,没有二话。

  “别怕呀。真的,他已经死了。”海伦说,“你自己读吧。”

  我从她手里接过信,读了起来。我发现,四十年后,文福仍然在笑我,因为信中并没有说他已经死了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他是上个月圣诞节那天才死的。

  我啪地拍了一下信。“你想得到吗?”我跟海伦说,“他死到临头,还想办法使我永远痛苦!竟然死在圣诞节!”

  “他哪一天死有什么关系?”海伦说。她正用牙签剔她的牙齿,她那翘起嘴角的样子看起来像在笑。“他死了,再也不会来找你麻烦了,这才是重要的。”

  “可他已经找到我了!”我喊道,“已经在我心里了。现在每当圣诞节我就会想起他来。我怎么能唱‘平安夜’、‘欢乐降临世界’?到那一天我只会大喊大叫,我高兴他死了!死得不是时候,死了还想害人。”

  “那么你该打扫一下房子,把他从你心里扫出去。”她说着,挥了一下手,好像这事挺容易似的。

  我明白她说的是中国新年快到的时候的情景,有句老话叫做,洒扫庭院,除旧迎新。

  海伦知道打扫什么吗?只要看看她的厨房地板,你就看到──一团团垃圾大得像一只只老鼠,黑色的油烟污垢到处都是,已经黑得发亮,足足有二十年没打扫了。要命的是她还以为我没看见。

  “我是这么想的,”海伦说,“我们应该把我们这辈子的谎言全扫出去,把真相告诉大家,我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你在说什么?”

  “我干吗非得带着所有这些谎言进坟墓?什么我是你的嫂子啦,嫁给你的异母兄弟啦,这个人我连见也没见过。我的出生日期也是错的。你使我小了一岁。现在我快要死了,我的寿就减了一岁。”

  “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我说,既然文福死了,我想现在把一切都纠正过来还来得及。

  不再有隐私,不要再撒谎了。”

  我一阵反胃的感觉。她干吗这么说?她想公开一切!──我的过去、我和文福的婚姻,等等,我好不容易才忘记的一切。

  “你想怎么办?”我责备她,“你想把我的隐私说出去,就这些?我们说好的──永远不说出去。”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海伦争辩说,“当然,那个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能说,你很怕,你以为文福会来找你,我们俩都需要想方设法进这个国家,所以那时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但是现在──”

  “这是一个秘密。”

  “现在还有什么关系?文福死了,”海伦说,“他不会来找你了,我们不会被驱逐出境了。现在说出真情,不要带那么多谎言到那个世界去,比什么都重要。要不,我怎么还有脸在天堂里同我的第一个丈夫见面,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说我嫁给了你哥哥?我的墓碑上怎么能写我生于1919年?大家都会在我死后嘲笑我,说我老得连自己究竟有多老都搞不清楚了。”

  “那么你就跟大家讲你自己的事,不要把我也扯进去。”我说。

  海伦皱起了眉头,“那怎么行?那样的话,我又得编一连串谎话,我们是怎么碰上的啦,我是怎么认识你的啦、你这是在叫我跟魔鬼说话。你要是不讲,我讲──必须在阴历年之前讲掉。”

  “你这是在叫我再遭一次殃。要是你跟你的孩子讲了,我的孩子也会知道的。”

  “那么你就应该亲自告诉她们,”海伦说,“她们现在已经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她们会理解的。说不定得知她们母亲的背景,她们还高兴呢。讲讲以前在中国受的苦,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还时髦着哩。”

  “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丢人现眼!”我说。

  我们就这样你来我往地争论著。但后来,我感到无聊了。就像她的胖胖鱼和长途电话费问题,海伦总以为她是对的。我怎么能和一个神志不清的人争论呢?我自己都要疯了。

  当她再一次来给我续水的时候,我告诉她,时候不早了,我收拾起那天下午我在幸运超市买的一些杂物,然后穿上外套。

  “等一下,”海伦说,“亨利开车送你回去,这样安全些。”

  每次我到她家,她都这么说,每次她这么说,我都信以为真。三十年前,我和吉米刚从唐人街搬出来,在格利莱和安扎之间的第八大街买了房子,海伦跟我说了整整两年,“那个地方不太安全,那个地方──啊──我们不能搬到那儿去。”吉米去世后──不知为什么──她和亨利在与我们相隔一个街区的第九大街,门牌号更高的一条街,买了一幢更大的房子。“现在我们可以照顾你了,”她说,“这样更安全些。”但我知道她不过是拿我做借口罢了。

  昨晚我又说了我常说的那句话,“不麻烦了,我自己可以走回去,也是很好的锻炼。”

  “太危险了呀。”她坚持着。可我知道,她说话并不算数。她说话声音很轻,唯恐吵醒她的丈夫。“你应该多加小心哪。”她说。

  “哇,你以为有人会为了我的几个橘子,为了一罐笋来抢我吗?”

  她从我手上抢过我的包。“那么我来帮你拎这个吧,”她说,“你拎着太沉了呀。”

  我抢过我的包,“别跟我说客套话了。”

  “你老了,自己拿不动了。”她说着,又要来帮我拎包。

  “你忘了,你也老了,还比我大一岁呢。”

  最后她只好让我自己拎着包走了。

  为了忘掉一切,那天整个晚上我都在打扫房间。我抖搂窗帘,拍打沙发,掸掉桌子上和通向楼梯的扶栏上的灰尘;我擦干净电视机和挂在电视机上方的遗像,我望着玻璃镜框里吉米的照片:他总是那么年轻。

  我走进自己的卧室,换了床单,就在这张床上我和吉米同枕共眠过,他身体睡过的凹陷还留在上面。

  我进了塞缪尔的房间,掸去他自己亲手做的塑料飞机、日式和美式轰炸机上的灰尘,还有他写字台上放着的小人兵上的灰尘。我打开他的梳妆桌,发现里面有一本《花花公子》。唉!这就像在我脸上打了个耳光。我叫塞缪尔扔掉这本1964年的杂志,吉米就是在这一年去世的,打那以后,再也没人听我的话。

  我进了阿珍的房间,我们在这儿有过多少次争吵和伤害啊。我给她买的巴比娃娃还在,可肯已经不知去向了。我不让她用这种香水,因为这会使她闻起来像个下等人。带圆镜子和银把手的流线型梳妆台,我是多么喜欢它,但我还是给女儿了,她看到它的时候,还说她讨厌它!“你有意把它挑出来来折磨我。”她吼道。

  我一面想着这些,一面掸着她桌子上的灰尘。这时我忽然发现梳妆台顶上刻着几个小字:“我爱RD。”

  谁是RD?谁使我女儿爱得这么深,连她最讨厌的家具都弄坏了。

  他是个美国人还是中国人?于是我生气了:瞧她把我的家具搞成个什么样子!

  当然,我安静下来后就想到了,这些字阿珍不是最近刚刻上去的,兴许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因为阿珍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她不会再坠入RD的情网。她已经嫁给菲力·勃兰特,他虽然不是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一个医生,尽管不是最好的。

  当阿珍第一次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尽量对他亲切些:“噢,是医生啊,我会让我所有的朋友都去你那儿看病的。”然后他告诉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医生,一个病理学专家!──一个只会在病人死后研究病因的人,一个事后诸葛亮,我怎么能把我的朋友交到这种医生手中?

  但阿珍的工作很不错,她是一个对弱智儿童进行口语治疗的专家。虽然她告诉我,决不能这么说。几年前,她说过,“我们不再叫他们弱智或低能儿了,我们管他们叫‘有残疾的儿童’。以儿童为主,残疾为辅。我也不光是搞口语治疗,实际上应叫我口语和语言治疗门诊医生。我只和那些有轻度或严重的交际困难的儿童打交道,你决不要再管他们叫弱智了。”

  我叫她再重复一遍,她就把她说过的写在纸上:“为带有轻度或严重交际困难的儿童进行口语和语言治疗的门诊医生。”我把这句话不知练了多少遍,我的皮夹子里还放着那张纸。但我还是说不全,所以,说不定现在阿珍会以为我也变弱智了呢。

  当然,阿珍的两个女儿说英语是不成问题的。大的那个才两岁的时候,就会扑到我怀里,大嚷嚷,“外一婆!外一婆!外一婆在这儿!”真聪明呀,我心想,她会用上海话喊她的外婆。然后我的外孙女又用英语问:“这次给我带什么礼物来?什么样的?有多少?它们在哪儿?”

  “真不敢相信呀!”阿珍说,“她已经会说完整的句子了,大多数跟她同龄的孩子还只会说两个词组,她真聪明。”

  我说,“这种聪明有什么好?你应该教她懂规矩,不要问这么多,就像我以前教你一样。”

  我女儿朝我扮个鬼脸,笑笑说,“噢,妈。”她就这么说了句“噢,妈”,不再跟我争了。

  我一面打扫她的房间,一面想着这事。她就是这么对待我,我也这么对待她,总是注意彬彬有礼,尽量做到井水不犯河水,就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这时我的手碰到了她床底下的什么东西,这些外孙女哪,总是把这儿搞得脏兮兮的。我把它拉了出来,原来是一只粉红色的塑料盒,上了锁,没有钥匙打不开。上面还写了“我的秘密宝库”。

  噢,我想起来了,这盒子是阿珍十岁时,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当时,她还打开来,往里瞧了瞧。

  “是空的。”她说着,抬头看看我,好像我应该换个东西给她似的。

  “当然,现在是空的,以后你可以放东西进去。”我告诉她。也许她觉得这盒子式样已经过时了,就像那张梳妆台一样,但对我来说,已经够时髦的了,我还以为她会喜欢得不得了呢。

  “什么样的东西呢?”她问。

  “你自己喜欢的小宝贝,小秘密呀,零零碎碎的美国货呀。”

  她没说什么,只是盯住盒盖看了一会。盒盖上画了一个梳了一根黄色马尾辫的小姑娘,人躺在床上,脚搁在墙上,正在打电话。为了电话打得太久的问题,我和女儿也争论过好多次。

  但是我发现,马尾巴那个地方本来是黄色的,现在却发黑了,本来只装了她的失望的空盒子,现在却变得那么重,里面装满了东西。

  啊,我兴奋起来了!设法打开我女儿小时候心灵的宝库,探知对我隐藏了那么多年的一切事情。

  我朝另外几只抽屉看看,想找到那把开锁的钥匙。我又朝床底下瞧瞧,只找到了那双每只大脚趾头上都有个洞的中式旧拖鞋。

  我决定到楼下去找一把刀,把盒子撬开来。但我还没迈出一步,我的心就先嘀咕开了,里面会是什么东西呢?什么样的伤害和失望?

  如果我撬开了盒子,看到了一位陌生人,那又怎么样?如果盒子里的这个女儿和我想象中我生养的那个一点都不像,那又怎么样?

  我努力想作出决定,到底怎么办?撬,还是不撬?把盒子放回去,还是以后再撬?我一面向自己提这些问题,一面用手抚平我的头发,我的手碰到了发夹,我一下子有办法了。我取下发夹,把它伸进锁孔。

  我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有两支唇膏,一支红的,一支白的,一些首饰,一条带十字架的银项链,一只一面嵌着假红宝石、另一面有泡泡树脂的戒指。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下,还有些吓人的东西──假发,我曾警告过她不要用,化妆用的蓝眼影,我也警告过她不要用的。在这些傻东西下面,有一张“萨迪·汉肯斯舞会”的通知,还有几封她的朋友简妮芬给她的信。我记得这位姑娘,她母亲老是把她打扮成假小子。

  阿珍曾经和我吵过,“干吗我就不能带一个男孩子去参加萨迪·汉肯斯?简妮芬要去,她母亲就让她去。”

  “你想学那个神经兮兮的姑娘的样?你想听她母亲的?那个母亲连自己的女儿都管不牢!”

  所有这些往事又浮现在我眼前。我抽出一封简妮芬给她的信,都说些什么呀?“嗨,叮咚,他想你都想疯了,骗他一下吧。祝你成功。”

  我说得没错,这姑娘是有点神经兮兮的。

  ,我又发现了另外的东西,我的气喘不过来了。这是一张小小的卡片,一面印有耶稣像,另一面写着:“美好的记忆,詹姆斯·Y·路易斯。”还有一些字,他的出生日期,1914年,4月14日。但是再接下去就是他去世的日期,上面盖着黑纱,很多愤怒的黑纱。

  我一下子感到悲喜交集,就像听到一首几乎已经忘记的老歌,每个音符刚听到就飘走了,你连说句“太好了,唱得太好了!”都来不及,只能默默地哭泣。

  只有在这时我才想到我错了。我想马上就给阿珍打电话,告诉她,“现在我才知道,你伤心过,你哭过,不是在脸上哭,而是在心里哭。你爱你爸爸。”

  然后我又想起海伦昨晚说的话,她要把我的所有秘密、所有谎言全告诉阿珍。在这之后,我的女儿干吗还应该再相信我?

  我拖出真空吸尘器,把我抖搂在灰尘中的烦恼全都吸走。我走进过道,用吸尘器吸走铺在地毯上的塑料长地毯上的灰尘。我拉起塑料长地毯清理下面的灰尘。我发现下面的地毯还是光亮如新,就像金色的织锦。但地毯露出的两边,已经磨损掉了,看上去有点脏。不管我怎么清扫,还是无济于事,看上去总是那个样,就像我生活中的污垢,再也无法把它弄掉。

  我下了楼,一头坐在沙发上。天亮了,我还坐在那儿,一点睡意都没有,手中捏着漂亮贝蒂的那封信。文福有那么多次可以死,也应该死的机会:那场使许多飞行员一下子丧生的战争;他的吉普车出事,撞死别人的时候;共产党打败国民党的时候;“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早就应该死在所有这些使成千上万的人送命的时候,但他没有死。

  漂亮贝蒂还在信中告诉海伦,他是死在床上的,他的全家都在他身边守候着:他的另一个老婆和那个老婆生的子女,他的兄弟和兄弟的老婆们,他以前的飞行员朋友们。

  我脑海里浮现出所有这些场面:眼泪滴在文福的脸上,双手抚平他的头发,热砖包起来放在他的脚底下,让他安静下来,喊他,“不要走呀,不要走呀!”

  他安详地死了,信中说,死于心脏病,享年七十八岁。

  我狠狠地把信摔打了两下,这么说倒是他的心脏病使他活了这么久!现在我成了有心脏病的人了。我坐在沙发上,又哭又喊,但愿我在他的病床边,但愿他现在还活着,因为要是他还活着,我就要靠在他的床边,叫他的名字。我就要翻开他的眼皮,告诉他,文福,我回来了,当他透过我的眼睛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时候,我就要撮圆我的嘴唇,狠狠地在他脸上啐一口。

  你瞧他死到临头还做了些什么!他死了,可阴魂不散。每次,海伦都要说,“那有什么关系?”她会跟她的子女讲些什么?她会透露多少实情?

  对,我可以先告诉我的孩子们:我还结过一次婚,嫁过另外一个男人,那是一场很糟的婚姻,我犯了个错误。但现在那个男人已经死了。

  我可以告诉他们:我还有另外的孩子,但我和他们失散了,我很伤心,可那是在战乱期间,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我可以告诉他们:我假装早已嫁给了你们的父亲,那样我就可以到这个国家来。海伦为我说了谎,所以后来我也为她说了谎。

  然后我会看看阿珍的脸,总是怀疑的脸,不,不,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坏。我一到美国,就马上和你父亲真的结了婚。然后我就有了你们俩,你是老大,生于1950年,塞缪尔是老二,生于1952年。打那以后,我们真的过得很幸福,要不是你父亲去世,真是过得像故事中所说的那样幸福。

  但是即使我这样告诉他们,阿珍也会知道,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她会从我的黑眼睛里,从我僵硬的双手,从我颤抖的嗓音中看出这一点。她会一言不发,但她会知道一切,不是谎言,而是真相。

  然后,阿珍会知道最可怕的真相──那是海伦不知道,吉米不知道,我四十年来一直想竭力忘记的,文福,这个坏男人,是阿珍的生父。

  我已经想过怎么告诉我女儿。但每次我要开口时,我就好像听到了她的声音,那么使人伤心,“我早料到了。你总是更爱塞缪尔。”

  所以,她决不会再相信我。

  但也许我会对她说,这不是真的,我最爱的是你,胜过爱塞缪尔,胜过爱所有比你早出生的孩子。我要告诉她,我爱你的方式是你所看不到的。也许你不相信,可我从内心深处知道,这是真的,因为你伤透了我的心,说不定我也伤透了你的心。

  我要越过遥远的距离给她打电话。我要说,钱算不了什么。我得告诉她一些事,不能再等了。然后我要开口跟她讲,不是告诉她发生过什么,而是要让她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为什么不可能采取另外的方式。

  

  第五章 千头万绪

  我先告诉我女儿我的心口已经不痛了,然后讲了我要她马上来一趟的原因。

  她脸上还是露出十分担忧的神色,“也许我们得陪你去看看医生,确诊一下。”

  “我已经确诊过了,现在感觉好多了。现在我不必再付给医生一大笔账单了。把你的外套脱了吧。”

  “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去看看医生。”

  “先吃点汤面吧。瞧我做的啥?还是你小时候吃过的,萝卜泡菜上加几片做调味的猪肉。天冷的时候,你最喜欢吃啦!”我希望她会记得我的汤给她的温暖。她脱掉外套,坐下吃起来了。

  “可那个痛处,究竟怎么样了?”她说着,满满一汤匙已经入了口。

  “太烫了吗?”我问道。

  “不太烫。”她回答。

  “不够烫?”

  “刚好,真的。”

  我又给她加了点。我望着她喝我做的汤,然后我就讲给她听。

  我心口痛已经好多年了,因为我心头压着很多事情,等到要说出来已经太迟了。

  我觉得这要怪我母亲,这种痛苦是她给我的,她没告诉我原因就离开了我。我觉得她是想解释的,但是在最后一刻,她没法说了,所以一直到今天,我还是在等她回来,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从来没跟你提起过我母亲?也没提起她离开我吧?那是因为我自己也不愿相信这一点,说不定这就是我在你面前从来不提她的缘故。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就不想念她了,我很爱她。实际上我从年轻时起就一直保存着她的头发,有三英寸长,我把它卷起来,藏在一只很小的铁盒子里。那么多年来,我一直珍藏着它,我想她哪天回来,我就可以当作礼物还给她。后来我相信她确实去世了,但我还是没把头发扔掉。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她的遗体,我就可以把她和她的头发埋在一起,那样,在另一个世界里,她还可以松开她的头发,还可以再让她思想的野马自由地奔驰。

  我记忆中的她就是这个样子的,她在自己的房间里,解开发辫,让它散落下来,她让我摸她的头发。

  还有什么呢?当然,她失踪的时候我才六岁,我不可能把跟她有关的一切全想起来。但有些事我还记得很清楚:她的头发很沉,她牵我的手很有力。她能把苹果皮削成很长很薄的一圈,放在我的手上就像一条黄色的扁平的蛇。还记得吗?我也学着用这种样子给你削苹果。

  另外的事我就记不太清楚了。我还有过她的一幅肖像,是在她失踪后弄到的。我记不得她那张嘴的样子,那么严肃,那么倔强;我记不清那双眼睛,那么悲伤,那么迷茫。我不承认画上的这个女人就是我的母亲,但我又愿意相信这画就是我的母亲,因为这是我手头唯一和她有关的东西。

  我经常把这幅画放在我的膝盖上,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端详它,可她的脸老是别过一边去,从不正眼瞧我。她看上去好像没在想什么。我不知道在画这幅画之前或之后她在想些什么。她走以前,我还没法向她问这些问题:干吗她对我父亲说话者是那么凶,可脸上又始终堆满笑容?干吗每到晚上她都要跟她的镜子说话,好像镜子里的脸是另外一个人的?干吗她跟我说她不能再抱我了,以后我得学着用自己的两条腿走天下了?

  有一天,大概是在我十岁光景──那时,她已经失踪好些年了──我又把她的肖像打开来了,我发现她苍白的脸上生了个小污点,就拿来一块软布,蘸了水,给她洗脸。但她的脸反而更黑了,我使劲洗呀洗,不一会儿,我发现我都干了些什么呀:她的半边脸全给我擦掉了!我失声痛哭,好像是我杀了她。打那以后,我就只能带着一种非常痛苦的感情看这幅画。你瞧,我甚至连称一幅画为母亲的机会都失去了。

  那么多年来,我竭力想记起她的脸、她说过的话、我们在一起做过的事情。我用成千上万种不同的方式回忆她。这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一万──一万是个大数目,总是带点夸张。但是我想念我母亲已经快七十年了,所以肯定是有一万次了,她的面貌肯定也变了一万次了,我每回忆一次,她就变一次,所以说不定我对她的回忆已经不那么准确了。

  多伤心啊!最伤心的是你失去了你所爱的人──因为这个人始终在变。过后你就搞不清了,我失去的是同一个人吗?说不定你失去的更多,说不定失去的更少,成千上万不同的事全搅在一起,有些是记忆中的,有些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你不知道哪是哪,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但有些事是可以肯定的,就像我的腿,它们只能这样走路。瞧瞧我的腿,还是那么瘦,腿肚子上一点肌肉也没有!我母亲那么宠我,我都六岁了,她还抱着我满世界走。我自己一步也不肯挪,不是因为我病了或没力气走路,我老想以她一样的高度,用她一样的方式来看这个世界。

  所以,我记不太清楚小时候我们住在上海洋楼里的那些日子。那洋楼是什么样的,里面住了些什么人,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你要是从小自己走路,就会知道哪儿拐弯通往哪儿。每当我回忆起我小时候,我只记得我母亲的房间,我和她住同一间,还有那长长的楼梯,一直通向有水波纹图案地板的门廊。

  在我记忆中,我还能看到那道一层层盘旋而下的楼梯,我母亲抱着我探出身子朝下张望。楼梯下面一层住的是我们的亲戚,我想,我父亲的另外几个老婆就住在最下面的一层,不过这只是我现在的猜想。我母亲告诉我要很安静,不要笑,也不要提问题。我屏住呼吸,尽量听话,虽然我很想大声喊出来,告诉她我不敢往下看那盘旋的楼梯。然后我们听到了佣人们的声音,她直起了腰。我们两个都同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紧紧地拉住她,庆幸我俩都没有摔倒。

  每当我想起楼梯,我就回忆起那房间,然后又回忆起另外一些事,越来越多,一直到她离开的那天为止。说不定,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我对她的回忆和想象,现在全搅在了同一天里。

  我们朝楼下望了望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时天色尚早,家里的其他人还在睡觉。我不记得我们干吗要起得这么早,也没法猜测。从天色判断,离女佣送早点的时间又过了一个钟头。

  我母亲正在把一种红黑相间的牌子摊在地板上玩游戏,她说这是外国游戏,名叫CHIU KE,就是“监狱与手铐”。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是什么游戏──她说的CHIU KE,肯定就是CHECKERS西洋跳棋。她把纸牌错落有致地放在地板上,解释给我听,不同的颜色代表为不同的军阀作战的人,都想竭力抓住对方,但她解释得多了以后,我那小脑袋反而给搞糊涂了。当然,我那时还不知道怎么说糊涂这个词,所以我只能抱怨说,我饿了。

  我可以在我母亲面前抱怨,也可以对她发命令。她待我不严厉,不像有些母亲那样。说不定她对我比我对你更温和些。是的,你想得到吗?无论什么,只要我想要,我总能够得到,从来没想过我还要用另外的东西作回报。你瞧,虽然我和我母亲只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但我从她那儿学到了这种建立在真诚基础上的温情。

  在我说我饿了的那天,我早已知道我母亲有一盒英国饼干,就藏在她高高的梳妆台的上头。她把饼干盒拿了下来,这是她最喜欢吃的饼干,也是我最喜欢的──吃起来不是太甜,也不是太软。我母亲有好多好东西,都是从不同的国家买来的。她喜欢英国的饼干,当然,她也喜欢英式的家具、意大利的汽车、法国的手套和鞋子、白俄的浓汤和忧伤的情歌、美国的爵士乐和汉密尔顿的手表。水果可以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另外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是中国的,要不就是“没有道理”。

  我父亲开了好几家织布厂,有一次一位外国客户送给我母亲一瓶法国香水。她微笑着对那个男人说,她很荣幸地接受一个重要的大客户送的这么雅致的礼物。如果你认识我母亲,你就会知道,她其实不喜欢那男人,这从她对那个人的称呼中就可以看出来,“一个重要的大客户”。

  后来,她就打开香水瓶,让我闻一下。她说它闻起来有股尿味,我也觉得有一点。“这些外国佬干吗要花大钱把这种臭东西往自己身上洒?”我母亲说,“干吗不经常洗洗澡?真是没道理好讲。”她把香水全倒在她房间的马桶里,然后把圆圆的水晶瓶给了我。瓶子是深蓝色的,我把它举起来高过窗台,摇一摇,光线就满屋子乱晃。

  那天早上我就一面吃着英国饼干,一面玩法国香水瓶;我能听、到早上的声音,是我母亲教我怎样听的。她老是竖起耳朵倾听每一个声音,然后教我怎么辨别它的重要性。如果那声音重要,她的耳朵就会竖起来,如果不重要,她就回头干她正在干的事。我也照她的样子做。

  我们听见佣人们上上下下在走廊里走动,嘴上小声咕咬着,端马桶,倒马桶。还听见有人在楼梯上拖箱子,另外有人在低声嚷着“怎么回事,发神经了?”屋外,有人把一大盆水从高高的窗口倒下来,顿时在后院溅得四处是水──哗!──那声音就像热油在煎炸一般。

  过了好一阵子,我们终于听到了筷子敲在碗边上“叮叮叮”的声音,说明佣人们正在把早饭送到每个房间里去。

  每天早上,我们通常听到的就是这些声音。但那天早上,我母亲好像对所有声音都很留意,她竖起了耳朵,我也同样。──但我心里还有一个疑团没解开──她有没有听到她想听的声音,她心里感到的是失望,还是放心。

  我还没吃完饭,我母亲就匆匆离开了房间;她去了很久,虽然也许只有几分钟,可你知道,对小孩子来说,一分钟和一小时没什么两样,他们都会变得不耐烦。你也是这样。

  我觉得再也等不下去了,就打开了房门,偷偷地朝外张望,一直望到走廊的尽头。我看到我母亲和我父亲就站在那儿,正在用刺耳的声音争吵着。

  “这件事用不着你来操心,”我父亲严厉地说道,“不要再提了。”

  “我已经开了口,”我母亲说得很快,“话已经说出去了。”

  我看到他们争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母亲可不像我父亲的另外几个太太,她们一个个都假惺惺的,装得比别人更高兴,好像在争夺一个大奖品似的。

  我母亲的态度是真诚的。当然,她能做到温柔,但她更看重诚实和开朗。大家都说,这是她的缺点。她要是生气,就会把一切都说出去,然后招来一连串麻烦。

  所以这天早上,当我听到母亲和父亲又吵起来的时候,心里真是害怕极了。他们虽然没有大喊大叫,但我看得出,双方都很生气。我父亲的嗓音使我想赶紧关上门,躲起来,而我母亲的嗓音──很难根据一个小姑娘的感觉来形容它──我只能说,它听起来很刺耳,就像一块好布被撕破了,再也没法把它缝好。

  我父亲转身走开了。然后我听到我母亲说,“第二个二姨太”,好像这几个字是咒语似的。我父亲没有回过头来,只说了一句,“这事已经定了,你变不了了。”“你以为我变不了吗?”我母亲冲着我父亲的后影说。

  当时我不知道“第二个二姨太”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只知道这些字很不好,曾有人用这个字眼来骂我母亲,这个字眼总要使我母亲在镜子前坐好几个钟头,骂那个盯住她看的第二个二姨太。

  最后我母亲转过头来了,她脸上浮现出一种奇怪的笑容,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她刚看到我,我马上小声抱怨说,“还饿”。

  “来吧,来吧。”她温和地说。然后她的笑容又变成了我熟悉的那种,但我还在寻思,她那么生气干吗还笑呢?

  回到房间后,她叫我穿上衣服。“要穿好的那套。”她说,“我们要出去。”

  “另外还有谁呢?”

  “就我们俩。”她说。这可有点不寻常。但我没问她,我很高兴有这样难得的机会。然后她花了很长时间作准备,我在一旁瞧着。我者喜欢看我母亲打扮,她套上一件西式服装,走到镜子跟前照一照,然后又脱下,换上一件中式的,又脱下,再换一件中式服装,皱皱眉头。最后,在换了好多次以后,她还是挑中了第一件,就穿了这件,这是一件翡翠色的短袖衫,配有长及脚踝的柔软的直褶裙。

  我等她把我抱起来,这样我们终于可以离开了。

  但她没有这么做,而是拍拍我的头说,“syin ke,你已经长大了。”她总是叫我syin ke,这两个字的意思是“心和肝”,肝是身体中最像心脏的东西,英语读起来非常拗口,不那么好听,但是在中文里,心肝的发音很美,母亲要是很爱她们的子女,就会这么叫,我也经常这样叫你。你明白吗?

  “心肝,”我母亲说,“今天我要教你重要的秘密,但是首先你得学会自己走路。”我还没来得及哭出来或抱怨,她已经拔脚走在我前面了。“走吧,走吧。”说话的口气好像前面有什么好东西在等着我们。我赶紧跟在她后面,就这样,我们出了大门,坐上了一辆新式的三轮车,这种车子穿街过巷比黄包车可快多了。

  当时正是初夏,早晨还有点凉。但一到了下午,就热得蒸笼似的。离开我们住的屋子一段路后,我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咯吱咯吱的手推车声、汽车喇叭的鸣叫声,还有那么多金郎头的敲击声──到处都可以看到老房子被推倒、新房子拔地而起的景象。听着这一切声音,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母亲也很快活,好像变了一个人,她不停地笑着,闹着,指点着,快活地叫喊着,就像普通人那样。

  “心肝,快瞧!”那是一家商店的橱窗,里面陈列着小牛皮制的女士手套。我们走下三轮车,去看橱窗。“那么多纤手在空气中向顾客招手呢。”我母亲说。我也把我的手弄成蛇的样子扭动起来,于是两人哈哈大笑。我们又上了三轮车。

  “瞧!”过了一会儿,我喊道。一个男人嘴里吐出一条长长的面糊落进一个正在沸腾的锅子里。我很骄傲能发现有趣的东西指点给我母亲看。“他看上去像条鱼,”我说,“一条在喷水的鱼!”我从三轮车上站起来说。那面团变成一条条软绵绵的线。

  “他在用他的嘴做烹饪工具。”我母亲解释给我听。

  那天,我们一路上看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东西,好像我母亲有意要让我张开眼睛伸长耳朵,记住所有的一切。但也许,这不过是我现在的想象让我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她并没有这样的意图;也许,我们根本就没有看到我刚才所说的那些东西;也许我们根本就没去过我记忆中去过的所有地方,因为我们怎么可能在一天中干那么多事情?但我记得的就是这样,甚至还要多。

  那天,我们走遍了这个世界上所有卖好东西的地方。在浙江路,她说那儿有最好的法国皮鞋,但她一双也没买。在城隍庙,她说那儿卖一种珍珠粉制的非常漂亮的美容膏,她让我擦了一些在脸上,但结果也没买。在静安寺,她给我买了一份美国冰淇淋圣代,她自己没吃,跟我说“太粘,太甜了”。在福州路,她说你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书,各种各样的报纸,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她买了一些东西,一份报纸,但我记不清是什么报了,因为我那时还不识字。

  然后我们来到了小东门,最好的海鲜货摊全都摆在那儿。她说她要去尝一种她已经多年没吃的海鲜。这是一种很难得的小鱼,名叫娃娃鱼,因为它叫起来的声音就像娃娃一样──哇一哇!它的四肢都会划动。我们找到了这种鱼,我果真听到它大声喊叫的声音,它的四肢也在划动,正像我母亲说的那样。

  “很久前我就爱吃这鱼,”她说道,“肉又嫩又鲜,连它身上的鳞片都是那么软那么甜,就像刚生出来的嫩叶一样。可我现在想,吃这样的生物太残忍了,我已经没有胃口了。”

  我留意着我母亲找到的所有地方所有东西。我记得当时我想,这是重要的,要留心听。要记住那么多欲望,要找到那么多地方。我觉得我母亲在教我一个秘密──即时即刻满足各种愿望就是我的幸福所在。

  那天下午,我们还去了戏院。外面已经很热了,太阳火辣辣地照着,使人感到身子粘乎乎的。所以我很高兴我们能走进黑乎乎的戏院里。当然我想错了,我以为戏院里面会凉快些。上次我到这里来的时候肯定是冬天或春天,但那天戏院里像个蒸笼,又问又热。我们进去的时候,电影已经开演了,讲的是一位金发姑娘的故事,有人在弹钢琴,声音刺耳嘈杂。

  “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对我母亲嚷道,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等一会儿就好了。”我母亲说。等我的眼睛慢慢习惯了黑暗后,我看到了一排排坐着的人,人人都在打扇子。我母亲数着座号“……六、七、八”。我对她从后面数起找八排倒并不在意,只对她数数儿感兴趣,因为我当时正在学数数儿。然后我们就从八排往中间插进去,直到我母亲找到一个空位子。她低声叫另外一个人坐到旁边去,当时我还以为她在说“对不起”,后来才知道她在说别的。

  以前我和我母亲看过许多活动的画片,全是无声的:查理·卓别林,那个大胖子,警察和消防车,牛仔骑马兜圈子。那天下午,演的是一个孤女在雪中卖火柴的故事,她冻得直哆嗦。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女人哭了,一面还直抽鼻子,可我觉得那女孩很幸运,在大热天能享受到凉快。我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就在黑乎乎的戏院里睡着了。

  等我醒过来,灯已打亮了,我母亲正靠在旁边座位的男人身上,用一种严肃的声音跟他说悄悄话。我大吃一惊,她好像在于一件危险的事,跟一个陌生人说话。于是我小声嘀咕着,把我母亲往我身边拉了一下。那男人欠了欠身,朝我笑笑。他不太老,看上去很有风度;他的皮肤很白很光,不像那些整天在外面干活的人的脸,但他身上穿的却是一件很普通的农村里的大褂,是平常的蓝颜色,不过很干净。

  我母亲向他道了谢,然后我们就站起来走了。

  回家路上,我又睡着了,我的兴奋劲全没了。我只醒来过一次──车子猛地一颠把我惊醒了,三轮车夫正在骂路上一辆慢吞吞的手推车。我的脸靠在我母亲的头发上,我发现自己正在看她头发的颜色。

  她的头发颜色看上去和我的不一样,和我们家里另外女人的头发,甚至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的头发都不一样,既不是黑褐色的也不是褐黑色的,反正不能用黑来形容。

  对我母亲头发的颜色你只能感觉,不能看,看是看不出的──那是一种非常非常深的黑,黑得像深井里的水那样闪着银光。她的发髻上盘进了两根白发,就像石子丢进水里形成的波纹。但用这些词来形容我母亲的头发还远远不够。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发生的几件事情。白天我已经很累了,我们在房间里随便吃了一点,然后我母亲教了我一种绣花针法,她说是她自己发明的。我学得很笨,但她没有批评我。不只一次了,她总是夸我做的一切。然后在帮我脱衣上床的时候,她又给我上了一课,怎样数手指头和脚指头。“要不然,你每天早上醒来怎么知道还有同样多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呢?”她说道,“……六、七、八、九、十。”

  你瞧,我母亲多有教养,多聪明啊!她总能找到我必须学的理由。有一次她跟我说过,她曾经想当一名教师,就像那位教过她的传教士那样。

  然后她坐在自己梳妆桌前的凳子上,我看她脱掉衣服,除下她的金手镯和翡翠耳环。她从镜子里发现我在瞧她,就回过头来,又重新戴上耳环。

  “总有一天,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她用沙哑的嗓子说。我点点头。

  “还有这个。”她拍拍她的首饰盒。我又点点头。

  “你戴上这些东西以后,大家就觉得你的话更值钱。”我又点了一下头。

  “但你可不能这么想,决不。”她说道。我马上摇摇头。

  她上了我们俩一起睡的床,把我的头发抚抚平。我抬头望着她的脸,她就给我唱了一支短歌──是讲一只小老鼠偷灯油的故事。你还记得吗?我也经常给你唱这支歌的。那天晚上,我还没听完这支歌就呼呼睡着了。

  我梦见了我白天见过的所有东西:一条鱼在一只小老鼠嘴里哇哇哭着,唱一支歌;一个金发的姑娘想买那双法国皮鞋;我用手指绕着我母亲的头发,忽然发现那根本不是头发,而是绣花和珠宝;我母亲坐在梳妆桌旁,正在梳头,她对着镜子喊:“第二个二姨太!第二个二姨太!”也许最后这部分不是梦。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我母亲不在屋里。我以为她像往常一样,趿着拖鞋,悄悄起了床,到楼下去了。我打开门,朝外望望,只看到佣人们把马桶拎出房间去。我回到房间,坐下等她回来。然后传来了“叮叮叮”的声音,女佣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鲜豆浆”进来了。你知道,就是周末我们在清泉阁吃到的那种咸味的像牛奶一样的汤,上一次克利奥自己喝了满满一大碗,一点都没溅出来。

  但无论如何,那天早上,我一点都不想喝豆浆。“我妈妈──她到哪去了呢?”我问。

  女佣没有回答我,只是在房间里四下张望了一下,一脸茫然。然后把碗放在桌子上。

  “快喝吧。别让它凉了。”她说完,匆匆走出了房间。我等着等着,等到我的那一碗都凉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就开始哭起来,但只是小声地哭。我哭得喉咙哽住了,我要等到我母亲回来,才可以停止。我要哭着告诉她,我等了她多久。我决定,等她一回来我就指着我的那碗凉豆浆给她看。我会向她要些英国饼干,至少要三块,我才会重新高兴起来。我又等了好一会儿,我舔舔碗边,把碗边弄得一塌糊涂。我站在一把椅子上,自己把那个饼干盒取下来了。可她还没回来。

  女佣又回来了,把碗端走了。她瞧瞧我弄得一塌糊涂的样子,打量了一下房间。“瞧你都干了些什么!”她说了我一句,然后匆匆走了。她一关上门,我就把它打开。我看见佣人在跟管家说话,她们俩冲下楼梯,我赶紧跑到楼梯口,看她们下去。然后我听见楼下传来很大的声音,很多脚步声,门开进开出的。我见到奶奶,我的祖母慢吞吞地走上楼梯来,旁边跟着一个佣人,正在很快地跟她说着话。奶奶可不是那种拍拍我的头,说我漂亮的祖母。她是这屋子里所有女人的总管。我是其中最小的小姑娘,她只有在要骂我的时候才会注意到我。我飞快地跑进房间,坐到床上,怕得要命。我知道,麻烦来了。

  她们一进门,我就哭了起来。“你母亲到哪儿去了?”奶奶一遍又一遍地问我,“她什么时候走的?她随身带了哪些东西?是不是有人来接她的?”

  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姑娘又能说什么呢?我摇摇头,只是不停地哭。“她没有走!她还在这儿,就在这儿。”

  突然,又一个人冲进了房间,我不记得是谁,因为我只注意到她手中拿的东西,那是我母亲的头发,是剪下来的,像一条马尾巴那样荡着!我尖叫起来。我当然尖叫起来了,我觉得好像亲眼看到她的头被砍下来了,太可怕了!

  现在我对那个时候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只记得每个人都很紧张,都在交头接耳。我父亲很生气,他来到我母亲的房间里,打开她的抽屉、大衣橱、首饰盒,把一切全翻了个遍。他坐下来,一言不发,然后严厉地盯着我,好像是我做错了什么的缘故。

  “她上哪去了?”他问道。我竭力想服从他,就猜给他听。我说浙江路,我说可能是城隍庙,我提到了小东门的鱼市,我说她还去过电影院。

  我整整三天没有离开过房间,我坐在那儿,等我母亲。没有人告诉我我得等在那儿,但也没有人来把我带走。佣人给我送食物来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说,我也没问她什么问题。

  第四天,我自己一个人下了楼。我跟你讲过,我母亲老是抱着我满世界跑,所以我的腿从来就不强壮。那天,我的腿更加虚弱,但或许是因为我害怕会出什么事。

  我跟你说,事情比我想象的还要糟。我看到门口挂着做丧事的横幅,不用问,我就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但我还是不敢相信,于是我走到一个为我们洗衣服的姑娘身边,问她谁死了。那姑娘说,“你怎么还问这个!”我走到今天刚到的老阿婶身边,她说,“别再提这事了。”

  或许是一星期后,或许还要早一些,我被送到崇明岛,与我父亲的弟弟和他的两个太太,老阿婶和新阿婶住一起。从上海坐汽船,沿黄浦江北上到江口,再到这个岛,要两个钟头。我父亲一家原来是从这个岛的乡下出来的。从地图上看,这地方也许只不过是水中小小的一点,不留心的话几乎看不出。

  总之,到的那天,由于汽船的一路颠簸,再加上心中悲伤,我的胃难受极了。我大哭大闹,哭得是那么伤心,以至老阿婶威胁说要把我的脸劈为两半。我喊道,“我要妈妈!我要和妈妈在一起!告诉她我在哪,她会来带我走的。”

  这就是大婶婶告诉我的:“嘘!你妈就安葬在这里,在这个岛上。”

  今天你要是问我,我母亲到底出了事,我也说不清,只能把大家跟我说的话告诉你。这不是真的,只是些闲话。

  可我知道,我母亲干下了一桩很丢脸的事,所以大家说她死了,要把她的丑事埋了。所以谁也没有在我父亲的面前提起她,所以他们要把我送走,免得我想念她。

  但是,他们还是经常在背后说她的闲话,每个人都说──老阿婶、新阿婶、叔叔、还有他们的朋友,──在茶余饭后,在午睡的时候。好多年来,我母亲就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传说的材料,可怕的秘闻和风流韵事的谈资,就像掘开她的坟墓,然后把她往里推,再在她的坟上扔更多的烂泥。你想,一个小姑娘亲耳听见别人对她的母亲说东道西,她心里的滋味会怎样呢?

  他们说的话我全听到了,我心里真是难受极了,可我又不能把耳朵塞起来。我想弄清楚我母亲究竟是怎么离开的,为什么从来不把原因告诉我。

  这样一来,我母亲就成了一个谜,每一句风言风语都在我小脑袋里引出一个问题。要是她真的死了,为什么他们不给她举行葬礼?要是她还活着,为什么她不回来把我接走?要是她逃走了,那么她又逃到哪去了呢?

  有时候我竭力想把我听到的所有风言风语凑在一起,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是每一部分都和后一部分互相矛盾,到头来,没有一部分站得住脚。

  于是我就把我所知道的我母亲的事情,不管好好坏坏,全都重新回顾了一遍。我想找出她这辈子为什么会走这条路而不走那条路的一切理由。以下就是我的想法,我的母亲为什么会成为我父亲的第二房姨太太,后来她又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我母亲不是美国人想象中的那种中国姑娘,缠着小脚,说话文文气气,走路一步一摇的。我母亲是个摩登姑娘,当时上海有不少这样的姑娘。她们不是农民出身。我母亲八岁时就放了脚,有人就说难怪她跑得这么野。

  她出生在上海一个有教养的有钱人家里。她父亲是宁波人,母亲是苏州人,她是他们的独养女儿。苏州的女人说话很软,很动听。连上海人也会告诉你,苏州话最好听。而宁波人呢,特别会做生意,他们卖了一个好价钱后,还要跟你争论不休。所以你瞧,我母亲生下来就已经兼有了这两种互不相容的性格。

  我以为我母亲是那种古典型的美人,就是其他姑娘在小说中读到过,哭泣过,很希望小说写的就是她们自己的那种美人。我母亲给我念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漂亮但又很孤独的姑娘,有一天,她朝池塘里看,以为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不妒忌她的朋友,她不知道,那张亮闪闪的向她报以微笑的脸,就是她自己的倒影。念到故事的结尾,我母亲叹道。“真荒唐!竟有这样的姑娘,连自己的倒影在看自己都不知道!”

  无论如何,我母亲是不用到池塘去看倒影的,她有镜子,每天晚上,她都从镜子里看自己。所以,如果要我说实话,我就不得不说,我母亲是很为自己的脸蛋感到骄傲的,甚至可能还有那么一点点虚荣。

  当然,她有理由骄傲。她的皮肤闪着白玉一般的光泽,或许,颜色有点像夏天的桃子。或许,古典小说中所有用来形容女性美的词都可以用在我母亲身上:她们的嗓音像琴弦般动听,她们的皮肤像洁白的美玉,她们的举止像静静的流水。这些小说为什么总是喜欢用这种方式来形容女人,使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是美的?

  或许,我母亲根本就不漂亮,只不过是我相信她漂亮罢了。可我转念又想,为什么我父亲要娶她?他可是个大人物。他已经有了各色各样的姨太太。那个时代,娶两房、三房、四房姨太太没别的理由,无非是利用女人的漂亮加强男人的名声地位罢了。所以我认为我母亲肯定是很漂亮的。这不光是那些坏的古典小说使我有这种想法的,还有一个原因使她非如此漂亮不可。

  我母亲不但漂亮,人也长得聪明能干,脑子转得快。我已经提起过她很有教养。她进了上海的一所教会学校,当时第一所允许女子入学的学校,这是因为她的父亲,我的外公,本人也是很有教养的。他是一个有学问的官员,是负责改革对外事务,或诸如此类重要事务的一个机构的负责人。不管怎么说,那个时代很多当官的都把他们的女儿送出去接受教育。这是那个时代的思想──让子女受点教育,证明你的思想不太封建。但是外公不愿送她到法国、英国,或美国去,那时有些家庭这么做是为了证明他们是多么有钱。所有这些姑娘回来时,头发都剪短了,脸也晒黑了,那是由于在太阳底下打网球的缘故。

  难道送个女儿出去读书,只是为了让她变个他不喜欢的人回来?所以在1897年,上海开办第一所女子教会学校,我外公就送我母亲去了那儿。

  我听说我母亲还在那所学校里学了英语,但我从来没听她说过一个英语单词,除了“饼干”以外。新阿婶也进了同一所教会学校,她说,我母亲不是一个好学生,或许我也差不多;她说我母亲天性好斗,或许我也差不多;她说我母亲很任性,或许我也差不多。

  新阿婶说,有一次,学校做祈祷的时候,一个老修女放了一个响屁──当然不是故意的──我母亲哈哈大笑起来,说,“上帝也听到了!”

  “我不明白修女们干吗都那么喜欢她,”新阿婶跟我说,“她们告诉她,‘我们为你祈祷得可厉害了,小东西。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死后就可以上天堂了。’你母亲个性是那么强,她说,‘我要是死了,也不上天堂里的外国租界。’你猜那些修女怎么着?她们全都笑了──仅此而已。”

  新阿婶对我母亲妒忌得要命。她老说,“我不像你母亲那么放肆,可修女们干吗不为我祈祷得厉害些呢?”

  老阿婶没有进过这种学校,实际上她根本就没上过学。她出生在一个封建家庭,受的是非常传统的教育:姑娘家的眼睛决不是用来读书的,而是用来做针线的;姑娘家的耳朵决不是用来听各种意见的,而是用来听命令的;姑娘家的嘴唇应该很小,不轻易启齿,只在表示喜欢或请求同意时才开一下口。所有这些封建思想反而会使老阿婶对什么事都要议论一番。

  “她读洋书也是个毛病,”老阿婶老是说,“他们把洋人的想法塞进一个中国人的脑袋瓜里,把一切都搅乱了。吃洋人的东西也一样,肚皮反胃了,脑袋瓜也反了。那些洋人教书先生想把乾坤颠倒了,说什么孔夫子不好,耶稣好!说什么姑娘家也能当教书先生,姑娘家不一定要嫁人。他们干吗教这些?还不是叫你脑袋瓜翻个个儿!所以她才会有麻烦。”然后老阿婶又警告我,“雯雯啊,不要大听教书先生的话。瞧你娘都干了些什么。”

  要是你问我,那么我说,我母亲之所以出事不是由于她受的教育不好,而是她的命不好。她受的教育使她对事情总抱有不幸的想法──不管她怎么改变她的生活,她也无法改变她周围的世界。

  叔叔常说,要是我母亲不是一个独养女儿,这种事情兴许就不会发生。所有那种应该生在男孩子身上的任性、固执都生在了她身上。

  更糟的是,她父母让她待在家里,使这种性格变得越来越强烈。在她快满二十二岁的时候,他们觉得他们可以等着,为独生女儿招个丈夫。

  这事还没办妥,革命爆发了,清政府被推翻了,那是在1911年,我母亲正好二十一岁。再也没有清朝政府了,外公也丢了他学者一官员的位置。

  我外公是在吃午饭的时候,从一个佣人口中听到这个坏消息的。

  当时他口中正嚼着一块蒸蹄筋,突然我外公像野兽一样大叫起来,然后咬下了自己的半条舌头。兴许他是先咬了自己的舌头,然后再大叫的。不管怎么说,他马上朝后一仰,连椅子带人摔倒在地上。就这么一跤,我母亲的家道一落千丈,因为人人都说外公是眼看清朝末日已到,心中悲痛不已而自杀的。

  于是我母亲的母亲,我的外婆,就成了一个寡妇,不再那么富有了。她不想急着把女儿嫁出去,以便老来有女儿照顾。这就是孔夫子说的老有所养。我不明白干吗大家都说孔夫子怎么好,怎么聪明,他叫每个人瞧不起另外的人,而女人是在最下面一层!

  不管怎么说,我母亲已经二十一了,而她受的教育又是和孔夫子的思想背道而驰的。也许她想嫁人,也许根本就不想。谁知道呢?不管怎么说,她想要自己做主。叔叔老是说,“就是因为她要自己做主,才惹出麻烦来了。”

  新阿婶不同意这种说法。真正的麻烦,她说,是风流韵事,是我母亲想为爱情而嫁人的傻念头。她遇上了一个复旦大学的学生,一个记者。他比她大,大概有二十九岁了,他开始他的学业很迟了。我母亲当时已经二十六岁了。

  这学生姓刘,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正是我外公痛恨的那种人。小婶婶说,他的底细她全知道。因为在我母亲离开后,小婶婶去找她的遗物,发现了一张报道那个姓刘的革命者的报纸。小婶婶说,肯定就是我母亲所爱的那个大学生,要不,我母亲干吗把那篇文章藏起来?

  新阿婶说,那篇报道写得很糟糕,是一篇宣扬一时冲动的英雄故事,所以兴许只讲了一点点实情,其余部分就像冷饭上加了许多开水。不管怎么说,故事就是这么写的,像一个老掉牙的革命故事,又很有点罗曼蒂克的味道。

  刘的老家是山东,在上海的北面,是个盛产一切美味的海鲜的地方。他是个渔民的儿子,所以他对生活的全部指望就是继承父业,每天干干补渔网的粗活。他没钱读书,也没法改变他的生活。事实上,这就是大家都在过的那种生活,当然除了学者、洋人和贪官污吏以外。但有一天,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来到他跟前,给他看一张纸。

  “同志,你能给我念念这个吗?”那个拿纸的男人说。刘回答道:“对不起,我生来就是个傻瓜。”

  然后那人就说,“同志,要是我在十天内教会你念这张纸,和另外你想念的一切,你说怎么样?你来开个会就知道了。”这个好人告诉刘一种新方法,怎样教工人和农民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这种方法叫“十天学会一千字法”。

  在那次会上,那些马克思主义者还告诉刘,一个人只要用功,一天就能学会读写一百个字,十天就能学会读写一千个字。这样他马上就能掌握文化知识,能念一般的报纸上的新闻,能写信,做生意,把自己从悲惨的生活中解放出来。

  当他们邀请刘参加识字班时,刘回答说,“我命不好,就肯下苦功。”

  于是刘就用功学习,改变了他的命运。但是他学会读写一千个字还不停下来,还是继续用功,他的毅力就有这么强。他学了两千、四千,然后又到了一万。终于,他通过了大学入学考试,进了复旦大学。他庆幸自己已经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于是发誓总有一天他要写工农大众的艰辛,要做他们的代言人,要讲述他们的故事,要告诉他们,通过革命的思想,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所以现在你就明白,新阿婶干吗说我母亲为了风流韵事而毁了自己的生活。我母亲怎么会不爱上这么一个男人呢?

  我觉得刘这个人肯定长得很帅。说不定他就具备我母亲赞美她自己的那种风度:大眼睛、光皮肤、小嘴巴、脸不胖也不瘦、头发乌黑油亮。他的思想肯定很现代很开放,因为他没有征得我母亲的允许,也没有通过媒人的介绍,就向她提出了求婚。我母亲当时肯定兴奋极了──一个革命的婚姻!她马上就答应了,然后就回家把这事告诉了她母亲。

  外婆冲我母亲吼道,“你怎么能干这种事!你怎么能答应那个男人!只有国家没了皇帝才会发生这种无法无天的事!”

  当时我母亲就威胁说,要是不答应她嫁给刘,她就吞金自杀。实际上,那天中午,她已经绞掉了她的半只金手镯。她举起来给她母亲看,表明她不是吓唬吓唬人的,她说话是算数的。“半只金手镯哩!”新阿婶每讲到这儿,总是要加一句,“瞧她这个人好不厉害。”

  当然结果我母亲没有吞下金手镯,要不,她早就死了。她只不过是假装要吞下去,她在嘴唇上画了一滴金水,然后就躺在了床上,非常安静。这时,外婆正跪在家族的神像前,在她死去的丈夫的灵位前祈祷。她请求宽恕,因为她引导她的女儿到这么坏的结局。就在这么祈祷的时候,外婆好像觉得听到了她丈夫的亡灵说,“去看看我的老朋友江少炎吧。”

  于是外婆就去了。她把我母亲的事都讲给江听了,她变得怎么怎么坏啦,她威胁说要自杀啦──这都是因为狂热地爱上了一个革命党!她问外公的这位老朋友,她该怎么办。

  那天下午,外婆和江少炎达成了一个协议,江同意将他亡友的这位坏女儿收为二房。

  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往事,我心里总要想,外婆干吗不反对呢?她干吗不对那个姓江的说,“二房?干吗不让她当正房?”毕竟,正房已经死了呀。

  但说不定外婆觉得她的大问题已经解决,够高兴的了。不管怎么说,她什么都答应下来了。这样,江就得到了一个漂亮女人做他的二姨太──不是当过佣人的姑娘,也不是出身下层的姑娘,而是一位出自书香门第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

  第二天,我母亲见到了那份契约。她跑到刘那儿,问他该怎么办。也许他们接吻了,也许他们流泪了,我一向认为我母亲是非常浪漫的。

  然后刘说了,“你一定要坚持到底,只有这样才能结束这桩封建包办婚姻。”然后他给她讲了一个革命党殉情的故事。

  她是一个年轻的农村姑娘,长得非常漂亮,也是父母硬要她嫁给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老头。她对家里人说,“我想自己挑丈夫,要不我就不嫁人。”她父亲很生气,就把她锁在一间猪棚里。她每天都大喊,她决不嫁给那个老头。她就这么喊,一直喊到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当她从猪棚里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安静下来了,浑身是污泥,你可以想象得到。

  她母亲和舅舅们给她清洗打扮,然后把她塞进花轿里反锁起来。

  雇来的六个汉子抬着她走了好远的路,从她的村庄一直到那个老头住的另外一个村庄。花轿抬到时,许多人已经在准备结婚典礼了,敲锣打鼓,大摆宴席。他们笑呀,闹呀,祝福呀,然后打开花轿门迎接新娘。欢迎!欢迎!

  啊!──她已经死了,她用自己的头发做了一根绳子,系在花轿顶上,吊死了。

  “所以你瞧,”刘对我母亲说,“你也一定要坚持到底──不仅仅是为了你自己的爱情,更是为了你的国家。”

  我那可怜的母亲,她能想到的一切就是那姑娘用自己的头发上吊。她以为刘说,“你也一定要坚持到底”的意思就是要她也走同样的路。她回家以后,不知道她能不能坚强到与命运抗争,有没有勇气为爱情献身。两天后,她到了江家,做了江的二姨太。

  是的,这就是我说的,她嫁给了那个姓江的,他就是我的父亲,你的外公,在我出生前已经是个老头。

  更糟的是,我母亲到了江家后,才发现已经有了三姨太、四姨太,甚至五姨太。佣人告诉她,大太太是得肺病死的,二姨太是自杀的。因为江没让她接替大太太的位置,于是大家都说我母亲是来顶替那个倒运的位置──顶替那个死去的二姨太的。

  所以我母亲就这样成了第二个二姨太。尽管另外几个姨太太不想要我母亲的那个倒运的位置,她们还是妒忌她,使她由于地位较高一点而受折磨。她们经常这样取笑她,“哼,二姨太。老实说,你不过是第二个二姨太,只有她的一半权力。”

  有时我想,我母亲最后实际上是被那些姨太太们赶走的。是她们使她的生活受尽折磨,她想要一碗稍稍特别一点的面条也要看白眼,她喜欢法国皮鞋也要受到嘲笑,她看报纸也要受到另眼看待,因为她们都是没文化的。她们妒忌她的头发,她的黑亮黑亮的头发──她们说我父亲之所以要娶她,就是因为看中了她的头发。

  所以或许这就是她后来剪掉她的头发的原由。她把头发留给这些姨太太们让她们去抢。

  但我后来又想:我母亲完全有能力对付这些姨太太。毕竟所有姨太太在家里除了成天发发牢骚,为鸡毛蒜皮的事明争暗斗,还能干些什么呢?这几个姨太太我都认识,叫她们三妈、四妈、五妈。她们其实不算太坏,就拿三妈来说吧,她是典型的上海人脾气,喜欢取笑那些自吹自擂的人,对什么都要指手画脚一番,结果弄得你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所以说不定实情是这样的:我母亲跑出去,回到姓刘的身边了。

  当然她会这么干的,她打一开始就喜欢他。她在电影院里碰到那个男人以后失踪的,说不定那个人就是刘。他们在商量怎么碰头,她怎么逃走,说不定她当时正在干这些事。

  也许她在思考的时候也成了一个革命党。那天她把我带进城去,就是为了让我看看上海帝国主义的罪恶,把刘教她的那些东西再教给我──哪些东西太肮脏,太甜蜜,太罕见,大悲哀了。这也就是她为什么要剪短头发的原因,她是要借此告诉我,她就像那个吊死在花轿里的姑娘,终于获得了自由。

  但是后来我又想,要是她和那个姓刘的私奔了,那么她肯定还活着,她会为了我而回来的。我是她的心肝呀!她会到我的学校去看我,我上的就是她上过的那所学校。她会偷偷地坐小船到岛上来,躲在矮树丛后面。她会突然跳出来说,“我来带你回去,去见我的新丈夫。”

  所以我又想,她肯定已经逃走了,因为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实在太悲伤了。也许她发现刘也死了。她读了那张从福州路上买来的报纸,说不定她早就买了这张报纸。她读到了他被枪杀的消息,他是在教更多的农民认字的时候被枪杀的。许多革命党人就是这样被枪杀的。突如其来的悲痛使她回想起他们很久前的爱情。当我在黑乎乎的电影院里睡着的时候,她想到了这些。她为她的失去的爱情而哭泣。在我们去买娃娃鱼的时候,她被一种内疚感压倒了,她回想起她没有坚持住不吃娃娃鱼,没能坚持反对她那门没有爱情的婚事。在回家路上我在三轮车里睡着的时候,她为自己过着舒适的帝国主义的生活方式──这一切是刘所痛恨和反对的──而感到羞耻。那天晚上,当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时候,她恨透了自己,决定马上永远地洗净自己的耻辱。

  于是,她剪下了自己的头发,明确表示她不会再回来了。她成了一个地下革命党人,她的上级命令她不要露面,她无条件地服从了──那就是她为什么不回来把我带走的原因。

  但我转念又想:我母亲可不是那种能服从别人命令的人,她只服从她自己的内心。也许她是因为一意孤行而失踪的;也许是这么回事:她冲出大门,披头散发,不知往哪儿去。

  有时我想我母亲剪掉头发可能出家当修女去了。正是她学校里的那些修女为我母亲祈祷,要她听从上帝的旨意。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了修女后,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有时候我又觉得,是那个死去的二姨太在搞鬼,她很妒忌我母亲,是她的阴魂回来把我母亲勾走了。

  有时我又想,就像大家都在说的那样,她一下子病倒了,然后就在同一天夜里死了,现在她就埋在崇明岛上。

  现在我都搞不清哪个故事是真的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她离开的。这些故事全一样,都是真的,也都是假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徘恻动人。我竭力想告诉自己,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法挽回了,还是忘掉它吧。这就是我竭力想相信的。

  可我不能这么想。我怎么忘得掉我母亲头发的颜色呢?我怎么能不希望再见到它呢?

  当然在我心中,我知道她永远不会回来了。但我仍在思念她。我这辈子不知想了她多少次,永远都会这样。

  在我心中有个小房间,这个房间里有个小姑娘,还只有六岁。她总是在等着,一种刻骨铭心的希望,超越理性的希望,她相信,门随时都会飞开,她母亲一定会进来。小姑娘心中的痛苦顿时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现在她母亲正带着她飞举而上,翱翔在太空,欢笑,喊叫,喊叫,欢笑。“心肝,心肝!原来你在这里!”

  

  第六章 花生的命运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吧,我没有母亲来告诉我,该嫁谁,不该嫁谁。不像你,尽管有时母亲也帮不了女儿,不管是什么事。

  还记得那位你以为离开他就活不了的男孩吗?他叫什么来着?伦迪。不记得了?他就是第一个引起你注意的那个男孩。有一次你还把他带到家里来吃饭。

  我瞧见了,他一开口说话,你就笑,可你说话时,他怎么就不在意呢?你说,吃点东西吧,他没说,不,不,你先吃,你自己先吃点吧。他说,你家有啤酒吗?你当时很不好意思,你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后来我跟你说,要当心,要当心啊。你说,你在说什么呀?我说,这男人首先考虑的是他自己,其次才是你,说不定后来你的位置就被挪到第三、第四去了,到头来你什么也没有了。可你不信我的话,于是我说,你要是老对他说对不起,到头来你就会对不起你自己。

  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妈,你干吗老把事情往坏处想?”这不是把事情往坏处想!这是为我女儿着想,因为她还不会为自己着想。

  后来你再也没提起过他的名字,可我知道你的心碎了。你心肠好,尽量自己弥合伤口,尽量不让我知道,所以我什么也没说,你也什么也没说。

  我不会对你说“我早就跟你说过”这类话,我的心也为你碎了,因为我知道好心会得到怎样的回报。我年轻的时候,心肠也很好,我不知道怎么看待文福这样的人,不知道想一想,这个男人会让我遭很多罪,这个男人会消磨我的天真无知。正是因为这个男人的缘故,我不得不老是警告我女儿,要当心,要当心。

  我认识文福的时候,他已经和我的堂妹华珍好上了,她是新阿婶的女儿,我们都叫她“花生”,因为她人生得又矮又胖,活像花生壳里蹦出来的花生米。你明白吗,本该是她嫁给他的,到如今我还弄不明白,后来怎么成了我嫁给他。

  那时,我住在崇明岛上的家里已经快十二年了。那些年里,我一次也没见着过我的父亲,连我被送到上海寄宿学校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每次我回到我叔叔家,就得像个客人似的,从来不要这要那,只是等著有人想起我还需要些什么。

  比方说吧,如果我需要一双新鞋子,我会一直等到有客人来的时候,大家都要到楼下去喝茶,老阿婶和新阿婶会轻松地闲聊几句,表明她们这辈子已经没什么要操劳要费心的了。我就抓住这机会让旧鞋子暴露在大家眼皮底下,我轻轻地敲敲脚,老阿婶常因此骂我,然后我就等着,让她和她的全家还有客人们都来瞧我的大脚趾伸出破洞,她的脸由白转红。

  所以你瞧,我从来没觉得我是他们家里的人,可我又只认识这一家人。他们对我并不凶,真的不凶,可我知道他们不爱我,不像爱花生和我的堂兄弟那样:吃晚饭的时候,老阿婶和新阿婶会对花生说,“瞧,这是你爱吃的菜。”她们也会对那些小男孩说,“多吃点,多吃点,免得被风吹倒了。”可她们从不对我说这种话。她们只有在想骂我的时候才会注意我,不是骂我吃得太快了,就是骂我吃得太慢了。另外还有另眼相看的地方,我和花生从寄宿学校回来的时候,叔叔总要悄悄地给她一个小礼物──糖果啦、零钱啦、孔雀毛啦,而对我呢,他只会拍拍我的头,说声“雯雯,回来了”就完事了。我亲爸的弟弟,想不出更多的话来说。

  当然,我很伤心,哪怕现在回想往事,我还很伤心。但我又怎么能抱怨呢?我只有强颜欢笑。我是一个名声不好的母亲生下来的,他们收留了我。按照他们的标准,他们待我已经够好了。他们没有待我凶一些的意思,一点也没有。说不定这就是我感到伤心的原因──他们一点也不在乎我。他们忘了,我没有母亲,一个能告诉我真正的感觉、真正的需要,能指引我满足期望的人。在这个家庭中,我学会了什么也不指望,却又满怀渴望。

  有一年,一切全变了。那年过小年夜时我十八岁,而过大年夜时每人都要大一岁,所以按阳历或许是1937年,不管怎么说,是在抗战爆发前。

  新年是改变命运的一个机会。唉,我们没有灶神,不像你杜姨婆那样。我们虽说是乡下人,但又不是那么老派的乡下人,当然,说不定佣人们有一个那样的神,我记不得了。不管怎样,我们还有另外求好运的方法,有些只是开开玩笑的,有些可是认真的。那一天,我又梦见了一种更好的生活,比什么好呢,我记不清了。我不想梦见赢了一百万,不像你炒股那样,我心里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来点什么变化。也许我只是想不那么孤独一些,所以你瞧,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我碰上了文福。

  我们庆祝新年不像你今天在美国看到的那样,游行啦,放焰火啦,给孩子们压岁钱啦,一个劲地玩,玩,玩。那是一个思考的日子。

  根据我们那儿的习惯,新年到来的时候,家里不能留下一丝旧年的灰尘,不能欠下一笔旧年的债务,连续三天每个人的嘴里不能吐出一个不好的字眼。正因为此我喜欢新年,不管怎么样,老阿婶也不能骂人。但是三天前可就不一样了,到处都听得到叫骂声。

  新年前最后一个寒冷的早晨,太阳刚刚升起,花生和我已经能听到老阿婶命令佣人的声音:扫扫这儿,扫扫那儿,不要那样,要这样!

  花生和我睡一张床,当然,我们的被窝是分开的。哪像你现在在美国,我们可没有那么多毯子和床单,而是把什么东西都堆在身上。

  我们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就像两个蚕茧,可暖和啦。

  那天早上,花生把她的被子拉过去蒙在头上,想再睡一觉,但这时我们听见新阿婶在喊,“花生,你这个懒丫头,你在哪儿?”

  你可明白,她干吗只叫花生,而不叫我?她对我可没那么好,让我睡大觉。她是想让她女儿早点起来整理屋子,以便花生有朝一日知道怎样当一个合格的太太。新阿婶才不会想到我也应该学学这些本领呢。但我都看仔细了,没人教我怎么干,我也能学着做。

  我知道怎么把棉被抽出来,怎么拍打,才能把被套洗干净,不留下一点污迹。桌子腿要用油上下来回擦拭,木头才会光亮如新,不会油腻腻的。每件东西都得从墙边拖出来──箱柜啦,大衣橱啦──这样你就会发现到处都是灰尘、蜘蛛网和老鼠拖来的脏东西。我也听到了怎么责备佣人,新阿婶老这么说:“你说都弄干净了,怎么还那么脏?”

  然后我就去看老阿婶在灶房间干什么,她正在吩咐厨师切更多的肉和菜,然后她检查所有她提供的原料。她掂掂花生油瓶、酱油瓶和醋瓶的分量,一个个嗅过来。她数数养在木盆里的鱼、关在笼子里的鸡鸭。她用筷子戳戳拌有枣泥的糯米糕,看看蒸的时间够不够。她责备厨师的帮手让肉汁汤里漂的猪油太多了,责备另一个切鱿鱼的方法不对:“傻丫头!鱿鱼炒起来要卷成一团才会有运气,你怎么切得像一条条的布条,要背运的。”

  我为了我的未来学着这一切。咳,你长大后,我竭力教你学做这一切。可你从来不听,你说,“太没意思了。太麻烦了。我宁可去吃麦克唐纳的汉堡包。”是的,你是这么说的。你可明白我干吗那么想学?打我年轻时起,我就已经知道一切东西都必须看上去漂亮,尝起来可口,要好得名副其实。只有这样,才能持久,满足你的口味,让你以后回味无穷。

  那天还发生了什么事?哦,我想起来了,每个人都有事干,不光是佣人。我得把家里的衣服整理完。我已经理了一个星期了,修修补补,把那些会带来坏运的标志弄掉──松开的线脚啦、破掉的小洞啦、裂开的地方啦、丢掉的纽襻和扣子啦。那天早上,我得赶紧把这些活儿干完,才能和花生到市场去买东西。

  前一天晚上,新阿婶给了不少钱,叫我们到市场专开的摊头去买新年礼物。我比花生大一岁,但小婶婶没把钱交到我手中,而是一五一十地数给她的女儿。当然,花生应该分一点钱给我,即使新阿婶没说,花生也应该这么做。可我料到花生会怎么着,她会很快把钱花光,满足她自己的欲望,要不她就会把钱紧紧地捏在手中,到头来弄得我只得不好意思地提醒她。

  “你们俩,早点把事做完,就可以去了。”小婶婶说,“可别忘了,省着点,别乱花钱。”这就是说,我们得跟店主讨价还价。“别让你弟弟吃太多的糖。”这就是说,我们还得把十岁的小功和十一岁的小高也带去。

  我把手上的活计带到外面,以为我能坐在屋子门口一条安静的长凳上,梦想我的秘密的愿望了。但是管家老顾已经站在草地上,正在指点几个雇来的临时工看哪些地方需要修补。他指指把我们的屋子围得像个大蒸笼一样的黑柳条编的篱笆,有个临时工摇摇头,把手伸进两星期前小功学骑他的新自行车时撞开的大窟窿。

  然后,老顾又指指屋子的各个地方,说,“老东屋,要这么修。

  新西屋,要那么修。”他说的是这屋子两头不同的建筑样式。

  老东屋是大家饮食起居的地方,孩子在这儿出生,老人在这儿死去。它是一幢中式大平房,中间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院子,四周是回廊和过道。所有的门窗都是朝里开的。最重要的房间都是朝东的:厨房在一头,叔叔的房间和客厅在另一头。

  新西屋是后来建的,说不定是五十年前盖的,那时我们家赚了不少外国人的钱,刚刚富起来,靠卖丝换来天鹅绒、窗帘、毯子。新西屋名副其实,是一幢朝西的二层楼房,屋顶上有三支烟囱。老阿婶有次说过,它是仿照一座豪华的英国庄园盖的。但是多年来,大家都在这屋子前面乱搭乱造,把这屋子所有漂亮的部分都遮住了,所以现在看起来,它跟一个老式农舍的后院别无二致了。

  我就到了这儿,踏上新西屋的木头台阶,进了门廊,想在这里做我的针线活。大约在十年前叔叔又盖了这个门廊。那年夏天,老阿婶用纱窗把它从头到底都围了起来,以防蚊蝇飞入。但结果总有几个还是飞进来了,老阿婶就不时用她的拖鞋底追打,所以到处可见蚊蝇的残骸留在纱窗上,它们的翅膀就像碎玻璃纸一样在风中抖动。一切东西都是锈迹斑斑的,门廊上的门在风中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关在蟋蟀笼子里一样,这可不是我梦想我的前途的好地方。

  于是我离开了门廊,最后来到了暖房,那是我小时候藏身的秘密地方。我朝里面瞧瞧,想知道是不是空的。我小心翼翼地擦拭一下玻璃窗,好像它是一个醒来的孩子似的。那么多年来,这地方一直是空着的。

  叔叔刚上这个岛,就在新西屋南面向阳的地方造了这个暖房。暖房看上去就像一只拉开后忘了关k的大抽屉。他吹牛说这就是英国绅士的“癖好”──种种玫瑰啦、兰花啦、华而不实的名贵花木啦。他老喜欢说“癖好”这个词,说只有英语中有这个词,中文里没有一个形容光费钱费时的事情的词。我不明白他干吗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要学外国人的样,好像外国的一切都好,中国的一切都糟。叔叔每年总要找一种新的“癖好”,而老阿婶则总要冲着他大吼,把他的新“癖好”称之为“屁好”。

  后来叔叔对暖房厌倦了,又把兴趣转移到养英国赛狗上来,为了使他这些宠物跑得更快些,他经常让它们饿着。当他养的狗都死光后,他又买来猎枪,打鸽子,是真的鸽子,因为泥做的鸽子很贵。此后,他又染上了后来使他生病的烟斗。然后又是买来一大堆用牛皮做封面的英文书,但他从来没有读过。然后是坐在门廊里做昆虫标本。

  但是,暖房是第一个“癖好”。在他放弃它以后,暖房就成了一个堆放古怪杂物的地方。比方说,有一天新阿婶坐坏了一把椅子,这把椅子就进了暖房。老阿婶抱怨叔叔收藏了那么多不认识的祖先的画像,那么多纪念性的卷轴,这些东西也进了暖房。每当有人觉得什么东西没地方好放的时候,这些东西就被送进了暖房。我小时候老是坐在一大堆破椅子上,我还可以碰碰猎枪,想象它们会发出怎样的声音,我还假装与我不认识的先辈们一起喝过茶。每年都有一些没人要的东西扔到这儿来,现在全在我眼前。

  有一天,那还是我九岁或十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画,画上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穿一身淡蓝色衣服,头发往后梳,目光正视前方,表情严肃得我不敢认她。“妈妈?”我叫了一声,因为我觉得她在望着我。我想象她从画中爬出来,像画上那样直看着我,问我,“雯雯宝贝,这是什么地方呀,有那么多小窗户?”于是我明白了,只有在这种别人扔东西的地方我们母女才能在一起。即使在我长大后,我仍然这么想。不管怎么说,我就在这儿坐下来做我的新年的针线活。

  我补的是我堂兄弟的衣服──这些愣小子经常有意跌倒,膝盖上和手肘处全是大窟窿!还有那么多污迹。我觉得这些衣服大多数地方已经破得没法补了,兴许,还是把它们送给佣人,让他们的孩子去穿得了。要是以后老阿婶骂我,我就告诉她,我是为我的堂兄弟们着想,要是让他们穿得像要饭的那样,命中就注定了他们要穿着破衣烂衫在街上流浪。接着我又暗自发笑,想起我故意在老阿婶的一件外衣口袋里留了个小窟窿,兴许她的一部分权力会从这儿溜出去呢。

  你干吗要笑?你以为你母亲一向是规规矩矩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偷偷摸摸干一些淘气的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干淘气的事?那次,你不是把那本下流书《飞车追妞》藏起来了吗?我早就料到你没在读《圣经》。

  我在你那个年纪,也于过这种事,把一本书藏在针线活里。这是一本讲风流韵事的小说《金瓶梅》,一本禁书。我们寄宿学校的嬷嬷多次跟我们讲过,不能读这本书。我从一个名叫小于的调皮学生那儿借来看过。她老爱干不让她干的事。她说,这本书是讲性的:丈夫喜欢什么,太太喜欢什么,丈夫比太太更喜欢什么,丈夫隔多久履行一下自己的义务,太太又要隔多久。她还告诉我许多黑话──“玉亭”

  “品箫”“云雨”──但她没把意思讲给我听。她说,你自己看吧。

  所以那天早上,我就自己读了起来,想弄清那些黑话的意思。可读了十页,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只不过是些要你守规矩的老生常谈──怎么按照人的地位来送礼啦,怎么让你的亲戚朋友开心啦,人生短促、不能光为自己着想啦等等。于是我就想,说不定这本书是个谜,我头脑太简单了,看不透它的意思。也许这里写的美丽的松树实际上就是一种秘密的黑话,含有另外一种知识。这个男人干吗从别人的太太那儿接受两块茶点?这肯定有点不对头。干吗是两块茶点,而不是一块?假如她给他两个橘子那又怎么样?

  我还来不及多想,就听见花生正用埋怨的口气喊我的名字:“雯雯!你在哪儿,傻丫头?”我本来不想理她,就像小时候一样,可后来,当然,我想起我们说好要去逛市场的,于是就把书藏在两个茶盘后面,然后带上我的针线篮子匆匆走了。

  我们来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花生嘴里念叨着我们该先去哪个摊头,该买些什么样的东西。也许得给她的弟弟们买些纸做的玩偶或动物形的灯笼,给大人买些好茶叶。另外买几个小钱包给我们的另外几个堂姐妹,老阿婶的女儿过年肯定要带全家来做客的。然后我俩一致同意给我们自己买几个花形的发夹什么的。当然,还要叫算命先生算个命,看看来年有些什么好事落在头上。

  “我们不该再去找那个长着一口龅牙的女人,”花生说,“去年她给我算了一个很不好的命,说我流年不利,要我当心。”

  于是我想起了去年那个算命的女人跟她讲的话,说她属羊,总是要把自己躲在厚厚的皮毛下面。这个算命的女人对花生说,如果她在鼠年不当心的话,有人会咬破她的皮毛,把她的缺点全抖搂出来。花生气疯了,要问她还钱。这女人不肯,于是花生就大喊大叫起来,让大家都围拢来听:“这女人骗我,给我出馊主意。这里是找不到好运的,还是到别处去吧!”我当时很不好意思,但心里也在嘀咕,这算命的对我的堂妹咋就知道得那么多?

  “今年,”花生说,“我只想知道我未来的丈夫和他的家庭是什么样的。”

  然后花生就考虑她该怎样打扮才好去逛市场。她把头发卷到一边让它垂下来,解释说,“我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过这种式样。”我撇撇嘴,让她知道她这样打扮不好看,但她总是不听我的劝告。然后为了穿什么衣服,披什么大衣,她又颇费了一番心思。

  她是家中的宠儿,有许多好衣服,多半是从上海的精品商店里买来的法国货或英国货。有一件黑色卷羊羔皮大衣,硬翻领,还有织锦缎的衬里,要是把扣子全部扣紧,大衣就会逐渐收紧,一直到她的脚踝,连走路都成问题,除非你步子迈得很小。真可笑!花生竟然决定就穿这一件,再配一双新的高跟鞋。在当地乡下人的眼光里,这副打扮是够气派的了──这些人只要有块布料做一条新裤子就觉得很福气了!但这是新年呀,是一个露富的好机会。

  我们是本村最富的家庭,当然,只是在岛上的这一小块地方的范围内算是最富的。这个村子名叫河口,不算那条从渡口来的路和散落在路两边的小铺子,方圆只有一里长,半里宽。这么小的一个村子,只有一幢高楼,几个中产阶级,除此之外,住在这儿的几乎全是穷人。

  我并不是说,一家富、百家穷是公正的,当时大家就都这么活着,没人会对这种现象提出疑问,好像是命中注定的。那时的中国就是这样。

  那些穷人中有好多是为我们家的丝织厂干活的,所以他们没有挨饿。他们住在我们家出租的小土屋里。他们没有土地,只有堆在地上的垃圾。但是他们可以盼望着一年一度到河口我们江家的屋子里来欢度新年,至少在新年后第三天办的酒席上,可以大吃大喝一通。

  当然,我在准备去逛市场的当口可没想这些事。像花生一样,我也正把漂亮衣服往身上穿。一条配有鲜红的飘带的过节穿的长裙,上身罩上我最好的有衬里的外套,头发盘在后脑勺,打个大人一样的发誓。这时,我看到花生踮起脚尖蹑手蹑脚地走到过道上,在听院子里的动静。她母亲的大嗓门穿过走道,还在那儿大声训人哩。她回来拉开抽屉,然后抽出一个用很薄的白纸包着,用红缎带扎起来的包裹。

  开包裹,从中抽出三只圆圆的不同大小的盒子,然后坐在镜子跟前。原来是面霜!过了一会儿,她就在自己胖乎乎的脸上和小鼻子上扑满了这种面粉般白的玩艺儿。

  “你看上去像个洋鬼子。”我不动声色地说,然后撤了一下嘴唇。我有点为她害怕,也为自己害怕。我比花生大一岁,老阿婶会责备我没管好花生。可要是我责备花生,老阿婶又会说,“你算老几,评头论足的?先管管你自己吧。”

  所以我一声不吭。眼看着花生又拿出另一个盒子,这个要小一点,盖子是珍珠色的,她往自己的嘴唇上涂口红。

  “哇,你把嘴涂得像个猴子屁股了。”我取笑她,想给她泼点冷水。

  她拧开最后一个,也是最小的盒子,然后打开她的那本外国杂志,按照封面上那个微笑的电影明星的模样,很快在眼睛四周描上一圈黑黑的眼影线。然后又在眉毛上画了很浓的线条,看上去就像两条黑色的蚱蜢腿,正跃跃欲跳。她看上去真是很吓人,一点都不漂亮。她朝下看的时候,那双描过的眼圈就像魔鬼一般死死地盯住我。

  幸亏花生的大衣上有竖起来的硬领,她可以躲在它的后面,穿过黑洞洞的走道,溜出后门,不让任何人瞧见她的新面孔。我拉着小功和小高上了路。他们一见他们的姐姐的模样时,不禁交头接耳,哧哧暗笑,终于忍不住大笑出来。花生回过头来,给两人头上各敲了一记。他们尖声怪叫着跑开了,一路上还是又笑又闹,不时回过头来手舞足蹈,指指点点的。

  到市场通常要花十来分钟,但那天差不多花了四十分钟。我走一步,花生的高跟鞋要迈三步。一路上村子里的人都赶到她前面去了,他们停下来瞧一瞧,鞠个躬,然后笑着继续赶他们的路。喔哟,你要是看见花生就好了!她就这样哼哼鼻子──哼!哼!哼!──活像一个王后眼看她的轿夫弃轿而跑,生气得不得了。她涂满白粉的脸上有没有起红晕,我也看不出来。

  瞧瞧我的皮肤,直到现在还是那么光洁。我年轻时从不涂脂抹粉,我不需要──没有黑斑,没有小痣,没有瘢痕,没有胎记。许多人告诉我,我的脸蛋天生很有福气,所以我干吗把它这起来?

  现在我们进厨房去弄点茶喝喝吧。然后我再告诉你花生是怎么在新年里改变了我的命运的。

  那天上午十一点钟,市场里已经挤满了人,大家的生意都不错。

  眼前这派忙碌的景象不禁使我更加兴奋起来了。那天,那个在自己家门口卖馄饨的女人不必再放开喉咙高喊,“馄饨!快来尝呀,最好的馄饨!”两张桌子都坐满了人,冻得通红的脸埋在热气腾腾的碗里,还有一些人干脆就蹲在地上,把碗夹在两腿间吃。

  我们走过通常卖水果、蔬菜、鲜蛋和活鸡的摊头。但是那天的水果好像特别大,鸡也生蹦活跳的。到处都可以看到大红的旗幡,每走一步都可闻到劈劈啪啪的爆竹声。孩子们兴奋地大嚷着,看他们的母亲把手伸向梨子、橘子、袖子和柿子。小功和小高在看耍猴戏,他们在摊头上扔了两个铜钱,那猴子马上就捡了起来,放进嘴巴咬咬看是不是真的,然后举起帽子,向两个孩子敬了个礼,把钱递给他的主人。主人给了他两只干壁虎,它马上就大嚼起来,我们全都拍手叫好。

  这当儿花生找到了她喜欢的一个算命先生。这是一个胖乎乎的女人,脸上堆满了笑容,自称什么都知道──爱情啦、婚姻啦、财富啦。她的摊头前面放着一块招牌,吹嘘说她有上上签,所有最吉祥的数字、最般配的婚姻、做生意最能发财的日子,她全知道。她还能消灾去难,使坏运变为好运,担保万事大吉。

  “小妹妹,来呀。”她对我们说,然后拍拍她的肚皮,“瞧,我自己给自己算的命,变得又肥又胖。我不是靠算命吃饭的。我干这个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叫我来的,来世她要给我做大官呢。所以你瞧,我给你们算个好命,大家都有好处。算一个吧,哈哈,我担保给你算个最好的命。”

  然后,她干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她对花生说,“你的吉祥数字是八,对不对?”

  花生记起来了,她是八月份生的,她在八岁的时候特别幸福,过了新年她就十八岁了。于是花生半张着嘴,就把新阿婶给她的一半钱全算了命。算命的担保她今年嫁一个能使她父母高兴的男人,她未来的婆婆对她好得叫人没法相信,她未来的家庭富得叫她别无所求,当然她会接二连三地生很多孩子。

  “那么我的丈夫是什么样的呢?我希望不要太老。”花生用埋怨的口气说,“他的家在哪儿?我一辈子得待在河口村吗?”

  算命女人又拿起一根签,然后皱皱眉头,看上去很伤脑筋。然后又换了一根签,又皱了皱眉头,然后又换了一根。“嗯,”她说,“你丈夫年纪还小着哩,好像比你大不了几岁。但是你命中注定,夫家就在娘家旁边。我已经看出了,这不算太坏,可兴许我能使你的命变得更好些。”

  花生又加了点钱,那女人就把花生的名字,连同她的生辰和吉祥日,写在一张红纸上,然后又附上一张写着像诗一样的东西的纸片,上面写着:“喜从身边来,远流至东海。”

  “这话是什么意思?”花生念了诗后问道。

  “哦,”那女人说着,把诗拿近些,最后她指指“身边”和“喜”两个词,“看见没有?你要嫁给一个本地人,但我现在已经把他赶走了,把他送给另外人了。”然后她再指指“东海”这个字,“这就是说,你的新丈夫住得很远──当然,没有远得像在外国一样,但起码不在这个岛上,兴许有北面的扬州那么远。”

  花生皱紧眉头,脸色很难看。

  “兴许像上海那么近。”那女人又说。看到花生笑了,她连忙又加了句,“我已经看到了,富得没法说,五个儿子,全都很孝顺。没有姨太太,就你一个。”

  那女人把所有的纸条和诗,加上花生给的钱,全都放在观音菩萨的塑像前。

  “好了,你这辈子不用愁了。”那女人跟花生说,然后她又朝我笑笑,“你怎么样,小妹妹?我觉得你命中也有一个丈夫。”

  然后她瞧瞧我的脸,再走近来端详一番,她的嘴咧开了,“唉呀!但是瞧,有麻烦了,现在我瞧见了,正好在你的眼睛上!这儿有个小斑点,它能使你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变黑,”

  她指指我眉毛下眼睛上的一块胎记。“我能把它弄掉,”她很快说,“当然,这事不那么好办,要找到一种咒语来驱走坏运。但我可以在新年前给你弄好,你自己拿主意吧。”她写下一个我应该付给她的钱的数目。

  但花生已经拉住我的胳膊往另一条路上走,她告诉我有一家小摊专门卖一种外国造的十二生肖巧克力。当然我很想听听我的命,得到那个咒语,改变我未来的坏运。但我怎么能在大庭广众说这种话!“嗨,花生,给我点钱,让我也找个好丈夫吧。”

  兴许这个算命女人不可能把一切全告诉我,让我改变我的命运。

  也许她只不过是玩玩通常的花招,她说的话没一句是真的。但是她说的与我有关的一切全应验了:不幸伴我一生,我无法不让这块胎记遮住我的眼睛。这句话也应验了:花生没有嫁给她第一次抽签时命中要嫁的那个本地小伙子,而是嫁了一个上海人。那个被算命女人用咒语赶走的本地小伙呢?这些剩饭残羹全留给了我。

  不,我不相信迷信。我只是在说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你怎么能说运气和机会是一回事呢?机会是你走的第一步,运气是跟着机会来的。你说的那种机会没道理,只不过是不想自责的借口。你要是没有机会,别人就会把他的运气给你。你要是交了坏运,那么你就得再找个机会把坏运变成好运。当然什么事情都是互相关联着的。

  我怎么知道?你自己看得出──你刚说了一件事,这件事就发生了。我们丢了小功和小高,然后我们找到了文福。我和这事没关系,后来──是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当时我们走遍了市场,找小功和小高。花生一路骂着他们,好像他们就在身边似的。“坏小子,老是惹麻烦。干吗不听你们大姐的话?”我们从一个摊头到另一个摊头找他们,连看一眼有趣的小玩艺的时间也没有。

  最后终于找到了他们,他们正站在观众席前,和大家一道等社戏开演哩。观众席是用绳子圈起来的,舞台上竖着一块大招牌:“新年社戏,奉献村神,欠债穷人,欢迎光临。”

  “你还记得吧,”我对花生说,“跟去年一模一样。”于是我们决定留下来和弟弟们一起看社戏。这是一出滑稽戏,每年的最后一天,村民们都要这样表演一番,这已经成了老传统了。平时,如果有人欠你钱,你可以追上他,叫他还,一直到新年前的最后一天的最后一个钟头都可以这样。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行了。所以地主和商人总是要在这一天追穷人,一直追到天黑。穷人唯一可以躲的地方就是社戏场,这是一出献给村神的戏,只要逃进绳圈里面,就没有人能逼你还债。

  当然,年关到来前还清债务的规矩还是有的,能还清债务是一件体面的事。但现在社戏只是逗乐而已,站在绳圈里面的不是真正的欠债人:他们是被人推进去的,本身成了社戏的一部分。

  我至今仿佛还能看到、还能听到那个演社戏的场面,铙钹声和锣鼓声震天动地,穿着廉价的戏装的演员们一个个上场了。一个老太婆上来,手中拿了一把扫帚,哭她的失踪的儿子当了土匪。远处一条龙从海上游了出来,尾巴像波浪一样掀动着,它大吼着把乘着贪心人的船只吞下去。这两个戏混在一起唱,难听死了。

  突然,舞台上的演员全都停止了表演,一个披着破外套的乞丐从观众席中跳出来,一个箭步冲上舞台。然后他就绕着那个老太婆和那条龙来回兜圈子,来抢扫帚和龙尾巴,一面冲着他后面的某个人说,“我没欠你的钱!我发誓!”

  另一个男人也从观众席跳上舞台,手里还高高举着一盏灯笼。“啊!”观众席上起了骚动。“这个地主真够凶的!”他穿过舞台,追赶乞丐。乞丐有三次差不多要被他抓住了──或是头发、或是耳朵或是破外套的下摆,但每次都成功地逃脱了。观众席上响起了阵阵起哄声、笑闹声。扮演老太婆的女演员装出一副很烦的样子。“别闹了,静下来!我们正演到要紧关头呢。”她喊道。那两个男的还是围着她兜圈子,她就把扫帚对准他们扔过去,但没有打着──啪的一声,却打在了龙尾巴上。台下又是一阵哄笑!然后那个拖着龙尾巴的人探出头来,摸摸被打痛的头问道,“我这是在哪儿呀?”观众笑得更开心了。

  然后那老太婆又喊道:“让开!到一边去!”观众席中走出两个人,把大家往后推。过了一会,那乞丐跑到舞台边,双手撑地倒立起来,凌空向前翻了三个跟斗,跳进了绳圈内安全的地方。大家都拍起手来。那个手中提灯笼的地主此刻在绳圈的另一面,气得直跺脚,大伙儿全在取笑他。

  小功和小高看得津津有味,整个场面重复了两三次,由不同的演员扮演那个乞丐,同一个演员扮演地主。最后,那个地主气得发疯,把灯笼摔成两半,然后宣布他要回家了。“算了,忘了那笔账吧。”

  他喊道。大伙儿全都欢呼起来,好像他们也得胜似的。但那地主正准备开步走的时候,突然转过身来,对观众大喊,“不错,我是要走了,但你们大伙都欠我们演员一份新年礼品,表示你们的慷慨!”

  于是所有的演员全都从舞台上跳入观众席,每人手里都端着一只讨饭碗。那个带龙尾巴的用胳膊桶桶花生,这个男人就是文福。从他盯着花生的眼神和叫花生“好太太”的口气来看,他肯定知道花生会给他一大笔布施。

  我告诉你,他不像你父亲。不是那种男人,你一见到就会说,啊,这男人长得真帅,我要嫁给他。但文福能使你的眼睛自始至终盯着他,他有一种使你感到特别放心、特别大胆的风度。当他说“好太太”的时候,他的口气听起来很真诚,可他的脸却在戏弄人:他的乌龟眼睛眨巴着,但没有朝别处看,他宽大的嘴巴露出牙齿笑着,他──怎么说呢?──还是很有魅力的。

  我当时在他身上还看出了另外一些苗头──花生后来跟我说她也注意到了──说明他出身于大户人家,很优雅,你不能小瞧他。他的衣服很合身,尺寸跟他的手脚配得很得体。他穿的是一套西式服装,一件宽领衬衫,一条裁剪讲究的裤子,腰上配一根细皮带,裤管收得紧紧的。他的头发又密又亮,四周刮得很干净,不像那些农民,要么邋里邋遢,要么齐头剪平。他的眉毛──我们俩都喜欢他的眉毛──又浓又黑,由粗而细,好像毛笔的锋头。他的牙齿看上去很好,整整齐齐,一颗也不少。

  他手中拿着一只小饭碗,是用来兜钱的。“不是为我自己,”他又一次用那种真诚的、令人放心的口气解释说,“是为了岛子南头我们正在造的医院募捐。”他的眉心上扬,显出一种关切的神色。他先看看花生,再看看我。当然我有点尴尬,因为我身无分文。于是我就冷冷地瞪了他一眼,好像在责备他不应该打扰我们。

  花生朝他笑了笑。“扮龙多辛苦呀。”她说道,然后就给了他几个硬币。我们转身往回走了。但这时文福又叫住了小功和小高:“嗨,小兄弟,我给你们几个压岁钱算是回报吧。”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摸出两个红纸包,给他们一人抛了一个。一会儿,他们就发现红包里装的是金纸包的硬币样子的糖果。“是真的吗?”小高说着,拿起一颗在太阳下照了照,看看它发亮的样子。然后他们很郑重地把他们的硬币放入红包。

  “谢谢你,叔叔!”他们说。

  “你们看我的龙尾舞得多精彩了吧?”文福问他们。他们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笑了笑。“也许你们想看整条的龙吧?”于是他们的腼腆一扫而光,上蹿下跳地向舞台冲去。文福看看花生,又看看我,然后耸耸肩膀,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那天下午剩下来的时间,文福就跟着我们,或者不如说,他领着两个男孩子去看各种各样的景致──斗鸡啦、用沙包弹击沉木船的游戏啦、卖老虎牙的小摊啦──我们反倒成了跟在他屁股后面走的人。

  当然,我们一开头就反对说,“不去了,已经给你添那么多麻烦了。”可我想,我们两个心里都暗暗认为他很讨人喜欢。我们叹着气,好像我们已经无可奈何了,然后又格格地笑,因为我们不知道怎么表达我们兴奋的心情。

  他帮我们拿袋子,不时用他的钱给两个男孩子买些小玩艺。后来他又要买东西给花生和我,他见我们很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一串纸做的龙啦、一块花生已经盯了好久的羊形的巧克力啦──“你不应该这样!”我们每次都反对,或者不如说,只有我反对,花生只是笑一笑。

  所以你瞧,我从来没有从文福手中拿过什么礼品,花生拿了。她说她会告诉她母亲是她自己花钱买的,价格都很便宜。可我总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不光是撒谎,而是从一个男人手中拿东西。许多老话都这么说。便宜一阵子,吃苦一辈子,吃人一块糖,肚子要遭殃。

  我觉得这些话很有道理。有些事已经发生了,文福已经在打花生的主意了,他眉飞色舞,整个下午都是如此。

  文福对花生的态度用你们美国话怎么讲:他为她打扫脚下的灰尘。他就是这么干的,一点不错。那天傍晚,当花生抱怨她的脚痛得像两块燃烧的煤时,他找到了一个农民,花了几个子儿,租了一辆手推车。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垫在满是灰尘的车上,邀请我这位格格笑着的堂妹坐在她的新花轿上。他把她推回家后,又唱歌给她听,有快乐的歌,有悲伤的歌,还有关于后花园和黑宝塔的歌。我心中暗想,这些歌词是从《金瓶梅》中来的吗?

  这时,花生脸上搽的白粉大多已经脱落在她的外套上。我能看出她的脸和我的一样红,她很幸福。我得承认,我的心很痛,我的情绪坏透了。

  你知道他怎么样吗?那天,他真像个演员,趾高气扬,装腔作势,好不迷人哪!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男人会找到一辆三轮车,瞒着我们事先塞给车夫几个钱,然后把我们送回家。要不,他可以请这位姑娘和她的堂姐歇一会儿,到茶馆里吃点小点心,以示他的关心。他不会不留心到她的脚,那么小,那么优雅,难怪要疼了。一个好男人不会偏爱哪个,不会让一个姑娘心生骄傲,另一个心生妒忌。不管他对什么发生兴趣,他决不会要这个姑娘的任何东西作为回报。

  但文福要了。他把花生推到大路上,他瞧见了我们的大房子,他瞧见了我们迎新年的旗帜,他请求三天后即正月初三登门拜访,来表示对花生,对她的家庭,当然还有,对我的敬意。

  第二天就是新年,大家都装出高兴和客气的样子,互相喊着:“子孙满堂!”“健康长寿!”“升官发财!”这一类话,虽然没什么意思,倒也琅琅上口。

  佣人们特别高兴,因为这一天他们不用干活,所有的菜肴早已做好,正月里是不能动刀剪,也不能说粗话的。我们吃甜食和冷菜。

  花生和我谈起了文福,不知他三天后会不会来,不知他住在岛那一边什么样的房子里,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不是真的好得令人无法相信。我没有对花生说起她抽中的签上的那句话,她已经把本地的婚姻赶跑了。

  第二天花生一早起来就哭了。她说,她不想见到文福!她怎么能见他呢?他见到她的时候她是扑过粉,涂过口红的,穿的是那么时髦的衣服,活脱脱一个美的化身。她不能当着她的父母亲在脸上涂脂抹粉,她又不想让文福看到她卸妆后的样子。我想告诉她,文福看到她自然的样子会发现她更好看,但我不好意思说出来。说实话,如果他见到她可笑的样子还喜欢她,那么换种方式怎么就会不喜欢她了呢?

  但我没来得及说服花生。文福来的时候,她躲起来了。当然,她从躲着的地方,从楼梯顶上,从一个黑房间的门背后,透过暖房的玻璃窗偷偷地打量他。

  然后老阿婶和新阿婶见到了文福。他用那么真诚的声音叫她们,“阿姨,阿姨”,好像这是一次很愉快的团圆似的。一开头,她们给弄糊涂了,她们想不起他是谁。然后他送给她们一篮很贵的水果。他说是他的父母亲要他来的,尤其是他的母亲,好像是老阿婶多年前的老朋友。最后,老阿婶也这么认为了。她竭力回想,终于找到一个有点相像的人。“哦,你就是文太太的公子,我想起来了,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呢。”

  我听到这话不禁笑出来了。我佩服文福,如果说我这辈子对文福有过什么好感的话,就是在那一次,也许像这样的另外还有几次。他是那么大胆,那么聪明,那么有趣,那么可爱。你瞧,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的几桩好事呢。

  文福很运气,家里挤满了几百人,所有的乡民都来吃年糕,这是一种用很粘的米做的糕,它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年年高升”。所以,如果说老阿婶和新阿婶被文福的来访搞糊涂了,在那一天也是很自然的,人来人往的,谁知道谁的底细呀。

  我正端出一碗煮好的汤圆时,文福走到我跟前,“她在哪儿?”

  “她不好意思。”我说。

  “她不喜欢我?”他问道。他的眉头打了个结,但他仍在微笑。

  “只是不好意思。”我又说了句。说花生喜欢他,恐怕不太合适。

  “怎么突然不好意思了?”他笑着问,“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不好意思呢?”然后他又转向我。“你没有不好意思,这是不是说你不喜欢我呢?哈,是这样吗?”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爱取笑人的样子。

  我几乎没法回答他。“我不是那样的──就是说,不会不好意思。”

  “那么说不定你也喜欢我。”他马上说。

  “不好意思并不表示喜欢或不喜欢。”我说。

  我们就这样聊啊聊啊,我想有礼貌一点,想避开他的恶作剧的问题,弄得我头都痛起来了。最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小妹妹,请把这个交给她。”他说,“请告诉她明天给我回音。”然后他就走了。

  花生一直在偷看。文福一走,她就从厨房门背后冲出来,从我手中要去了信。

  “都说些什么呀?”我问她。我觉得我也有权利读这封信,我为她做了那么多事。花生耸起肩膀把信这起来,就像一只母鸭伸出翅膀保护她的小鸭一样。她格格地笑着,咬着手指头,握紧拳头,扯下一绺头发。

  “都说些什么呀?”我又问了句。

  花生看了我一眼。“他明天就要回音。”她说,“告诉他我没回音给他,叫他等着吧。”说完她就走开了。

  于是我就成了花生和文福之间的传信人。我带着他们的情书来回奔走,一会儿到市场,一会儿到路中间。我帮助他俩,我并没想到要把文福从花生那儿偷走。我发誓,我不会为了免于自责而故意记成另一个样子。

  我每次把信交给文福的时候,都要把花生形容一遍。告诉他这天花生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是玫瑰色的,跟她的脸一模一样。我告诉他她头上戴的什么,一个龙形的发夹,是在想他。我还暗示她茶不思,饭不香,人也瘦下去了。

  当然这些话没一句是真的,我只是凭自己的想象在谈论当时那些得了相思病的姑娘们的傻乎乎的罗曼司。

  那么结果怎么变成我嫁给他了呢?有时我想问花生。如果今天她在中国还活着的话,她一定会同意的,我敢担保。我并没让文福把他的目光转到我身上来,一点也不,是文福自己变了心。

  我心肠太好了,和你一样;我很天真,和你一样。所以或许你能理解你母亲曾经是怎样一个人:一个孤独的姑娘,一个没有希望,却有那么多需要的姑娘。突然有人来敲我的门──他有魅力,是梦想一种更好的生活的理由。

  我还能怎么样呢?我让他进来了。

  

  第七章 数嫁妆

  还记得吗,海伦老是见人就说她当过我的伴娘,她还说我有过一个非常隆重的中式婚礼。

  不错,事情就跟海伦所说的那样,只不过,当时海伦不在场。花生在场的,她脸上搽了白粉霜,嘴唇涂得红红的,像猴子的屁股,笑得很开心,好像她真的很为我高兴。

  但是就在我结婚前的那个月,你应该想象得出,花生气得连正眼都不瞧我。她说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文福才娶了我,而没娶她。我提醒她我是怎么帮助他俩的,她假装没听见。

  真的,我一直跑前跑后地为他俩传信,而那些信她都不让我读。

  后来我发现暖房里有一个秘密的地方,花生就在那里涂脂抹粉的。我就告诉文福,什么时候去,什么地方可以藏他的自行车。我把他带到花生身边,他俩就可以趁午饭后大家都要睡觉的两个钟头里说说话。

  他俩在那儿亲嘴的时候,我站在门边望风,注意老阿婶和新阿婶会不会来。

  当然,我没看到他俩亲嘴的场面,可我知道,他们肯定已经亲过嘴了,就像那些害相思病的人那样!因为当他们从那破花盆后面出来的时候,花生的脸上、脖子上全是红印,那就是文福亲过嘴的地方。

  文福自己的嘴也被花生的口红染红了,他的脸上也沾上了白粉,看上去就像个唱戏的。我看到他推着自行车走的时候,脸上浮现出十分满足的笑容。

  然后我就连忙帮花生擦掉这些亲吻的印记,擦掉化妆的痕迹。我责备她:“你怎么能让他亲呢?光说说话、握握手还不够吗?”

  把你的嘴巴交给一个你家里的人都不认识的男孩,是很可怕的。

  当然,把身体的其他部位交出去更加可怕。

  “我喜欢这样。”花生笑着说,满不当一回事。

  “什么!你喜欢这样。这么说来,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你可以把全家的名声扔进阴沟里?就像两条无灵性的狗,相互追赶着嗅对方的脏尾巴!”

  但是就在我为花生用力擦洗脸上的脂粉时,她还沉浸在对文福的梦想中,告诉我文福赞美她柔软的脸蛋、灵巧的双手。“嗨!”她发牢骚说,“你要把我皮都擦掉了。”

  “你活该,”我说,“这一块地方擦不干净了,他就像一只蜘蛛咬你的脖子。现在大家马上就要起来了,嗨,这下可麻烦了。”

  花生只是格格笑着,去拿镜子,然后说,“让我瞧瞧。啊哟,瞧他都干了些什么呀!”她把领子翻起来,笑得更厉害了。

  她也不想想,我这样帮她得冒多大的风险啊。她明明知道,要是她母亲知道这一切的话,我的麻烦比她大得多。花生年纪比我小,所以我得对她的行为负责。不知老阿婶和新阿婶会怎么处置我。

  当然,对这种想法你可能理解不了,我怎么会因为花生而惹麻烦呢,我有什么好怕的呢?可在当时的中国,你老是得为另外的人负责。不像在这儿,在美国──什么自由啦、独立啦、个人的想法啦、干你想干的事啦、不必服从你母亲啦,没那回事。没人会跟我说,“小姑娘,听话点,我给你吃块糖。”你不会因为做了好事而得到什么回报,甭想。可你要是于了坏事──你家里人可以随心所欲对付你,不需要什么理由。

  我还记得那些吓唬我的话。“你是不是要我们把你永远赶走,当个要饭的,像你娘那样?”大婶婶老是这样说。“你是不是想生一场大病,让你的脸全部烂光,像你娘那样?”打我来到崇明岛位后,老阿婶就说这种话给我听──要是这些话是胡说八道也就算了。我不知道我母亲到底怎么样了,她是像花生所说的那样,已经逃走了呢,还是像我父亲所说的那样,已经死于一场怪病;要不,就像大家在背后议论的那样,她是因为某种不明的原因惹我父亲生气而被送走了。我刚来到岛上的时候,只要老阿婶一提到我母亲的名字,就不由得两眼泪汪汪。

  后来,我不哭了。我竭力不去想我母亲,竭力打消我曾有过的念头,希望我母亲总有一天会来看我。于是老阿婶就想出了新的威胁我的办法,使我害怕。一次,她把我和花生带到上海一户人家,她指指一个正在扫地的姑娘。

  “瞧这个可怜的姑娘。”大婶婶用一种怜悯的口气说道。那姑娘穿着一条又短又破的裤子,两条瘦腿全露在外面。她的目光呆滞,毫无表情。然后老阿婶告诉我们,她是一个奴隶,因为她母亲死后她不好好做人,被她父亲卖到这儿来了。

  还有另外的威胁。当老阿婶觉得我还不够怕的时候──当我不肯很快磕头求饶,不肯请求原谅的时候──她就会在我头上打一巴掌,“这么硬,这么不听话!谁家会要你做媳妇呀?兴许我该把你嫁给那个老奥皮匠/

  她指的是那个挨家挨户给人补鞋的乞丐,他浑身上下透出一股他所修所卖的旧鞋子的臭气。我知道我们村里所有的母亲都威胁她们的女儿说,谁要是不听话,就把谁嫁给奥皮匠。要真是那样的话,说不定奥皮匠早就有二十个老婆了。

  我觉得老阿婶这么说,不是对我特别凶,也不是在撒谎。我这么说倒不是出于大度,威胁小孩子是我们这样的大家庭的传统。老阿婶小时候,她母亲可能也是这么对待她的,找一种无法想象的可怕的生活方式来警告,再找一个好得令人无法相信的好孩子做榜样。这么做就能叫你的孩子循规蹈矩,这么做就能把他们笨脑袋里的自私思想赶跑,这么做就表示你对他们的前途很关心,教育他们在家里也要守规矩。

  但这也是我那天在暖房里感到害怕的原因。花生让文福亲嘴,这事有多坏呀!她这么干可能会断送我自己的前途,所以,后来花生再叫我送信给文福的时候,我当然一口回绝了。

  “你自己送去吧,”我说,“我不再做你的红娘了。”花生先是哭着求我,后来就破口大骂。打那以后,她就不再理我了。我以为我的麻烦总算到头了,我怎么知道反而惹来更大的麻烦呢?

  我后来才知道,文福也生气了。他在大路上等了好几个钟头,等我把花生的信送去。第二天我也没送去,第三天又没送去,他等不及了,于是就找了一个真正的媒人,不光送信,也来提亲。

  你明白吧,文福决定娶花生为妻,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花生,而是想借婚姻进入她的家庭。实际上,他跟那个时候的大多数男人没什么两样。那个时候,结婚就像买房地产一样。在这儿,你看中了一所房子想住进去,你就去找房地产公司。那时在中国,你看中了一家有女儿的大户人家,你就去找一个知道怎样做成一笔好生意的媒人。

  他找的媒人是个老太婆,大家都叫她苗阿姨。她名气很大,能把最好的姑娘配给最好的小伙子,这样他们结婚后就会生下一连串的孩子。几年前,老阿婶的两个女儿的婚事就是她给安排的。现在我想起来了,苗阿姨也就是那个帮助老阿婶赶走了姓林的小伙子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伙子,但我本来是应该嫁给他的。可我还没来得及抓住我的希望,这个机会已经失去了。

  “这桩婚事没有钱,”苗阿姨告诉老阿婶,“不错,林的父亲很有文化,可那有啥用啊?他连一个小官也没得做。再看看他太太吧──生最后一个孩子都快四十了,真不害臊。”

  但这不是苗阿姨不喜欢林家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好多年前他们两家有过纠纷。花生无意中听叔叔提起过这事。林家和一个当地的姑娘订了婚。“可就在婚礼举行前几个月,”花生说,“林家的儿子跑了,娶了一个上海姑娘──为了爱情,就为了这个!当然这家里的人硬要那位上海姑娘做小老婆,让那个本地姑娘做大老婆。可这成何体统呀?那男的实在讨厌他的未来的大老婆,就故意讨个小老婆来气气她。”

  然后花生笑起来了,“多年前的那本地姑娘不是别人,就是苗阿姨。她又气又尴尬,不得不又等了三年,才有人考虑娶她做媳妇。”

  就是这同一个苗阿姨现在经常到我家来喝茶,和老阿婶新阿婶聊天,张家长李家短的,谁生病了,谁收到海外亲友的来信了,谁家的儿子跑走当共产党去了。

  我和花生当面都叫她苗阿姨,可背后,我们都叫她喵喵,因为她就像一只猎,竖起耳朵,到处打听别人的隐私。

  我想,苗阿姨肯定已经把我们家的所有秘密全告诉文福了:叔叔有一笔大生意,但又丢了好些合同啦。新阿婶是叔叔的小老婆,很受他的宠爱啦。老阿婶是他的大老婆,大家都不得不讨她喜欢啦。花生最小,是全家的宝贝啦。我是花生的堂姐,是在我母亲失踪后,马上被送到这里来的啦。我母亲究竟是被土匪绑架还是杀害,是淹死在海中,还是被埋在土里,没人知道啦。我的亲生父亲富得能给他的小儿子一整个工厂和河口,一幢最富丽的房子,因为他在上海还有很多很多财产啦。我知道文福肯定问过这些问题,因为后来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就在我拒绝再给他们当信差后不久,苗阿姨敲开了我家的大门,把文福的父母亲给带来了。他们来的那天下午,花生兴奋得不得了,以至于给他们奉茶的时候,把茶也给泼了。她格格地笑个不停,新阿婶责备了她两次,不让她给叔叔端茶了。但我发现文福的母亲对花生傻乎乎的行为并不注意,倒是一直在用挑剔的目光打量我。

  她问我身上穿的衣服是不是自己做的。她检查了我衣袖上的针脚,然后说我的针线活不错,不过还要改进。她问我皮肤为什么这么苍白,是天生就是这种颜色,还是有什么病?为什么我这么文静?我在咳嗽吗?我很容易疲劳吗?

  第二天,老阿婶和新阿婶到岛子另一头的文家作了一次回访。花生兴奋得不得了,她已经在盘算该穿什么样的西式婚礼服装了。又过了一天,老阿婶宣布了和文家订的婚约──但不是为花生,而是为我订的。

  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没人来征求我的意见,因为这个决定不是我作出的。

  当然,我没有拍手,感谢我的婶婶们给我安排了这么好的一个前途。可我也没有跑进自己的房间里,拒绝吃饭,脸色发白,威胁说要死给她们看,有些姑娘在她们的父母给她们选了坏丈夫后就是这么干的。

  如果你问我,她们告诉我说我要嫁给文福,当时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只能说,就像有人告诉我说我中了头奖,又有人告诉我说要砍我的脑袋,介于这两者之间。

  宣布了这个决定后,我仍然坐在桌子边,脸上毫无表情,脑子一片混乱,不知说什么好。花生撅着嘴说,“干吗非得让雯雯出嫁?”

  她问道。

  新阿婶误解了她女儿的抱怨,以为是出于好意,“别那么自私!

  她还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但她现在必须嫁人,离开我们。她最大,她年纪刚好,比她丈夫小五岁。以后呀,你也可以到她的新家去看望她。”

  我坐在那儿,一言不发,竭力想象文福做我的丈夫会是什么样的。我看到我自己跑到路口去等他。花生就是这样的。只不过他现在是和我亲嘴,不是和花生亲嘴。他笑着,做着鬼脸。他告诉我,我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是玫瑰红的,像我身上穿的衣服那样。他给我一封情书,我好像已经感到我的心在跳,准备把信打开来。

  我看花生,还是撅着嘴,一言不发,她在鼻子里出气。哼!哼!

  就像一条龙尾巴撅起来了。她不知道像我一样把感情隐藏起来。干是,就在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把自己的真情隐藏得那么久,那么好,直到现在还不承认。那时候,我为什么会对花生让文福亲嘴这事生气呢──现在我明白了,我想要他来亲我。

  不,这不是爱情!我说的不是那种爱情。这是一种傻乎乎的希望,这是一种学会为自己的前途着想的希望。

  你不信?海伦舅妈给你讲过这段往事吗?是的,她想讲的,我不让她讲。我知道要是她告诉了你,她会把一切都搞糟的。她会告诉你,“你母亲坠入了情网,真浪漫啊。”

  可你知道她的为人。某件事明明是假的,她却以为是真的,某件事明明是真的,她却认为是假的,就像她脑袋里的那颗瘤一样──她根本就没什么瘤。我跟她这么说了,可她不信,她以为我这么说只是出于好意。“我干吗要出于好意呢?”我问她。“因为我快要死了。”她说。跟她这种人你还有什么好争的呢?

  所以我要亲口告诉你这个故事,而不要让海伦来告诉你。你得相信我,因为我是你母亲。我不爱文福,从一开头就不爱。当然,我很高兴,但这只是因为我觉得结婚是一个新机会。也许我有点糊涂,错把高兴当爱情了。

  宣布亲事后的那几天,我一直低着头,做出一副顺从的样子,留心听两位婶婶的开导。她们告诉我,文家怎么怎么好啦,我怎么怎么运气啦。老阿婶说,尽管我母亲名声不好,我的公婆还是同意我去文家做媳妇。她们告诉我,文家在海外生意做得很红火,文福能帮助我父亲和叔叔把我们家的丝绸和棉花全卖到外国去,他已经答应了。她们说,文福的母亲很能干,是个裁缝,又是个风景画家,还烧得一手好菜,家里的事全是她一手张罗的。她能教我许多东西。房子嘛,当然不如我们啦,不过还不错,有一大群佣人,甚至还有一辆汽车!

  我越听越信。我想象著文福用汽车把我接走,我很高兴终于要和我的旧生活告别了。我梦想着住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那里没有一个人会发牢骚。我想象我未来的婆婆对我好得不得了,简直令人没法相信,她只会表扬我,从来不会责备我。我想象着我自己还不觉得渴,佣人们已经在为我倒茶水了。我脑海中跑过了许许多多孩子,模样全差不多,扯着我的裙子,一个接着一个,逗我发笑。当婶婶们告诉我说我要嫁给文福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算命女人跟花生说过的话。

  现在好事都要落到我头上来了,我当然为花生感到难过。但她开始指责我,说我背叛了她。在婚礼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们还是不得不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一进房间,她就往地上吐口水。半夜里,她踢我的腿,把我推一边去,掀掉我的被子,咕哝说我比那些叮死牲口的蛆虫还要坏。

  “你听听你妈怎么说的,”我说,“我最大,我得先出嫁,我得听话。你要是想改变这个决定,自己跟你妈去说。”

  当时我要是仔细思量一番,就会明白:我的婶婶们根本就没考虑我最大、花生最小的问题。花生是全家的宝贝,他们给花生安排的一切都要比别人好:衣服最好,表扬最多,零花钱最多,求运气时做的法术最多,生病时抓的药最多。我已经说过了,他们并没有虐待我,他们只是对花生更好。所以,我干吗那么傻呀?我早就该明白──既然她们要把我嫁到文福家,那么说不定就不是什么好事。

  后来发生的一些事使我觉得所有这些好事全都会泡汤。我的婶婶们跟我说,她们要把我带到上海去看我父亲,我的婚事要征得他的同意。她们给我看了他的来信,告诉我们必须去一趟,就这些,连一句祝贺的话也没有。那时,上海和崇明岛之间还没通电话,这封信是托熟人送来的,而不是通过正式的邮局寄来的,所以我把信掂在手上觉得事情很严肃。

  你用心想想我当时的感觉如何。打我父亲把我送到这岛上来以后,我差不多有十二年没见到他了。我们到上海去的时候,我的婶婶们从来不带我去看我父亲。他从来没给我写过信,也从来不到崇明岛或到我的寄宿学校来看我。所以我不知道他见到我时会生气呢,还是会高兴;我也不知道我见到他时该害怕呢,还是该高兴。

  那天早上,老阿婶、新阿婶和我早早地洗了澡。我们穿上了最好的衣服,闪闪发亮的丝绸衫和外套。我们买了去上海的轮船的头等舱,两个钟头就到了上海港。我们刚下船,一辆长长的黑轿车和一个司机早已等在大门口,把我们带到九龙路我父亲的住宅内。一切就像一个幸福的童话故事。

  但我们一踏上通向住宅的过道,我就知道我们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们的服装太刺眼了,大招摇了,反而让大家都知道我们不是什么重要人物。然后门开了,我站在我曾经住过,但现在一点儿也记不起来的通向屋子的大门厅里。

  这屋子比我们在河口村住的屋子要大十倍,也要好十倍。或许,根本就没法做这样的比较。这里的所有东西你都想碰一碰,可你又不敢迈开步子,怕碰坏什么东西。我身边有两个华美的高架于,里面放着两尊小小的白雕塑,一尊塑的是一个猎人在追一头鹿,另一尊是两个穿英式服装的女子在走路。一声咳嗽,一声擤鼻,一句话听上去都太响了,肯定会把这些塑像震破。

  我瞧瞧我的脚下,恨不得弯下腰去把新鞋上的灰尘擦干净。于是我就盯住白色的大理石地面。

  忽然我记起来了,我母亲告诉过我,大理石上的花纹是河水从岩石上流过留下的痕迹。在我眼前的大理石地面上,各种不同色彩的光影令人眼花缭乱,我母亲曾说,就像同一条河中不同颜色的鱼的倒影。

  于是我就抬头去找这光影的来源──原来一层楼梯口顶上那扇很大的玻璃窗,把花啦、树啦、草啦、天啦全都映在上面了。我看到了那个螺旋形上升的楼梯,竭力回想我的手触摸着那光滑的红木扶栏下来的感觉。

  就在这时我看到我父亲正慢慢从楼梯上走下来,一步一顿,像神一样从天而降。

  我想起了他的派头,他总是不慌不忙。我想起了以前我老有一种在等待,在害怕,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的感觉。

  但是现在他正踏上最后一级楼梯,眼睛盯着我,脸上没有表情。

  我可以肯定,我也正这样望着他,就像一个幽灵盯着另一个幽灵。哦,也许,他从我脸上看到了我母亲,他恨我。我鞠了个躬。

  “女儿,”他突然说道,“你应该邀请我们的客人坐下来。”

  我转身看看旁边,想知道他在跟房间里的另外什么人说话。但老阿婶捅捅我的胳膊,我不知不觉地指着我右手边的一个小客厅,说:

  “请坐,请进来坐下。不必客气,坐吧。”好像我常在这个我从来没住过的房间里欢迎我的婶婶们。

  我们全都安静地坐在了沙发上,沙发的羽绒靠垫深深地陷了下去,把我埋在下面了。老阿婶紧张地朝我父亲点点头:“您好吗,大哥?我想,身体还康健吧。”新阿婶重复同样的话:“您好吗?您好吗?”

  我父亲笑了笑,缓缓地叉起两腿,然后说,“还可以,虽然不是顶好。你们都晓得骨头老起来是怎么回事。”

  “嗨,说得是!”老阿婶忙不迭地接口说,“我也是这样,老犯胃疼,晚饭吃过就疼,还有这儿,我的肠──”

  我父亲的眉毛一抬,大家马上又都不做声了。这时另外一个房间里的钟当当敲响了,我的婶婶们假装很高兴地听着,然后异口同声地说,这是她们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我一声不响坐在那儿。我发现我父亲看上去比叔叔老得多,也瘦得多。他的脸更严肃,也显得更聪明。他戴了一副圆形的金边眼镜,中式背心外面罩了一套黑西装。他个子并不高,但很有气派,他缓缓地把头转向一个佣人,然后缓缓地挥手叫这个佣人上前。但他没吩咐佣人做什么,而是把头转向了我。

  “女儿,你定吧,用中式小吃呢,还是英国饼干配茶?”我心里七上八下,感到就像两匹朝相反方向跑的马。哪一匹好呢?哪个回答才是正确的呢?

  “简单点好了。”我最后轻轻地说。

  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当然,你总喜欢这样。”他又朝那个佣人挥了挥手,吩咐他拿点英国饼干、中国梨子和比利时巧克力来。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他当时的举止,他的风度是那么优雅,使我觉得非常陌生。但他好像知道我的心思,我要是真的开口说出我想要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喝茶的时间并不长,老阿婶边喝边把文家的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和他的女儿怎么相配啦,一个好亲家对他的生意如何有利啦。我两眼紧紧盯着交叉着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不时抬起眼睛瞟一眼,看看我父亲的反应。老阿婶说点真话,又加油添醋一番,大家都仔细听着。

  文家的出口生意发展为一家国际贸易公司。文福对海外生意的知识使得他能够和英国与美国最重要的公司总裁建立起良好的朋友关系。文家的母亲嘛,听大婶婶的口气,能干得不得了,简直能够施展魔法让冬天的枯树一夜间长出绿叶来!

  我父亲可不是傻瓜,他静静地听着,一面啜他的茶。每当老阿婶吹牛吹得过分时,他就一言不发地盯着她,脸上毫无表情,直到她坐立不安,把她对文家的好评稍稍降低一点。

  “啊,自然,他们的生意按您的标准算不了什么,哪能达到您目前的高位啊。可他们在当地也够舒服,够受敬重的了。我是这么想的,对您的女儿来说,嫁一个受人敬重的大户人家是最要紧的。”

  现在老阿婶把有关文家的好话都说尽了,但我父亲还是一言不发。

  “很好的一个小伙子,很受敬重的大户人家。”新阿婶打破了沉默。

  我父亲看看我。我手足无措,竭力想不显示出来。说不定他反对这门婚事,说不定他还在生我母亲的气,生我的气。

  “我知道这户人家。”他终于开口了,“我已经派人去调查他们的生意,去查他们的背景了。”他挥了挥手,好像在赶蚊子似的,“但是听听自家人的意见也是蛮好的。”

  老阿婶和新阿婶吓了一跳,好像两个正在作案的小偷被当场抓到似的。她们做贼心虚地低下了头,等着听我父亲说下去,不知他已经知道了什么。

  “女儿,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呢?”他的嗓音很低,几乎有点沙哑,“你愿意吗?”

  我咬咬嘴唇,剥剥指甲,扯扯衣服,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父亲又挥了挥手。“她愿意。”他对我婶婶们说,然后叹了口气,“我们干吗要拦着她?”

  我的婶婶们都笑了一下,好像这不过是在开玩笑。可我从中听出了不同的意思,我父亲的声音听上去很凄凉。可我还来不及多想,我父亲已经问起了生意上的事,所以也许是我搞错了。

  “文家出了多少聘礼呢?”

  大婶婶递上一个信封。我父亲很快点清了四千元,然后点点头。

  我松了口气。这可是一笔巨款,相当可观,差不多等于两千美元,放到今天说不定值四五万哩。一个中产阶级的人得干十多年才能赚到这个数字。但这并不是说文家真的把这笔钱送给我父亲了,在我结婚那一天,他还得把这笔钱还给文家,说“这辈子我女儿和你们共同拥有文家的财产,这就够了”。

  然后我父亲得为我准备一笔数目相当的钱作为嫁妆,他跟我说,“这笔钱是额外给你的,免得你到新家后负担太重。”这笔钱是我的,用我的名字开银行户头,我不用分给任何人,没人能把它从我手里拿走。但这也是我这辈子仅有的一笔钱。

  “文家想要多大的一份嫁妆呢?”我父亲接着又问,他指的是钱以外的嫁妆。

  老阿婶不得不仔细想想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要是她说文家要得不多,那么这就等于说这户人家不值得结成亲家。要是她说他们要得很多,那就等于说我不值得嫁过去。但是老阿婶已经有过嫁两个女儿的经验,所以她就简单说了句,“把她和她丈夫新房里的家具布置好就行了。”她指的是我们在文家的新房。这种回答听起来使文家显得并不很贪财,就像打打扑克时的叫牌。现在轮到我父亲怎样显示出他额外的大方了。

  “当然呷,”大婶婶又加了句,“床归夫家买。”这里她说的是老习惯,因为后代儿孙总是要从丈夫的床上出来的。

  “还要茶吗?”我父亲问道。他只是问问,并不真的叫佣人马上来倒茶。这是我们家表示访问到此为止的信号,我和我的婶婶们马上就站起来。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该走了。”大婶婶说。

  “那么快就走?”

  “我们已经晚了。”小婶婶说。这不是真话,那天下午,我们没别的地方要去,我们的船要到傍晚才离开。我们准备离开房间。

  但就在这时,我听到我父亲在叫我。他没说“女儿”,他叫了我的名字,“雯雯啊,”他说,“跟你的婶婶们道别。然后到我的书房里来,我们谈谈你的嫁妆问题。”

  那天下午我被带到我父亲房间里来的时候,希望是多么渺茫!可现在多么巨大的希望伴随着我的喊叫要从我喉咙口跳出来了,他真的把我当他的女儿看待了,中间那么多岁月完全被遗忘了!

  当然,他没有拥抱我,也没有亲吻我,不像你们美国人,分开五分钟再见就又亲又搂的。甚至在我的婶婶们走后我们也没谈多长时间。他当时对我说的一些话,我至今还很纳闷:他是真的以为我找了一门好亲事呢?还是找到了一种把我这个令他想起自己不幸婚姻的人永远赶走的捷径?

  所以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几个字。我觉得,我没有让它们的意义按照我喜欢的方式改变。

  他的神色是严肃的,他的表情是坦白的。他没有为十二年来的父女分离道歉。“现在既然你要出嫁了,”他说,“你就要明白你在人生中的真正位置。”然后他指指一幅占了整个墙面的古画,画上是一百多个不同的人物,有男人、女人、孩子,他们都在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有的在干活,有的在吃东西,还有的在睡觉,人生所有的时刻都被捕捉住,在这里化作了永恒。

  “你小时候,”我父亲说,“经常到这儿来,一遍又一遍地看这幅画,还记得吗?”

  我盯住这幅画看了好久,想认出它来。最后,我终于认出了角落里的一个小人物,这是一个正从阳台里向外眺望的夫人。我点点头。

  “当时我问你是否喜欢这幅画,你跟我说,这幅画画得很糟糕,还记得吗?”

  我无法想象我那么小就会跟我父亲说这种话。“对不起,我想不起来了。”我说,“实在对不起,你记忆中的我竟是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你当时说,这幅画很乱。你不知道这个弹琵琶的女人弹的是一支悲伤的曲子,还是一支高兴的曲子。你不知道那个挑担的女人是刚刚上路,还是已经走完了她的行程。还有阳台上的这个女人,你说她有时看上去好像是满怀希望地在等待,有时看上去又好像是满怀恐惧地在张望。”

  我不禁掩住嘴巴笑了起来。“我小时候多怪啊。”

  我父亲管自己说着,好像根本没听到我说的话。“我就喜欢你这一点,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然后他看看我,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他的思想感情。

  “那么告诉我,现在你对这幅画是怎么看的?”他问。

  我的心跳加快了,竭力想找一个能使他高兴的回答,想让他知道,我还是没有变,还是那么老实。

  “这一部分我很喜欢,”我说着,紧张地指指一个正站在法官面前宣誓的男人,“比例匀称,细节生动。而那一部分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瞧,底部太黑、太沉了,人物也没有立体感──”

  我父亲走开去了。他点点头,但我知道他并不同意我的看法。

  然后他转过脸来。“从现在起,”他终于板着面孔说,“你必须听你丈夫的,你自己的想法再也算不了什么。明白吗?”

  我急切地点点头,很感激我父亲以这种巧妙的方法,给我这个有用的教训。然后他说我要在他家里再待一个星期以便办些嫁妆。

  “你知道你需要些什么吗?”他问。

  我眼睛朝下,有点不好意思,“简单点就行了。”

  “当然,”他说,“你总是说简单点就行了。”他笑了笑,我很高兴我正好说对了。

  但他马上收起了笑容。“就像你母亲,”他说,“总是要简单点的东西。”然后他眯起了眼睛,好像在什么遥远的地方看到了她。“总是在想着另外的东西,”他说着,严厉地望着我,“你也一样吗?”

  他的用意,就像那幅画一样,每时每刻都在变。而我就是画中的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女人,满怀着希望、满怀着恐惧地在等待着,我的心潮随着每一句话而涨落。所以到最后,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了,我只好老老实实地脱口而出,“一样。”

  那天下午,一个佣人领我到我小时候和我母亲一起住过的房间里,然后就走开了,这样我就能在晚饭前歇一会。门一关,我就四下打量起来,摸摸房间里的所有东西。

  被子已经换过了。她喜欢的画和窗帘不见了,她的衣服、梳子、刷子、香皂,她的气味全找不到了。但是家具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儿:床、高高的衣橱、凳子和梳妆桌,还有她照过的镜子。我高兴得哭了,我终于又回来了。然后我又像小时候那样,由于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回来而哭泣。

  后来我才知道,还没有人敢要这个一度归我母亲所有的房间。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倒霉的房间,所以那么多年来,还没有人用过这个房间。虽然,这幢屋子里挤着那么多人。三妈和吴妈还住在那儿,你还记得她们吧──我父亲的另外几房太太。四妈几年前去世了。我父亲的儿子们,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太太和孩子,他们也都住在这儿,还有佣人和他们的孩子,大家全挤在一块,差不多有二十五到三十口人吧。

  但尽管人那么多,屋子里还是非常安静。我走下楼梯去吃晚饭的时候,大家说话都轻声轻气的。他们彬彬有礼地欢迎我,当然,没人提起我那么多年不在这儿的原因。我想他们还不知道该怎么对待我。

  然后,饭菜上桌了。我开始坐在我的一个异母兄弟的太太旁边,但我父亲做了个手势,要我坐他身边去。大家都转过头来看我。我父亲站起来,宣布说,“我女儿江雯丽再过一个月要结婚了。”然后我们就等着──等呀等呀──等佣人慢慢地把一种很特别的洒洒进每人手中顶针般大小的白玉酒杯中。

  最后,我父亲又说话了,他为我作了简短的祝酒词:“祝你婚后,万事如意。干杯!”他把头往后一扬,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大家也都干了。然后我发现大家都来祝贺我,像一个幸福家庭似的放声交谈起来。我的舌头被酒精烧得生痛,欢乐的眼泪也夺眶而出。

  结果,我父亲叫三妈陪我去买嫁妆。她是家里地位最高的太太,所有的钱财全要经过她的手。当然,她也熟悉姑娘出嫁时所需的一应物件。四妈死后,她的三个女儿出嫁时都是三妈帮着张罗的,这是我们坐小车到南京路上最大的百货商店永安公司的路上,她跟我说的。

  “四妈的三个女儿,”她说,“个个都把她们母亲最坏的毛病继承下来了。喷!喷!老大小气得很,连丢一个铜子儿在讨饭碗里都不肯。老二呢,没有同情心,会把垃圾丢到讨饭碗里去。而老三呢,贪得不得了──你说她会怎么着?──她呀,连垃圾和讨饭碗都要偷。

  所以我没给她们买多少嫁妆。这么坏的姑娘,你说我该买吗?”

  这么说来,在三妈面前,我一举一动都得小心。我记得在几位太太中,她是最妒忌我母亲的,她妒忌我母亲的头发,妒忌我母亲的地位和教养。我不想给她任何口实去告诉我父亲,说我贪心。

  所以她要我挑椅子时,我挑了一把式样非常简单的椅子,而没要那种花里胡哨的雕花椅子。她要我挑一张茶桌时,我指指桌子腿最普通的一张。她点点头,走过去要店员等着帮助我们。但她没有订购我挑中的东西,她订的比我挑中的高三个档次!

  我谢了她好多次。然后我觉得我们该回家了,我以为我们买了一张茶桌和一把椅子就足够了。但三妈很温和地提醒我,一个体面的太太需要些什么。“你想要什么式样的大衣橱呢?”她问。

  你能想象得出我当时的感觉吗?你还记得我是怎样希望和祈求一种更好的生活吗?现在人人都对我这么好,我不再感到孤单了,我想要的全都有了。我已经别无所求了,就像那个算命女人所说的。

  我和三妈逛了一整天的商店,就像游戏表演那样,那个女人根本没时间从货架上掏她所想要的东西,根本没时间作出决定──是否先看一看,是否应该买。我也是这样,只不过我有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所以你可以想象得出我们买了多少东西,我做的未来的梦开始越来越圆满了。

  那天我们还找到了一张三层的梳妆台和一口三层的大衣橱,都非常漂亮。这是我最心爱的东西:我自己挑了一张现代风格的梳妆桌,它有一面镶银边的大圆镜子,两边都有抽屉,一只长一些,一只短一些。每只抽屉前面都用桃花心木、橡木和珍珠母镶嵌起来,形状像一把打开的扇子。抽屉里还嵌着香樟木,打开来香气扑鼻。中间部分比其他部分略低一些。上面嵌一张正方形的桌面。桌子下面是一张小小的弯曲的座椅,上面罩着绿色的锦缎。我想象着自己坐在这张梳妆台前,看上去就像我母亲那样。

  现在你可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为你买的家具也是这种式样的。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它。所以你要明白,我买这张桌子不是用来折磨你的,那是我心爱的东西。

  第二天,三妈帮我去买那些好玩的东西:收音机啦、缝纫机啦、能够自动换片的留声机啦,还有大得能把我整个人都装进去的金鱼缸啦。我和文福将会有很多方式打发我们的快乐日子。

  第三天或第四天,三妈又陪我去买新娘的私人用品。真不好意思!每当她告诉我需要什么,以及为什么需要的时候,我只好笑笑。我们先去买了一个洗脸槽,这真是一件非常好的家具──绿色的大理石台面和雕花的木头柜子。三妈指给我看,下面还有专门用来放女人用的东西的小橱。我们当时用的月经带,跟尿布差不多。

  随后我们又买了两只不同的澡盆,一只高高的木盆,是早上起床后用来洗身子的,还有一只小的搪瓷盆,只用来洗脚和下身。当时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没时间每天洗澡,只能洗身体的某个部位。三妈说,“每天晚上你都应该先洗洗下身,再和你丈夫上床,这样才会讨他喜欢。”这话是有道理的。我记得好多次我要把花生推出我俩同睡的床。但三妈又告诉我,“半夜里你还得再起来洗一次。”她没有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开始想到男人总是要比女人讲究一些,而女人自然要比男人脏一些。

  然后三妈又叫我买了三个马桶。我见到马桶,想到我以后要和文福合用这些马桶,脸一下子就红了。马桶有木头做的盖,里面涂了红漆,还上了一层气味很浓的桐油。

  第五天,三妈陪我去买了出门和居家用的东西:几个大皮箱、两只樟木箱。我们把枕头和毛毯全塞进里面。三妈简直像疯了似的,非得要我买二十条被子不可!

  “当然需要这么多,”她说,“要不将来怎么让你的孩子暖和呀?”所以我就选了又好又厚的被子,全是中国制造的,四周织着精美的花纹,里面填着最好的、最贵的、弹过多次而变得竖立起来的棉花。我还为那些毯子挑了漂亮的被套,全是丝织的,没有一只棉布的,每只被套上绣的花卉图案都各不相同,没有一只重样的。

  第六天,我们去买了会客和祭祖所需的一应物件:沙发和椅子、祭坛、四只凳子和一张矮圆桌。最后这件东西是用很厚很重发光的红木做的,桌腿雕成中式的兽爪形状,台板的边沿全刻上了“寿”字,桌子底下还有四张小桌子,客人多时可以拉出来。

  第七天,也是最后一天,我们去买了所有的碗筷和银器。这时我在我父亲家里待的时间够长了,已经知道这个道理:一切东西都要备两套!

  我买了两套,一套是请客用的,另一套是平时用的,每套共有十件。不像美国式的有盆、刀和叉。一套一般的,一套高级的,是用象牙或银做的。你能想象得出吗?是中国银器,很纯,很软,就像能用来兑钱。

  店里有一张又长又大的桌子,我们就把我挑好的所有东西全放在上面。我情不自禁地围着桌子跳起舞来,我挑挑这个,又拣拣那个,好像我已经在过日子了,不用考虑钱的问题。我有许多银杯子,有盛酱油的,盛茶水的,盛酒的,还有放汤匙的银盘子。我有各种大小的茶匙,一种是用来舀肉汤的,一种是用来吃甜食的,我最喜欢喝的像是莲子汤。另外还有两种,一大一小,我还不知道能派上什么用场。

  为了和汤匙相配,我还买了四种不同大小的汤碗,不是银的,因为银的拿起来太烫手,但它们全是用上等的瓷器做的,还画了金边。然后我还买了两种不同大小的盘子,一种小的,另一种更小,因为三妈指出过:“如果你挑的盘子太大,等于说你再也没有机会吃了。”

  我挑的筷子也是最好的,全银的,每双用一条小链子串起来,这样它们就永远不会拆散,也永远不会丢失。我买完东西刚想离开,店员给我看一样小小的银制的东西,样子像一条跳起来的鱼。我一看马上就知道我要买这个,因为这小装饰品是用来放筷子的,吃饭时停一会,欣赏一下酒席,看看周围的客人,祝贺自己,说一句,我真幸运。

  买嫁妆的第七天离我举行婚礼只剩下几个星期了。我心想:我真幸运啊。我头脑里一片空白,想到的全是好事。我肯定我的生活已经改变了,每一刻会变得更好,我的幸福永无止境。现在我每天都祈求神仙,但只是表达我对无穷无尽的幸福的无穷无尽的感激。

  想想看我在商店里,微笑着,坐在那张长桌子上,与我买的一大堆东西在一起。我想让三妈和那个在一旁看着的店员分享一下我的快乐。我拣出我的银筷子,我假装从银盘子中夹了一口,然后转向另一边,我想象着自己在说,“丈夫,你吃这个,这条鱼最好吃的部分归你吃。不,不要给我,你吃吧。”

  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我想从各方面尊敬我的丈夫。我承认:我也想露一手──我要亲手操办几桌酒席,一次为我父亲,我现在非常尊敬他;一次为三妈,我要尊敬她为我名义上的母亲;一次为我未来的公婆,我想我肯定能学会尊敬他们;一次为我生下的头胎儿子;一次为我的老阿婶和新阿婶,因为她们让我走了;还有一次为花生,也许到我能原谅她的时候。

  后来我才知道:三妈为四妈的三个女儿买的嫁妆比我的多五倍,也好五倍。我也知道了:文家人的性格不太好,我父亲一清二楚。他之所以让我嫁到文家去,是因为他说我的性格也不太好。

  但是我敢肯定,他无法想象文家人究竟坏到什么程度。这七天里我挑的所有嫁妆,全都被文家吞没了,他们把这些东西作为他们出口生意的一部分,全运到美国或英国去了。

  那些被子和丝绸被面呢?全被文福的姐妹或他的弟兄的妻子拿走了。另外亲戚朋友送的贺礼、镶银边的画、沉甸甸的银梳子和镜子、漂亮的英国水盆和绘画的水罐呢?统统被文福的母亲放到她自己房间的桌上了。

  我的嫁妆中只有一样东西没被他们偷去──因为已经有人先下手了。正好那天有个佣人去南方照顾她那生病的母亲。文福的母亲打一开头就不喜欢那个佣人,于是马上就气冲冲地作出了结论。正当她咒骂那个偷了十双银筷子逃走的贼的时候,我正在把这些筷子往自己的小箱子衬里底下藏呢。

  打那以后很多年,每当时运不利,我就取出一双筷子,把它们紧紧地握在手中。我能感到银筷躺在我掌中的分量,它是坚固的、牢不可破的,就像我的希望一样。我摇晃着银筷上的链子,它意味着成双成对的东西永远不会分离,也永远不会丢失。我用它来夹空气,夹虚无。

  你能想象我是多么天真,我的天真是多么顽强吗?我一直在等待,等待着总有一天我能把那些银筷子公开拿出来,不再成为一个秘密。我一直梦想着庆贺那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幸福。

  

  第八章 阴气太盛

  现在你明白我过去是怎样一个人了吧。我并不像你和海伦说的,有消极想法,老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我年轻时,总希望相信世上有好事。当这好事要逃走的时候,我总想抓住它,不让它逃走。

  如今我比较小心了。我不明白海伦干吗老为这个批评我。她该批评她自己!你知道她的为人。她看到一些好事──她的子女对她好──就想到了一些坏事。我问你,这是不是消极想法,因为大家都对你好,你就觉得自己死到临头了?中文里也有这样的说法,叫“倒霉”

  想法,不过也许更坏些。你觉得倒霉了,就会碰上倒霉事。如果海伦认为她要死了──好了,我们不该说这话。

  我说了那么多,无非就是这个意思:我知道,听了坏消息就信以为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很幸运,这种事从来没落到你头上。但这种事就落到了我的婚姻大事上──打一开头就这样。

  当然,也许我的婚事从来不真的是个机遇。如果你嫁了个不好的丈夫,你就有了一个不好的婚姻,你就逃避不了这个。但假如没有花生给我带来的烦恼,也许在真相大白以前,我还能找到几次短暂的幸福时光。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婚礼前三天,花生干了一件很糟糕的事,她把文家令我反胃的事一古脑儿都讲给我听了。第二天,她又给我讲了一个秘密,爱上文福有多危险。又过了一天,我去上海为婚礼作准备的时候,我已经担心我的婚事给毁了。

  当时,我还没想到花生告诉我这些事情是对我嫁给文福的一种报复。当我从我父亲那儿回来的时候,她对我又开始好起来了。她给我看一本美国杂志,上面有许多新娘照,告诉我穿哪种款式的婚纱最适合我。她建议我穿一种白色的缎子做的,后面拖一条十英尺长的飘带的婚纱。她指指这件她认为本来是归她穿的礼服,尽管我还没请她做我的伴娘呢。

  我告诉她老阿婶已经为我选好了结婚礼服,一件红色的旗袍,外面配一件绣花罩衫。花生皱起鼻子说,“乡里乡气的,”然后嗤了一声,说,“你一定要穿一套西式的结婚礼服。现在有身份的上海姑娘结婚的时候都不穿中式服装了,多背时啊!瞧瞧这本杂志。”花生总是这样,喜欢赶时髦,但没有自己的新见解。

  “不管背时不背时,”我说,“老阿婶决不会同意我穿白色的婚纱的。”

  “只有没文化的人才会认为穿白色代表服丧。”花生争辩说,“你要是全听她安排,她还要你坐花轿,还要村里的吹鼓手敲锣打鼓,一路上招来一大帮乞丐哩!你父亲的那些有身份的朋友钻出汽车,看到这场面不都笑死了?”花生像一匹马似的放声大笑起来,想让我明白我结婚那天会听到些什么。

  我倒是从来没想到这一点。

  “嗨!别看得那么严重,”她说,“这事我马上跟我母亲讲一下。还有我俩干吗要为婚礼化妆也要讲一下。化妆不光是歌手、演员和下等社会姑娘的事,出身体面的姑娘也要化妆。瞧瞧宋氏三姐妹。”

  既然花生说要帮我,我就让我结婚的兴奋一点一点地流露出来。

  我告诉她准备摆两桌酒席,一桌放在文家朋友开的一家好饭店里,另一桌放在基督教青年会里,这是当时上海一幢很现代的、很时髦的大楼,至少在1937年是如此。现在这名字听起来不那么好听了,可我告诉你,当时它可是举办宴会的一个好地方。

  我还告诉花生我父亲给我买了些家具做嫁妆,讲那张嵌有扇形雕花图案的梳妆台──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还告诉她文福家出了四千元钱做聘礼。“瞧他们家出手多大方啊,瞧他们多么看重我啊。”我说着,不免有些吹牛。

  “我希望我将来的婆家至少付四万元。”花生说着,脸上露出了自命不凡的神态。

  她的话好像一记耳光,使我一下子愣住了。我盯着她。

  “你还记得那算命女人说的话吗?”花生说,“我要嫁给一个上海人,比我不要嫁的本地人不知富多少倍。”

  这时我才明白:她这是在告诉我,早在给我提亲前,她已经作出了决定,放弃文福,嫁一个更好的。这样一来她就给我们两人都保全了面子,她失去文福的面子,我从她那儿抢走文福的面子。

  我以为她真是很大方,为我们两个接受既成事实找到了一个借口。所以在我离家前剩下的那段时间里,我们又恢复了亲姐妹般的关系。实际上,从那天起直到我出嫁,我们一直互相称“糖姐”,这是对堂姐的一种非常亲热的称呼。

  但花生对我提起的有关钱的事不是什么坏事,反而使我觉得她是诚心诚意的。

  婚礼前三天,家里挤满了远道而来的亲戚朋友──有老阿婶家的人,有新阿婶家的人,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姻亲关系形成的堂表亲戚。那么多人闹哄哄的,吵得人午饭后觉也睡不成了。于是花生就到外面散步去了。我开始收拾衣物,把首饰等用软布包起来。

  几天前,我在一次盛大的家宴上收到了许多礼物:我祖母送我一只椭圆形翡翠戒指,我父亲送我一条金项链,两只金手锡分别是老阿婶和新阿婶送的。另外还有些东西,老阿婶趁没人看见的时候送我一副帝王绿耳环,那是我母亲戴过的,我母亲曾说过总有一天要给我的。

  我试戴耳环的时候,想起了我母亲说过的话──关于这副耳环的价值和我的话的价值──忽然花生跑回房间来了,她悄悄跟我说,她有事要告诉我,我们得到暖房去谈。我马上放下手头正在理的东西,跟她出了门。暖房里说悄悄话自然是最好的,免得被别人听见。我们绕过那些破瓶烂罐,然后找到了小时候喝茶用过的桌子和两张靠背已经破损的椅子。

  花生说,她刚才一直坐在新西头的前台阶上,后面就是有屏风的门廊,听得见男亲戚们的说话声。老阿婶把他们从客厅里赶出来了,因为他们一直在抽烟,还有几个人老爱往地毯上吐痰,所以,他们就到门廊里来抽烟吐痰。

  花生说,她听到他们在谈一些无聊的事情:新上任的日本首相啦、工厂爆炸啦、工人罢工啦,然后换了个话题──垃圾、生意等等。

  “有一个舅舅说上海人是怎样拼命想办法通过捡外国垃圾致富的。那些美国佬、英国佬和法国佬老是把公司里剩余的东西,把他们的食品扔出来,因为他们生产得太多了。他们把东西装在木箱里;开箱取货后就把箱子扔了。他们回国的时候,把家具也扔了。

  “舅舅说,用外国垃圾致富容易得很,不需要特别精明。你只要告诉他们,‘给点小费吧,我可以把你的垃圾扔掉──你的旧衣服啦、零碎东西啦、不要用的家具啦。’他们付钱给你后,你就转身把这些东西卖给别人,这样一夜间就能挣进三代人才积蓄得起来的家产。”

  “你干吗跟我说这些?”我问花生。我觉得这些生意经不值得到暖房里当秘密来谈。

  “我还没说完呢,”花生说,“才开了个头,因为后来另一个舅舅又说了做垃圾生意并不比做另外生意来得坏,至少不是那么见不得人。”

  “什么样见不得人的生意呢?”我问。我以为花生要说“帮工太太”之类的事了。这是那些下流的女要饭干的事,她们缠住外国人说:“今晚让我做一回你的帮工太太吧,救救我的命,救救我的命吧。

  但是花生说的是另外的事,“他提到了文家做的生意。他说他们把中国垃圾卖给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和英国人。”

  我一下子喘不过气来,“什么样的垃圾?”

  “他们卖所有的破东西,要么是奇形怪状的,要么是禁止出卖的。”花生说,“破东西他们叫明朝,奇形怪状的他们叫清朝。禁止出卖的东西嘛──他们说既然是禁止的,就没必要藏起来。”

  “什么样禁止出卖的东西呢?”

  “舅舅说文福的父亲到那些遭受水灾、旱灾或蝗灾的乡下小村子里去。他很快就能查出哪些家庭缴不起租,哪些人为了活命不得不把最后一小块土地卖出去。他只要花几个铜子儿,就能把他们那些死去的祖先的画像买到手。真的!我没撒谎。那些人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同自己的亲人的神龛分手了。你想象得到吗?所有这些祖先都是违背他们自己的意愿而被运到美国去的。然后有一天他们醒来,──啊哈──发现自已被挂在西方的墙壁上了,听人们用一种他们听不懂的话在吵架!”花生笑得更厉害了。

  这真是一种可怕的想法。我想象我可怜的母亲的画像,它在哪儿呢?

  “这不可能,”我说,“文家只卖高档货。苗阿姨说过的。”

  “喵喵的丈夫也在那儿。”花生说,“连他都说文家做的是缺德生意。真的,他们赚了不少钱哪,他说。外国佬就是喜欢这些玩艺儿。但这是利用别人的不幸发财。那些不得不出卖画像的人已经够不幸了。但是更惨的不幸还在后头哪:苗阿姨的丈夫说了,文家人死后,想到阴间去,那些卖画人的祖先肯定要站在阎王殿大门口,把他们踢回去。”

  我跳起来,掸掉衣服上的灰尘,“我不信。那些人只是出于妒忌罢了。你知道喵喵的丈夫是什么人,那些人是什么人,是撒谎精。”

  “我只是把我听到的告诉你。你干吗对我这么凶?也许这不是真的。但那有什么关系?这还是一笔好生意嘛。他们没干什么违法的事,这是他们和外国人做的一笔现代生意嘛。”

  “外人不该对我丈夫家的事说东道西,”我说,“我不准你再把这谎话传给别人。”我向她晃晃手指。

  整整一个白天、一个晚上我都在想花生的话。我不断地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但是我的胃和我作对,使我感到花生说的是实情。我病了。

  当然,我精神紧张还有另外原因,只要想一想我的婚礼,所有的人都要到这儿来,我的父亲、他的有地位的朋友、我的异母兄弟们,还有他们的太太和孩子。我告诉老阿婶我觉得有点难受,她说,“当然啰,你肯定会难受的。你就要离开老家,自己去过日子了。”她把我扶到床上,给我喝一种又热又苦的汤,我觉得我从来不知道她会待我那么好。

  第二天下午我正躺在床上,花生过来看我了。她说她又去门廊那儿,听到了另外一个故事。

  “我再也不想听什么故事了。”我说。

  “这个故事和文家没关系,”她坚持要讲给我听,“和生意一点也没关系。是个好故事。”然后她往前靠了靠,凑到我的耳朵旁悄悄说,“是一个性故事。”

  我一听花生说出“性故事”这几个字,眼睛就睁开了。我们两个都格格地笑起来。我坐起来听她讲。

  我那时还很天真,比大多数中国姑娘还要天真。我不像你,在学校里看有关人体的电影,十六岁就跟人约会,大学一年级就跟野孩子谈恋爱。你和他干过不规矩的事了,对不对?瞧,你至今还不肯承认这一点。你和他在一块的时候,我看你的脸色很不自然。我看你现在还是有点尴尬。你母亲现在可不再那么天真了。当然,在结婚以前,那又是另一回事。

  我当时把性看成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好像是要到中国某个偏远的地方去。有时,它好像是一座寒冷的、黑暗的森林,有时它又像是天上的一座庙,这就是我当时对性的感觉。

  我也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事──通过花生的闲聊,或者是通过道听途说或是我们两个想象出来的故事。我知道性也是一种禁忌,当然跟卖祖先的画像可不一样。我知道一个男人会碰女人的某个秘密地方,比方说脚。我知道一个女人有时得把所有的衣服都脱光。每个男人都有一样男人的东西──没人告诉我这个词该怎么说,只有小男孩会说,因为我看到我的小堂兄弟们的“鸡鸡”。所以我知道男人的东西大概是这样的:小小的粉红色的一团,很软的肉,像我的脚指头那么小,那么圆。如果一个男人半夜里不想起来用马桶撒尿,就可以问他的太太,是否可以让他的“鸡鸡”插入她的两腿间。

  这就是我听来的有关性的全部知识。我记得我和花生经常笑得眼泪都流出来。啊,这太可怕了,一个男人要在女人身上撒尿,把她当马桶用!你瞧,我是不是太天真了?

  当时我们都觉得很有趣──这种事老阿婶和新阿婶已经经历过了。可就在我结婚前,我开始觉得这事不那么有趣了。我很担心,这种事现在落到我头上来了。我将要变成我丈夫的马桶了!这就是我嫁妆中要买三个马桶的缘故,多下来的一个可以放在床头边。

  所以你可以明白我是那么急切地想听花生的性故事了,尤其是因为再过两天我就要结婚了。

  “这天下午,”花生刚开口,就格格地笑起来了,“有一个舅舅讲了一对新婚夫妻的性故事。”

  “哪一个舅舅?”

  “是大婶婶的堂兄弟,从宁波来的。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

  “乌龟舅舅!”我喊出来了。有一次,小功把一只活乌龟放进他的汤里,他就向老阿婶抱怨说这汤没烧透,打那以后,我们就都叫他乌龟舅舅了。叫一个男人为乌龟是很不好的,那就等于说,他的太太当着他的面在偷汉子,但他还一无所知。

  不管怎么说,我们就是这么叫他的。花生把乌龟舅舅在门廊里讲的故事搬给我听。

  “他告诉大家前不久他碰到了一个老同学,”花生说,“这位同学说,‘你还记得小杨,我的表兄吗?’乌龟舅舅说,‘当然记得,三年前在赛马会上见过的,一个瘦瘦的年轻人。他下赌注的那匹老马到不了终点线。他怎么样了?我希望,他不再赌马了吧。’“然后那位同学表情严肃起来了,他说去年小杨娶了一位他家里不喜欢的姑娘做太太。她的家庭不是很体面,大概是属于中产阶层,和日本人做点酱油之类的小生意。不管怎么说,比起杨家可就差得远了。再说,她长得也不是很漂亮。所以肯定是她在肉体和感情两方面把小杨给迷住了,还说服他当着全家人的面说,对不起,爸爸,妈妈,但无论如何,我要娶这姑娘为妻。”

  讲到这儿,花生往我身边靠了靠,“然后乌龟舅舅就和门廊里的人交头接耳,说他知道那个姑娘是怎样勾引小杨的。”她又坐正了。

  “但是大家都哄笑起来,所以我听得不是很清楚,只听到一个字‘鸡奸’,还有‘挤奶手’和‘夜花园手法’。”

  “这些字都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花生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好像是一个姑娘用她的身体变出来的魔法。我想她是从外国人那儿学来的。不管怎么说,小杨的父母亲都反对这门婚事,都威胁他。他们说这姑娘很没教养,太凶、太强了,如果他娶了那姑娘,家里就和他断绝关系。”

  “但这时,小杨已经完全被那姑娘迷住,无法控制自己了。最后家里还是让步了,因为他是独子──他们怎么办呢?于是小杨就和那姑娘结婚了,和他父母亲住一起。这事一时好像风平浪静了。姑娘和公婆的争吵也越来越少了,小杨也越来越爱这姑娘了,尽管她已经是他的太太了。”

  花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坐起来,呼出一口气,大笑起来,好像讲的是她自己的故事,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但是突然,她大吸了一口气,“你猜猜看,后来怎么样了?”

  我摇摇头,往前靠了靠。

  “小杨和那个女的结婚才三个月──真作孽啊!半夜里他母亲起来,听到她儿子和媳妇在打架。小杨在骂人,那女的一面哭一面求饶。做娘的心想,好了,他在教训她要听话一点哩。可是──真怪!──儿子的骂声停止了,但那女的还在求饶。过了一会儿,那姑娘尖叫起来,就像牲口般拼命叫个不停。

  “做娘的和家里另外的人都冲进儿子的房间去。嗨,你请他们看到了啥?两口子全脱得光光的,小杨骑在上面,他的新娘在下面尖叫,想把她丈夫推倒。但是杨没有掉下来,就像泥塑木雕似的一动也不动。那姑娘尖叫着,‘我们粘在一起了。救救我吧!救救我吧!’真的,他们粘在一起了,活像两条正在交尾的狗。”

  “这不可能!”我大声说。

  “真的,真的!做娘的想把他们分开,狠狠地拍了一下儿子的背,叫他醒醒。她推呀推呀,直到儿子和媳妇全滚到一边。这时她看到她独生子的脸都变灰了,双眼闭得紧紧的,很痛苦的样子,嘴巴也张得大大的。于是做母亲的就哭起来了,一面哭,一面打媳妇的嘴巴,尖叫着:‘放他走呀,放他走呀,你这个狐狸精!’“于是做爹的来救他儿子了。他把做娘的推出房间,叫一个佣人快拎一桶冷水来。他把水劈头盖脑淋到这两口子头上,因为他知道对付狗就是这样的。一桶,两桶,一桶接一桶,──差不多把那可怜姑娘给淹死了。然后他起来去叫草头郎中。

  “草头郎中来了,走到儿子身边,发现他已经冷冰冰、硬邦邦了。但他没有提醒家里人,他们正忙着谈论要杀死那姑娘,来救他们儿子的命。他冷静地叫佣人们拿一块草垫来,然后把一小撮艾草叶、明矾和热醋搅和在一起。然后他就用这玩艺儿擦在这两口子粘牢的地方。但这法子还是不管用。他就叫女的喝下许多茅台酒,直到她醉得不省人事。她躺在草垫上又哭又笑,佣人们把她拖出屋子的时候,她那死去的丈夫还趴在她身上呢。

  “乌龟舅舅说直到医院里,他们才总算把这两夫妻分开。这时另外几个舅舅们都议论纷纷,猜想最后是怎么分开的。有的说,‘他们把女的放在冰床上,让她打喷嚏把男的喷出来。’有的说,‘他们用热油浇上去把他们分开来。’然后我听乌龟舅舅说他真的不想解释──但是让他的老朋友就像太监那样地到阴间去,总是太可怕了呀。哇!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朝门廊地上吐痰。

  “你想象得出吗?他们哄笑着,对那个可怜的男的和他的新娘一点儿没同情心。然后乌龟舅舅叫大家静下来。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他的同学去下葬的时候,他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尽管他家里人想把这件丑事隐瞒起来。但当他们把小杨放进坟地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小杨父母亲说得对。那女的太强了,她的阴气太盛了,当男的身子和女的联成一体时,那女的越发爱她的丈夫,把他锁起来,不让他走了。她把他的精液全吸出来了,他的精液不断地流出来,止也止不住,精液流光,人也死了。”

  “什么叫‘精液’?”

  “啊,你连这个也不懂!”花生叫起来了,“那就是男人的东西,他的‘阳’。男人的身子里藏着这东西──就在这儿。”花生用手指从头顶到她的两腿间画了一条线。“世世代代都是从男人的祖先这里出来的,从父亲到儿子。男人之所以成为男人,就是因为他有这个‘阳’。”

  “那女人干吗要他的‘阳’呢?”

  “这是因为──”然后花生皱了下眉头。

  “老实说吧。”我说。

  “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女人能得到足够的‘阳’,就能生儿子。

  如果不够呢,就只能生女儿。所以你瞧,如果一个女人阴气太盛,她就能从她丈夫那儿吸收很多的‘阳’。那个女的就把她丈夫这辈子的‘阳’全吸干了,连他以后几代人的‘阳’都吸干了。”

  “那女的后来怎么样了呢?”

  “当然,公婆对她恨之入骨。但他们不能把她一脚踢出去。她还待在那儿。她能上哪儿去啊?她不能再嫁人了──谁敢要这样的女人啊?所以她至今仍住在她死去的丈夫家里。她婆婆对她很凶,他们跟她这么说,他们收留她只是为了她死后──他们希望越快越好──把她和他们的儿子葬在一起。那样的话,他就能和被那女的吸走的、现在流在那女人身上的‘阳’重新结合。”

  花生拍拍我的大腿,“别这样看着我。这故事是真的。乌龟舅舅认识这家人家。兴许他还知道这女的住在上海的什么地方呢,兴许我们能找到她,兴许哪一天我们路过能看到她坐在窗口呢。不知道她长得啥模样,一个姑娘爱丈夫爱得这样深,能把他所有的活力都吸干。

  你干吗老这样看我?”

  “真有这种事吗?”我轻声问。

  “真有这种事。”花生回答。

  两个晚上后,就在我的新婚之夜,我吓坏了。当我丈夫脱光衣服时,我尖声大叫起来。如果你看到你丈夫的“鸡鸡”和你看到过的小堂兄弟们的“鸡鸡”一点也不像的话,难道你不会尖叫起来吗?难道你不会觉得他的“阳”会喷出来吗?

  我承认这一点。打一开始我就不敢爱我的丈夫。当然,那时我是个傻丫头,我信了花生,一个自命不凡的姑娘的话。但如果说我是傻丫头,花生也是的,因为她信了乌龟舅舅,一个跟游在他汤里的乌龟同样迟钝的傻瓜。乌龟舅舅傻是因为他信了他的同学,那个人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告发了他。谁知道那个同学相信谁呀?

  大家干吗要说这些?谁知道谁该相信谁呀?我们干吗老是一开头就相信坏事呢?

  后来我老是想起那姑娘,想象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我现在梦见自己正在给花生写信。

  花生,我要说,你还记得五十多年前的你说的那位把她丈夫吸干的姑娘吗?昨天,我见到了她。是的,一点没错,我在美国见到了她。她的婆婆在抗战中得了伤寒病死去了。然后她就到了美国,又嫁了人,当然,是中国人。

  她现在老了很多,但还是看得出,她年轻时很漂亮,比乌龟舅舅说的漂亮得多。她和她的第二任丈夫生活过得很幸福──一点没错,他们结婚四十年了。

  他们在加州旧金山有一幢很大的房子──只要付很少的抵押金,高高的二层楼,三个房间,两个洗澡间,大得能让她的孙辈都可以搬进来住。她的孙辈们经常来看望她,共有四个──两个是她的女儿生的,两个是她的儿子生的。是的,你想得到吗,这两对子女都是一个阴气太盛的女人生出来的!

  

  第九章 良辰美景

  我是在结婚以后才认识海伦的。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们现在和1937年那会儿已经不一样了。当时她很傻,我很天真。那一年以后,她还是傻乎乎的,而且更加固执。我却失去了我的天真,而且总是后悔我失去的天真。因为我失去的太多,我记得的也很多。而海伦呢──她只是以为她还记得。

  海伦一提起往事就会说,“还记得吗,我俩那个时候可真是又年轻又漂亮。现在,瞧我,身子都粗成什么样了!”她又是笑又是叹,好像她自己是前不久才发现自己风韵不存了。然后她一面打毛衣,一面摇头微笑,回想自己,过去的时光多美好啊!

  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因为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海伦时她的模样。

  那是1937年春天,当时我和海伦已经一起在杭州住了差不多五个月,而我们的丈夫已经结束了他们在一所美国空军学校接受的训练,学校就坐落在这个古老城市的郊外。当时我才十九岁,以为所有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因为我和文福结婚才一个月,所以我还以为我是幸运的,我很骄傲我嫁了一个未来的英雄。当时,战争还没爆发,人人都以为我们是幸运儿,嫁给了空军飞行员,要知道当时整个中国所有的飞行员加起来也不过三四百名。

  结婚那一天,我还不知道我嫁了一个刚入伍的人。我不是傻瓜,没人想到把这事告诉我。过了两三个星期,我才知道。文福告诉我,他就要到部队当飞行员去了。他说,飞行员是从最好的家庭、最好的学校中挑选出来的。现在通知来了,他们将被送到杭州接受特别训练,同时还附有蒋夫人代表她丈夫蒋介石将军的祝贺。文福说,他过几天就出发。我能说什么呢?我也去。

  我们到杭州后,所有的飞行员都有幸参加了陈纳德将军,那位有一个女人名字的著名将军克拉拉·歇诺特举行的宴会。当然,那时,他还没出名,甚至还不是将军。可我记得飞行员们给他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中国名字,“闪闹”,听起来很像“歇诺特”:“闪”,就是闪电,“闹”就是喧闹,喧闹的闪电正是飞机掠过天空时发出的声音──刹!这就是为什么要叫闪闹来教飞行员开飞机的原因。

  我也参加了那个宴会,当时不知老闪闹跟飞行员们讲了怎么一句话,所有的美国教练都像牛仔一样地尖叫起来,还把帽子抛到空中。

  但所有的中国飞行员还是安静地坐在那儿,只是微笑和鼓掌,直到翻译告诉他们:“闪闹说我们应该给日本人一个新的王国。”

  于是所有的飞行员就议论起来,大家说闪闹不会说给日本人新的领土。那么他说的是谁的王国呢?最后,讨论了很久,争论了很久,翻译了很久,我们才明白,原来闪闹是这么说的,“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不用把日本人送回老家,而要把他们送到未来的王国去。”于是大家都大笑起来,“原来他是说我们要把他们全部杀死!未来的王国就是地狱。”

  我还记得许多类似的争论。美国人说的是一回事,我们的理解又是一回事,大家都在和别人争论不休。一开头的情况就是这样,当时我们刚到杭州郊外的训练营,听说没地方好住。第一班的飞行员和他们的家属还住在临时平房里,只能兜兜圈子散散步,在自己人中间发发牢骚。后来我们知道了其中原因,原来美国人跟他们的长官说,中国飞行员没能通过考试,还不具备上天的条件。

  这么一来,第一班的飞行员就觉得他们不光输掉了一场考试,也大大地丢了整个中国的面子。许多飞行员都出身于中国显赫家庭。于是他们就抱怨他们的头儿,他们输掉考试是因为美国人只注重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什么皮鞋要擦亮呀,皮带要系紧呀,帽子要戴正呀等等。外国造的飞机都是些破烂货,当然谁也无法正常驾驶它们。这时,我丈夫所在的第二班的人嚷起来了,“别再浪费时间了,我们也要受训──为了救中国。”最后美国人同意给第一班加强训练,第二班也开始训练。但牢骚声并没有马上平息下去,因为我们还是没地方住。

  这就是当时中国的现状,忙于互相扯皮而无法并肩作战。不光是中国人和美国人之间如此,老革命党和新革命党之间、军阀和军阀之间、土匪和土匪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也是这样──大家都吵个不停,就像太阳底下的老公鸡“喔喔”啼叫。剩下的人呢──女人和孩子、老人和穷人──就像胆小的母鸡,任凭大家把我们从一个角落赶到另一个角落。于是日本人就看准机会狐狸般溜进来,偷走了一切。

  第二班的飞行员和他们的太太最后总算住进了一个地方,那儿原先是一座庙,半山腰上有和尚们种的龙井茶,这是全中国最好的茶叶。和尚们把这地方临时让出来给部队住,因为他们相信空军将拯救中国。每个中国人都相信这一点:我们马上就要把日本鬼子永远赶出中国了。

  大多数飞行员睡在一个公共的大房间里。但如果你已有了妻室,或者你是一个美国人,就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和一张狭窄的床。房间一头有个公用的厨房,还有一个没有暖气设备的浴室,里面有五只小木桶。有些美国人也来浴室洗澡,但幸亏他们一星期才来一次,一般是在周末晚上。

  我们的住房不太舒服。但我们没有多大抱怨,也许是和尚以一种非常聪明的方式欢迎了我们。我们到的时候正当晚春季节,山上早已是茶香扑鼻。听人说我们来得正是时候。那个星期是春光最明媚的时节,我们正赶上了天下最香最嫩的茶叶大丰收的时节,赶上了天下最美的西湖最美的时节,天气好像也是每天受到老天的保佑,日日晴朗。刚安下家的飞行员听到这个消息特别高兴,他们觉得胜利已经在望了。

  我们经常在黄昏时分三五成群沿着湖边漫步。一个说,“这是一年中湖水最清的时候。”另一个就会加一句,“瞧,太阳落在湖面上,水中一下子出现了两三个太阳。”第三个就会叹口气,喃喃自语,“像这样的落日,我整天看也看不厌。”

  你可以看出,我们这些人没一个想到这个小小的幸运──来得正是时候──马上就要过去,也许某些不那么美好的事情就要取而代之了。

  对我来说,所有这些美景就足以让我满足了。我经常一个人沿着湖边散步,我不去想过去的不幸日子,也不去想我和丈夫未来的生活。我只是观察着那些翻飞的鸟儿,它们从湖上飞起,然后轻轻地落在水面上,不惊起一丝波纹,就在那一瞬间。有时,我会欣赏一只蜘蛛在树丛中结的网,结构那么完美,上面挂着一颗颗晶亮的露珠。我不知道我以后是否能以眼下见到的结构做样子,织出一件同样花色的毛衣来。

  但过了一会那些鸟儿突然互相招呼着,发出女人一般的哭声,或者蜘蛛感到了我的呼吸,缩起它的身子,飞快地爬开了。这时我就不禁忧从中来,想到我的婚姻中早已存在的问题。

  我和文福在婚前没有多长时间的接触。婚后我们在婆家住了个把月。因此,说实话,我对文福母亲的脾气的了解还比对文福的了解更多一些。她教我怎样做一个她小儿子的好老婆。这个母亲宠坏了他──她教我怎样对这个可怕的人尽到自己的责任。她的话我都听了,因为我没有母亲,只有老阿婶和新阿婶,她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教育我要害怕。

  这就是我婆婆教给我的:要保护我的丈夫,这样他才会保护我。

  要怕他,把怕看作尊敬。要给他做一碗恰到好处的热汤,先用自己的小手指试过才能端上去。

  “不要怕烫!”每当我觉得痛时她就喊道,“为自己的丈夫烫一下算得了什么?”

  我相信她也是在说这种为丈夫受的痛才是真正的爱,这种爱是在夫妻之间慢慢培养起来的。我也在中国的和美国的电影中见过这种爱。一个女人总是不得不受苦,受累,哭泣,然后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爱。现在既然我和文福住在杭州的一个小庙里,我已经吃了很多苦,我就以为我的爱正在生长起来,以为我正在变成一个好妻子。

  现在我不得不坦白地说说那种事。我觉得不应该跟你说那些事,男女方面的事。可我要是不告诉你,你就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变,他为什么会变,所以我要告诉你事情是怎么发生的,虽然也许我不能把一切全都告诉你。也许说到难于启齿的部分我就不能再说下去了。这时,你就不得不自己想象一下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情,然后你再把它想象成坏十倍。

  文福每天晚上都要我,但要的方式跟我们在他父母家住的时候不一样。那时我很怕难为情,他也很轻柔,总是用好话劝我,安慰我,我怕得厉害时,还没大声喊出来,他就停下来了。但在杭州,他说,是时候了,我该学学怎样做一个合格的老婆了。

  我觉得我是要学一学,减轻我的害怕。当然,我还是很紧张,但我准备去学。

  到那个庙里的小房间的头一天晚上,我们躺在一张狭窄的床上。

  我穿了睡衣,文福光穿了条短裤。他吻我的鼻子、我的脸、我的肩膀,说我长得有多美,我使他有多快乐。然后他就附在我耳边,要我说肮脏的字眼,是有关女人身体部位的肮脏字眼──不是关于任何女人的部位,而是那些把身子出卖给外国水手的妓女的。我一听到这些字眼耳朵就生痛。我挪开身子。

  “我不能说这些脏字眼。”我最后对他说。

  “为什么?”他问我,然后又变得很温柔、很关心的样子。

  “一个女人不能说这些。”我说着,找着理由。然后我笑了一下,想让他知道,这些事光是想一想就叫我够难为情的了。

  突然,他的笑容消失了,他变了另一个人。他很快站起来,一脸怒气,难看极了。我真有点怕。我也站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想把他扳回来。

  “说!”他突然喊道。他重复说了三四个脏字眼。“说!”他又一次喊道。

  我摇摇头,哭起来了。然后他又变得温柔起来,给我擦去眼泪,说他是多么关心我,他抚摸我的背和脖子,直到我被安慰和快乐弄得浑身无力。他只是在讨我喜欢,我感到快乐。我多傻呀!然后他拉我起来,脱掉我的睡衣。我全身赤裸了,他握着我的双手,真诚地望着我。

  “说。”他用平静的口气说。一听到这话,我就倒在地上。但还没等我扑倒,他就拉我起来,把我像一袋米似的拖到门口。他打开门,然后把我推到庙里的走廊上,每个路过那里的人都可以看到我赤裸的样子。

  我怎么办?我不能喊。要不然就会有人惊醒,出来张望,看到我。所以我只能小声地透过门缝,求他,“开门!开门!”他一声不响,一点没反应。过了几分钟,我终于求饶了,“我说。”

  打那以后,每天晚上都是这样。现在你该想象得出了,你该把这事想象得更坏一些。

  有时,他叫我脱掉衣服,双手双膝着地跪在地上,好像我在求他来一次“粘在一起”的欢乐,好像我想他想得那么厉害,愿为这种恩赐付出一切代价。而他假装拒绝,说他已经厌烦了,或者说我不够漂亮,要不然就是那天我没做好妻子。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恳求,我的牙齿格格发抖,直到我真的求他让我离开这冰冷的地面。有时候,他让我赤裸着身子站在房间里,在夜半的寒气中瑟瑟发抖。他说出身体的某个部位,我就得说出相应的一个脏字眼,然后用自己的手指点到自己身体的那个部位,──这儿、那儿、任何部位──他就在一旁看着,笑着。

  每天早上他还经常抱怨,说我不是一个好妻子,说我没有激情,不像他认识的另外女人。当他说到这个女人、那个女人,说她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漂亮,怎么怎么情愿的时候,我从肉体到头脑都受到了伤害。但我没有生气,我不知道我应该生气。这就是中国,一个女人连生气的权利都没有。但是我很不高兴,我知道我丈夫对我还是不满意,我不得不忍受更多的痛苦来向他证明,我是一个好妻子。

  在这第一个月里我还发现了我丈夫的另一件事,所有的飞行员都叫他文成。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我明明知道我丈夫叫文福。哦,他还有两个哥哥,其中有一个叫文成。但那个哥哥两年前已经去世了呀,──我知道是在1935年得肺病死的,家里经常提起他,是个很聪明、很孝顺的孩子,但老是生病,老是咯血。我以为是飞行员们搞错了,也许是因为文福老提起这个死去的哥哥,弄得他们现在都以为那就是文福的名字,我丈夫只是出于礼貌而没有纠正他们。

  但是有一天我听他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好奇怪呀──他说他名叫文成。后来我就问他,那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我听错了。他干吗说自己的名字是另一个?后来我又听他说过一次,他的名字叫文成。这一次他告诉我说,是部队把他的名字给写错了,他能叫整个部队纠正过来吗?他说他不得不告诉他们,文福是他小时候用过的名字,只是个小名。

  我接受了他的解释,这是合情合理的。可后来,当我翻检箱子时,掉出一些东西,我发现是一份毕业证书和一份申请加入空军的表格,它们是我丈夫的死去的哥哥文成的,他以优秀的成绩毕业于一家航海商校。这下子我就明白了:凭我丈夫的那点聪明才智进空军还不够格,但冒名顶替他那死去的哥哥倒是绰绰有余。

  打那以后我就觉得我丈夫身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人,一个活人;一个真人,一个假人。我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来看待他,看他怎么撒谎。撒谎撒得那么圆,那么心安理得,他就像那些鸟,掠过水面,不惊起一丝波纹。

  所以你明白了,我尽量做个好妻子,尽量爱他不那么坏的一半。

  也就在我们到杭州后的两星期左右,我认识了海伦。她也很年轻,大约十八岁,我听说也是新婚──不,她嫁的不是我的兄弟。不过这事过后再说。

  在这以前我已经注意到她了,我们经常在大厅里,在庙周围一起散步,或一起下山到城里地摊上买些肉和蔬菜之类。所有住在庙里的女人都互相注意,因为我们总共才六个。大多数飞行员都还很年轻,简直还是孩子,只有几个人娶了媳妇。美国教练也没把他们的妻子或女友带来,但他们有时也带一个很难看的本地姑娘到他们的房间里。

  我后来听说了,他们带的总是同一个姑娘,因为五个美国人都从她那里染上了同样的病,一种看不见的小虫子,大家都说这些虫子现在已经在浴室中繁殖开来了。

  实际上,正是因为这个姑娘和她的虫子才使我认识了海伦。没有一个女的还想去用那个浴室,尽管和尚再三声明那里已经消过毒了。

  我们早已听说这种虫子是杀不死的。一个女人一旦染上了这病,那她跟妓女就没什么两样了,因为那时她的大腿间就经常会发痒,唯一的解脱是要有一个男的在她的两腿间给她进一步搔痒。

  我就想到要真的染上那病我可真是要求我丈夫了。当然,我也想起了在崇明岛的那会儿,我被蚊子叮的时候,我一边搔痒,一边还说“痒死了!”这种行为就像一个不忠的妻子,她想性事想得痒死了,就去当了妓女──不管是中国人、美国人、麻风病人,什么人都行。

  在将要结婚的年轻女人中间,这已经成了常识。当然,我们也都相信这些。还有谁会告诉我们别的呢?你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傻吗?

  于是我们──五个女人加上我自己──决定不再去那个浴室洗澡。有一个女的──这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姑娘,碰到一点点小事就要发牢骚──找到了一个原来用于堆放从山上采下来的龙井茶的小房间,地上还摊着往年收下来的老茶叶,角落里还有一只炉子,原是用来烘干茶叶的。我们马上决定用这只炉子来生火,把房间弄热,使它比原先的浴室还要好。房间里原先就拉着一根晾衣绳,我们就在上面挂上被单把房间隔开来。

  然后我们就轮流着,一个人烧水,两个人在屋子另一头的厨房和烘茶叶的房间之间来回跑,把一桶桶热水和煮过的布抬进去。另外三个就坐在被单后面的凳子上把布浸在脸盆里,洗她们的身子。水滴在地上,落到茶叶上,蒸气从放在地上的水桶里升起,空气中马上就飘满了龙井茶的香味。我们都尽情呼吸着,叹息着,让这充满香味的水珠滴在我们脸上。

  所以我们就不去管那个浴室了。连那个自以为是的姑娘也大笑着说,她很高兴美国人染上了那种病。每天傍晚我都觉得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干,我和一个名叫胡兰的把装满热水的桶从厨房里抬出来。

  那就是海伦曾经用过的名字:胡兰。

  所以你瞧,海伦根本不是我的嫂子,也不是你的亲舅妈。我怎么对你说呢,我是在中国的抗战时期才碰到她的?当时你还小,压根儿就不知道中国打过仗。你只知道二次大战是在夏威夷一个和你同名的地方,珍珠港爆发的。我想告诉你,可你老是纠正我,你说,“噢,妈,那是中国的历史。这是美国的历史。”是的,是的,你跟我说过一次。如果我跟你说,海伦不是你的舅妈,兴许你也会纠正我!瞧,你现在还想纠正我。

  不管怎么说,这是事实。我是在那个浴室里碰到海伦的,她当时叫胡兰。开头几天,我和她没说上几句话,也许只不过到时候问问她,“水够热了吗?”

  她是一个副机长的太太,是文福的上司的太太,所以我觉得我跟她说话得小心一点。我不能抱怨我们的生活条件,也不能说我很想永远待在杭州,她会以为我不想让我们的飞行员通过训练。

  但是从一开头她就非常友好,她甚至还大声地告诉我说,那些和尚不干净,他们实际上很脏,因为她在她的床背后发现许多指甲和头发丝。我没说什么,虽然我也在我的床背后和墙壁上找到了脏东西。

  然后她就跟我讲起了她的丈夫,他叫龙家国,他抱怨说训练进行得不太顺利。她说,美国人在许多方面和中国长官意见不一致。目前正在说起要把大家送到洛阳的一个意大利军营去。她说,那是很可怕的,因为洛阳不是生活的好地方,那儿只有两个季节:要么是洪水,要么是沙尘暴。那地方曾经很有名,有成千上万尊佛像,这些年来,大多数佛像被削掉了脑袋。所以到那个满是受伤的佛像的地方去,只会给空军带来厄运。

  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对洛阳知道得那么多,莫非她的老家就在洛阳附近。她说话的嗓音又慢又响,还带点我不熟悉的乡音。她的行为举止很粗鲁,一点也不文雅。要是她掉落了一个发夹,她就会弯下腰,撅起屁股去捡,然后就随便夹在头发上。她走路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大,双臂前后晃动,样子就像那些替别人担水的苦力。

  真的,她的一举一动都像一个乡下佣人。这就使我弄不明白,她怎么会嫁给一个副机长呢?那个人受过教育,长得很帅,肯定出身于大户人家。我知道另外几个姑娘都出身贫寒,是结婚以后才好起来的。但她们的长相无可挑剔,她们的婆婆很快就教会她们行为举止怎样得体。

  胡兰算不上漂亮,即使用老眼光来看也算不上。她长得很胖,但是不像那种古典型所谓的桃子皮,又红又甜,好像吹一下就会破似的。她的胖更像那种肉馅塞得太多的包子,圆鼓鼓的,往边上挤出来了。她的双手和骨节都很粗,脚板阔得像划船的桨似的。而她偏偏又剪了个流行的西式发型──一边剪掉很多,梳得光光的,另一边又烫成鬈发──她把卷的一边贴到平的一面,结果这边蓬松,那边扁平。她对服装式样一无所知。一天我见她把一件西式的花衣裙罩在一件黄色的中式旗袍上,下面露出一大截,就像过长的衬裙,上面又着了一件她自己手织的毛衣,两只袖子很短,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堆刚从洗衣房里拿出来晾的衣服。

  我并不是因为现在生她的气的缘故,就对以前的她的长相打扮说东道西。我干吗生气呢?因为她想对你讲我的故事,在她临死前把一切都抖搂出来。当然最后我自己会亲口告诉你的。我在等恰当的时机,你瞧,你现在就在这儿,我正在把一切都告诉你。

  不管怎么说,尽管我在生她的气,我还是记得有关胡兰的一些好事。是的,她的眼睛很大,很开朗,很温柔。她的脸蛋很圆,使她的嘴显得小一些,甜一些。她的下巴样子很好,不太大,看上去不是太软弱。她比较老实。最重要的一点,她比较老实,心中怎么想,口里就怎么说,没有城府。

  也许这不是老实,这是傻,不懂得节制,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隐藏自己的感情。是的,她就是这么个人,什么都藏不住,什么都不在乎!

  瞧她怎么样吧。每天傍晚我们在一起洗澡,她就这样叉开两腿坐在凳子上,拼命地擦她的身子的各个部位,──乳房、腋窝、脚下、腿间、背部、屁股,──直到身上起了一条条的红色的抓痕。然后她用双手和双膝着地,像狗似的趴在地上,就那么光着身子,把头发浸到脸盆里去,用洗澡剩下的热水洗头。

  我既为她也为我自己感到难为情,我知道每天晚上我就是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我丈夫面前的。我尽量不去看她。我假装忙着管自己洗,我用细瘦的双臂遮住乳房,用一块大布挡住下身,然后躲在后面用另一块布洗,尽量不露出明显的动作来。但是我忍不住要看胡兰。她这样子看上去好丑啊。我看到她的头在脸盆里前后晃动着,像一个疯女人似的,她抬起头,用她那有力的双臂拧干头发,就像拧拖把似的。

  然后她站起来,用毛巾挖挖耳朵,擦擦鼻子,擦干全身,冲我笑笑,说,“瞧你!还没洗完,热气要跑光了。”

  我和胡兰在那间放茶叶的洗澡间里碰面以后,就经常一起出去散步。总是胡兰出的主意,说是要看看最奇怪的东西。她常提到,她从另外一个太太那儿听说,要不就是从一个飞行员,或镇上的一个店老板那儿听说过什么名胜。她好像很喜欢和大家说话,问哪儿可以看到奇怪的东西。一次,她听说有一个魔泉。

  “这个泉里冒出来的水呀,”她说,“重得像金,甜得像蜜,可又清得像玻璃。你往池里看,能看见自己的倒影,就像在镜子里一样。你要是转个方向,就能看到池底,全是黑色的石头。听说,满满一杯水里投进一块石头,水一滴也不会满出来。这水可真奇了。这都是一个和尚告诉我的。”

  但是我们到达那泉边时,只有一家茶馆,喝一杯有奇香的好茶要花不少钱哩。胡兰喝了这茶,说真奇了,茶水流过她的血脉,进入她的心脏和肝脏,使她觉得完全平静了。但我觉得她只不过是因为每天中午打惯了瞌睡,有点昏沉沉罢了。

  又有一次,她说她知道城里有一个地方卖一种叫“猫耳朵”的面条汤,这家饭店的橱窗里还挂了半打割下来的猫耳朵呢,说明这饭店卖的是货真价实的东西。但我们从没找到过这地方。后来我才知道,所谓“猫耳朵”不过是当地人对馄饨汤的一种叫法。

  我开始想到,大家都拿胡兰当傻瓜,编些古怪的谎话给她听,看看她耷拉着大嘴巴的样子,又在背后笑她。我觉得有点对不起她,因为我不想成为第一个告诉她真话的人,说大家都在拿她寻开心。但后来,我有点恼火了,我认为她只不过是在装傻,装出一副很容易上当的样子。人家说去看一条女人变的蛇,她也信了;人家说去看一个会吹萧的山洞,她也信了。每当她来邀我一同前往的时候,我开始找借口,说我累了,或是胃不舒服,或是脚太紧了不能跑远路。我找的这些借口,后来都成了事实,这就是倒霉的想法。

  胡兰和我之间就是这样。她能把一颗想象的种子培育成一片希望的田野。但我不知道,我之所以找这些借口,实际上是怀孕了。

  

  第十章 洛阳幸运

  然后战争就开始了,我对此一无所知。现在你必须把你母亲想象为一个傻瓜──连战争已经开始都还不知道。

  可你要知道,不光我对战争一无所知,许多人也都这样──不是傻,而是无知。当时压根儿就没有人告诉你,你也不知道上哪儿去获得官方消息,也不知道该问哪个。我们的丈夫们也不告诉我们,我们只是道听途说。

  即使你在报上读到一点消息,也不能信以为真,不能百分之一百地信。报上登的都是政府想让你听到的消息,就那么一点,讲到这边总是好的,讲到那边总是坏的。我不是说今天中国还是老样子。在战争期间,甚至在战前就是这样,让老百姓处在无知状态,就像一种奇怪的风俗习惯,尽管没人这样叫它。

  所以我们得到的大多是小道消息,从这个人的口中传到那个人的口中。我们不大谈打仗。我们谈的都是和我们直接有关的,就像你在这儿谈的一样──股票是涨还是跌啦,物价是升还是降啦,你买不起那种东西啦等等。

  当然,现在回过头去看,我知道世界大战是怎么爆发的。你以为是从欧洲开始的?你瞧,说不定你也是无知的哪。世界大战是在中国开始的,那天半夜北京以北响起了枪声,死了几个人,但日本人被打跑了。

  你不知道这事?我倒是早就知道了。当然,我听说的时候,没想得那么多。这种小仗在中国境内已经打了好些年了,所以看上去只是一种小小的变化,就像刚进入夏天时的感觉,我们开始只是抱怨早上比以前的白天还要热了。我记得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就是那样,只是气候,热得使人懒洋洋的不想动。

  那个时候,胡兰和我别的不想,光想着吃什么东西才能使身子内部冷下来。我们忙着打扇,或者用苍蝇拍打苍蝇。白天,什么事也不干,光喝热茶,洗冷水澡,睡个长长的午觉,要么就坐在走廊里,随着阳光的移动而搬椅子,尽可能坐到阴凉的地方去。

  我老是生病,懒得说话,胡兰则像喜鹊般地说个不停。她说,她知道我为什么感到不舒服:“他们送来的食物不新鲜,全都有股酸味儿。”

  见我没反应,她又发起另外的牢骚来,“瞧下面,”她指指城里,“更糟,简直就像那个有小虫子的浴室那样,又湿又问又脏。下水道里发出的臭气,能把人的鼻子都给熏扁了。”这些话讲得我肚子更加不舒服了。

  傍晚,飞行员们和教练要回到庙里来吃晚饭。我们都在同一个大厅里吃。但美国人吃他们自己那种食品,把油腻腻的东西塞进他们的盆子里。我们剩下的人都小声嘀咕,那么热的天吃那么油腻的东西,我是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胡兰、家国与我和文福在一块吃。我们像这样在一块吃饭已经好多次了。我记得我当时想,胡兰的丈夫和我的丈夫差别多大呀。他比文福大,也许大十岁以上。因为他是文福的上司,是副机长,当然权力也更大。但他不是那样的。

  一天晚上,我们听到胡兰在数落家国,说他肠胃不好,这个也不吃,那个也不吃。还有一天晚上她说,她把他心不在焉放错地方的一本书给找出来了。又有一次,她说她整整一天都在洗他换下来的脏衣服,但他裤子上的污迹还是洗不掉。

  听了这一切,文福和我都瞧瞧家国看他怎么发脾气。文福跟我说过,家国是个炮筒子脾气,一点就着。一天他把一把椅子扔向另一个飞行员,差一点点就击中了。但胡兰每次数落他,家国好像从来不生气,也不觉得难为情。我觉得他只是不想睬她。胡兰数落个没完,他照样管自己吃饭,口里应着:“嗯,嗯,嗯。”

  我相信,文福要是能够禁止我去看胡兰,他肯定是会这么干的。

  但他怎么会叫我不同他的上司的太太友好呢?相反,他经常在背后说胡兰的坏话。“这种女人,”他说,“简直是婊子和狐狸精的结合。

  我宁可娶个死人做老婆也不会要这种女人。”

  我不吭声,但心里暗暗妒忌胡兰,尽管她不是一个好妻子,她丈夫还对她那么宽厚。同时,我也不欣赏家国。我可怜他,他所有的缺点全暴露在大庭广众面前。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们婚姻的实情,不知道他干吗让她这么放肆。

  晚饭后,所有的男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全都待在客厅里玩扑克牌。我们女的要是到外面去透透风,蚊子马上就高兴地飞过来──吱吱吱!吱吱吱!──把我们往屋里赶。所以胡兰和另外女的还有我,通常就只能待在屋里。我们在雪茄烟、外国汗臭和中国威士忌气味中看男人打牌。

  从打牌的场面来看,看得出我丈夫在其他男人中很吃得开。有一个男的经常把最靠近吊扇的位置给他留着。另一个男人经常给他递烟倒水。文福经常报以大笑,很响亮的笑,一面用手拍着桌子,另外的男人也都开始笑起来,拍起来。

  一次,我看到文福跳起来,宣布说,“想知道今天美国教练是怎么教我的吗?”于是就有两个男人报以欢迎,他鼓起胸部,两手叉腰,屁股前后摇晃着走了几步,哇啦哇啦地叫了几声,于是大家就大笑起来,笑得眼泪也流出来了。

  我看到他的大胆、他那满不在乎的态度,成了别的男人模仿的榜样。他一举一动好像已经是个英雄了:不管多少危险,从来不会失败。其他人肯定已经相信,只有做他的伙伴,只有当他笑时他们也笑,这种英雄的感觉才会从他们胸中升起。

  但他也要吓唬他们,使他们感到他的可怕,这种情况我也见过一回。一次,他突然从桌旁跳起来,一脸怒气,把大家都吃了一惊。他对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年轻人大吼着,拍拍那个人已经摊在桌上的牌,反复地问:“跟我玩这一套?这真是你的牌吗?”那个年轻人──实际上所有的人──全都吓得呆若木鸡,听我丈夫大吼。然后就在他这么站着,双手靠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突然笑了。

  “好吧,那么,”他把手中的牌全抛了──“哇”──他赢了。

  大家面面相觑,然后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拍拍那个挨骂的年轻人的背,一面说我丈夫的玩笑开得好。

  胡兰、家国,还有这房间里所有的男人──大家全都觉得文福聪明、有趣,讨人喜欢。我也大笑起来,带点神经质的笑。我看到我丈夫搞这笑中藏吓的一手,不光对付我,也对付他的朋友。我觉得他这么干是错的,是冷酷的,但好像没人看到这一点。

  所以也许我还不是那么无知。另外的飞行员都很聪明,都是一些好人,但他们没察觉的东西我已经察觉到了。他又骂人,又折磨,又吼叫,又威胁,就在你不知怎么办的时候,他又把危险移开了,变得又温柔,又宽容,又是大笑,又是高兴。他翻来覆去表演这一手,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

  当然,我们全被他搞糊涂了,全被他耍了,大家都以为我们想讨好他。要是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努力赢回他的好脾气,我们怕没这个我们就活不了。

  夏天的下午,天空经常阴沉沉的,然后隆隆的雷声就传来了。我和胡兰一听到这声音,就赶紧把装食物的小篮子、正在绣的花,诸如此类的东西收起来,这就像是一次冒险。

  我们很快地跑上庙后的那条小路,爬上三级台阶,走进一个坐落在山坡上的小亭子,那后面望得见绿油油的山岗、山下的湖和远处喧闹的城市。在这个小小的天地里,我们眺望着被雨水洗刷着的世界,直到灰蒙蒙的雨帘完全把我们笼罩起来,再也看不见城市和山冈。

  这个小亭子使我想起了崇明岛上的那个暖房,使我起了思乡之情──尽管不是想念叔叔、老阿婶、新阿婶住过的房子。我渴望着回到那个我藏身过的地方,那个我假装失踪的地方,那个我想象著有人把我找到的地方。我也想起了我那些可怜的小小的破碎的收藏:我母亲的肖像、一对化为灰尘的蝴蝶翅膀、一束干瘪的瓶花,我每天给它洒水,希望它能长成一个仙女,陪我玩耍。

  当然我没把这些孩子气的想法告诉胡兰。我们静静地坐在亭子里,就像两个规矩的太太那样。可我想我们俩都沉浸在回忆中,竭力回想着我们那么快就失去了的少女时代。

  我特别记得有一天下午我们坐在那个小天地里,电光闪闪,大雨倾盆,越下越大,好像没完没了似的。从来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雨,这么长时间的雨。两个钟头过去了,我们有点紧张起来,虽然我们都尽量不表现出来。

  “我们得赶紧回去了,”胡兰说,“哪怕雨再下个不停。”

  “嗯,那怎么办呢?再着急,雨也停不了。”我说。

  “谁着急了?坐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一辈子和洪水打交道,我还没来得及想到把茶杯从桌子上拿开,洪水就没到我的腰上了。”

  前几天我在大厅里找到了一张上海的旧报纸,在等雨停的同时,我就打开来看看有什么新闻。有趣的消息很多:一个女明星卷入了一场大丑闻,一位俄国籍的犹太歌手刚从满洲国到达上海作义演,一家两星期前刚被盗过的银行又一次被盗,一匹名叫“飞毛腿”的英国赛马在一周前的一场比赛中获胜,一幅广告宣称一种名为“黄药”的东西能治愈头脑混乱、思想悲观、担惊受怕、反应迟钝的毛病,老阿婶曾给叔叔买过一瓶。

  有关战事的报道不多,只有一篇蒋介石发表的声明,说中国决不向日本投降,决不放弃一寸土地。

  我一面读报,一面把手伸向一开头盛得满满的食物篮。也许是因为战争使我精神紧张,我的食欲下降了,常常是直到饿了还不知吃什么好。一会儿想吃这,一会儿一口也咽不下,一会儿又饿了,想吃别的了!所以我就包了许多好吃的小东西,每样都吃一点,凭我的舌头和胃的需要,过一会就尝一点。什么鱼片干啦、牛肉干啦、酸甜榨菜啦、酱菜啦,一个劲地往嘴里塞,直到塞得眼泪都流出来。你们这儿管这些东西叫小吃。

  当这种种不同口味的东西也满足不了我的食欲时,我就问胡兰带了什么好吃的,有没有又脆又成的东西,也就在这时候,胡兰告诉我,我怀孕了。

  “我知道,”她说话的口气好像已经接生过一百个孩子似的,“肯定是你肚子里的那个东西饿了,想尝尝人生百味了。从你的大胃口来看,兴许还是个男孩哪。”

  她这么说的时候,我还不信。我才十九岁,自己还在长身体呢。

  胡兰比我小,她怎么会知道?我跳起来,把双手叉在腰上,绷紧衣服,看看肚子,没有,没有娃娃从我肚皮眼里探出头来。但我觉得里面有个东西,饿得慌,想吞掉我。

  当时我就想,不,这只是我的不幸,生活给予的东西,它总是满足不了,它总想要更多的东西。老阿婶有一次告诉我,我母亲去世前也是这样的,“这儿太强,”她指指肚皮,“老是满足不了,手头已经有了十个梅子可挑,她总还想再要一个梨子。”

  “只不过是我的胃喜欢吃酸的罢了,”我对胡兰说,“说明我快要倒霉了。”

  “我告诉你,是有喜了。”胡兰说。

  我摇摇头。

  “一个娃娃。”她说着,点点头。

  “嗨,你以为我自己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体!”

  “那么,告诉我,”她说,“你上次来月经是什么时候?”

  我的脸一下子热了!她说这个字的声音这么响,好像在说咳嗽、头痛、眼睛里的灰尘似的。

  “这跟生娃娃有什么关系?”我说。胡兰咬紧下嘴唇,尽量不笑出来。

  “难道你母亲没告诉过你?”她问。

  我拼命回想,第一次月经来潮的那天早上,老阿婶跟我说了些什么。

  我醒来后,感到下身粘乎乎的,然后我就撩起睡衣,瞧瞧我的腿间。“有人砍了我一刀!”我喃喃地对花生说,以为是在做梦。

  花生一见血,就尖叫起来。她从我们两人睡的床上跳起来,直奔院子。“快!”她喊道,“雯雯被人杀了,像她妈一样。她已经死了!救命呀,救命呀!”

  老阿婶冲进房间,接着新阿婶、两个佣人、几个堂兄弟也来了,厨师的帮手,手中拿着一把菜刀跟在他们后面。老阿婶上前一步,冲我瞧了一眼,一点也无所谓的样子。她挥挥手,叫另外人出去。

  “别哭了。”等房间里只剩下我俩的时候,老阿婶骂道。新阿婶和花生又进了房间,花生睁大眼睛看看我。

  “瞧,她不是好好的吗。”新阿婶说着,递给我一些布片。

  “仔细听好了,你们两个,”大婶婶说,“出血是一个征兆。一个姑娘家心里有不干净的念头时,她的身于一定要洗净自己,这就是为什么有这么多血流出来的缘故。以后,要是姑娘嫁了大人给她选好的规矩人家,要是她成了贤妻良母,爱她的丈夫,就不会出血了。”

  当时老阿婶就是这么告诉我的。正像她所说的那样,一旦我成了一个好妻子,出血就停止了。

  “呸!”胡兰听了我这番话,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胡说八道。”

  亭子外面雨还是下个不停。那天下午,胡兰给我讲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陌生事情。我干吗要相信她呢?她最相信那些希奇古怪的念头了。她说,女人的肚子每个月要做一次窝。这不可能!她说,娃娃就从男人的东西进去的那个地方出来,而不是从肚皮眼里出来。真是一派胡言!

  然后她告诉我她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她说有一次她帮一个姑娘接过生。“我说的全是真话。’湖兰说,“我看到娃娃从哪儿出来的。我是在去年看到的。”

  她说,这姑娘爱上了洛阳的一个飞行员,当时胡兰一家就住在附近的村子里。

  “这个可怜的姑娘只是在找一个能改变她命运的机会。”胡兰说,“许多姑娘都是这样的,希望嫁个能把她带出去的丈夫。她就像这个村子里所有的姑娘一样,长得不是很漂亮,命中注定嫁给一个老农民,或者嫁一个路上的独眼补锅匠,辛苦安稳地过一辈子,别想享什么福了。所以,那姑娘一碰到一个飞行员,当然就把自己的整个身子全交给他了──这可是一次机会,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机会,也要抓牢啊。”

  胡兰看出我不信她的话。“我知道,你很难想象。”她说,“你的情况不一样。你知道你总会嫁个好人,用不着这么担心。”她说话的口气,好像在责怪我似的。这倒使我寻思,说不定她干过和那姑娘同样的事,把她的身子交给家国当作一次机会。她很幸运,这个机会成全了她的婚事。

  “那个姑娘快要生孩子的时候,”胡兰说下去,“她要我陪她一起到那飞行员那儿去。她肚子痛得很厉害,一路上我们不得不走走停停。总算到了营区,那飞行员看到她很生气,他大发雷霆,叫另外男人都出去。我人虽然站在外面,但他们两个说的我全听到了。

  “她求飞行员娶她。他不肯。她保证生下来是个儿子。他说他不在乎。她说他可以把她当小老婆,再娶一个大老婆。他又不答应。于是她就哭了,她什么面子也不顾了,就发起脾气来。她又吼又叫地告诉他她这辈子没指望了,她把一切全押在他身上了。她说,现在她再也嫁不出去了,村里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贱货,她家里的人也不要她了,她的孩子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没有前途了。

  “然后她就像疯了似的,又是尖叫,又是哭闹。我冲进了屋子,她正抱着自己的肚子,骂他:‘你不如现在就把我们母子杀了,比慢慢饿死强多了。可我们一死,你也活不了,我们母子俩要把你从天上拉下来。’

  “那飞行员听到她咒他死的话,气得不得了。他狠狠打了她一记耳光,她就倒下去了,肚子正好撞到椅子扶手上,人就滚到了地板上。这一记耳光没杀死她,椅子扶手也没有杀死她。可就在她滚倒在地上的那一刻,娃娃开始出来了。她尖叫着,呻吟着,像螃蟹一般地想往回爬。她对她的娃娃又哭又喊,‘别出来呀!还不到时候呀!’“飞行员和我跑过去。我撩起她的裙子,看到了娃娃的头顶,然后整个头都钻出来了,脖子上还缠着一条带子,脸铁一般青,两眼紧紧地闭着。我想把娃娃拉出来,把带子松开。我拼命拉,但那姑娘动得太厉害。飞行员对她喊道,‘躺着别动。’她抓住他的头发,不让他走。

  “现在我们三个全都尖叫着哭闹着,大家都非常痛苦。娃娃把她肚子里面的东西也拉出来了,我拉孩子出来,她拉住飞行员的头发不放。后来好像我们三个都支持不住了。她往后倒去抽搐起来,在地上打滚。她全身都在发抖,拼命地吸气,又拼命地呼气,好像气不够吸。她呼出一口,又深深地吸进一口,然后,就再也没有气了。真惨哪!一个还没生出,一个已经死了。孩子的头和她的身体粘连在一起,由青转黑,然后就没气了。”

  胡兰停了下来。她紧紧抓住衣角,咬紧嘴唇,我以为她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真惨哪,”我说,“你说得对,我们算是幸运的。”

  但胡兰还没讲完,就哭起来了,“我至今还不知道,那个死去的娃娃是男的还是女的。”她说,“我母亲也没剖开她的肚子看一看,她不想让她女儿带着一个剖开的肚子到阴间去,也不想把一个没有头的头胎外孙送到阴间去,所以我的父母就把她,连同她那一半在外、一半还在里面的孩子一起埋了。”

  胡兰望望我。“没错,”她一边说,一边哭,“她就是我姐姐,那个飞行员就是家国,他怕我姐姐的咒语,就娶了我。”

  我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胡兰又说了,这一次,她的口气平和了一点,“我知道他娶我是为了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好让她不会回来,把他的飞机从天上拉下来。但是我嫁给他是想给我姐姐报仇。当然,我父母很生气,不相信我的话。我老跟他们说,我嫁给他就是要他这一辈子不得安生,要他想到我姐,想到他作的孽。”

  “可我怎么会料到家国现在成了一个好人,一个那么好的好人?

  你知道这一点,你了解他的性格。他是那么后悔,那么悲伤。他待我很好,给我买好衣服,纠正我的举止,从来不嘲笑我。我怎么知道他会那么好?”

  胡兰看看外面,雨还是下个不停。“有时,我还是生他的气。”

  她平静地说,“可有时我转念又想,人毕竟不是他杀的。不管结不结婚,她生孩子,本来也会死的。有时我想我姐姐一定很生我的气,她腿上挂着娃娃,口里咒着我,嫁给一个本应是她丈夫的男人。”

  我和胡兰就这样开始互相讲自己的秘密,又互相保密。我先给她讲了我对自己身体的无知。然后她就跟我讲了她想通过报仇获得快乐的愿望。那天下午,我还把花生的事也跟她讲了,我告诉她本来是花生嫁给文福的。

  “这么说来,我们两个都及时转了运。我们好运气呀!”胡兰嚷道。我没说什么。我只跟她讲了一半的秘密,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算不算运气。

  一直等到晚上,我才把怀孕的事告诉文福。我们正准备上床,他把手伸过来了。

  “现在我们得小心了,”我说,“我怀孕了。”

  他皱起了眉头。就这样,开头他还不信。于是我告诉他最近我胃口不好,老感到恶心,这种种都是怀孕的征兆。但他还是一言不发。

  也许文福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也没有向我表示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也许大多数男人会像公鸡似的到处走动,向大家报喜。但文福只是说了句,“真的吗,嗯?”然后就管自己脱衣服了。

  突然,他向前扑过来抱住我,把嘴压在我的前额上,在我的耳边吹气。当时我以为他在告诉我,他真的很高兴,有了一个孩子。当时我真的感到我终于讨他喜欢了,我心甘情愿地要为他生一大堆孩子。

  但这种感觉只持续了片刻。文福抚摸我的大腿,扯开我的衣服。

  他怎么还能想这个?我轻轻把他推开,但这只能使他更加急不可耐,他想把我的两腿掰开。

  我说,“现在我肚子里已经有孩子了。我们不能再要这个了。”

  当然我说这话是无知的。但他根本就不理解,根本就不同情我,他只是大笑着,叫我乡下傻丫头。

  “我只不过是想弄清楚是不是儿子。”他说。然后他就把我推到床上,压在我身上。

  “停下!”我说。然后我说得越来越响,“停下!停下!”文福停了下来,朝我皱起了眉头。我从来没对丈夫这么吼过,也许是因为肚里有了孩子的缘故,也许是它要我保护自己。但他一直用那种可怕的目光盯着我,于是最后我说了句,“对不起。”他一言不发,干完了我求他别干的事。

  第二天,我又向胡兰说了这个隐私。我以为她会像姐妹般听我说的,于是就告诉她我丈夫有“不自然的欲望”,“阳气过足”,甚至在我告诉他我已经怀孕后,他每天晚上还要我,我很担心,很不高兴──这就是我又用我的问题来麻烦她的可怜的借口。

  胡兰望望我,脸上没有表情。也许我说得太坦白了,使她大吃一惊。最后她说道,“霍!这算什么问题?你该高兴才是,你不就是这样才怀上孩子的吗?”她的口气中带点嘲讽,“这种欲望不会伤着孩子,只是对你有点不方便罢了。你干吗不让你丈夫干那事?他还要你,你该高兴!要是他对你失去了兴趣,他就到别的女人那儿去了,到那时你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不高兴哩。”

  现在轮到我大吃一惊了。我本以为她会同情我,没想到反被她数落了一通。而且她还没完没了了。“你干吗把好事当坏事?”她说,“你要是认定一只菜烧得不好,当然就尝不出好味道了。”

  你从来没看出海伦舅妈的这一面吧?现在你知道了,她凶起来也很凶!她只是对我那么凶,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只有在我身上她才能露出她的这一面来。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她之所以对我那么凶,是因为她自己遇到了什么麻烦,可她又不能说,她想变得凶一点来掩饰这个。那天,她对我说了这些话以后,我当然觉得受了伤害。她使我感到渺小,一无是处。好多年后,我才知道她干吗要说那些话,她心里有个秘密,只是趁机出口恶气罢了。不过这事以后再说吧。

  大约一星期后,就在这个小亭子里,我才明确知道战争已经开始了。

  午饭后,胡兰已经睡下了。一场雷阵雨降临了,我决定一个人到那小亭子里去,给花生写封信。我写到了愉快的事情:我看到的有趣的风景,西湖上的小船,我去过的寺庙。我说也许我们马上就可以回家,也许要再过几个月。我说我希望我们能回到上海过新年,到时候给大家看看我的小宝宝。

  就在这时,我看见胡兰往亭子跑来,她的衣服全被雨水淋湿了,很不雅观地裹住她那肥胖的身子。

  “他们要飞走了!已经在开拔了!”她还没进亭子就喊起来了。

  陈纳德已经到了空军基地,其他从南方和北方来的中国领导人也到了。所有的飞行员集合待命。大家都在说着同一件事:没时间准备了,开拔的时刻已经到了。

  我和胡兰马上回到庙里,顾不上换下湿衣服,就收拾我们丈夫的行装。我小心地把文福的干净衬衫、裤子、袜子和一条高级的新毛毯塞进箱子。我的手在发抖,我的心在狂跳。中国打仗了,文福会死的,也许我再也见不着他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爱文福,只有在此时此刻我才感到了这一点。

  一辆卡车按响了喇叭,告诉我们去空军基地的时候到了。我跑到胡兰的房间里告诉她。她还没准备好,一会儿乱翻五斗橱抽屉,一会儿又乱搔头发,看上去完全昏头了,一面哭,一面自言自语:“带哪张美人照好呢?带什么护身符好呢?他老是忘的那本书放哪儿去了呢?”

  到了机场,也没人告诉我们说我们的丈夫要到哪儿去。但透过雨帘我们能看到蓝天白云,我们兴奋起来,骄傲起来。过了一会,有人领我们进了一个潮湿的小房间,从一扇打碎的小玻璃窗望出去,外面的一切都显得又小又危险。雨哗哗地落在狭窄的跑道上,飞行员们全站在机翼下。有人指着螺旋桨的翼板,还有人拎着箱子跑来。家国从一架飞机跑到另一架飞机,手里拿着一张大图纸,也许是地图吧,地面上刮起的风吹得它上下飘动。

  然后我们看到螺旋桨转动起来了,马达的吼声越来越响。我拼命忍住不看别人,不说话,免得喉咙日跳出什么不吉利的字眼,使大家遭受厄运。我觉得大家都一样,神色安静肃穆,前景无法逆料。

  但是随着飞机渐渐远去,胡兰挥起手来。雨水、蒸气和烟雾全搅在一起,飞机看上去就像在一个不安的梦中向前飞行。胡兰的手臂挥动得越来越厉害,眼泪也流出来了。飞机在跑道上全速推进。胡兰像一只受伤的小鸟,激烈地疯狂地挥着手臂,仿佛她的这些努力和她的所有祝愿所有希望会直上云霄,安全地托起一架架飞机,把它们送向胜利。

  当然,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到了实际发生的情况。

  

  第十一章 四分五裂

  还记得那个同我和胡兰一起洗过澡的自以为是的姑娘吗?就是她告诉我们上海发生的事情,空军是如何飞到那儿去拯救中国的。

  她早就进了饭厅,我们坐在一台收音机前。我们已经听到我们的丈夫们全都还活着的消息,此刻正在听胜利的消息。我们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们收听到的,”她用一种讽刺的口气说,“全是废话。”我们转过头来看看她,发现她的眼睛像魔鬼一样红。

  然后她就跟我们讲了事情的真相。那个老是把吊扇下面的位子留给我丈夫的飞行员已经死了,那个我丈夫冲他大吼,跟他开玩笑的年轻人也死了,这位自以为是的姑娘的丈夫也被杀了。

  “你们以为你们的丈夫还活着就运气吗,”她说,“你们错了。”

  然后她就告诉我们,飞机是在半夜到达日本军舰云集的上海港的。他们想使日本人大吃一惊,但没想到,他们还没到,日本飞机早已在夜色的掩护下起飞了──他们早就知道中国飞机来了。所以倒是我们的飞行员大吃一惊,一下子昏了头,于是赶紧投弹。大匆忙了!从天空到地面距离太近了,结果那天晚上投下的炸弹全落到了民房和商店的屋顶上,落在电车上,炸死了成千上百的老百姓,全是中国人哪,而日本的军舰照样在海面上耀武扬威。

  “你们的丈夫不是什么英雄。所有的人,那些飞行员全死了,我的丈夫也死了──比白白送死还不如。”那姑娘说完就走了。我们一声不响。

  胡兰打破了沉默,生气地说,“她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没发生什么事?”然后又说,她还是很开心,因为家国还活着。至少这一点是真的,她说。

  你想象得出吗?她居然当着我们两人的面说她很开心,她怎么能把这么自私的想法流露出来呢?

  但我没有责备胡兰的设教养。我尽量像大姐姐般地劝说她:“如果那姑娘说的是真的,我们是该想想这场悲剧。我们应该严肃点,不要光顾自己开心。”

  胡兰一脸的开心相马上就消失了,她张开嘴巴,把这个想法听进去了。我想,不错,尽管她缺乏教养,还是能做到知错就改。

  但她马上皱起眉头,沉下脸来。“你这种想法──我不懂。”她说。

  于是我又解释了一遍。“我们一定要关心大局,不能光想着自己的丈夫,说不定还会发生一些更糟糕的事呢。”

  “哎呀,倒霉!”她叫起来,用手捂住了嘴巴,“你怎么能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来败坏大家的前途呢?”

  “不是不吉利的话,”我坚持说,“我只不过是说,我们得现实点。这是在打仗,我们不光要用感情,也要用理智,头脑始终要清醒。如果我们假装看不见危险,那我们又怎么能避开它?”

  但胡兰不愿再听我说话。她又哭又喊,“我从来没听到过这么恶毒的字眼!这么想有什么用,坏念头只会引出坏结果。”

  她就这么叫着嚷着,像疯了似的。现在我回想起来,我们的友谊正是从那时开始四分五裂的。我们之间的和谐是胡兰打破的。我告诉你,那天我才看清了胡兰的为人,她可不是大家认为的那种脓包。这女人能说出一连串刀刃般锋利的话。

  “你说不幸也会落在我们头上,你说你丈夫也会死,”她吼道,“那你干吗不抓住眼前的一切及时行乐呢?”

  你想象得到吗?她当着大伙的面咒我!她抛出一个只能做出错误答案的问题。她要给人造成这种印象,我是专门说倒霉话的人。

  “我没说过这话。”我马上回答。

  “你总是把事情往最坏的方面想。”

  这又是一句谎言。“没这个意思,”我说,“我只说要现实些,这和倒霉想法是两码事。”

  “如果有五种不同的方式来看一件事,”她说着举起手,拉住大拇指,好像它就是一个烂萝卜,“你总是挑这个最坏的。”

  “没这回事。我是说在战乱时期,光我们自己开心是不够的,是没用的,它阻止不了战争。”

  “蒋介石说他能阻止战争。”她喊起来了,“你以为你比蒋介石更高明吗?”

  胡兰和另外的女人都盯着我。没一个女人上前一步来劝我们别吵了。她们没说,“好了,好了,姐妹们,你俩都对,你们只不过是互相误解了对方。”我看得出,胡兰激烈的话语已经毁了她们的思想,使她们不能正确地理解。难怪她们听不出胡兰说的只是一派胡言。

  于是我说了句,“算了!”──忘了这一切吧!我离开她们,进了自己的房间。

  一想到这里,我至今还很生气,因为她的脾气一点没改。你看得出,她老是要把事情转到自己的思路上去想。如果是件坏事,她就会把它说成好的,要是好事呢,她又把它想成坏的了。无论我说什么,她总要和我对着干,她使我好像成了一个老犯错误的人。于是我就不得不和自己争论一番,想弄清究竟什么才是对的。

  不管怎么说,那次争吵以后,我气得只能一个人坐在床上,想着胡兰的讽言刺语。我对自己说,她就是这么个人,老是说傻话。她才是大家背后笑话的人。我不想再听她的胡言乱语了,就想找点事来干干。我打开抽屉,翻出新阿婶送给我的一块布,还有我们家的工厂自己制造的一卷棉花。

  这是一块淡绿色的棉布,上面绣有金色的圈圈,很轻,很适合做夏天的服装。我早就想好了一个式样,是我以前在上海看到过的,一个快活的小姑娘穿过的那种式样。

  我心中有了底,就开始裁起来。我想象自己穿了这件绿衣服,就像那个小姑娘似的,她的所有的小姐妹都很羡慕她,大家都悄悄说,她的衣服和她的风度好配呀。可就在这时,我看到了胡兰,她对这件衣服评头论足,用她的大嗓门说,“丈夫刚死就穿这种衣服,也太花哨了呀。”

  我心里这么想着,手下马上就出了错──袖子裁得太短了──我还在生气呀。瞧她于的好事!使我思想老集中不起来。更糟的是,她扭曲了我的思想,把坏念头塞进我脑袋里了。

  的一个念头,我从来没想到我还会有这种念头,从来没有。

  可现在它跳出来了,我把它抓住了。我想象过不了多久,胡兰会对我说,“真遗憾,你丈夫死了,他从天上掉下来了,真苦命啊。”

  “呵,不,”我对自己说,“观音菩萨保佑,不要让他死。”

  但是我越想把这念头从脑袋里赶出去,它就越顽固地待在那儿。

  “他死了。”胡兰会说。她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脸上还会带着笑意呢。我会像那个自以为是的、刚失去丈夫的姑娘那样,冲她大发雷霆。

  然后我又想,也许我该哭一场,表现得很悲伤,为我那失去父亲的孩子。是的,这样就更好了。

  可转眼间,我又想到另外去了。我得回到崇明岛,再和老阿婶、新阿婶住在一起吗?也许不会,要是我再嫁一个丈夫就不会。然后我又想到,下一次我该自己来挑丈夫了。

  我停下了手中的缝纫活。我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这时我才明白,我实在是很希望文福死去的。我不是因为恨他才有这个念头,不是的,那要在后来他变得更坏时,我才有这个念头。

  但那天晚上,在我自己的房间里,在我自己的心中,我与胡兰,也与自己争论著:有时,一个姑娘会犯错误;有时,错误可以改过来。战争会改变它,这不是谁的错,一件倒霉事换另一件倒霉事,这还是有可能发生的。

  于是我缝好了衣服,剪断了线头,把衣服套在头上。但那时我的肚子和乳房已经因怀孕而鼓起来了,我刚伸进一只胳膊就意识到:我被卡住了。

  哦,你觉得这很可笑吧?我的衣服卡住了,我的婚姻卡住了,我与胡兰的朋友关系卡住了。有时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胡兰至今还是我的朋友,我们怎么能合伙做生意?

  也许是因为我们早年吵得那么凶,也许是因为我们没别的人可以结交,所以我们总能找到继续做朋友的理由。也许这些理由至今还存在着。

  不管怎么说,那次大吵以后,又发生了下面这件事。

  过了几天,空军告诉我们他们马上要送我们去扬州,在那儿和我们的丈夫团圆。

  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这消息,当时还有点怀疑,我们想炸弹就要落在我们当时坐的那个地方了。

  “肯定是这儿的情况危急了,”我说,“所以要把我们送走。”

  一位名叫李俊的姑娘说,“那我们得赶紧离开,干吗还要在这儿待两天呢?”

  另一个女的,梅丽说,“干吗去扬州?炸弹也会落到那儿去的。”

  “扬州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边想边大声说了出来,“一个日本人不要的城市,总是安全的。”你瞧我的推理多么合乎逻辑。我不说我不喜欢扬州,我怎么能说?我从来没见过扬州。

  胡兰马上就和我唱开了对台戏,“我听说扬州很美,有很多名胜古迹,”她说,“扬州出美女,扬州的面条也很有名。”

  我知道我是不会去看什么美女,也不会去尝那种面条的。“我并不是说扬州不美。”我小心地解释道,“我只是说日本人并不拿它当一个好城市看待,日本人想要的和中国人想要的是两码事。”

  于是就在那年夏末,战争爆发后的几个星期,我们启程去了扬州。由于当时好些公路和铁路都已经不通了,我们是坐船去的。到达扬州后,我一眼望去,就觉得这个城市跟我想象的那样,是一个日本人决不会要的地方。

  我们的新家到上海西北只要半天的车程。当时上海还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城市,相当摩登。扬州可就完全两样了,没有高楼大厦,大多是老式的平房,有两层楼就算了不起的建筑了。谁知道杜甫和另外的古代诗人干吗都喜欢写这个城市?对我来说,整个城市好像就是用烂泥和垃圾盖成的。我的脚下,是泥路、泥地、泥院子,我的头上,是土砖土瓦砌的墙、土瓦加茅草盖的顶。

  空军为我们找的就是这样的屋子,烂泥加土坷垃,分成四大间,每间里有两个小房间,外加一个公用的厨房,里面放了四只老式的煤炉。我们一见到这副样子,全都惊呆了。

  “现在是战时,”我终于对另外人说,“我们大家都得作出点牺牲。”李俊和梅丽马上点点头,表示同意。胡兰把脸别过去了。

  然后她开始检查起来,每看到一样东西,她就要批评一番。她用手指点点剥落的墙壁。“哎!”接着又点点另一堵墙,阳光从破墙洞里照进来。“哎!”她用脚踩踩地,“哇!瞧,地上灰尘真多呀,全跟着我的脚步飞起来了。”

  我在一旁瞧着,我们全在一旁瞧着。我真想喊出来:“你们瞧瞧她的样子,她就爱发牢骚,可我没有。”但我觉得我并不是非说不可。梅丽、李俊都在旁边,她们自己能看出胡兰是怎么一个人。

  那天下午,一个烧饭的姑娘和一个男佣人也到了。部队只派了这二个人,所以这两个就给大家共用了。烧饭的姑娘是乡下来的,很年轻,脸盘很大,看上去很有福气。她的任务是每天准时生煤炉,洗菜,切菜,杀鸡,剖鱼,清理厨房里的垃圾。

  男佣人是部队来的,一个中年男子,我们都叫他勤务兵,这是普通士兵的一种,只会用扫帚,只会和苍蝇作战。这人长得很瘦小,看上去只要杠点重东西,胳膊和腿就会折断似的。他也有点神经兮兮,经常一个人边干活,边跟自己说话,他想象自己是个高级军官,却在执行糟糕的命令:“这张床单拿去拍打一下!这块污迹洗掉!”

  有一次我发现胡兰命令勤务兵把六个蛋白拌到一桶烂泥里。

  “从哪儿搞来的偏方,”我听到他在自言自语,“我真是想不通,她要我用这东西来涂地。什么风吹进她脑子里了,莫非她要吃地,以为是个好吃的大蛋糕。哈!”

  我把勤务兵的话告诉李俊和梅丽。我只能这么干。要是胡兰疯了,决定要烧掉自己的屋子怎么办?过了几天,另外几位太太也报告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胡兰命令勤务兵每天用这种蛋汤涂在她房间的地上,一连涂了三天。等这层蛋汤烤干,她又叫他涂一层上去。更糟的是,她还叫他用大米和泥煮一种粘乎乎的粥。

  “把这东西泼到墙上,说是要像煮一样。”他说。我们听了都连连咋舌。可怜的胡兰。

  但过了几天,勤务兵没话了,他只是不声不响地干活,只是抱怨小店伙计作弄他,卖给他一只打过气的公鸭,回家剖开肚子,那鸭子气一喷出,就小了一半。

  “别为鸭子的事发愁了。”我说,“这不是你的错。”因为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就说,“总比喝烂泥汤好吧?”

  勤务兵朝我皱起眉头。“对不起,太太。”他小心翼翼地说,“我今天耳朵不大好使。”

  我朝屋子里面胡兰的背影点点头,“她要你搞的烂泥汤,不那么好吃吧?”

  “对不起,太太,”他又说了句,“今天我的耳朵和我的脑袋连不起来。”

  所以我只得找借口去拜访胡兰,看她到底疯成了什么样。我从篮子里抽出我最好的一枚绣花针。

  “这枚针是你的吗?”我走到她家门口问道,“我在我家地上捡到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趁胡兰盯着绣花针的当儿,我看到她用鸡蛋浆和烂泥汤派了什么用场。她家的地像瓷器般闪闪发光,灰尘再也飞不起来了。她家的墙本来也和我们一样,破破烂烂的,涂上这层东西后,变得又光滑又干净,连小虫也爬不上去了。

  我眼睛盯着这些变化的时候,胡兰在一旁说话了,“不错。这枚针是我的,我已经找了好几天了。”

  那天下午,胡兰帮我来整涂地和墙壁。我用这种方式让她补上了我们之间的缝隙:补k了这边的,也就补上了那边的。她明白我让她这么干的,因为她拿了那枚针,我俩心里都清楚,那枚针是我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你讲那么多海伦的事。这并不是她的故事,但由于她的缘故我不得不把我的经历告诉你。我的经历要是由她来讲,她就会说我本来有个好婚姻,只是自己没有努力去维持罢了。我告诉你吧,我努力了。

  就拿在扬州的那会儿来说吧。我们到扬州后过了两三星期,我们的丈夫们回家来了。我亲自为文福准备了一个很大的庆贺晚宴。不光是为他一个人,也为他的飞行员朋友们,都是来自二班和三班的,共有五六个人。

  这些人都很喜欢文福,因为他很慷慨,他说,“到我家来吧!吃个痛快!”他邀请了他们,也邀请了家国。当然,我就邀请了胡兰,还有李俊和梅丽,以及她们的丈夫。他们都来了。我就准备了一桌十四个人吃的酒菜。胡兰主动提出帮我买菜烧菜,因为要做的事实在太多,我推辞了一下,也就接受了她的帮助。

  所有请客的开销用的都是我的私房钱,那还是我结婚那天,我父亲给我的。那时文福家没从我手上拿走这笔钱。我父亲很精明,他以我的名义把这笔钱存进上海的一家银行里,共有四千元。结婚后我取过两百元,到扬州时我手头大概还有一百元左右。

  文福每个月挣七十元,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差不多是一个中学教师两倍的收入。但文福常把钱花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上,买威士忌啦,搓麻将啦,打赌天气会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啦。

  所以我们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所必需的家具,都是用我的私房钱买的,其实我并不非得这么做不可。我用私房钱买点比部队供应的要好一些的食物,其实也大可不必。晚宴的那天晚上,我买了上好的猪肉,做饺子用的新鲜的香菜,还有好多甜酒,所有这些东西在战争期间都是很昂贵的,总共花了五十多元。

  我不在乎花这笔钱。我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只想到这些男人,这些飞行员,还有文福,要是他们运气不好,也许就不能回来吃下一顿了。一想到这个,心里就有点难受,我的手脚也麻利起来,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向一块膘肥的猪肉。

  然后我又决定做几样名字叫起来吉利的菜。我记得老阿婶在过年的时候做过──晒干的牡蛎肉叫淡菜,代表有财;又红又弯的油炸虾表示高兴和欢笑;还有一种头发丝般细黑色的菜叫发菜,谐音发财;还有海蜇皮,我觉得嚼起来的声音特别好听。

  胡兰看我挑选这些东西。当我把它们凑成拼盘时,她的口水都出来了,我估计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回家后,我吩咐烧饭的姑娘烧许多壶开水,剁许多肉和菜,准备包上干只饺子,有蒸的,有煮的,还准备了很多蘸饺子用的嫩姜、酱油和醋。胡兰帮我和面,干成一张张饺子皮。

  我得承认,我第一次对她手下功夫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干得很快,手中的干面杖按得很有劲。我干两张的时间她能干三张。她能把肉馅放在皮子正中,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她只要捏一下,就能封住饺子口。

  我还得承认,我赞赏胡兰那天下午的合作精神。我们两个都很开心。飞行员们回来了,大家都很兴奋,我们全都笑脸相迎。所以那天,我和胡兰没有唱对台戏,我们没有埋怨别人,也没有小心翼翼地说客套话,我们说的话都是很自然地从我们的好心情中流露出来的。

  我对胡兰说,“你手脚真麻利,凭你的手下功夫,我们包一万只饺子也没问题。”当然,我后来发觉,她拿手的只是这些粗活:和面啦、干面啦、做馅子啦、包饺子啦,至于说到她的口味嘛,我只能说我的看法可能就和别人不一样了。

  虽然你会对我说,老实说吧,谁做菜做得更好?你瞧!不是我吹牛。真的,我知道肉馅中该放多少酱油,咸味才会恰到好处;我知道千万不能多加一匙糖,什么东西也不能多加,要不吃起来味道就跟广东菜一样了;我知道怎样做到每一只菜味道可口,但又都别有风味;同样的火候能做到既不会太辣,也不会太淡。

  要是那天吃饭的人今天在这儿的话,他们也会对你这么说。比方说,那天晚上所有的飞行员,连胡兰的丈夫也称赞我的烹调手艺,他们还告诉文福说他好福气啊。他们说,一个男人要找到一个又漂亮又会烧菜的太太是不可能的,但他们的眼睛和舌头说明他们的意思恰好相反。我看着他们吃,不断鼓励他们多吃,我开玩笑说,要是剩下的饺子超过十只,我丈夫可就要给我找麻烦了。结果,到最后,只剩下了四只饺子!这一顿饭吃得可真香啊。

  像这样的晚饭我后来又请过几次。每当文福和那些飞行员们离开一些日子回家,他们首先想到的事就是到我家来吃饺子──或蒸,或煮,或煎──他们觉得实在太好吃了。

  那个时候的中国,人家不太在乎你是什么地方人。人人都知道怎么吃喝玩乐。只要你的胃受得了,总能找到及时行乐的借口。那些日子,我还是尽量讨文福的喜欢,做个好老婆,同时也尽可能为自己寻找快乐。我总是在准备做一顿可口的饭菜,那些男人经常事先没打招呼就来了,但飞行员人数越来越少了。

  啊,说起来够悲伤的。家国不得不收集死去的飞行员的遗物,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包在一块软布里,然后写一张长长的字条,说明这个儿子或丈夫是像一个真正的英雄一样阵亡的。我看到这些包裹就放在胡兰的缝纫桌上,等着送出去。我老是在想,什么人会高兴地打开这包裹,以为这是一件礼物,等到看见里面的东西时,那悲哀的眼睛又不知会如何哭泣呢?

  所以我们请客的规模在一次次地小下去。这一点我已经想象到了,但我似乎又觉得,一个飞行员死了,另一个就接替了他的胃口,这些飞行员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是从此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好的饭菜了。

  我记得有一个晚上,每个人都吃了三十只饺子,松松裤带,透口气,接着又吃了三十只。我来回奔走,给他们端上一盘又一盘。胡兰胃口也很好,她知道怎么才能吃得多。谈笑一阵以后,男人们又松了一次裤带,接着又放开肚子吃。最后,一个男人开玩笑说,“再要向厨师表示敬意的话,我的裤子也要掉下来了。”

  开这个玩笑的男人是个姓甘的瘦高个子,他老是笑,但笑得很轻。他说的话有点粗,但我不生气,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很会开玩笑,从来不靠让人出洋相来引起别人发笑。他开玩笑的时候,自己装出一副傻乎乎的样子,我们全都笑他。

  实际上,他使我想到了一位美国电影明星。不是像约翰·华纳那样的响当当的大英雄,而更像丹尼·卡伊,一个人人喜欢的沉默的男人,能够不动声色地引人发笑。

  甘就是这样的,他笑的时候嘴咧得很大,露出一排犬牙。他走路的样子七倒八歪的,像个长得太快大高的孩子,所以当他上前来帮我搬椅子或端茶壶的时候,走不上三步,总会绊倒。他就是这么个人,不动声色地让别人感到自己都比他强。

  他不笑的时候,或是跟别人说话的时候,很怕难为情的样子。我老觉得他在盯着我,好像想说些什么。有一次,他想了好久,终于用一种平静、真诚的口气对我说,“这道菜,连我妈也烧不出来。”

  我嘲笑他,“你可千万不能这样说自己的妈哟!”他的脸一下子红了。“大妹子,”他说,“请原谅我的粗鲁,”然后他又吃了两只饺子,用同一种平静的口气说道,“确实比我妈做的好吃。”

  我记得文福听到后,放声大笑着说,“难怪你瘦得像竹竿。”我不知道这是在说他母亲,还是在说我。我心想,我丈夫为什么不能像甘那样呢?然后又冒出一个念头:我本来可以嫁一个更好的男人。男人不会全都像文福那样的,我干吗就不知道自己挑一个呢?

  我发现其他的飞行员都是些很不错的小伙子,为人都很好,待我也很好。他们从来都没说起我已经怀孕了,但他们都知道。他们看到我手上有东西时,都会跑上来帮我。有个有权使用空军卡车的飞行员跟我说,无论我想去哪儿,他都派车送我去。那个喜欢吃我做的饺子的姓甘的男人,晚饭后经常和我一起打羽毛球,而文福则和别的男人在一边玩纸牌或搓麻将。

  我至今还记得那些夜晚。我们借着月光,或是窗户中透出来的光,来回打着羽毛球,为击中对方而哈哈大笑,要是我没击中,甘就会把落地的球捡起来,免得我刚吃饱的肚子“消化不良”。有时,文福上城去了,甘就会邀请我和他一起吃碗面条,要么就去某个便宜的地方吃碗馄饨,很随便。然后他就陪我回家,像个朋友或兄长一般地对待我,要是不小心碰了我的胳膊,就会连声说对不起。

  一次,胡兰瞧见我们坐在厨房里说话。等首走后,她就取笑我,“哎呀!可要当心哟。”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说。

  “没什么意思,”胡兰说,“我只是告诉你要当心,没别的意思。”

  “神经病!”我说。她笑笑。

  现在回想起来真奇怪。我已经有五十多年没想起甘了,所以一旦想起,就像突然发现了心中一个秘密的所在,从没跟人讲起过的欢乐,从没跟人讲起过的悔恨,全涌上了心头。我怎么能告诉胡兰?我说过,战乱期间,我们不要被幸福弄得忘乎所以。我是在说了这话后才知道什么是幸福的。

  所以也许现在我能向你坦白承认这一点,甘对于我有特别的意义。我们彼此了解的时间并不长,可我知道他的心肠比我丈夫好。这使我减轻了孤独感。

  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很喜欢晚上和我一起出去散步。我还没问他理由,他自己就先说了。他说晚上他很怕孤独。没等我要他解释,他自己又解释开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晚上你能见到白天见不到的东西。”我点点头,告诉他我也有同感。

  然后他又跟我说了他对晚上的恐惧,“我从来没对别人说过我小时候的事,那是在虎年的最后一次,我看到了一个鬼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于是我开始跟他讲,同样的东西我小时候也多次见到过。一个鬼结果变成了照在窗户上的月亮。或者看到一个鬼,原来是老阿婶半夜起来吃胃痛药。或者以为是一个鬼,原来是一棵枯树影子映在暖房的窗户上了。

  甘说,“你说的那种鬼我也见过,那是自己瞎想出来的。但这个鬼不一样,这个鬼说下一个虎年到来前,──也就在我满二十四岁那一年──他就要回来把我抓走。”

  “梦里乱七八糟的东西真多呀。”我说。但甘还是不停地说着,好像还在做这个噩梦似的。

  “‘别怕,’这个鬼跟我说,‘你死的时候不会有痛苦,不会受伤。但你要是在黑暗中看到我在叫你,就得跟我走,不许跟我争吵,一个字也不要说。’当然,我不信他。‘我朝他吼道,‘你不过是个噩梦。滚吧!’”

  “然后你就醒了,”我说,想让他镇定下来,说不定也是为了镇定自己,“你还有点怕,你忘不了这个噩梦。”

  “更糟的还在后头呢,”甘说着,嗓子也嘶哑了,“不错,我醒来了。我站起来想证明我已经不再睡觉了。我站在门口,看到那鬼还在那儿。他说,‘你不相信这就是你的命?我已经证明了这就是你的命。’鬼说出了我这辈子完结以前会在我身上发生的九件祸事。九是圆满的数字。那鬼走掉的时候,我还呆呆地站在门口。”

  “嗨,甘,这故事真可怕!”我说。

  “过去的十一年,我竭力想忘掉这个噩梦。但现在九件祸事已经发生了八件,跟那鬼说的一模一样。现在我觉得第九件祸事就要来了。再过四个月,虎年就到了。”他神经质地笑笑,“等待一个没有痛苦的死可真痛苦哪。”

  甘跟我讲完这个故事,全身剧烈颤抖起来,就像现在是寒冷的冬天,而不是在温暖而潮湿的秋天。看得出,他信了那个故事。连我也有点怕了。我怕得不敢问他,那已经发生的八件祸事是什么事,我只能笑着说,“你小时候做的梦可真够吓人的!”

  我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心里想的其实不是这个,恰恰相反。当时我真想把可怜的甘抱在怀里,哭着对他说,我的孩子,我漂亮的小男孩!你真能肯定那八件祸事吗?它们是什么样的?第九件是什么?快告诉我吧!

  可现在我回想起我的感情,我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没对甘这么说。

  我怕,不是怕那个鬼,而是出于另外的原因。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可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男人的爱,也没觉得爱上过一个男人。那天晚上,我几乎感受到了。我觉察到这种危险,体会到你是怎么爱上一个人的。一个流露出恐惧,另一个慢慢上前去安慰他,消除这种痛苦。然后流露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一切隐秘的感情──伤心、羞愧、孤独,所有以往的痛苦,全都倾泻而出,直到你心中被摆脱一切的欢乐所淹没,直到你来不及阻止你敞开内心所获得的欢乐。

  但我控制住了自己,我没有敞开自己的内心。我只是笑话甘,把他做的鬼梦看作好玩,以此来安慰自己。也许我之所以没有更多地留意他的梦,是因为我们俩都觉察到某种不祥的东西正在逼近,我们只是没有像甘那样公开谈论它罢了。

  要是有个飞行员开玩笑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玩牌输掉了所有工资,”另外人就会叫起来,“哇,不要说‘最后’这个字,不吉利!现在你得接着玩来抵消这个不吉利。”

  这些飞行员都知道,他们的飞机在离地面前飞得不够快。他们也知道他们受训练的时间不够,不会玩各种巧妙的花招,避开装备更新速度更快的日本战斗机。他们经常在出发前围成一个大圆圈站着,高喊口号,朝一块小石头做的靶子吐口水。这就是他们笑着成为英雄的方式,这就是他们勇敢的方式,这就是他们害怕的方式。他们怎么能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成为真正的英雄呢?他们怎么能在明知没有退路的情况下不成为真正的英雄呢?

  两个月后,那天在我家吃过饭的飞行员有一半阵亡了。我们听说,他们都是英雄般死去的,所有的人都是在战斗机中被击中后阵亡的。但是那些飞机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好惨呀!连尸体都找不到。

  你不必相信宗教才会觉得难过。

  我知道有一位飞行员驾驶的飞机撞在河南城门上,正好是城门大开的时候,飞机就穿过城门,撞在里面爆炸了。梅丽丈夫的飞机撞到了山顶上。那个经常开车送我的飞行员呢?他的飞机在着陆前起火了。

  只有文福安然无恙,连皮也没擦破。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他是个胆小鬼!每次战斗一开始,文福就驾飞机兜圈子,飞到一边去了。

  “哦,”他对家国解释说,“我在追一架日本飞机,飞到另一头去了。你没看见。太糟了,结果还是没追上它。”胡兰告诉我,家国正在考虑,他本该把我丈夫送交军事法庭的。你觉得她会找不到机会告诉我这些吗?

  与此同时,我得知甘的飞机在南京城外被击落了。人们把他抬进医院的时候,他还没死。我们赶紧跑去看他,文福、家国、胡兰,以及那些还活着的飞行员全去了。

  噢,我看到了!甘的两眼盯着天花板,又哭又笑,“那么,鬼,你在哪儿?”他喊起来了,“我不是不愿死!”

  “他疯了,”文福说,“他的神志已经不清了。对他来说还是这样好,不会感觉到痛苦。”

  我还记得我当时的痛苦。我说不出话,也不能把手放在甘的前额上。可我真想大哭一场,大喊一声,他没疯!那个鬼答应过他:“你死的时候不会有痛苦,晚上我叫你来你就来。”

  但那个鬼在撒谎,因为甘临死前很痛苦,痛得连大小肠也拉出来了。他就这么痛苦地折腾了整整两天两夜,最后终于离开了人间,找那个鬼去了。

  我悲伤到了极点,但我一点都不能流露出来。我的心受到了伤害,就像当年失去母亲时那样。只不过我不是为我曾经有过的爱而痛苦,我后悔我从来没把它抓住。

  所以,正是在甘死后,我才确认了他的爱情,他的鬼魂成了我的情人。每当文福对我大吼大叫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甘最后一次到我家来吃饭的情景。整个晚上他都在观察我,观察文福对待我的态度。我丈夫一走出房间,甘就望着我,然后平静地说,“你只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我能用你看不到自己的方式看你,所有纯洁的方面,既不好也不坏。”

  我回忆起这情景已经好多次了。每当我丈夫在我身上发泄完,在他睡着后,我就会悄悄地起来,走到镜子前。我前前后后转着脸,竭力想象甘的眼睛正在望着我。我会哭着问自己,“他看见什么了?他看见什么了?”

  有这样的时候,当事情变得更加糟糕,当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什么,为什么要承受这么悲惨的生活,这时我就会想起我们在晚上的散步,想起甘对我讲的故事。尽管我从来不知道那八件祸事是什么,但我知道了第九件。我就是这第九件。

  

  第十二章 逃难钱

  等冬天到来的时候,没剩下几架飞机了。天上落下来的光是雨。

  然后,有一天,天变冷,下雪了。

  正是在这个星期,我们从扬州又转到南京,两地之间坐车要不了几小时。到南京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雪。雪使我想起了羽毛,想起了我和甘玩的羽毛球在空中飘来飘去的情景。

  在南京,我们也有一个空军派来的勤务兵。这一个跟扬州的那个不同,没那么疯。他老是说,“别担心,太太,雪下不了多久,在南京,雪就像高级军官,不会常来,来了也待不长。”

  我和胡兰从一所大宅子一楼的窗子向外望着。这地方原是个外国商人建造的漂亮别墅,现在成了各色人等的临时大本营。它共有两层,有四根廊柱,高高的落地玻璃窗。屋子周围全是树──勤务兵说,这些树全是法国进口的。但现在树叶已经凋落,根本就分不出是中国树还是法国树。屋子坐落在城里最好的地段,靠近古老的西城墙,再走一段路过去就是莫愁湖,所以它离市中心不远也不近。

  可要是朝屋子里面望一眼,情况就完全两样了。一进去马上就会看到:沙发已经被无数人的屁股磨损了,地毯已经被年复一年来来往往的脚步踏薄了,每间房间里的墙纸都已剥落发黄,厨房角落里有漏雨的裂缝,整个屋子看上去就像一个没人照管的孤儿。

  就在我看到雪的那天下午,我正在教勤务兵怎么清煤炉,免得下次弄得烟雾腾腾。这时,文福回来了,说,“你清这个,不过替别人清罢了。”然后他告诉我们,空军已经发出通知,我们不久就要离开南京,也许在两星期内,也许更快。

  “我们来这儿还不到一星期呢。”我说。文福没笑,我懂他的意思了:日本人来了。

  那天我去空军的邮局发两封电报到上海,一封到我存钱的银行,要他们汇四百元钱给文福的妹妹。另一封给文福的妹妹,告诉她送钱的地方。发电报的小姐帮助我尽可能用最少的字把电文发出去。在给文福妹妹的电报的末尾,我又加了一句,“快,我们马上就要逃难。”

  逃难这个字是我自己加上去的,想叫我小姑把这事看得严重点,办得快一点。也许我有点夸大,也许没有。不管怎么说,我在那地方加上这个字,因为这个字能使大家都跳起来。

  逃难,这个字什么意思?我觉得美国没有跟它意思相同的字。但是在中国我们有许多不同的字来表达所有这一类麻烦。不,“refugee”①不是这个意思,不准确。“refugee”是指你逃难后还活着。要是你还活着,你就再也不想提起是什么使你逃难的。

  ①难民。

  你很幸运,从来没经历过逃难。这个字的意思是指一种可怕的危险来了,不光是对你一个人的,而是对很多人的,所以每个人只能自己照管自己。这是一种追赶你的恐惧,一种病,就像发高烧那样。所以你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逃!快逃!”──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没别的念头了。你头上的头发都竖起来了,就像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你连那个要杀你的人的喘气声都听到了。你只要听到一声叫喊,看到有人眼睛瞪大了,就足够了,高热就变成了寒颤,流遍你的全身,从背脊一直流到脚底,你就不由自主地跑起来,跌倒,再跑,再跌倒。

  你很幸运,连这个字的意思都不知道。但是我要告诉你,它是什么样的,它是怎样差点儿就落在我头上的。

  我写完电文,发电报的小姐问我,“你真的以为我们马上就要逃难了吗?”

  我不想吓着她,就说,“因为我小姑有点心不在焉的,我才故意这么说,这样她就会抓紧去办。”

  那姑娘笑起来了,夸我真聪明。我很喜欢她。我不知道她中文名字叫什么,但大家都叫她王贝蒂,“漂亮贝蒂”,因为她跟大家都很喜欢的影星戴维斯·贝蒂长得很像,也是同样的发式,嗓子也有点沙哑,眼睛也是那么大,只不过眼皮有点下垂,上面有点浮肿。我觉得她有甲状腺亢进或肾脏炎,才会成这个样子。

  她是一个典型的南京人,“闪电式结婚”──认识了一个飞行员,马上就嫁给他,就这么快。这个飞行员是文福班上的,但我不大认识。婚后大概才两星期或三星期,他就阵亡了。但他总算还有时间给她留下一个遗腹子。

  四天后,我又去了邮局。我的小姑真够厉害的,取到钱后两天她就把钱汇出了,但不是汇给我,而是汇给了文福!这是王贝蒂告诉我的。文福已经来过,把这笔钱取走了。她又能怎么办?收款单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呀。

  “那是我的钱,是我的陪嫁钱!”我告诉王贝蒂,“再说这钱是逃难用的,是要紧关头救命用的。”

  贝蒂从热水瓶里给我倒了一杯水,“哎,真是太厉害了。这种事总是落在女人头上,真的。当然,我没有陪嫁,不像你,四百元,这可是好大一笔钱哩。”

  “总共有四千元,”我纠正她,她的嘴都张大了,“还有家具,木料都是上好的,许许多多好东西──可现在全成了他家的了。他们是这么说的。”

  “我也是的,”她说着,摇摇头,“我丈夫死的时候,部队给了一笔抚恤金──全被他家拿走了!一个子儿都不让我碰。所以你瞧,我只好为自己,也为肚里的孩子赚点饭钱。”她敲打着正在发电文,“现在他家里人又说了,我得回到南昌去把孩子生下来,把这个孙子给他们。他们说了,这以后我就可以走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问你,我干吗跑到那儿去,受他们的气?难道我是一只鸭子吗──给他们孵蛋,让他们吃?”

  我不禁笑起来了。王贝蒂就是这么个人,说话总是很坦白,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过了一会,我也放开来谈了。

  “我要他把这笔钱还给我。”我说。

  “这就对啦,”她说,“好好跟他讲道理。这笔钱本来就是你的嘛,是准备逃难用的。”

  “这钱是我的,是准备逃难用的。”

  “不需要别的借口。”

  “不需要别的借口。”

  我们还想了很多大道理。我回家就跟文福说了。“我们需要这笔钱逃难。”我说,“谁知道我们会碰到什么事。”

  “谁说我们要逃难了?”他边说,边剔牙。

  “不管怎么说,这是我的陪嫁钱。”我坚持说。

  文福做了个鬼脸,“你要那么多钱干吗──要当个又有钱又快乐的寡妇?”

  “别说这种话!”我喊起来了。

  “那么你也不该说这种话。”他吼道。就这样,我想好的所有的大道理都不起作用,好像他心中阴暗的部分看到了我心中阴暗的部分。当然,我没想过他会死。但这想法一旦被他说破,我的脸就红了,我的黑心也就藏不住了。你怎么能跟这样的丈夫讲道理呢?

  那天晚上,我发现我说的一切全是白费口舌,文福早已把钱花得精光。四班的一个广东飞行员在机场里留下一辆小车,后来飞机失事死了,文福就把那车买来了。

  啊,多不吉利呀!文福怎么会想到去买一个死去的飞行员的东西呢?就像他家以前做的生意那样,把死人的悲剧变成他的快乐。

  “要是我们真的要逃难,”他说,“这个车子就派上用场了。你现在可知道你丈夫的精明了吧。”

  当然,我无话可说。

  “这车跑得飞一样快。”他又加了一句,还沉浸在对车子的梦想中。

  “可要是他们叫我们去内地怎么办?”我说,“那我们就得叫别人一起走了,要么坐大卡车,要么坐轮船。”

  “别那么傻,车子带不走,我们可以卖给别人呀──价钱能翻倍呢,或者就换金条,不要钞票。”

  我开始想也许是我错了,也许这是个好主意,我不该那么固执。

  “必须是顶呱呱的小车。”我说。

  “霍!当然是顶呱呱的,”他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难道我连做一笔好生意都不懂?”

  但那天下午,我看到了他开回来的东西,一辆老掉牙的跑车,大概是菲亚特吧,顶篷也截掉了。美国人管这种车叫什么来着?──JALOPY,一辆破车,就是这种破烂货。这是一辆小的破车,满是灰尘和凹痕,也没个车顶挡风避雨,后门又是打不开的。当然战争期间,不管什么车子,能搞到一辆就算奢侈了。但文福满不在乎地付给死去的飞行员家属高出十倍的价钱。他按按喇叭,笑着嚷着,“喂,你觉得怎么样?”

  我只好笑笑,让他认为我很为他骄傲,和死人做成了这么一笔好交易。然后他要我从那个破门里爬进去。你想象一下吧:我已经有了六个月的身孕,由于天冷又穿了很多衣服,所以我很艰难地把一条腿伸了进去。文福急着想走了,他冲我咧嘴笑笑,按响了喇叭。

  “我们走呷!”他喊道,然后一脚踩在油门上,发动机就大吼起来,我以为他没等我另一条腿伸进去就要开走了。

  我让他带着我,直冲出东门大街,穿过狭窄的已经结了冰的小桥,然后冲下长长的泥路,一直到紫金山脚下。我的头发贴在脸上,冷风从耳边呜呜吹过,脑袋都冻僵麻木了。

  “瞧这个!”文福喊道,开得更快了。我尖叫起来,闭上了眼睛。他来了个急转弯,我们轮子转过的地方留下了深深的车辙。

  “这车真棒,棒极了!”他喊道。

  他把车轮转来转去,避开路上一个烂泥坑,又避开一辆慢吞吞的驴车。他朝一个小伙子按响喇叭,吓得他跳进了一个积着雨水的坑洼里。他冲散了一排六只小鸭组成的队伍,这些小鸭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不知什么是害怕。每次我指出某些很快逼近的危险,或慢慢过来的灾难,每当我尖叫起来,或闭上眼睛时,文福就大笑起来。我觉得这是他和我一起度过的最好的时刻。

  第二天我告诉他,我太累了,不想再去开车兜风了。于是他就约家国去,两人就像一对快乐的男孩开车走了。文福半夜才回家,一脸不高兴。

  “玩得痛快吗?”我问。他没吭声。我问他为什么生气。他还是没吭声。他点了一根烟,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

  于是我想,怪了,我怎么没听见他回来的喇叭声。我朝窗外望了一下,又走到门口,望望黑沉沉的过道和大路,没有车子。

  “新车呢,哪去了?”我问他。

  我和他一起坐在桌子边。我看着他一杯又一杯地喝威士忌,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最后他终于开口了:“狗娘养的,叫它碰上死鬼!”

  第二天早上,胡兰跟我讲了前一天发生的事,是家国告诉她的。

  他们把车开到了南门外的乡下,然后爬上一座小山,又从一条小路冲下,一直到了文福以为是平原的地方。他把一只野兔当作日本飞机,为了追上它,他把车开得飞一般快。但那只兔子跑得更快,从这条路一下子转到另一条路,它跳上一个土坡,车子也跟了上去。就在这时车的底座卡在一堆岩石上,就像一只乌龟趴在另一只乌龟上,开不动了。

  他想把车子倒回来。家国跳出车子,想把车往前推。然后文福拼命把油门踏板往下踩,让轮子转得越来越快,发动机声音越来越响。

  最后,──哇!引擎盖下冒出一团黑烟,火花也蹿出来了。

  他俩赶紧跳开,站在一边,眼看着小车就在岩石堆上着起火来了。火焰越蹿越高,于是他们就往后躲。然后,正当他们去找灭火工具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周围的荒地全烧着了,整块荒地全是这种高低不平的岩石──就像成千上万只乌龟搁浅在一片干涸的海上。

  没等胡兰说完,我就知道文福干了什么了,他把车子开进一个可怜的乡村墓地里了。

  胡兰叉起双臂说,“当然,我骂了家国。他怎么这么大意,没教你丈夫更小心一点。”

  当她告诉我文福毁了那车子的时候,我本该大哭一场,我本该大发一通脾气,他就这么把我的四百元钱给白白糟蹋掉了。

  但我反而笑起来了。胡兰以为我疯了。我笑得那么厉害,笑得眼泪也流下来,气也喘不过来,话也说不出来了。

  所以我没解释我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我好像看到我丈夫站在坟地上,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我好像看到小车在岩石堆上燃烧,仿佛吊唁者在给死者送礼。我为那个死去的广东飞行员感到高兴,原本属于他的小车又开到天国去了。

  同一天上午我和胡兰进了城。我披上了我的那件长长的绿外套,穿一双平时穿的鞋子,因为到市中心有三四里路。你问一里多远?大概是你们美国人所说的一公里的一半路程吧。这段路我得走去。我不像你,上杂货店买东西都要钻进小车开两个街区。

  路上我在邮局停了一会,又拍了一个电报。这次是拍给花生的。

  她现在已经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上海人,是那个算命女人给她找的。我要王贝蒂写一封跟上次一模一样的电文:“我们马上要逃难了。”只不过这一次我又加了句:“直接汇江雯丽本人四百元。”贝蒂没问另外四百元到哪儿去了。可我想她已经知道了。

  拍完电报,我和胡兰就直奔市场去买我们的杂货。那天早上很冷,我记得当时我还望望乌云密布、灰蒙蒙的天空,说,“说不定又要下雪了。”

  胡兰也抬头望望天,“云还不够多。我听说这里整个冬天只下一两次雪,不会一场接一场下的。”

  我们到了市场,这时大概十点钟左右,摊贩们天一亮就在这儿占好位子了。他们现在很想做些小生意暖暖身子。市场外面小伙子们蹲在堆积如山的蔬菜前,市场里面是一排排的桌子,上面摆着豆腐桶、盘秤、番茄和萝卜,还有一篮篮香菇,一盆盆活鱼,从南边运过来的淡水蟹、小麦、鸡蛋和生面条。

  人们像长龙一样经过摊位,口中呵着热气,形成一团团小雾。早上的这个时候,大家都还很开心,还没有被一天的劳累所压倒,已经在考虑晚上的那顿菜的配料了。

  我和胡兰随着炒栗子的香味往前走,现在我们已经站在那个小摊前了。他抖着装得满满的一篮黑金般的栗子。这时离我们吃早饭差不多已过了三个钟头了,于是我们两人都同意:来一把炒栗子正好暖暖手。

  “你们来得正是时候,”摊主说,“半个钟头前我刚刚加过蜜糖,壳都崩开来了。”他取出两个纸袋,给我们一人包了六颗。

  我刚剥开一颗准备把热乎乎的栗子送进嘴里,忽然,街上传来一声惊叫,“日本飞机!灾难来了!”接着我们就听到了飞机声,远远听去就像打雷一样。

  所有的人,所有的摊贩,全都开始互相推搡着,奔跑起来。栗子篮倾倒了,母鸡呱呱呱地叫着,在笼子里扑腾。胡兰抓住我的手,我们也开始奔跑起来,好像我们能跑得过飞机似的。飞机声越来越响,直到我们的后背,就像大象吼叫一样。我们知道子弹和炸弹就要投下来了。周围的人一下子全趴下了,就像田野里的小麦一下子被风吹倒那样。我也趴下了,是胡兰把我推倒的,但因为我肚子那么大,只能侧身躺着。“这下我们死定了!”胡兰哭了。

  我把脸紧贴地面,双手抱着头。人们在尖叫,我们也听不清,因为头顶的飞机声实在大响了。胡兰的手拉住我的肩膀,我能感到她的手在发抖,要不,就是我的身体使她发抖的。

  过了一会,飞机声好像远去了。我感到我的心怦怦直跳,于是知道自己还活着。我抬起头,看看别人也把头抬起来了。我感到大运气,太高兴了。我听到有人在喊,“菩萨保佑,谢天谢地!”然后我们听到飞机又飞回来了。所有感谢菩萨的人现在都骂起来了。我们又低下了头,我以为这些咒骂声是我最后的记忆了。飞机来回盘旋着,人头随着飞机而忽上忽下,就像在向日本飞机磕头。

  我真是又生气又害怕。我想起来跑了,但我的身体太笨,爬不起来。虽然我很想活下去,可脑袋里想到的只是死。也许是因为周围的人全在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已经在召唤佛来引他们到另一世界里去了。

  我想,我们已经死了吗?我怎么知道的?我好像觉得呼吸已经停止了,但我的思想还很活跃,我的手还能感到地面的冰冷和坚硬。我还能听到飞机声,现在它到哪去了,好像越来越远了。

  念佛声停止了,但我们还待在地上,不敢出声,不敢动弹。过了很久,我才听到有人在小声说话了。我感觉到周围的人爬起来了,有人在呜咽,有个小孩哇哇大哭起来。我不想起来看周围发生的事。胡兰摇摇我,“你受伤了吗?快起来!”可我没动。我不相信自己的感觉。

  “起来!”胡兰喊道,“你到底怎么了?”

  胡兰帮我站起来。我们慢慢地抬起头来,那同一片麦地现在也直起身来了。我们大家都小声说:“没血。”胡兰叫道:“没血!只有雪!”至少是她首先想到了这一点。她说了后,我也想到了。无数的大雪片盖住了大街,落在趴在地上的人们的背上。

  我抬起头,看到天上雪还在落下来,每一片都有纸那么大。我们前面的一个摊贩捡了一张起来,原来是一张薄纸,他递给我:“上面都说些啥?”

  纸上画了一个中国小姑娘坐在一个日本军人肩膀上。“日本政府说,”我说,“如果我们不抵抗,大家就会得到好的待遇。不用害怕。如果我们抵抗,大家就会遭殃。”

  这时我听到一个中国士兵在大街上叫起来了,他像疯了似的,用脚踢那些雪片一样的传单。“撒谎!撒谎!”他嚷道,“他们在上海也说过同样的话。瞧他们是怎么对付我们的!我们的军队还剩下什么!只剩下一些破布来擦干中国的血迹!”

  一个老太婆开始骂他了。“别说了!别踢了!你得规矩点,要不我们大伙全跟着遭殃了。”但那士兵还是吼着。那老太婆朝他脚上吐了口痰,背起自己的袋,走掉了。于是大伙七嘴八舌地说开了。有人开始吼起来,过了一会整条大街全被恐慌的声音淹没了。

  我告诉你,那天,当这种恐慌症传染开来时,每一个人都好像换了个人。只有当你逃难时,你才会发现你心中早就有这么一个人存在着了。我看到人们开始抢食物,偷东西,摊贩们也离开了热气腾腾的炉子。到处能看到人们在打架,在争吵,孩子找不到大人,哇哇大哭,大家互相推搡着挤进公共汽车,当他们看到大街上人太多,车子开不动时,又全从车上跳下来了。

  胡兰叫我们前面的三轮车夫把我们拉回家去。但他刚跳下车子要扶我们上去,一个大汉将他推倒在地,跳上三轮车骑走了。没等我说出“好可怕呀”,一个要饭的小男孩扑过来,要来抢我手中的钱包,胡兰把他打开了。

  突然有人喊:“快跑!快跑!”大家就拼命跑了起来,一群人向我们冲来。一大桶冰鱼翻倒了,好像一只花瓶。一个女人倒在地上哭着──这哭声好惨哪,哭了好久,直到成千上万的脚步声把它淹没。

  胡兰扭住我的胳膊,弄得我晕头转向,让我跟着人流往前跑。然后我们就被卷进了人流,夹在人缝里左冲右突。我能感觉到无数的胳膊和膝盖抵住了我的后背和肚子。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挤,我们被夹在中间,只能随着人群,一起喘气,一起流动。

  胡兰一只手搭在我肩上,不断把我往前推。“快走,快走。”她在我后面,口中念念有词,好像在做祷告。“快走,快走。”每走一步她都要这么说。突然人群来到一个开阔地带,一下子散开了。我发现前后左右没人推搡了,大家都管自己各奔东西。

  “走这儿,走这儿。”胡兰说。我感到她的手从我肩头松开了。

  “走哪条路?”我朝后问,“胡兰!”

  没人回答。

  “胡兰!胡兰!”我喊道。我回过头去,拨开周围的人,但没找到胡兰。我又回过头来,还是没有。

  我处在人流中,心中充满了孤独和恐慌。我的目光扫过从我身边跑过的每一个人,我左顾右盼,上下打量,不见她的踪影。

  “妈!妈!”不知怎么回事,我喉咙里竟喊出了这样的字眼,“妈!妈!”好像那个早就抛弃了我的人竟能救我似的。

  那天我真是太傻了。我完全可能被那么多的陌生人撞倒,踏扁,踩死,我肚子里的娃娃也可能被人撞出来。可我竟然在人群中踉踉跄跄地走着,喊着我母亲,喊着胡兰的名字。

  要是你问我,到底过了多久,过了多少钟头,我才被发现,我无法告诉你。等我神志清醒过来,我才明白,原来我坐在一条长凳上,呆呆地望着手中捏着的一颗栗子,就是日本飞机来之前我刚剥开准备吃的那颗栗子。我又想笑,又想哭,我居然在性命都差一点丢掉的情况下还捏着这颗栗子不放。我刚想扔掉它,忽然觉得应该把它保管好。世界变化得太突然了,心里冒出来的最重要的念头居然是这样的。

  整个城市都疯了,胡兰也不见了,可我居然在考虑要不要保存这颗冷栗子!

  “嗨,大妹子!我希望你还给我留了一颗!”远处传来一个声音,把我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了。

  我看见胡兰从一辆三轮车上跳下来,扑向我。你想得到吗?经受了这样可怕的灾难后,她居然还有心思开玩笑,我却以为她已经死了!我高兴地哭着向她扑过去。

  “快上来。”她说着,伸出一条胳膊,把我拉上去。我丢掉了手中的栗子,然后挣扎着爬上狭小的后座。胡兰自己踏着三轮车。她递给我一根木棍,是一条凳脚或椅子脚。

  “要是有人想抢这辆车,就用这个揍他们!”她喊道,“你只能这么干,明白吗?揍他们!”

  “揍他们!”我重复说了句。我的心跳加快了,我瞧瞧四周,背后,举起棍子,对准一个盯着我的男人。

  直到快到家的时候,我才想起间她这车子是怎么弄来的。

  “这世道真是乱透了。”她说,“我们一到那个空地里,我总算透了口气,瞧瞧四周,忽然我发现,那个从我们旁边的车夫手中抢走三轮车的男人就在前面,他正在蹬车,没几步远。我连想也没想,就扑上去,用力把他从座位上推了下来。他一倒下,我就跳上车,一路蹬来找你了。我看你穿着绿外套,也在找我,但我刚要喊你,就在那一刻,有个人向我扑来了。哇!他手里还挥着一根棍子,想把我打下去,把车弄走,就像我干的那样,也像我之前的那个男人干的那样,可我早就准备好了,没等他下手,我就把那根棍子夺过来了,然后我就用它把那男人赶走了。”

  她朝我晃晃手,她的一个手指头好像破了。“你瞧这世道真是乱了套了。”她说,“连我都这么凶了。”

  就在那天我们离开了南京。

  所以你瞧,我这辈子还算幸运的。我没有真的逃难,只不过和逃难沾了个边。

  

  第十三章 天的呼吸

  几年前,我和海伦谈起过南京发生的这件事,她抱怨她的手指头时常痛,这就使我想起了往事。

  我说,“还记得日本飞机撒传单那天,你偷了一辆三轮车吗?”

  你瞧,我没感谢她救了我一命,当时我们光顾逃命,只想早点离开,根本没时间说客气话。五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感谢她,所以我打算现在感谢她。

  海伦笑了,“我不记得了。”她说,“不管怎么说,你怎么能凭空说我偷东西呢?我从来没偷过任何东西!”

  我说,“可那是在战乱中,你推开了一个男人,把自己的手指头也弄破了,你的关节炎就是这个破手指头引起的。后来你找到了我,把我带回家,当时我已经有六个月身孕了。”

  但海伦还是没想起来。对于在南京住过的那段日子,她只有一点点记忆了。她只记得在那儿吃过一次鸭胗干,后来就再也没去过,还有一张她舍不得丢掉的桌子。当然她还记得王贝蒂,她以为贝蒂是她的朋友。

  这不是太奇怪了吗?我们在同样的时间里,住在同一个地方。对我来说,这是我这辈子最不幸的时刻之一,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对海伦来说,除了鸭胗干,就没什么值得记忆的了。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记得的只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最不幸的时刻,别人不会记得这个。这是一种非常孤独的感情。

  不管怎么说,当海伦抱怨她的关节炎的时候,我告诉她,花圈上绕铁丝的事我会完成的。我说这话,并不是为了感谢她在南京救过我一命,她不会明白的,可我知道我在干什么。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们是怎样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逃命的。

  每人只能带一只箱子,这就是我们能带走的全部东西,而且一个小时内就得离开南京。当时就是这样的──留什么,扔什么,一切都必须在一个钟头内作出决定。没时间变卖东西,整个城市都处在逃难的疯狂中,我真是怕得要命。

  但文福不知道怎么安慰我,当我跟他讲市场里发生的事情时,他挥挥手把我支开了。

  “你没长眼睛吗?”我丈夫吼道,“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办,比你谈你买东西的经过更重要。”然后他走过去和卡车上的一个男人说话。他点了一根烟,吐了两口,然后看看表,把烟灭了,又点了一根,由此我知道他心里也很怕。

  家国告诉我和胡兰每人只能带一只箱子。“那我的新桌子怎么办?还有我的两把椅子呢?”胡兰哭了。我们刚到南京没几天,就去买了几样家具,满以为能在首都多待几天的。尽管胡兰买的桌子和椅子很便宜,质量不是太好,但它们肯定比她置办过的任何东西要漂亮。

  “别为这些东西操心。”家国说道,然后把胡兰拉到一边去,说了几句悄悄话。我听不见,只见胡兰的脸像小姑娘似的,一会儿撅起嘴巴,一会儿眉开眼笑。

  “快,”胡兰换了一种命令的口气对我说,“没时间坐在这儿自寻烦恼了。”

  我想告诉她,“不是我在发牢骚。”但我们没时间争吵了。

  我们打包的时候,勤务兵出出进进的,替我们拿东西:文福的空军服,我的缝纫篮,这样我就可以光拿针,两只碗和两双筷,文福和我每人一副。

  那勤务兵发神经似的不停地和我们说话。“你要是光听广播,光读报纸,就一点都不知道日本人要来了,一点也不会知道。”他说,“可你只要看看城里人的脸就知道了。”

  他越说,我们就收拾得越快。他说逃兵在抢东西,甚至为了抢衣服而杀人,想赶在日本人进城前打扮成平民。那些有钱或是有关系的人早就逃走了,连市长也逃走了,随身还带走一大笔款子。这个人是蒋介石任命的,因为他保证说要永远保住南京。

  “我们可不是逃跑,”胡兰很凶地对勤务兵说,“二班和三班到昆明去是有新的任命,有非常重要的任务,所以我们要走。”

  我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相信这个说法。难道家国就是这样跟她说的吗?昆明有什么样重要的任务呢?昆明从前是放逐贬官的地方,如果他们不砍你的脑袋,就把你送到昆明去。它差不多已经是中国边境,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当然事情也许不是这样,但我还是想起叔叔有一次说过:“困境昆明”──“陷入困境就像到昆明一样”。意思是说你被现实世界推出来了。住在昆明就像藏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秘密地方一样,非常安全,我很乐意去。

  收拾好文福的衣服后,我就开始收拾自己的箱子。我在底层的衬里下,放了十双银筷子,那是我嫁妆的一部分。在这上面,我放了一只装满我所有首饰的小饼干盒,一小瓶母亲老早给我的香水,我在这些东西上面压了几件高级服装。然后我见自己只放了一件冬衣,好像活不过一个季节似的。多不吉利的想法!所以在最后一分钟,我又抽出一件毛衣,放进两件夏天穿的单衣。

  那些瓶瓶罐罐、炒菜锅和旧鞋子就送给厨师和她的女儿了。还有那些我带不走的东西,我马上就得考虑送给谁好呢?正好王贝蒂路过,我就叫她待一会儿。

  “你打算上哪儿去?”我问她,“是回南京,还是到你婆家去?”

  她很快摇摇头。“他们不要我,我也不要他们,”她说得又坚强又勇敢,“我就待在这儿。”

  “那就帮我拿几样东西吧。”说着,我就叫勤务兵把我理剩的衣服、文福的收音机、我的黑色的小缝纫机拿来,我叫他把这些东西全放在那辆还停在我们门口的三轮车上。

  “你把这些东西拿回去吧。”我对王贝蒂说。这时我看到胡兰咬住嘴唇,眼看着勤务兵把缝纫机拿出去,我看到她是很想要那台缝纫机的,哪怕我们没地方放。

  王贝蒂开始推辞。我打断了她,“我们没时间说这种客套话了。”

  于是她笑了笑说,“那好。我要用这缝纫机为我自己和我的小宝宝挣钱过好日子。”她拉起我的手,紧握着不放。“我永远欠你的情,”她说,“就算我能还你十倍,也是永远还不清的。”

  我知道她这是在说吉利话,希望我们还能活着相见。然后她很快从自己的钱包里抽出一样东西。原来是一张她自己的新娘照,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她那位飞行员丈夫穿一条黑裤子,一件白外套,打一个领结。他们穿的服装是向那个专拍西式结婚照的摄影师借的,每一对新婚夫妇都这样。

  我谢谢她的照片。我觉得她很勇敢,敢一个人待在这儿,因为我觉得她完全可以和空军吵一架,要他们把她一起带走。

  这时家国在喊了,“我们要走了!”接著文福也喊了,勤务兵也来催了。我们把箱子丢进敞篷的军用卡车后面,然后就跟其他人一起爬了上去。卡车的后座太高了,文福在前面拉,胡兰在后面推,才把我硬弄上去。

  “快!”家国的嗓子提得更高了。我的心跳突然一下子加快了,我想要是我们逃得不够快,我们前脚走,日本人后脚就到了。看来大家都有同样的恐惧。

  “快,我们走了!”现在大家都喊起来了,“快上车,别磨蹭了!”

  卡车后面很快就坐了九个人,全都肘靠肘地挤在一起,只有胡兰和我是女的,此外就是我们的丈夫,两个三班的飞行员,两个军官,其中一个好像官阶高一些,还有一个老头,为挤上这车付了好多钱给司机。当然还有司机,我们都叫他“老马先生”,其实他并不老,这么叫无非是出于尊重,一路上由他负责把我们送到昆明去。

  接着老马先生用他的粗嗓子骂了句,卡车发出一阵轰鸣就开动了。我们上了路,经过那些已经失去往日优雅的房子,就像我们刚离开的那幢一样,然后转入另一条路,出了西城门。

  车子一路上拐了许多弯,驶过两边树木林立的小路。出城的时候,我们见到了莫愁湖。即使在冬天,它也是那么美,那么宁静,垂柳轻拂着湖岸,仿佛从黄帝时代以来,它连一片叶子都没改变。我很后悔以前没到这儿来散散步,让心灵感受一下那种永不改变的宁静。

  这时我发现湖边有一个小男孩站着,虽然离我们很远,但看得出他在向我们挥手。他跳上跳下的,口中在喊着什么。我们以为他肯定是看见了飞行员的服装,把我们当作英雄来欢呼,于是我们也向他挥挥手。他开始跑起来追我们,然后跳上跳下的,举起双臂,在头顶画十字,他想要我们停下来。我们当然不能停。我们开过他身边时,他跺起双脚。然后我们看到他从岸边拾起一些石块,他把石块扔到平静的湖面,激起了水波。他把双臂伸向天空,做出大爆炸的样子。“砰!”他喊道,“砰!砰!”然后这野孩子又从地上捡起石块,向我们的卡车扔来,虽然没打中我们,但我们都听清了他喊的话:“逃兵!

  胆小鬼!”

  我们开到了城外的长江口。有人告诉我们,一到那儿就坐船,到我们的中转站,汉口一武昌。这地方位于中国的中部,俗称“魔鬼的火炉”,因为这地方热得要命,人们开玩笑说,当地人避暑的好办法是跳进滚油锅里洗澡。当然,现在不这样了,眼下是冬天,又处在战乱中,谁还有心思开玩笑呢?

  我们在船上走了好几天,也许走了一个星期。我现在记不得了,到底有多远,因为后来又换了一条船,我全给弄糊涂了。

  总之,我们在汉口一武昌下了船,在旅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发现老马已经把我们的行李装到一辆军用卡车后面去了。

  这辆车跟我们在南京坐来的那辆一模一样,只不过后轮上挂了一个大油罐。那时到昆明去只能这么办。当时没有十里路一个的加油站,没那种东西,也不是在每小时至少七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开车。离开汉口后,我们就进了狭窄的泥路,有时是双车道的,大多是单车道的。

  每小时开二十公里,因为卡车只能开这么快,所以,要是路上有日本人,他们只要跟着汽车跑,就能把我们一个个全抓出来。

  第一天,我很担心我们逃得不够快。第二天,我还稍微有点担心。打那以后,我把担心全抛在了脑后。我厌倦了。我们行进在内地,远离了战争,就像是在倒退,退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很久以前,远在战前就存在着的地方。谁也不在乎,我们要的是安全。

  在西往长沙的途中,我们一路上沿河经过不少溪流淙淙的村庄。

  有个地方河里鱼多得要命,胡兰说,这河看上去就像那种很稠的鱼汤。

  在这些贫困落后的地方,你根本想不到中国正在与外来的入侵者打仗。那儿的人看不到报纸,也不识字。不管怎么说,战争刚刚开始,这些人认为不值得为一亩地去打仗。他们没时间为别的事操心,他们关心的只是市场上的粮价,明年种子的价钱,以及要是没钱剩余他们吃什么的问题。

  一路上,我们没碰到日本鬼子。我们唯一的敌人是倒在路上的大树,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或轮胎上的一个大洞,迫使我们放慢速度,诸如此类的事。

  有一次路上出现了一头猪,老马按了好几下喇叭,慢慢从它身边擦过。那猪来回兜圈子,拱着头向卡车冲来,把车看作另一头猪。哇!我们全都大笑起来,可这时文福说他知道怎么解决这问题。他跳下车子,从挂在胸口的枪套中拔出手枪。

  “别打它!”我喊道,“它马上就会走开的。”但文福没听我的。他走近那畜生,它正在围着轮胎喷鼻息呢。胡兰闭上了眼睛。家国说,“他不过是开个玩笑。”这时文福把枪瞄准了猪。我们全怔住了,就像那头猪那样,它摇着耳朵,竖起尾巴,眼睛小心地盯住文福。

  忽然,一个老头从路边冲过来了,口中喊着,“原来你在这儿,你这个又臭又老的东西!”文福回过头去。只见那老头手中挥着一根小绳当鞭子。“蠢猪!”他嚷道,“到这儿来,你这个坏东西。”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我们都笑起来了。就在这时候,文福忽然转身朝猪开了枪。一枪就打中了它的肚子,可怜的猪尖叫起来,血哗哗地流出来了,它踉踉跄跄地走到路边,然后倒在一条沟里,四脚朝天乱蹬。

  那老头的嘴咧开了,连忙跑过去看他的猪。他口中骂着,一面用鞭子抽打着地,好像那就是文福似的。“你真的是疯鬼吗?”他喊道。文福皱起了眉头,然后用枪指指老头,那个人的眼睛睁得像铜钱那么圆了。

  这时家国站出来,喝道:“住手!”

  文福放下枪,然后朝家国笑笑。“当然我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他收起枪,从后面爬进车厢。但我看到周围的人看上去全都很紧张,那天剩下来的时间大家都一声不吭。

  离开长沙不久后,我们一路经过的山坡全都开出了梯田,上面种着稻子。这就是你们美国人常常在电影上看到的中国景象──贫困的农村,人们头戴大草笠避开毒日头。不,我从来没戴过那种帽子!我是上海人。那么想就像以为旧金山人都戴着牛仔帽,骑着马那样可笑。

  不管怎么说,这些地方的人都很纯朴,很老实,也很友好。白天我们在小村子里打尖,孩子们就围上来,光是盯着我们看,从来不问问题,也不碰我们的东西。空军勤务兵到小摊上买点东西给我们吃,全是当地土产,已经做好的:一碗辣的担担面啦,白菜烧肥肉啦,有一次还吃了加辣椒酱的臭豆腐,啊,真是太好吃了,我们走了两百公里,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夜幕一降临,我们赶紧找地方投宿。路上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瞌睡的司机一不小心就会把车开到田里去,就像文福把他的小车开进坟地那样。所以太阳一落山,我们就停下歇息,只有到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我们有多幸运。

  有一次我们到了一个非常美的地方,一家简朴的旅馆,床收拾得很干净,还有一个公共浴室。还有一次是安顿在一所建立在山洞里的学校,或是旅馆。有时候我们在猪棚里隔了一块木板过夜。晚上那些畜生在外面对我们发牢骚,咕噜叽里地想冲进来。

  我们倒没发多大牢骚。中国人都知道怎样适应环境,不管你是穷人,还是富人。大家全知道,我们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变化。你生在这个国家是你的运气,你从来不需要这样考虑问题。

  一路上,我们经过各种各样居住着少数民族的地方。这些人头上戴着肮脏的帽子,一见到汽车,就跑过来想卖东西给我们,什么烟啦,火柴啦,用铁皮罐做的茶杯啦。当他们把他们最好的食物、最上等的东西卖给我们的时候,你只能盯着浮在水泡饭上面的那两片干肉发愣,不知道是什么兽肉。

  我记得我们到了一个较大的城市贵阳。我们想在那里待几天,这样部队就可以修修车,加加油什么的,到昆明还有很长很艰难的一段路哩。文福知道有句说贵阳的俗话,叫做“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那是因为这地方老是下雨,而整个城市的路面都是崎岖不平的。

  建筑和街道七高八低的,就像龙的脊背,城外全是磷峋的石山,看上去像僵直不动的古人。

  大家都爬出了卡车,经过一天的奔波都累坏了。老马指指马路对面的一家饭店,叫我们上那儿去吃点东西,他去找旅馆。于是我们就穿过马路。我们在饭店门口看到了一只巨大的木桶,往木桶里面一瞧,里面有许多鳗鱼,全是活的,还在游动呢!在上海,这可是一道非常难得的菜。这儿鳗鱼多得不得了,每天都能吃到,无论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

  厨师把网兜伸进木桶,捞出几条活蹦乱跳的鳗鱼,跟我们打招呼,“瞧,多新鲜!”那天晚上我们吃了很多,一大盘一大盘堆得高高的鳗鱼段,都有我们手指那么粗。大家都说这顿饭是我们吃过的最鲜美的一顿。所以当老马说他已经为我们找好了一家旅馆,是全城最好的,第一流的旅馆,我们满心指望能住上宫殿了!

  让我告诉你吧,太可怕了,那旅馆又简陋,又肮脏。我问浴室在哪儿,他们回答,“外面。”我出去一看,没有浴室,没有厕所,连一道帘子也没有。原来他们说的外面,真的就是外面!野地里一个非常脏的地方,大家就在你的眼鼻子底下方便。我现在可以笑这个,但那时,我对自己说,我宁可不上了。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待在那儿,直到实在憋不住了,脸上眼泪和汗水都流下来了。真是,我等了好久才硬着头皮再走出去。

  旅馆内部也一样糟。他们把什么东西都拿来做垫子──沾着泥巴石子的脏稻草、旧鸡毛以及一些你连想都不愿想的东西。罩在上面的布又很薄,从来没泡过热水,针脚也没收紧,所以臭虫很容易钻进里面的稻草,就像打开的大门可以长驱直入。整个晚上,它们趁我们睡着就爬出来吸我们的血。这是真的,我发现文福的背上就有好几只。

  我说,“嗨。这是什么?这儿,那儿,就像一个个小红点。”

  他伸手去抓挠,然后喊道,“唉,唉!”然后跳上跳下的,拍他的背,想把奥虫抖下来。我好不容易才忍住笑。当他终于平静下来时,我帮他把臭虫捉掉了,凡是奥虫咬过的地方,上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红点。这时文福喊道,我身上也有一个,就在我后脖子上!我跳起来,叫起来了。他笑着给我看他捉下来的臭虫,然后用指甲把它掐成两半。臭虫真的好臭呀!

  第二天我听说大家都碰到了臭虫问题。吃早饭的时候,我们都开玩笑地抱怨老马找了这么个鬼地方。这时家国进了房间,告诉我们日本军队侵入了首都,南京完全沦陷了。他没跟我们说人民是否抵抗,是否得到传单上承诺的好待遇。当时还没人知道后来发生的事。

  我想到了王贝蒂,她那勇敢的话。她向日本人下跪了吗?我肯定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虽然我们没有互相交流过思想感情。大家都一声不吭。对贵阳的生活条件再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连开玩笑的心思也没有了。

  离开贵阳后,坡越来越高,然后我们就进入了崇山峻岭。我和胡兰盯着车边,非常安静。一看到那些陡峭的岩石,我们就感到好像要倒下去了。路变得越来越差,每次一碰到路上的坑坑洼洼,我们就会喊出来──“哇!”然后又笑一下,赶紧掩住嘴巴。我们一直坐在后面的箱子上,随着箱子而上下颠簸,我们总想抓住什么,免得滑得太远,擦坏了屁股。

  有时,老马让我到前面去和他坐一起,因为我是个孕妇。但他没说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做事从不对别人说理由。每天早上开车前,他把大家都看一下,然后朝某个人点点头,这就是说那个人可以坐到前面去了。

  一路上,老马成了我们这帮人中权力最大的人,简直像皇帝似的。我们的身家性命全系在他一个人身上。我们全都知道,前面的座位就是皇帝的宝座。这个位子有靠垫,累了时,还可以朝前伸伸腿,把头搁在后面,打个盹。不像在后面,每个人都得挣扎在两英寸方圆内,膝盖碰膝盖的。走在这条山路上,我们没别的念头,只求能保住性命,有机会到前面去坐一会,另外的一切,连我们箱子里的东西也无足轻重了。

  当然,每个人都有坐到前面去的理由。我们在吃饭的时候就谈这些理由,我们知道老马就在一边听着哩。一个人说他老了,又有关节炎。另一个在贵阳得了病,虽然不是传染病,但人还很虚弱。还有一个多次提到他在部队中担任要职。家国承认他是一个高级飞行员,刚提拔为机长。胡兰老是赞扬老马,说他开车反应快。文福给他几包烟,在跟他打牌时又故意让他赢。

  白天,山路上非常忙碌,但不是因为汽车。那儿没小车开出来,只看到一些孩子背着沉重的米袋,或一个男人跟在他的牛车后面,或是有人在路上摆摊做生意。他们一看到我们过来,就赶紧让到山边去,让车通过,死死地盯着我们,然后望望我们的来路。

  “日本鬼子马上要到这里来了。”文福朝他们开玩笑,把这些可怜的村民吓得要死。

  “还有多远哪?”有个老头问。

  “别担心!”家国喊道,“他只不过开开玩笑的,没人过来。”

  但那些村民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他们还是望着下面的路。

  一天晚上,老马把车停在路边,跳出来,告诉我们,一路上好几个钟头也不会有村子了。“我们就睡这儿吧。”他说完,就在座位上躺下了,一点没商量的余地。

  夜是那么黑,根本分不清哪是路,哪是山,哪是天,没人敢离开车子走远。过了一会男人们就用箱子堆成一张桌子,借着蜡烛光打起牌来了。

  我肚子里的娃娃越来越重了,我经常痛得想撒尿,于是就跟胡兰说,“我得去方便一下,你去吗?”她点点头。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很聪明的办法,我拉住胡兰的手,让她跟在我后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扶住山脚边,摸着石头一步步地挪。我们从男人旁边经过,到了一个地方,正好是个转弯口,我俩就在那儿方便了。从我和胡兰相识后,我已经变了不少──对这种事,我不再像在杭州的那个浴室里那样觉得难为情了。

  过后,我感到真是很累很累了。我不准备马上就摸回去,于是我们俩就靠在山脚边,抬头看天。我们有几分钟都没说话,就像满天的星斗那样,没说话的必要。

  过了一会,胡兰说了,“我妈给我讲过天上的神仙的样子,有男神仙女神仙。她说这些神仙都是不一样的,就看星斗转的方向。有时你能看到神仙的脸,有时只能看到它的后脖子。”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但我不能肯定她家乡是不是真是这样的,于是就问了句,“什么样的?”

  “呵,我已经忘了。”她伤心地说,然后又不说话了。但过了几分钟,她又开口了,“我想起好像有一个叫蛇姑娘。瞧那儿,不是很像一条蛇吗?头上还有两只漂亮的眼睛呢。那个有一大团乌云遮住的地方,我想就是天上的牧牛女吧。”

  呵,我想起以前听过这个古老的故事。“男的叫牛郎,女的叫织女,”我纠正她,“她是灶王爷七个女儿中的一个。”

  “说不定,说不定哪,我想到的是牛郎的妹妹。”她说。我没和她争。不管是胡兰想到的,忘记的,还是她自己编的,都无所谓,我太累了,只想让脑袋轻松一下。我也找着她硬要我相信的神仙的样子,我找到了一个星座,管它叫一对被拆散的恋爱中的鹅,接着又找到了一个,管她叫淹死的女人,因为她的头发都散开来了。然后我们俩就给它们编故事,开头总是这样的,“从前,”接着就从我们小时候挑个地点,“在一个马头女神的王国中”,或是“在天仙的眼睛中”

  。

  不清当时讲的故事了,反正很傻。胡兰讲的比我讲的还傻,她的故事结局总是出人意料,一个英雄和一个丑八怪结婚,结果这个丑八怪原来是个漂亮的公主。我觉得我讲的故事总含有教训──不要吃得太多呀,不要说得太多呀,晚上不要一个人出去呀──总之,都是讲人们由于太任性而掉出地球,进入天空。尽管我现在看不到那些明亮的星斗的样子,我还是记得当时那种友好的情谊。

  我们对这些小事都纠缠不休──一个硬要人相信的故事啦,一颗遥远的星星啦,后来都变成贴近我们心灵的东西。一路上,我们一直在寻找好的星象,一种永远不会改变的和平,对别的东西都不加注意。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只鸟落在牛背上,就想象它们永远成为一大一小的朋友。有一次我们看到一个男孩用真诚的微笑向我们打招呼,不像我们离开南京时见到的那个男孩,我们就整天谈论这个男孩,他多漂亮呀,多聪明呀,他多使人想起小时候的堂兄弟呀,这个男孩的行为举止,在我们的记忆中,简直是无可挑剔了。

  后来有一天,我们心头涌上了一种感情,它使我们在剩下的旅途中,忘了一路上经历的所有苦难,以及以后将要遇到的所有未知的麻烦。

  我们在一个名叫“二十四弯”的村子里过了一夜。这是转入山区的转弯口,村里人告诉我们最好当天就通过这个关口,因为第二天有一辆军车要从另一条路上,从弯道顶上的一个名叫“天息”的村子里冲下来。麻烦来了!这么狭的路,两辆军车怎么过得去?我们的军车处在下面,只能倒退很长一段路,到一个比较宽的地方去才能和它交会。多危险啊!万一司机失去控制,只要出一点点差错,就会从山上翻下去,那就完了。

  “我们得走多少里路才能走完这二十四弯呢?”我问一个当地人。

  那人笑了。“不是加起来二十四道弯,小姐,”他说,“兴许每里路就有二十四道弯哩。呵!一个人必须先走四十八里,他的脑袋和肚皮才不会晕头转向。可要当心白发魔女哟。她喜欢把人拉到路边,让他们待很久,和她一起喝上一万杯茶。那茶,我们管它叫长寿茶,你只要喝上一口,就再也不想离开她的云雾中的屋子了,兴许你就忘了回家了!”

  这人的幽默多可怕呀!玩笑会招来灾难!我不知道大家干吗都笑起来了,胡兰也笑了。

  那天我们出发的时候,看到云在头顶飘浮,风尖叫着,发出“呼!呼!”声,一会儿又恢复了平静。我们用毯子把身子里得严严实实的。然后车子就开始爬山了。过了第一个二十四道弯后,我们进入了稀薄的云层底下。风越刮越猛,过了第二个二十四道弯,我们就被云雾裹起来了。云层越来越厚,突然之间眼前的世界变成一片白,司机喊道他望不远了,车子只好停了下来。除了我,人人都跳了下去,口中喃喃说着:“真怪呀,真怪呀!”

  我听见文福在喊,“我们干吗停下来?没听见那人说了吗,我们一定得一直走!”

  我望望文福,只见他的嘴就像一个黑洞,冲着风吼着。我再看看其他人,他们的脸上全都蒙了一层雾纱,像鬼一样,漂亮得令人毛骨悚然。哎!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已经死了,只有我知道这一点。我低头望望,脚下没有路。

  “我们到底会变成什么?”我喊起来了。但我的话一出口,好像声音就消失了。我又一次感到大家都已经死了。我想象我的声音被一朵满载魔鬼咒语的云吸走了,那云越来越重,变成眼泪,化为雨水落了下来。

  但这时胡兰从后面爬上车来了,在箱子上绊了一跤,于是我就认定我们不可能死,因为真正的鬼是决不会这样笨手笨脚的。

  “这就像我给你讲的故事。”她说,“天上的牧牛女。这就是天上泼出来的牛奶。”我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真的鬼是不会说这种傻话的。

  她打开箱子,把手伸进去,从里面拉出一条结婚时穿过的红裙子。她想干什么呢?她把红裙扔给家国。他很镇静,命令大家赶快回到车上去。

  现在我明白了,胡兰采用了我前几天晚上用过的办法。家国一只手摸着山脚边,粗糙的石头使他知道自己还在山上,另一只手举起红裙子,让它在风中抖动,司机就凭这标志随着家国的脚步徐徐向前。

  车开动了,虽然很慢,但至少我们又动起来了。过了半个钟头,家国爬回车里,筋疲力尽,全身都湿透了。文福接替了他,过后,另一位飞行员接替文福下车开道,就这样,一寸一寸地往前爬,我们头顶的天空渐渐亮起来了,云层越来越薄,露出了淡蓝色,不再需要用那条喜庆的红裙子来标明路上的险情了。

  我们继续又转弯又爬山,又爬山又转弯,也不知道已经转过多少弯,前面还有多少弯。最后我们终于完全从风云中钻出头来了。大家全都激动得喘不过气来,然后又惊叹不已。因为我们现在到了一个只有在小说中才能读到的地方──头顶是蓝天,脚下是白云,尘世的烦恼全忘记了。

  那天下午剩下的时间,我们就在白云缭绕的山顶上行进。大家好高兴啊,就像那些真的死去又复活成仙的人那样:快乐、健康、聪明、仁慈。

  那个在贵阳生病的人说,现在他觉得病完全好了。那个有关节炎的老头举起拳头说,他也感到好多了。

  “这地方就像我以前见过的魔泉一样,”胡兰说,“能治百病。

  它能把你体内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力量都放出来。”这傻故事她在杭州就跟我讲过,可现在大家都赞成她的说法,包括我在内。

  胡兰刚说完这话,文福说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是我过去从来没听说过的。“这就像开飞机一样,”他告诉我,“也有这么开心。你朝下望,云就在你脚下,真是太棒了。有时候我就这样一头扎下去,忽上忽下,钻入云层,然后又来到阳光下,就像在水里游泳一样。”

  “真的吗?常常这样吗?”我兴奋地问。

  “真的,常常这样的。”他说,“有时我会高兴得大声唱出来。”

  我大笑起来,然后他就开始唱了。这是一段很滑稽的京剧唱腔,大约一年前我第一次在村子里看戏碰到他的时候,他曾唱过。我很惊讶地发现他的嗓子那么动听。此刻,整个世界都在倾听他的歌声,可他是唱给我听的。

  我想你已体会到我那天在山上的感情了,我觉得到那儿真幸运呀,有这些朋友真幸运呀,有丈夫在身边真幸运呀。我心中充满了幸福,简直有点承受不起。我忘了我以后还得离开那个地方。

  我们到了山顶上那个叫天息的村子。我们全都赞成早早停下来,在那儿过一夜。干吗不让这美景持续得更久一些呢?

  这时我们看到了从另一个方向开上来的那辆军车,它还在那儿,准备从我们上来的同一条路下山。干吗不向他们吹吹我们刚刚见过的奇景?我们可以给他们一点盼头嘛!

  我们赶紧爬出卡车。文福把我抱出来,开玩笑说我有两个太太那么大,可我不在乎。

  我们发现士兵们全坐在地上,表情安详严肃。从他们的脸上我们马上看出,他们没心思听我们的笑谈。他们告诉我们要到重庆去,帮助建立一个新的首都──因为老的首都已经发生了那种事情。然后我们才知道在贵阳时还不知道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消息。

  谁知道日本人改变了主意,没有兑现他们传单上的承诺?也许有人扔了石块,也许有人不肯下跪,也许一个老太婆想阻止她的邻居,骂他,“规矩点,你要我们跟着一起遭殃吗?”

  “他们骗人,”一个坐在地上的士兵说,“他们强奸妇女,连老太婆、小姑娘也不放过,一个又一个地轮过来,玩够了,就用刺刀剖开她们的肚皮。他们为了抢戒指把她们的手指头也割下来。他们开枪扫射小孩,让中国人断子绝孙。他们强奸了一万人,砍掉了两三万人的脑袋,数字不再是数字,人不再是人。”

  我心里想象着这一切,那个给我们做饭的厨师,王贝蒂,那个向湖中扔石头的小孩。我想,这一切都是我们经历着欢乐和烦恼的时候发生的,可我还抱怨从那儿迁到这儿。我听这些消息时自己没有危险,可我心里还是觉得非常恐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对那个士兵说,“这不可能是真的,只是谣传吧?”

  “信不信由你。”那士兵说着,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我后来才发现我是对的,那士兵说的──仅仅是谣传,因为实际死亡的人数比这大得多。后来一个军官告诉我,也许有十几万,但他又怎么知道?谁一下子数得清那么多人?那些被活埋的,被烧死的,被抛在江里淹死的人,难道他们数过吗?那些活着的时候就没被人放在眼里的穷人又怎么算?

  我尽量想象着这一切,然后又拼命想把它从脑袋里弄出去。南京发生的悲剧我不能说是我的悲剧,我没有受影响,我没被杀死。

  但此后好几个月我都在做噩梦,非常噩的恶梦。我梦见我们又回到了南京,跟厨师和王贝蒂讲我们在天息村看到的美景,吹我们在贵阳吃的美味佳肴。然后厨师对我说,“你不必离开南京看那些东西,尝那些美味,我们也有,就在这儿。”

  她给我端来一盘堆得高高的鳗鱼,都有手指头般粗,它们还没死,挣扎着要游出我的盘子。

  海伦告诉我有一家刚开张的饭店,他们也有这种鳗鱼,是用滚烫的油加葱炒的。她想让大家一起去尝尝,这饭店到底怎么样。可我说不,我再也不想吃那种鳗鱼了。

  我的舌头再也辨不出味道了。比方像芹菜,我再也不吃了。我这辈子最喜欢吃芹菜,可现在,我一闻到芹菜味,就对自己说不。我不记得是什么原因使我再也不喜欢吃芹菜了,可为什么不喜欢吃鳗鱼,我是知道的。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为什么有些记忆只会留在你的舌头上,或你的鼻子上?为什么另外有些东西总会留在你的心上?

  

  第十四章 坏眼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的运气是什么时候转的,是怎样越变越坏的。你来说说看这是不是我的错。

  到达昆明时,我差不多已经有八个月身孕了。我的肚子很大,我觉得车子每颠一下,好像娃娃就要蹦出来了。现在既然我们已经出了山区,司机似乎就更想加快速度。他沿着笔直的大路开得飞快,汽车颠簸得很厉害,我不得不紧紧捂住肚子。

  “哎!”家国对他喊,“你开得太快了,要把我们直接送到魔鬼那儿去吗?”老马回过头来说了句,“再快点?”他压低吵闹声喊道,然后笑了笑。还没等家国回答,卡车吼得更响,马力更加大了。

  这倒不要紧,大家都想早点到达我们的新家,省得每天早上爬汽车,也省得到那些小村子去吃坏食物了。

  时候虽然还是在冬天,但吹在脸上的风已经不冷了。大家都觉得已经来到一个季节完全不同的地方,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

  胡兰转过头跟我说,“瞧那儿,昆明就像画上画的那样,青山绿水。天气总是那么晴朗。”

  当然,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我们只是在昆明的郊外。再往前走,这些美景就消失了。

  车子慢下来了,司机不停地按着喇叭,我们经过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都背着口袋,看上去都很疲惫。文福冲他们喊道,“让开!

  让开!”见他们没有马上跳开去,他就骂他们──“蝼蚁!”这说的是很贱的东西,把这些可怜的人与蟋蟀、蚂蚁等微不足道的东西相提并论。

  到处都能看到工人们在路上掘石头,把它们装进手推车里。走了一程,我们遇到了一辆军车,接着又是一辆,接连不断。文福每次都要向他们挥挥手,指指自己,喊道,“空军,杭州,第二班的。”

  然后我们就进了城。这个城市比我想象的要大,又拥挤又忙乱。

  我们经过了火车站,开进了一条大街。街上的建筑灰不溜秋的,既不是老式的,也不像新式的。再往前走路就狭起来了,弯弯曲曲的路上,挤满了人群、手推车和自行车,司机每隔几秒钟就要按一次喇叭。

  空气污浊而难闻,我的头都痛了。我看到了许多土坯盖的屋子挤在一起,有些比较干净,用白灰刷过,有些破败不堪,不知什么缘故还没塌掉。许多人回过头来看我们,面孔都不是汉族人的面孔,他们是刚下山到城里来的少数民族。看得出他们不是本地人,因为他们穿的不是云南穷人穿的那种土褐色上衣和裤子,也不是商人穿的长衫,或那种有文化的人穿的西式衬衫和便裤,他们穿的是色彩斑斓的裙子,袖子上有很夺目的彩带,头上围着缠很多道的围巾,或是那种看上去像碗般扣得紧紧的草帽。

  不管是不是汉人,一路上我们看到的人都用黑脸盯着我们。他们看得是那么专心,那么安静──现在战争的所有征兆已经开到他们家门口了。这个沉默了许多世纪的城市,现在到处都充满了喧哗声。

  我们搬进一家旅馆住了几天,同时有一些空军工作人员为我们寻找合适的房子。最后我们搬到了一个坐落在东门和北门之间的一幢两层楼房中。除了我们搬进去那天碰到的另一对夫妇外,家国和胡兰也住在那儿。

  那个女的比胡兰和我都大,她很霸道,她的丈夫虽然不是飞行员,只是一个管交通运输、桥梁、公路、铁路的视察员,但和空军也有关系。

  我们第一次看房子的时候,胡兰说,“瞧瞧它长长的木头墙面,还有两个大窗户──就像两只朝外看的眼睛。”那条街上所有的房子全一样,都是两层或三层的木头房子,我们管它们叫洋房,就是外国风格的房子。

  房子前面没院子,没东西把大街和房子隔开来,只要走下三级台阶──砰!──你就走下人行道,在大家眼皮底下了。但我们倒是有个后院,用栅栏围起来了。它不是一个会客的好地方,不是那种院子,只不过用混凝土浇了一下,随便种了几丛灌木作点缀。栅栏的一边有个水泵和一只洗衣服长水槽,上面拉了几根晾衣服的绳子,旁边有一具石磨,是用来碾米或芝麻之类的。

  栅栏有道后门,通向一条小巷,宽度仅供拉粪的独轮车通过。从小巷出来向左拐,有条两边都是灌木的小路,通向城内的一个小湖。

  听说这湖看上去很美,也许曾经是这样。可我看到,城里最穷的穷人全在那儿洗澡、洗衣服,还干一些说不出口的事情。

  我说过,这房子从外面看起来很有外国派头,可里面,还是中国的老一套。楼下有两个公用的大房间,一间是一个大厨房,里面有两只用粘土砌成的煤炉,外加很多供做饭用的燃料。还有一只带排水沟的水槽,但没有自来水,只有佣人。这也是中国式的,厨师和佣人得到设在后院的水泵处,把很重很大的水桶抬上来,也许他们还得抬上台阶,我现在想不起来了。由于你自己从来不需要做这些事,就不会想到别人是怎么做的。

  总之,肯定是有人在抬水的,因为我每天无论早晚都有清洁的热水洗脸和擦身,早上擦上半身,晚上擦下半身。我肚里的娃娃太大了,无法一下子都全部擦好。每天,佣人得来倒脸盆和脚盆里的水,还得倒马桶,所以这些东西可能就是从那个小巷子带出去,洗干净的。

  还有个公用的大房间是吃饭和会客的地方,那儿有一张大桌子,很多椅子,两张廉价沙发,还有一台老式的手摇留声机,是文福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找出来的。并不是说没有电,我们才用这个手摇的机子,因为是在战时,哪儿去找个新式的留声机?当然,说实话,这里大多数人都还没用上电,他们住在老式的泥屋或草屋里。但在我们的房子里,我们这条街上,家家户户都有电,无论是住楼上的,还是楼下的。当整个城市一片漆黑、一片寂静时,我们这里还照样开收音机,开电风扇,玩麻将牌,直到深更半夜。

  我们总是准备抓住每一时刻寻欢作乐。我们喜欢把自己想象成柏林的那些人们。我们听说那是个疯狂的地方,那儿的人们根本不想战争,只是抓住每一天寻欢作乐──赌钱啦,喝酒啦,逛夜总会啦。我们就是那样的,渴望过同样疯狂的生活。当然,这不是柏林,我们是在昆明。所以,当我们听腻了留声机里那种搔痒似的音乐,当收音机放完音乐,当没有人可以聊天的时候,当双手累得摸不动麻将牌的时候,还有什么好干的呢?我们没夜总会可去,只能上床。

  既然家国是机长,这幢房子中最好的部分,楼下的两个大房间就归他和胡兰占了。我们剩下的人就住到楼上的房间去。对我来说,这实在太不方便了,我走路看不到自己的脚,只能看到自己的肚子,所以每次上楼我都得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用脚摸索着上楼梯。

  我们刚搬到那儿时,文福和我分到的是最差的房间,两间的朝向都不大吉利。要使床的朝向吉利,唯一的办法是把床顶住厕所门,把进出的路都堵死,可那又怎么行呢?

  这就是我们的房间──可是因为视察员的老婆已经把楼上最好的房间占了,声称她丈夫的官阶比我丈夫的大。这倒是实话。可她满可以不这么说的,她本来可以那么说,“就这儿,你先挑吧。”我肯定会挑那两间不吉利的房间,以表示我的大方,而不像她那么小气,至少我会挑一间。

  所以住在这屋子里的头一个星期很不舒服。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些房间,我一点也不喜欢视察员的老婆,我尤其不喜欢她打麻将的样子。每次我出一张牌,她就扬起眉毛,说一声,“和!”最讨厌的是,每天晚上,我们还不得不听隔壁视察员两夫妻的吵架。

  开头只听见她丈夫低沉的嗓音,然后是太太的尖利的声音,不一会这女人哭起来了。文福脱下鞋子,朝墙壁扔去。但这对活宝只安静了五分钟就又吵起来了。

  就这样过了三四夜,文福就对那个女的发牢骚了,而胡兰也抱怨扔在墙上的鞋子──“像炸弹一样,”她说,“简直把我们吓死了。”过了一会,大家都争论起来了,各种各样的坏脾气全发出来了,直到后来谁也不跟谁说话,房间里没声音了。晚上,当收音机停止广播以后,我们不得不离开,各自回到自己房间里。周围静得连苍蝇撞到天花板上的声音都听得见。

  这个问题只持续了几天,因为那视察员去视察缅甸公路的进展情况去了。后来我们听说这个地区的蚊子比日本鬼子还危险,听说才三四天疟疾就要走了他的命,所以他死的时候样子十分可怕。打那以后,我们就不得不好几天听他老婆的哭闹声。当然这一次我们不再抱怨了,文福也不扔鞋子了,我们都待她很好。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我们大家都觉得已经成了生死之交。但我现在已经忘了她姓什么了,大概是姓刘或娄吧。

  总之,她走后,我就搬到他们住过的房间里去了。当然,得另外再付点钱,我从陪嫁的钱里拿出一部分来付了。花生把我存在银行里的钱汇给我了,这样我才知道原来她还汇了四百元钱到南京去了,这笔钱我从来没收到过。

  实际上,当时许多开销花的都是我的私房钱。空军不再给我们派勤务兵了,连机长太太胡兰也没有勤务兵了。这样一来我就得自己掏钱,雇了一个老寡妇做厨师,雇了一个年轻姑娘打扫卫生。另外我还出钱为她们俩租了一间以前当过厨房的小房间。

  你可以想见每当我的佣人晾衣服、倒马桶的时候,胡兰的脸色有多难看。胡兰这时已经变了很多,不再是初出茅庐的乡下姑娘,嫁一个空军飞行员就了不得了。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家国升一级官,胡兰也升一级!她心里满以为她的地位比我高。当她看到我雇得起佣人,她却雇不起的时候,简直要气疯了。

  当然,我的佣人和厨师也帮胡兰干了不少活,她们打扫公用房间,为大家打井水,供烧茶或洗衣服之用。

  可胡兰还是不满足,她走来走去找地上的油污,一发现就说,“啊呀!瞧瞧这儿。”每当我邀请她和家国吃饭,她总是吃得很多,然后说,“不错,就是肉老了点。”下一次她又会说,“不错,只不过肉炖的时间还欠长。”

  所以不管我做什么,不管我给她多少好处,她总是不高兴,总要弄得我也像她一样不高兴。

  我怀孕的第九个月,肚里的娃娃已经长成有两个那么大了,但是它还是没出来。我不担心,因为我能感觉到它就在我肚子里面游泳,它的身子在转,它的脚在蹬,它的头在晃。我一唱歌,它就动起来了。它一动我就好像在梦游一般。我到菜场去买我想吃的蔬菜,它就动起来了,孩子跟我息息相通。

  每天我都为孩子做小毯子,或结小毛衣,用小袖子把打好的毛衣片连接起来。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缝纫,孩子在肚子里拼命踢我,踢得比以前要凶。我想象这壮实的孩子马上要落地,在楼梯上跑上跑下了,就像现在它在我肚子里跑来跑去一样。

  “出来吧,小宝宝,”我叫它,“妈妈在叫你出来呢。”我说着,孩子又踢了我一脚,我的剪刀掉在地上了,剪刀头落下去正好扎在地板上,就像一个小士兵,等着执行命令。起先我笑了,但过了一会──哎!──我觉得好怪呀,肚子里的孩子不动了。这不是我自己瞎想出来的,事情真的就这样发生了:剪刀一落地,孩子也安静下来了。

  我想把剪刀从地上拔出来,但我身子太大了,弯不过来。这时我想起了老阿婶有一回说过,剪刀掉地上是不吉利的。我记不清是什么道理,只记得有这样的故事,有个女人脑子变笨了,有个女人一夜间头发全掉光了,有个女人的独生子眼睛被树枝挖出来了,她伤心得用同一根树枝把自己的眼睛也弄瞎了。

  我干了多可怕的事啊,把剪刀掉地上了。我马上喊我的佣人过来,叫她把这把剪刀扔到湖里去。

  那天晚上,孩子还是一动也不动。我唱歌,我在走廊上走来走去,它都没有反应。第二天我到医院去,医生忙活了一阵子,想让孩子快点出来,但已经太迟了。

  胡兰也去了。等医生一走,她就告诉我孩子很大,也许有十多磅重呢。现在跟我讲孩子的重量有什么用?她好像在说海里捞起来的鱼一样。这个女娃从来没哭过,从来没有透过一口空气。

  文福拍拍我的手:“至少,不是个男孩。”

  我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但当即要护士把孩子抱过来。胡兰和文福都愣愣地盯着我。

  “我想看看她,给她起个好名字。”我认真地说。胡兰和文福面面相觑。

  我叹了口气。“只是为了方便,”我说,“让孩子带个名字到阴间去。这孩子会在那儿长大的。等到我们自己也进阴间的时候,我们可以叫她,说不定我们下辈子还要靠她照顾呢。”

  “这倒是蛮实在的。”胡兰同意我的说法,然后就和文福一起走了。我想他们肯定以为我要为夭折的孩子大哭一场,他们不想尴尬地坐在那儿看着我哭。

  护士把她抱进来后,我没有爬起来看她,我躺在床上,连头也没有转过来。我想抓住一些有关她的记忆,我想起了我们在一起手舞足蹈的时刻,我跟她说话的时候,她多活泼呀。最后我终于撑起身子,爬起来看她。

  孩子长得很大,一头浓发,耳朵跟我的一模一样,嘴巴小巧,但她的皮肤──多伤心哪!──却像石头般灰白。她的双手紧紧握成小拳头,我想把它掰开,就在这时,我哭了。要是这孩子生在上海,要是这孩子不是在战乱中出生,要是我那把剪刀没掉地上,那该多好呀!

  但我很快赶走了这些悲伤的念头,我要使自己坚强起来。乡村里人民正在挨饿,战火中人民正在死去。人民死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根本就没有原因。所以,至少你可以宽慰自己,这孩子刚出生就死去,免受了人间的痛苦。

  第二天下午我们驱车来到西山脚下,当地人称这地方为睡美人。

  这些山看上去就像一群侧身卧着熟睡的姑娘。我们就在这儿埋葬了她。我只说了几个字悼念她:“她是个乖孩子,她从来不哭。”我用南京的湖给她起了名:莫愁,因为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忧愁。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用剪刀。我等了一百多天。那么长时间不做针线活很难受。前面我已经说过,昆明这地方没多少好玩的东西,尤其是在白天,根本没东西好看。你不能说,我烦了,今天下午我们看电影去吧,烦了你也只能待着。所以那么多日子无所事事后,我决定去买把剪刀来,重新拾起针线活。

  胡兰告诉我,“我听说云南人做的剪刀最好,又快又结实。真的,前几个星期我就找到了几把。”

  她说有好多卖剪刀的店铺,但最好的是老城区市场的路边,一家本地人开的剪刀店。那儿卖的剪刀质量最好,价格很便宜。那条路和那家店都没有什么招牌,但很容易找到。

  然后她就告诉我怎么走法。“穿过东北角的小桥到湖对岸。到了那边后,找一个卖汤的老头,然后走到一个卖鱼干的地方,一直往前走,直到看见一个卖鞋子的姑娘,手中挎着装满外国旧鞋子的篮子,然后再拐弯──只有一条路好拐──一直往前走,就会看到一个弯道。那儿的房子比这儿的好,全漆成白的,有时还有一两块招牌。找一个卖岩盐的地方,走对面的路,再快步走五分钟就能看到那个市场了。卖剪刀的姑娘就坐在露天一张桌子旁边。”

  当然,我迷路了。这算是什么指路呀?老城区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穿过这些街道你会觉得那么多年来,这城市一点也没变。路七拐八弯的,拐到什么地方冷不防就成了死路,一点没理由可讲。路面七高八低的,中间的卵石已经被过路人的脚磨光了。路的两边全是乱七八糟的小屋子,把道路挤得非常狭窄。从来没有汽车开得进来,这一点是肯定的。

  我迷路了一个多钟头,在老城区最糟的地段徘徊不定。尽管我穿得很朴素,其他女人还是上上下下打量我,指指我的鞋子。小孩子们跟在我后面,伸出手掌,口中嚷着,“饿呀!饿呀!”我想找个人解围,可一个也没找到。回头望着我的脸全是傻乎乎的,找不出一点友好的表情。

  我就这样走呀走呀,身后跟着一大群蹦蹦跳跳的孩子,路过的窗口飘出难闻的饭菜味道。我看到一个女的走到门口,裸着上半身给孩子喂奶。一个老头坐在板凳上,看见我,笑了一下,然后咳嗽起来,他咬得那么厉害,我简直以为他马上就要死了。我的喉头一阵发紧,竭力忍住才不哭出来。

  最后我终于来到一条稍微宽一些的街上,那儿就是市场,人来人往的。孩子们围着我团团转,弄得我迈不开步。我把手伸进钱包,扔了几个硬币在他们头上。他们欢呼起来,全都趴到地上,为这个小小的运气展开了争夺战。

  我决定马上找个人问问,怎样才能找个三轮车把我带回家去。我走到一个年轻姑娘身边,这姑娘赤着脚,脸上很脏,粗辫子上全是垃圾,坐在一张竹制的桌子旁。我刚想问,忽然发现桌子上放着许多剪刀。真是!这情形难道不会使你觉得有人跟你开了个大玩笑?难道不会使你觉得你这辈子只能得到你不要的东西?

  剪刀整整齐齐地排在一块退色的红布上,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各有两种式样,一种是常用的,刀口很锋利,但刀柄上没有装饰,另一种式样很别致,刀锋像一只仙鹤,就像你在上海高级商店里能看到的那样。我很惊讶居然能在这儿见到,刀刃很薄,看上去像长长的鸟嘴,两片刀刃相连的地方,像一只眼睛,手握的地方,就是两只翅膀。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每一把看上去全是一个式样的,只有大小的不同。我挑了一把,把鸟嘴开合了几下。看上去这只鸟又想说话又想飞起来的样子,真不错,真会动脑筋!

  “这些剪刀是谁做的?”我问那个小姑娘。

  “是我们的亲戚。”她说着,笑了。她一张嘴,我才发现她的门牙全没了,一下子就老了许多。我挑了一把大剪刀,她抽出一块脏兮兮的布,叫我试试快不快。

  一个赤膊的小男孩走到她背后的门道里,叫了一声,“妈!”她训斥他,“等着!没见我这儿有贵客吗?”那小孩就缩回去了。

  “不是吹牛,”她用她那没牙的嘴喋喋不休地说起来了,“你去试试城里别的地方的剪刀,看看有没有像我们这样快,这样弥缝的。

  那是因为我们家里的人做剪刀已经有几千年,说不定有上万年了。你再试试这一把,做得最好的。”她把破布递给我,让我剪。这把剪刀确实不错,一下子就把布剪开了。

  那女人扭着她的手指头,“这门手艺我们家人人都会,已经传了好几代了。我们先教小孩子做大眼针,然后再做小眼针,越做越小,最后才教做剪刀。”

  “多少钱?”我拿起一把鸟嘴剪刀,问道。

  “你说值多少?”她马上撇下嘴,两眼直勾勾地望着我,“这么好的剪刀你说值多少?用的全是美国产的最好最硬的钢。”

  这女人简直拿我当傻瓜了。“这地方哪来的美国钢?”我说,“这儿连家美国工厂都没有。”

  “就在城西,我们的铁就是从那儿弄来的,缅甸公路下面。”她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辆外国卡车翻掉──哇,有一千尺深哪──他们就随它去了。各家各户的男孩子带着绳子爬下去,把尸体,还有装备都吊上来,只要它们还没有摔成碎片。剩下的他们就给我们了,十户人家分,两户拿木头东西,两户拿车座和橡胶什么的,我们和另外几家就分铁。然后我们就把分来的铁回回炉,做剪刀。”她很得意地笑了。

  真不想听哪!──原来剪刀是用外国破车做的。我刚想把剪刀放下,她忽然说了,“四元。怎么样?这是我出的最便宜的价了。”

  我摇摇头。呵,这可相当于两个美元哪。我想了一下,干吗为这不吉利的剪刀付那么多钱?

  “那么,就三元吧。可别告诉我丈夫,我就自己做主了。”

  我还是摇摇头。可这女人以为我只是想压她的价。

  于是她叹了口气。“你要是真喜欢,就实实在在说个价。那么,就两元半吧。可别跟另外人讲啊。实在便宜得没法相信了,两元半。”

  这时我寻思开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两元半的价格实在便宜。

  哪儿去找这样的剪刀?于是我打开钱包,把钱放在她手上。

  “下次来我可不能答应再给你这个价了。”她说着,笑了。

  我弯下腰去挑剪刀。我心里正暗暗为自己讨价还价的手段而得意,忽然钱包从手中滑下,砰的一声掉在桌子角上了。说时迟,那时快,本来就不结实的桌子一下子翻倒了,哗啦一声,四十把剪刀全掉地上了。

  我呆呆地望着它们,所有的鸟嘴剪刀全张了口,所有的不吉利都跑出来了。

  “哎!真可怕呀!”我喊道,“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没关系,没弄坏。”那女人说着,弯下身子去捡掉在地上的剪刀,可我已经拔腿跑了。

  “等一下!等一下!”我听见她在后面叫我,“你的剪刀,你忘了拿了。”

  我走得很快,什么也不想,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那些弯弯曲曲的小巷。这时,眼前的一切看上去全一样,但又全不熟悉。我觉得就像在噩梦里,不知自己现在在哪儿,也不知自己要到哪儿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要是停下来,某种不祥的东西就会把我抓住。

  所以你瞧,我做了一笔坏交易,就像和魔鬼做了一笔交易。为什么?我后来才发现随便哪儿都买得到这种鸟嘴剪刀,甚至价格还更便宜。许多人都在做这种剪刀,不光是在中国。就在前几天我还见到了──在斯坦福大街五号和十号。是的,你想得到吗?当然,我没买。

  如果你觉得我这么说有点迷信,那么为什么那天我会把那么多剪刀都弄倒在地上?为什么紧接着就发生了可怕的事呢?

  胡兰正在家里等我。一见我回来,她马上跳起来,用手掩住口,然后叫我赶快到医院去。“车祸!”她叫起来,“文福受了重伤,说不定快死了。”

  我恐怖地叫了声,“这怎么可能?”然后我们马上出门,等在门口的一辆军车把我们带到医院里。

  半路上,胡兰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他正在开一辆军用吉普,直奔睡美人山。但一个轮子掉了,吉普翻倒,就把他抛出来了。”

  “哎呀,都是我不好,”我喊出来了,“是我造成的。”

  “别说傻话了,”胡兰责备我,“怎么会是你造成的呢?”

  然后她告诉我,家国已经下了命令,把文福送到一家由中国和外国修女开的法国教会医院去了。胡兰说,本地医院破破烂烂的,挤满了人,只会给你带来更多麻烦。家国真是个好人!

  我一走进医院的走廊,就听见了文福的呻吟声和叫喊声。这是一个受折磨的男人,一个已经神志不清的人发出的声音。然后我就看见了他。他的头顶全用绷带包起来了,他的脸肿得发紫。真可怕呀,要是没有人告诉我这就是文福,我简直就认不出他来。我紧紧盯住他的脸,想找出那熟悉的眼睛、鼻子和下巴。然后我就想,也许他们搞错了,也许这不是我的丈夫。

  “文福?”我叫了一声。

  “他听不见你说话,”医生说,“他的脑子受了重伤。他们刚把他带到这里来的时候,他已经昏死过去了。我给他打了一针强心针,他的心跳才恢复。”当然,我谢谢医生救了我丈夫一命。

  我再回过头去看文福,轻轻地叫他的名字。突然,一只眼睛开了一下!我连气也喘不过来了,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他的眼睛中间又黑又大,周围布满了血丝。这只眼睛望出来的眼神很生气,一点也不和善,他整个看上去就像魔鬼一样。

  过了几天,在肯定文福还活着后,家国到医院里来说,“雯雯啊,我不得不把坏消息告诉你。”

  我不动声色地听了一切,没有哭出来。那天下午,家国告诉我,他可能不得不开除文福,可能还要送他去坐牢。他告诉我,我丈夫没有获得批准,擅自开吉普车。他买通了一个驾驶员,那个人现在正在受罚。他不是因为轮子坏了才翻车的,而是开得太快,差一点撞到一辆迎面过来的卡车上,他一个急转弯,车就翻倒了。然后我又听家国提起了一个姑娘。谁知道这姑娘是怎么坐进他的吉普车的?不管怎么说,那姑娘被压在车底下,当场死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我丈夫在和别的女人鬼混,后来我才知道她不是第一个。但当时我还不敢相信。或许文福到睡美人山是去看莫愁的墓,或许那姑娘坐进吉普是为了给他带路,或许他只是由于心肠好,因为他看到她很可怜,或许她根本就没和文福在一起,也许她正好站在他出事的山坡上,所以就被压死了。

  当然,这些借口都不能使我放下心来,相反,我好像看到文福沿着弯曲的公路在开车,一面吻着一个像花生那样的姑娘。他给她唱歌剧中的片断,两人大笑着,他开上开下,开上开下,就像在云间游泳。

  我第二次去看文福的时候,心里还在想着这事。他的脸不像上次那么肿了,他睡着了。我想摇醒他,我想问他,“你干吗要这样?现在你就要坐牢去了,我们全家都要遭殃了。”但我正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呻吟起来了,他发出的声音是那么可怕,使我的心都痛起来了。于是我摸摸他的额头,在他还没有机会说声对不起的时候,我就原谅了他。

  文福终于醒来了,他显得很烦躁,很虚弱。他对一切都不满:床太硬,伙食太糟,伤口又痛,护士的态度又不好,医生又是慢条斯理的。大家都竭力安慰他。当时我以为不是车祸使他变了,只因为他还在忍受痛苦,所以才变得那么难对付。

  可随后他的体力恢复了,而脾气却变得很暴躁。他把食物扔向护士头上,骂她们是婊子。骂医生全是傻瓜,不应该在一条死狗身上花力气。他把便盆扔到那个把他救活过来的医生身上。他不肯吃药,当四个护士按住他,硬要他吃的时候,没料到他使出全身力气,一拳把一个护士打翻在地,把她的门牙都打掉了。

  一天晚上,他伸出手去摸一个护士的乳房。第二天晚上,她们换了一个老年护士,可他不管,照样去摸她的乳房。

  不久谁也不肯来照顾他了。我觉得真丢人哪。他伤势好起来了,可他的脾气更暴躁了。医生说他还很虚弱,不能出院。他的一只眼睛还看不见。他们把他绑在床上,要我叫自己的丈夫规矩点。

  每天我不得不听他的哀求,要我放了他。他要我爬进床去和他一起睡,要我脱掉衣服。当我不愿干这些事时,他就提高嗓门骂我。他骂我和别的飞行员睡觉,他说得那么响,连走廊里的人都听见了。

  我竭力保持对他的同情,竭力说服自己,是伤口使他痛得受不了,他才变成这样的。可我心里又暗暗想,文福马上要进监狱了,我已经想好了,一旦不需要再照顾他,就安安静静地过一辈子。

  但他没进监狱,家国没给他任何罪名就了结了这个案子。我后来才知道,是胡兰叫他不要这么做的。她后来告诉我,她是为我考虑才这么做的。

  “你要是判了丈夫,也等于判了太太。”她说,“我是这么对他说的。”

  我说了许多感谢她的话,我告诉她说我觉得很不好意思,让她为救我和我的丈夫担了那么多风险。

  “我没干什么,家国也没干什么。”她说,“你还是把这事忘了吧。”她口中这么说,可我知道,她心里是决不会忘的。我也决不会忘的,直到现在我还欠她一大笔人情债。

  当然,胡兰不知道实际上她都做了什么,不知道她给我的这份好意我是多么遗憾啊。我心里很不好受,可又不得不表示感谢。这使我想起了小时候,我生日那天,老阿婶问我院子里的鸡我最喜欢哪一只,我捉了我亲手喂养的那只。当天晚上,老阿婶就把它烧熟了给我吃。

  不管怎么说,我只得一次又一次地向胡兰表示感谢。我叫我的厨师做了她喜欢吃的菜,按照她喜欢的方式做,把蔬菜蒸得淡而无味。

  胡兰没说什么,这是正常的,不必理会我的感谢。我吩咐我的佣人把胡兰和家国的房间彻底打扫一下。胡兰没说什么。过了几天,我又给了她不少好布料,告诉她我穿这种颜色不配。

  当然,这不是真话,我是特意挑这种布料的,因为它跟我的皮肤很相配。这是一种很漂亮的布料,桃红色的,战争期间很难买到,贵得要命。

  “我穿这种料子不好看。”胡兰皱了皱眉头,手指头已经在摸布料了。

  “拿去吧,拿去吧,”我说,“我没工夫做针线活,眼下我得照料丈夫。”

  于是胡兰也就不再说什么,把布料拿走了。她明明知道我的婚姻有多不幸,还让我用一块漂亮的布料把它遮起来。

  我丈夫回家时,我已经专门为他准备了一间房间。他还很虚弱,不能起床,所以我又专门给他雇了一个护士照料他,给他换纱布,喂他吃饭,听他发牢骚。这个姑娘待了一天就走了。第二个护士大概待了两天。最后不得不由我自己来照料他。

  家国和胡兰当然每天都来看他,因为他们和我们住同一幢屋子。

  一天,来了三个飞行员。我把他们带到文福的房间里,他们把他看作英雄一般。他们说,只要文福重上蓝天,中国肯定马上能打赢这场战争,诸如此类的客气话。

  但大家心里都明白,文福再也不能飞上蓝天了,他只有一只眼睛怎么开飞机呢?但飞行员们还是说着这种很慷慨的话,而文福也喜欢听这种话。

  他们都是那么好,我邀请他们留下来吃饭,心想文福也会要我这么说的。他总要用这种方式向其他飞行员表示他的慷慨。事实上,文福确实也说了,“留下吧,请留下吧。我太太烧一手好菜。”我想,他大概记起了我在扬州的那会儿做的一千只饺子。飞行员们马上就答应了。于是我就下楼去吩咐厨师上街,买点现杀的鸡肉来。

  晚饭后,飞行员们、胡兰、家国和我继续坐在桌边聊天,佣人来清理桌椅。开始我们都比较安静,怕吵醒文福。我还记得我们用严肃的口气谈起了战争,是的,我们相信,只要有更多的物资供应,中国肯定会取得胜利。

  一位飞行员说,他听说中国已经和美国订了一个买美制飞机的合同,大概有一千架,从印度运来,足以对付小日本了。另一位说,中国各地正在建飞机制造厂,说不定昆明马上就有一家了。我们全都觉得这是件好事,在中国造飞机才能确保飞机的质量,不会老是出毛病,像老式的俄国飞机,或新式的意大利飞机那样。中国制造的最好,无论是轰炸机还是战斗机,速度飞得很快,而且能全天候飞行。

  但我们全知道这不过是说说而已,是老生常谈。所以过了一会我们就开始回忆我们一路上经过的那些村子,在那些地方发生的种种故事,谈话变得愉快起来。然后我们就唱起歌来。我们轮流唱起人们在喝酒或庆典时唱的那些傻乎乎的乡村小调。

  有个飞行员会做假嗓子,听起来跟女的一模一样,于是大家全都唱起一首很傻的小调来,然后又是大笑又是欢唱:“万朵云来,千只鸟,千只鸟来,百滴泪,我两眼望天空,只看见你,我两眼──”

  突然,我们听到沉重的脚步声,然后──哇──什么东西摔下来了。我从椅子上跳起来,看见了文福,他头上包着纱布,手中拿着一根拐棍。他的脸色苍白,满是汗水,像个魔鬼似的。他在睡衣外罩了件军用茄克。

  “你有病别起来!”我喊道,冲过去想扶他回到床上去,家国和其他飞行员也站起来了。

  文福在空中挥舞着他的拐棍。“你怎么能唱这个?”他咆哮着,“我是个有病的男人,你是个健康的女人!我是英雄,你是婊子!你两眼盯着别的男人!”

  我不明白他说些什么。“你做噩梦了吧,”我尽量安慰他,“你在说梦话。回床上去吧。”

  “骗子!”他喊道,向前走了几步,用他的拐棍把桌上的剩菜剩饭全打了下来,“都是你的错。你给我跪下,向我磕头,请求我饶了你。跪下!”他用拐棍使劲地敲桌子。

  我看看他的脸。他那只好眼睛射出凶光,像醉汉似的。他的脸变得那么难看──我真不明白怎么嫁了这么个男人?怎么会让这种事发生?

  文福肯定用那只坏眼睛看透了我的心思,因为他马上走到我跟前,打了我一记耳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结结实实打了我一记耳光。

  我简直喘不过气来。我一点也不感到痛,只觉得无地自容,脸上火辣辣的。大家都看着,可没人敢动。

  “跪下!”他又喊了声,举起了拐棍,这时胡兰冲过来,按下了我的肩膀。

  “跪下吧,跪下吧。”她嚷着。我不由自主地跪下了。“就听他一回吧,就说声对不起,有什么关系?”

  我至今还记得这一幕:所有的男人,还有胡兰──没一个上去劝他。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头触到地板。他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干,我丈夫命令我说,“对不起,我错了,你是对的,请饶了我吧。”当他一次又一次地要我跪着请求他宽恕时,他们没有反对,没有对文福说,“够了。”

  当我磕着头,请求着宽恕,哭着把我的头撞到地上时,我心里在想,为什么没有人帮助我?为什么他们全站在那儿,好像真是我的过错似的?

  今天我不怪胡兰当初的所作所为。她像其他人一样,吓坏了。但我还是无法忘记她的所作所为,其他人的所作所为──都是错的,是危险的,它助长了文福的气焰,使他更嚣张了。

  可今天我要是跟她谈起这段往事,她肯定记不得了,就像她记不得我送她的那块桃红色布料那样。前不久我们去了一趟面料市场,我说“嗨,这不是很像我在中国送你的那块布料吗?”

  “什么布料?”她问。

  “那块布料呀!就是那块呀!桃红色的,缀有红花的。”我提醒她,“我把它送了你,因为你劝家国不要送文福去坐牢。你明白他于了什么,他的吉普压死了那个姑娘。你用那块布料做了件衬衫。停战的那天你都高兴得疯了似的,──想起来了吗?──你跳上跳下地把那件衣服给撕破了。”

  “哦,那块布料呀,”她终于想起来了,“那可不是你给的,是我自己买的。老城有家布料店快倒闭了,我就从一个站在桌边的姑娘手里买了这块料子。对了,我现在还记得呢。她出了很高的价,我硬是把价杀下来了。”

  所以你瞧,跟海伦这种记性差的人有什么好吵的?她心目中认为真的只存在于她脑子里那一小块糊涂的地方,她只愿意相信所有的好事。

  有时我真羡慕她。有时我真但愿从没给过她那块料子。

  

  第十五章 老虎头上的跳蚤

  你父亲生前曾作过一个布道词,题目叫“耶稣宽恕,你能吗?”

  我很喜欢这个布道词,它使我的心情变得平和,消除我的恼怒。

  我还记得刚好在听过这个布道词后,我在那个意大利人开的电料商店里买了一个小灯泡,买回来发现是早已烧坏的,就问他退钱。他对我很凶,冲我大发雷霆,假装听不懂我的话。我的英语不够好,所以钱没退成。

  我气得要命,但后来我就对自己说,宽恕,宽恕。我想起了你父亲说的话,让耶稣从十字架上流下的眼泪洗掉我的所有愤怒。还真管用,我不再生气了。

  于是我竭力告诉电料商店的那个男人,我是怎么把一个小灯泡插进灯头中的。他马上打断了我,说,“你买了灯泡,自己打破了。”

  我又气起来了。我对自己说,宽恕,宽恕。又管用了,我不生气了。但这时,那男人说,“夫人,我得照看生意去了。”我说,“你不该有生意!”我让火发出来了。我一遍又一遍地宽恕,可这男人一点也不接受!他算老几,也配对我说东道西?他的英语也好不到哪儿去,满口意大利腔。

  所以你瞧,我就是这么个人,很容易生气,很难宽恕。我想这都是文福的缘故,我永远也不会宽恕他。因为那次车祸我不能原谅他,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不能原谅他。我干吗非得原谅他?

  我只是感到有点难过,也许你父亲会觉得我心胸不够宽大。

  但我转念又想,耶稣一出生,就已经是上帝的儿子了。我是一个出了丑闻而跑掉的人的女儿。耶稣受难的时候,人人都崇拜他。可没人因为我跟文福生活在一起而崇拜我。我就像那个灶神的妻子,没人崇拜她,他把所有的借口,所有的信任都带走了,而她却被人忘了。

  大约就在文福出车祸一年后,1939年初,我又回到那同一家医院,这次我又生了一个孩子。是胡兰陪我去的。她看我从私房钱里掏出一百元,租了一间高级的单人病房,那时这可是一大笔钱,相当于今天的一两千美元哩。

  文福过了两天才来看我。那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又是个女儿。

  我第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孩子,就在我的身旁。她一开口哭,我也哭了。她一睁开眼睛,我希望她喜欢她看到的一切,她的微笑着的新母亲。她一打哈欠,我就跟她说,“呵,你多聪明呀,这么快就学说话了。”

  文福来看我的时候,喝醉了酒,两眼红红的。他穿着空军制服,身上的酒气弥漫了整个房间。孩子正睡着。他费力地看看她的脸蛋,然后一遍又一遍地笑着说,“我的小东西,我的小东西。”他想掰开她捏紧的小手。

  “呵,她长得多丑啊!”他开玩笑说,“头圆得像和尚,身子胖得像头猪。我怎么会生下这么个丑东西?又那么懒。醒醒,你这个小菩萨。”从他眉飞色舞的样子看来,他心情很好,居然想讨好自己的女儿!

  然后他就用因酒醉而摇晃的双手把她抱起来。孩子晃着小手,哭起来了。他把她放在胳膊上抛上去又抛下来,孩子哭得更厉害了。

  “怎么回事?”他说,“到底怎么回事?”

  “轻一点,轻一点。”我对他说,可他不听。他把她举起来又放下,好像她是一架小飞机似的。他给她唱一支很响亮的祝酒歌。她还是哭个不停。

  我伸出手去,他把她放开了。过了一会儿,她就安静下来了。这时我看到了文福的脸,他脸上高兴的笑意不见了,他在生气,好像这孩子侮辱了他,好像这个生下才一天的孩子已经会挑选要谁来宠她似的。我心想,什么样的人会责备一个婴儿呢?什么样的人总是把自己放在首位,甚至放在自己孩子前面呢?

  这时护士进来了,递给我一些药。文福马上跟她说他想吃东西:

  一碗牛排面,要热的。他订了这东西,要快,就像一个顾客进了饭店。他告诉她肉的分量要足,他去饭店的时候老是这么说的。他还告诉她来一瓶好酒,不要本地产的白酒,要最好的。

  他还没说完,护士就打断了他:“对不起,我们不给陪客提供食物,只为病人提供。”

  文福一时竟呆住了。然后他就用他的拳头猛敲墙壁。“亏你还有两只眼睛!”他指着自己那只因车祸而睁不开的眼睛,冲护士大吼道,“没见我是战斗英雄吗?”

  我想告诉护士,他不是英雄!他的眼睛不是在战斗中弄瞎的,恰恰相反。但护士已经离开了房间。

  这时我犯了个大错误,我跟文福说别胡闹了。实际上我没说“胡闹”这个词,我从来不会这么直截了当地对我丈夫说话,所以我说的或许是“她们够忙的了”。

  文福见我为她们说话,气生得更大了。他破口大骂这个医院,嗓子提得很高。我求他冷静一下。“看在孩子分上,”我说,“孩子刚生下,不应该听到这种话。”可孩子已经哭起来了,文福这才停止他的吼叫。他两眼盯着女儿,对她的重新哭喊很生气。然后他就走了。

  好了,我想,他走了。不到五分钟,护士逃进了我的房间,吓得浑身发抖,“这男的是你丈夫吗?怎么像疯子似的?”

  然后她告诉我,文福下楼后进了医院的厨房。他把厨师全推出了厨房。他拿起一把大菜刀,就是你用来斩骨头的那种,然后──哇!

  对准桌子、墙壁、椅子乱砍乱斩。他把盆盆碗碗全都踢翻,他闻了每只锅子,把里面的东西全臭骂了一通,把他们正在做的菜肴全倒掉了。最后,当刀刃卷口了,他还威胁所有在门口张望的厨师和帮手:“谁要说出去,我就回来把谁的脑瓜劈成两半。”

  我听到这里,真是无地自容啊。我想不出任何借口来为他开脱。

  我只能请护士原谅我给医院带来这么多麻烦。我保证再多付一百元来赔偿他们的损失,我保证以后亲自向厨房全体工作人员道歉。

  护士走后,我寻思她向我提出的问题:这个疯子怎么会成为我的丈夫?这次我没有怪自己嫁给了他,只怪他的母亲!──生下了这么个儿子,从小对他百依百顺,好像她是他的佣人似的;总是把丈夫和儿子放在首位,还要我把粘在公公胡子上的残渣剩饭弄干净后才能吃饭;纵容她的儿子越来越凶,就像奇怪的食欲越来越大,老是渴望填饱他的权力胃口。

  也许这是不对的,因为我自己的痛苦而责备另一个女人。但我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的──从来不会责备男人,或男人控制的社会;也不会责备孔夫子,那个造成这种社会的可怕的男人。只能责备另一个比我更胆小的女人。

  干是我哭了,我的孩子也和我一起哭了。我把她放在胸口,她不吃。我轻轻摇摇她,没有用。我给她哼歌儿,她不听。她哭啊哭,哭了好久,直到没力气哭出来。她的哭声发自内部,发自她的胃。我知道她是受了惊吓。一个母亲很快就会知道她自己的孩子身上发生的事情,她是饿了还是累了,是尿湿了还是有病痛。我的孩子是吓着了。

  于是我就做了我以为是对的事情,我对她撒了谎。

  “你将来会过上多好的日子呀,”我喃喃地在她耳边说,“那个大叫大嚷的男人是谁?我们一个也不认识。不是你父亲,当然不是。

  你父亲是一个绅士。你的亲生父亲马上就要来看你了,最好别哭了。”过了一会,她安静下来,开始打瞌睡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给她起了个名,叫怡苦,“苦尽甘来”,两个反义词,意思好的在头里,消除了后一个不好的意思。我用这种方式,希望我女儿历尽艰辛后,能过上舒心的日子。

  打这孩子一出生,我就爱上了她。她的耳朵跟莫愁一模一样。但怡苦一睁开眼睛就找我。她光吃我的奶,不要吃她的奶妈少奶奶的奶,所以我就把少奶奶辞退了。你瞧,怡苦知道我是她母亲。我把她高高举起来,我们一起笑呀闹呀。她也很聪明──三个月不到她就已经懂得把她的小手合起来,摸我的头发,从来不乱抓。

  可只要文福一吼,她就哭,哭整整一夜,不肯停,我只好给她撒谎,“怡苦,乖乖,听话,你将来才会过上好日子。”我怎么知道,一个母亲这样做其实是在教她女儿胆子要小?

  一天,大约是在怡苦出生半年后,小保姆来找我,告诉我她要走了。她是个小姑娘,才十四岁,总是很听话,所以胡兰也找不出碴儿来骂她。我问她干吗要走,她借口自己不是一个好保姆。

  这就是中国人的方式,总是以自己作借口,把自己说得一钱不值,实际上是说自己很有价值。我猜想她干吗不高兴。就在几个月前,胡兰开始要这小保姆干些零活,结果零活成了重活。这可怜的姑娘不知道怎么回绝人家,干的是两家的活,拿的是我付给她一个人的工钱。

  我不想失去她,于是就对她说,“你干得很不错,从来不偷懒,该得到更多的工钱。”

  她摇摇头,还是说自己一钱不值。我说,“我经常给你加工钱,你还记得吗?”

  她点点头。

  这时我想,或许胡兰一直对她很凶,在我背后骂她,弄得这姑娘受不了了。哦,我真生气!“有人为难你吗?”我问这姑娘,“肯定是有人找你麻烦了,我说得对吗?别怕,告诉我吧。”

  她哭起来了,点点头,不敢抬头望我。

  “你在这里干活的时候有人为难你了,是这样吗?”

  她又点了点头,眼泪更多了。然后她就说出来了,“太太,他身体不好,病得很重,我知道,所以我不怪你丈夫。”

  “怪?这话从何说起?”我说。时候虽说是夏天,可我全身一阵发冷。我要那姑娘快说。小保姆求我宽大,打了自己两个耳光,承认是她的错。她说自己太没用,让他碰了自己。她哭着求我不要对我丈夫说。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么把话从她口中一句句套出来,又怎么把这些话一句句连起来的。但那天下午我已经明白,正是在我住院的时候,我丈夫把他的手伸向了小保姆。她每次都挣扎,可每次都被他强奸了。当然,她没说“强奸”这个字,一个天真的小姑娘,怎么会知道这个字?她只知道怪她自己。

  我不得不一次次地追问她:她说是她自己不小心弄出的脸上的肿块,我问是不是他企图再来一次时弄的。她早上老是说身体不舒服,──我问是不是在这事发生后。

  这姑娘每承认一点,就哭着打自己的耳光。最后我叫她不要打了,我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这事我会处理的。

  她脸上露出惊慌的神色。“你要怎么样,太太?”

  我说,“这就不用你操心了。”这时我感到很累,就上楼进了怡苦的房间。我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上,望着我正在熟睡的女儿,睡得那么安详。

  多可恶的男人!我怎么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么恶的男人!去年车祸的教训他一点也没接受!

  然后我转念又想,这事如果张扬出去,别人会怎么想?如果我站在反对自己丈夫的立场上,为小保姆说话,大家会怎么想?我想象胡兰在指责我,说我总把事情、把大家朝坏的方面想。我仿佛看到别人在指责我没管好这个家。我想象人人都在嘲笑我──男人觉得自己的老婆不够味,就去追一个小保姆──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然后我又想到了自己。他固然做了错事,或许是犯了一个罪,可不是什么大罪。许多男人都和女仆有过这类事。再说谁能相信一个小保姆呢?我丈夫会说她在撒谎,他当然会的。他会声称是那姑娘勾引他,一个大英雄的。或许他还会说她早已和许多飞行员睡过觉了。他可以编出一大套话来。

  再说我指责我丈夫又能得到什么呢?只会被他狠狠打一顿,只会看到胡兰和家国的同情的目光,丢尽自己的脸。所以如果我想帮助那姑娘,又会怎么样?我能得到什么呢?只会引起我自己床上的麻烦。

  那么的话失去的又会是什么呢?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我坐下来,想起了老阿婶常说的一句口头禅,每当我因受冤枉挨骂而发牢骚的时候,她就跟我说。“不要打老虎头上的跳蚤。”不要为了消除一个小麻烦而引出更大的麻烦。

  于是我决定不动声色,装聋作哑,做出一副蒙在鼓里的样子。我让自己变得像胡兰和家国似的,他俩在文福打我耳光时,就一声不吭。

  我给了小保姆三个月工钱,又给她写了封很好的推荐信。她走了,我不知道她上哪了,我想她对自己的平静离开会满意的。两天后,文福问小保姆上哪去了。我说,“那姑娘呀?她母亲给她找了个婆家,我就让她走了。”

  过了几星期,我听说那姑娘死了。是胡兰告诉我的,当时我正在给怡苦喂奶。她说那姑娘去了另一户人家干活。一天早上,那姑娘发现自己怀上孩子了,就用了农村里的老办法,她从扫把里抽出帚条来,捅进自己的子宫里,结果就开始出血,可这血一出就止不住了。

  “真傻呀,用帚条这类东西,”胡兰说,“用她的那户人家──啊哟!──气得要命,因为她给他们带了一个鬼来。幸亏她没死在我们这幢屋子里。”

  胡兰这么说的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所有的耳光全打在我脸上,这房间里的人全都瞧不起我,全都说是我的错。我仿佛看见那姑娘躺在地上,血流遍地,人们悼念她,只是因为她身后还留下了一大堆肮脏的东西。

  当然,胡兰不知道是文福作的孽。不过也许她是知道的,可她什么也没说。还有,她怎么能这么想!指责一个无依无靠的小保姆,庆幸自己赶在她变成鬼以前把她弄走了。她干吗不想想自己的亲姐姐,不也是这么死的吗?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跟胡兰几乎没什么两样,没一点同情心,只为自己避开麻烦而松了一口气。

  胡兰一走,我就抱起怡苦,上了楼。我对她说,“不要像我,你看我多没用,千万不要像我。”

  那天晚上文福回家来,我第一次向他发了火。我等着,直到他晚饭吃完,夜茶喝完,纸牌打完,聊天聊完,笑闹笑完,等我们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我才对他说,“那个小保姆,你记得的,她今天死了。”

  文福脱下他的皮鞋,“我的拖鞋到哪儿去了?”

  我听到胡兰和家国还在楼下厨房里聊天,就关上房门,把刚才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这次我的喉咙响了一点,“那个小保姆死了。”

  他还是问他的拖鞋,我就加了一句,“她死是因为想把你的孽种弄下来,你这头猪!”

  他站起来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谁和你嚼舌头了?”他说。

  他把身子靠过来,一只眼睛耷拉着,一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我。

  我没避开他的眼睛,我也盯住他,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新的感情,就像手中握有一种秘密武器。

  突然,──哗──他推翻椅子,冲我吼道,“你算老几,也来指责我?”

  这时隔壁房间里,怡苦哭起来了,哭得令人胆寒。我拔腿就向她的房间冲去,但文福把我喝住,我没睬他。我进了她的房间,看到她正从摇篮里站起来,伸出一个胳膊想寻求安慰。我把她抱起来,哄她。文福跟在我后面,还是吼叫着,摔打着房间里的东西,可我不怕,这次他吓不倒我。我把怡苦放回摇篮。

  “我什么都知道!”我也吼道,“你把这姑娘推倒在地,你毁了她的生活。谁知道你另外还搞过多少女人?我明白告诉你,你到别处干你的肮脏勾当去,到大街上去,我管不着,可不要在我的床上干。”

  他扬起了拳头,我没避开,也没用手捂住脸。“打呀,打呀,我还是那句话!”我吼道,“英雄,大英雄!你只能吓吓毛孩子。”

  他一时竟呆住了。他看看怡苦站在我背后的摇篮里哇哇大哭,他放下了手,快步走向摇篮。我还以为他为自己惹她哭喊而难受呢,没想到,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便打了她一个耳光──啪──重重地打在她的脸上,顿时,她半边脸都红了。“别吵!”他吼道。

  她的眼睛闭起来了,她的嘴巴张着,但没发出声音来,她喘不过气来了。多痛苦啊!我现在仿佛还能看到她脸上的表情,那一记耳光比打在我脸上还要痛啊。

  我冲向信苦,但文福把我推开,我摔倒了。这时我又听见了她的哭声,她终于喘过气来了!她哭得更响了,声音更尖了。啪,文福又打了她一下──啪──一下,又一下。这时我勉强挣扎着爬起来,看到怡苦缩成了一团,发出了小动物般的声音。于是我哭了,我哀求文福,“原谅我!都是我不好!原谅我吧!”

  打那以后,怡苦一见她父亲进屋,就像第一次那样躺下缩成一团,她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头,发出很小的声音。真的,才六个月大,她已经学会不哭了。你想象得到吗?一个连爬都还没学会的孩子,已经学会怕了?

  她变成一个古怪的孩子。她从不看人的脸,她把自己的半边头发拉出来,用头撞墙,她在自己的眼前晃着自己的手,然后大笑。当她开始学走路的时候,她踮起脚尖,像芭蕾舞演员一样。她能踮起脚尖穿过整个房间,好像每一步都能飞起来似的,但只要一见她父亲进屋,她马上就倒在地上,就像还是个婴儿似的。她不哭,不说话,只张张嘴巴,好像一个幽灵似的。

  她的嗓子能提得很高,又能降得很低,音色很美,发出我经常叫她的声音,“怡苦,看着我,看着我。”然后她的嗓子就会变得很粗,发出像文福那样的低沉的吼声,“怡苦,小傻瓜,滚开!”她唯一学会发的音就这些。

  她一直就这么怪。我很担心,非常担心。但胡兰告诉我,“等她大起来,就会变的。她现在不过是因为紧张,大家都是这样的,等战争一结束,她就会好的。等着瞧吧。”

  我很愿意相信她。干吗不呢?我从来没养过孩子,我无法想象我的孩子会有精神病。我一直在想战争快结束了吧,到那时怡苦就会好了。我相信这个,一个希望引出另一个希望。

  按说双七是个吉利的日子,但结果却成了令人难过和悔恨的一天。这时我又怀了一个孩子,已经有六七个月了。怡苦差不多有十七个月大了,所以肯定已经到了1940年,那一年夏天出奇地热,人人都感到心情烦躁。

  那天我们听说,英国人为了使日本人高兴而关闭了缅甸公路。那天家国邀请了一个管铁路的官员来吃中饭,以便讨论通过其他途径运送给养的问题。那天胡兰从市场买回许多菜,发现价格都很不合算。

  那个官员把他的太太也带来共进午餐,这个女人说话的腔调使我想起了老阿婶,她说,“呵,你不应该吃辣的东西,要不然,你生出来的孩子脾气不好。”然后她就身体力行,又要了一份我最喜欢吃的辣酱面,把我的那一份也吃得精光。

  大家吃完后,我还在用剩菜剩饭喂怡苦。家国、文福和那个当官的一面喝着威士忌,一面谈着钱贬值的问题。胡兰给自己打着扇子,眼睛已经眯起来打瞌睡了。

  “每况愈下,每况愈下呀,”那个官员用相当权威的口气说道,“去年的钱到今年就贬值了一半。凭这个就知道能不能打赢这场战争了,看看钱就行了,敌人只要控制了钱就控制了我们的国家。”

  “那么中国只要多印点钞票好了,”文福说着,露出他那种样样精通的神态,我明白他是要杀杀那官员的威风,“给大家多发点钱不就得了。发得多就花得多,花得多就挣得多。最好是叫外国佬多给点钱。”

  家国摇摇头,“馊主意。中国的麻烦一开头就是外国势力造成的,把我们弄得四分五裂,没力量团结起来抗战。”

  “所以外国佬得付钱给我们,”文福坚持说,“清除他们造成的垃圾。要他们出足够的钱来打赢这场战争。”

  那位官员笑起来了。他把头转向我,朝文福竖起大拇指,“嗯,蒋介石夫人,你丈夫终于知道怎么解决我们的所有问题了。很简单,要外国援助。嗨,罗斯福先生,丘吉尔先生,这是我的讨饭碗,给我一亿美元吧。”

  我觉得这官员很粗鲁。但我也笑了,只不过出于礼貌。我知道文福不高兴,所以我就尽量激发他的幽默感。我笑着说,“你需要一个大碗。”这可就犯了一个大错。

  文福的脸红了。“或许我该给你一个大碗,让你去讨饭,”他生气地说,“怎么样?”大家一下子都静下来了,面面相觑。我好不容易才忍住眼泪。

  忽然,怡苦口里哼着一支歌,摇摇晃晃走过来了。她把自己的手伸在眼前,用她的小嗓子唱着,然后又换了种又粗又高的声音,说了她平时常在学说的那句话。

  官员的太太冲上去,摸摸怡苦的额头,“嗨,你的孩子怎么了?

  她病了吗?”

  这使得文福更生气了。“怡苦!”他吼道,在她手上狠狠打了一巴掌,“停下来!傻丫头,别出声!”

  怡苦的身体摇摆得更快了,嘴里唱着这些吼叫。“怡苦!停下来!傻丫头!”我担心地听着。

  官员和他的太太赶紧走了,家国和胡兰也回到自己房间打盹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们自己几个。文福不断地吼着,说我不配当母亲,没管教好怡苦当个听话的女儿。我感到肚子难受,非常难受,我想这是因为我像那位官员的太太那样,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怡苦的这副样子。

  但第二天早上,我的肚子更加难受了。我以为是头一天吃的东西的缘故,于是我对自己说,呵,但愿胡兰不从缅甸人那儿买便宜货。

  那些人有许多脏习惯──用他们的粪便做肥料浇瓜果蔬菜,把他们自己身上的病菌,霍乱、痢疾、猩红热都传播开来了。正当我在担心这些病的时候,我发现怡苦也病了。她不哭,整天昏昏欲睡,所以我怎么会知道她得了什么病呢?

  但当天下午,她就开始拉肚子。到傍晚,还是没停,她不吃饭也不喝水。文福上朋友家打麻将去了。她的眼睛还微微睁着,但好像已经看不见东西了。

  我真傻呀!我对胡兰说,“我看得赶紧把她送医院,你说呢?”

  我干吗非得问胡兰?我应该马上送怡苦上医院。但我相信胡兰,当时她说,“你得先问问医生,得到他的允许,不能自己跑到医院去。”

  我记得医生和文福在同一个地方打麻将,那屋子离我们住的地方大约要走一刻钟,我拔腿就跑。

  我一进屋就走到文福身边悄悄说,“你女儿病了,我们需要医生,这样我们就可以带她上医院。”

  他像没听到我似的,只管自己出牌。医生和文福坐在同一张牌桌上,看看我,问“怎么回事?”我又重复了一遍刚说过的话,告诉他怡苦病得不轻。

  “她拉肚子很久,人变得很虚弱,呼吸有点困难,眼睛也由于发高烧而陷进去了。我很怕。”我说。其他男人都停止了聊天。医生站起来了,“我这就去。”

  文福跳起来了。“打!接着打!我太太总爱大惊小怪。”他笑着说,“看到一个蚂蚁,她就当作大象,孩子一打喷嚏,她就以为得了肺炎。坐下,坐下,接着打。”

  我没有走,医生也站着。“这次是真的,不是大惊小怪。”我平静地说,“她可能会死。”

  文福见我竟敢当面顶撞他,大为光火。“她死了我也不管!”他吼道。他坐下,又摸了一张牌。“嗯,她就是想赶在我输光前,把我拉回去。”他说着,发出一阵大笑。

  其他男人紧张地笑了笑,然后重新开始打牌。医生也坐下了。

  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我一点儿也没夸大。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她死了,我也不管。这是他的原话,那些人全都听到了。我就站在那儿,嘴张得大大的,心里想,他从哪儿得到控制这些人的权力?他凭什么使他们都怕他?

  我赶紧跑回家。“没用。”我对胡兰说,“医生不愿去。”

  又过了一个钟头,我和胡兰在楼梯上跑上跑下的,打来清水为怡苦洗澡,强迫她喝水。但怡苦什么也不喝,只把头别转去。

  大约又过了一个钟头,她的小身体开始发抖,然后伸得笔直,接着又发抖。我把她抱起来,下了楼,出了门,跌跌撞撞地摸到黑路上,胡兰跟在我后面。

  他们还在那儿玩呀,笑呀,喝呀,抽呀。

  “你瞧!你瞧!”我大声喊着我的丈夫,给他看怡苦。这时所有的男人全都停止了玩乐,站起来了。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了,怡苦的身子在空气中抽搐着,想从我怀中跳出来。医生赶紧向我们走来。

  “你这个傻婆娘!”文福连吼带骂,“你干吗不告诉我她病成这个样子了?你算个什么母亲?”

  他做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房间里也没一个人出来说,“你撒谎,刚刚一个钟头前,她告诉过你。”医生说,“快,快。谁有车?”

  到医院去的路上,文福还是不停地骂我。我不记得他骂我什么了,我根本就没听,我抱着怡苦,把她紧紧贴在怀里。我想让她的身子安静下来,想把她留住,可我知道已经没指望了。

  在你要离开我了,”我说,“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我悲痛得快要疯了。

  这时我见她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打她懂事后,或许这是她第一次这样看我,她的目光那么清澈,好像终于看到了我。

  我以为,这只是因为她留在世上的时间不多了。可这时我又看了她一眼。

  她的目光清澈,她不哭也不笑,她没把头转过去。她望着我,听我说话。我听人家说过,孩子临死前,他们会好像过完整整一辈子似的。他们理解自己的一生,不管它是如何短促。从她的眼中,我感到她正在告诉我,“这就是我短促的一生,比起长长的一辈子来,它既不更坏,也不更好。我认命了,我不怪谁。”

  早上,我眼睁睁地看着怡苦死了。文福在听到医生说“没希望了,太晚了”后,就回家去了。但我还在病房里陪着她。

  我想起了我做错的所有事情,我没把她保护好,我欺骗了她,说她会过上好日子。我眼看着她从我身边滑走,变得越来越小。我跟她说我对不起她。然后她伸直她那芭蕾舞演员般的脚尖就走了。我没哭,我没有眼泪,没有知觉。

  我把她抱起来。我知道我再也不必骗她了。“还是这样好,小宝贝。”我对她说,“你自由了,还是这样好。”

  告诉我,要是你眼睁睁看着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自己的孩子身上,你能宽恕吗?

  

  第十六章 大世界

  要是我有本事不让另一个孩子出生,那我肯定就这么做了。但怡苦死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六七个月的身孕。所以我明知他的命运会很不好,也只能让这个孩子出世。不管生下来是男是女,我都要给他起名为淡若──“无动于衷”──一个很好的佛家名字,好像这孩子这辈子永远不与尘世的一切发生关系,连他自己的母亲在内。

  孩子出生前我就是这么想的。但随即,淡若来了。胡兰望着他,说,“呵,他长得跟他爸爸一模一样。”文福乐得咧开了大嘴。我马上想为我的孩子而斗争,保卫他免受这种诅咒。

  大家一走,我就仔细打量起淡若熟睡的小脸蛋来。他的头发笔直地竖着,像刚长出的青草。我伸出手掌抚摸着他柔软的头发。过了一会,他张开了眼睛,没有全部张开,只稍稍张开了一点。好像不喜欢这世界上的光明似的,他望望我,皱起了眉头,不是文福的那种凶相,而是一种担心的神情。他在我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担心。

  所以你瞧,我马上就爱上了淡若,尽管我竭力想不爱他。我心中涌上了一种感情,要保护一个如此信赖你的人,找回一点你自己的天真。

  我在医院里待了五天,文福只来看过两次,每次他都说他刚接手新工作,很忙。家国在空军司令部里给他安排了一个职位,训练他搞无线电联络。

  当医生告诉我准备出院时,我没等晚上文福来接我,就叫奶妈收拾好东西,去找车。两个钟头后,就到家了。

  时间还是下午。胡兰家的门关着。我叫奶妈上楼把淡若放在摇篮里,我自己在楼下问厨师家里有些什么吃的,然后吩咐他准备做晚饭。我刚想上楼,奶妈下来了,悄悄对我说,“呵,太太,楼上有鬼。”

  每当佣人告诉你有鬼时,就是说出麻烦事了,她们又不好告诉你是怎么回事。我叫奶妈进厨房去,然后我就到自己的房间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一眼就看见一个年轻姑娘躺在我的床上,身上穿着我的睡衣,正在打盹!我连忙关上门,站在走廊上,心想这是怎么回事。文福怎么能当着大家的面把女人带到我们家里来!我下楼,敲开了胡兰家的门。

  “嗨,瞧你,已经回来了?”她说,“小宝宝在哪儿,睡了?请进,请进。你得见见我老家来的人。”她没提起睡在我房间里的那个女人。

  于是我又见到了一个女人。她坐在沙发上,脸和手都很黑,龟裂了,就像烤焦的泥土那样。胡兰把她介绍给我,说这是她的阿姨,名叫杜琴,是从北边来的。乍看上去,她好像已经有九十岁了。但我后来才知道她五十岁还不到。

  猜猜这女人是谁?杜阿姨!对了,就是你的杜姨婆!我就是在那时认识她的。

  “从你们那儿到这里要多少天哪?”我客气地问。

  杜阿姨大笑起来,好像我在开玩笑似的。“不是几天,也不是几个月,──走了七年多了,从热河出发,就是北平再往北。”她的神色既柔和,又悲伤。她拍拍胡兰的手,“哎!正是你叔叔去世的那个时候。他真是个好男人呀!死得早倒也好,没见咱们的村子都变成个啥样子哟!”

  胡兰点点头,杜阿姨又转过头来对我说,“他死的时候,小日本还没从满洲国下来,把什么都管起来──地上该种什么粮,集市上该卖什么价,报上该怎么说,连一只母鸡该生多少蛋也要管──什么都管!你想不出有多糟。当然啰,这种事还没发生,我和我女儿就逃出来了。我只是最近才听说的。也就是在那时候,我想起来了,我在昆明还有个侄女呢!”她朝胡兰笑了。胡兰给她续了水。

  杜姨婆一提起她的女儿,我忽然就想到了那个躺在我床上的姑娘。我放下心来,气也全消了。“您老好运气哪,还来得及逃出来。”

  我说。

  “那是因为我男人一死,我就无依无靠了,”杜阿姨说,“我把家里的东西全卖了。干吗还把土地留下来,让小日本抢得一干二净呢?我把所有的钱换了四根小金条。我把这东西全花在路上了,先是乘火车,然后坐轮船,再是坐卡车,最后瞧──用鞋子!”

  她着了一双很厚实的黑布鞋,就是传教士常穿的那种。“你真该瞧瞧那路!”她说,“有些地方,造得很快,光靠双手在加宽。另一些地方呢,又在用炸药炸路,免得小日本进来。路上就像城里一样,挤满了人,穷人和富人全一样,全都想离开,从这儿迁到那儿去。”

  她说着这些话,我又想起了那个躺在我床上的年轻姑娘,走了那么远的路,她肯定是累了。当然我也有点纳闷,胡兰干吗让她睡在我的床上?干吗不让她睡在自己床上?但我不敢问,问这种问题是不礼貌的。

  出于礼貌又聊了一会天后,我找了个借口说,得照看孩子去了。

  “那个小宝宝!”胡兰忽然想起来了,她转向杜阿姨,“可像他父亲啦。”

  “不那么像。”我说。

  “眼睛鼻子都很像,脑袋的样子也很像。”胡兰坚持说。

  我就邀请杜阿姨自己去看。上楼的时候,我把孩子的名字告诉了她,还跟她讲了他有多重,他的脖子有多壮实,他刚生下来的时候是怎样把尿撒在医生手上的,这都是奶妈告诉我的。我们俩就这样说笑着,上了楼。我们肯定吵醒了那个睡在我房间里的姑娘。她开了门,露出一张还没睡醒的脸,一见我们,脸登时红了,一副尴尬相。她又关上了门。我就等着杜阿姨说,“呵,这是我女儿。”

  但恰恰相反,胡兰问,“这是谁?”杜阿姨也问,“她病了吗,大白天睡这么晚?”

  我告诉你,我当时差一点就摔倒在楼梯上!杜阿姨和胡兰看着我,还在等我回答呢。“一个客人。”我说。我当时能想到的就是这句话。

  我后来才知道,杜阿姨的女儿参加了越南共产党。杜阿姨对她女儿的选择既没同意,也没反对。她说,“至于说我自己,我已经穿惯了旧衣服,已经改不了啦,接受不了别人的新思想了。”

  当天下午,我丈夫一回来,我就问他,楼上的姑娘是谁。我没用愤怒的口气问,我也没骂他趁我生孩子的时候,鬼鬼祟祟把一个女人引到家里来了。我把脸俯向淡若,这样文福就看不见我脸上的表情了。

  文福几乎不假思索说,“哦,那个人啊?是我班上一个飞行员的妹妹。因为不能呆在他寝室里,他就问我可不可以让她在这儿呆几天。当然呷,我不好回绝。”

  “那她干吗在我们的床上?”我问。

  文福回答,“我也不知道,或许她累了。”我马上就听出他在撒谎。要是她真是一个客人,他肯定会暴跳如雷,“哇!在我床上?把她踢出去!”

  开头我真是气坏了,他居然在我鼻子底下干起这种肮脏勾当来了。他把我当一个乡下傻女人看待!他居然让他的姘头穿我的睡衣!

  但我转念又想,我干吗让他看到我很生气,好像我在和他吵架似的?我干吗在乎他跟她睡觉呢?这样不更好吗?说不定他就让我一个人自由自在了。

  所以,最后我用相当友好的口气说了,“告诉我们的客人,她可以睡到另一个房间的沙发上去。”我说完就背过身去,让他在一旁发愣。

  那天晚上,我早早上了楼,关上了房门。文福很晚才上床,我假装睡着了。早上,我还闭着眼睛,他蹑手蹑脚爬起来,进了另一个房间,我假装还在睡。每天早晚,我都如此。我睡得可真好啊!我不用再担心他什么时候会把手伸过来,掰开我的大腿。

  就这样,我让一个小老婆进了我们的屋子。当然,我把她介绍给胡兰和家国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我说她是个客人,是一个飞行员的妹妹,跟文福说的一模一样。而那个叫敏的姑娘呢,还真把自己当作一位贵客了!她睡得晚,起得迟,下楼吃好多东西,常常吃两份,没等人家请,她自己又给自己添上了。她没文化,不会看报,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说话粗声大气的,亲热得过了头。

  不久,文福对她的态度差起来了,就像对我一样,一点也不尊重。她说话的时候,他不睬她。她举止有点不恰当,他就给她看脸色。

  所以虽然我从来不有意要这样,但我开始觉得有点对不起她。

  我心想,哪种女人会落到这般地步,来给我丈夫当姘头?他既不动人,又不温柔。看看他那只耷拉下来的眼睛和满脸的凶相,哪儿算得上潇洒?他一天到晚发脾气。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过以前在飞行员二班待过罢了,可现在他连这个也不是了。那么他又能给她带来什么呢?──连一个糟糕的婚姻都不能!

  我认定,把她和他勾搭在一起的,不可能是爱情,而是另外的东西:或许她只是在慢慢消磨她的生命,而不想一下子死去。这儿,她有地方好睡,有东西好吃。一切都无所谓。战争期间,许多人都这样,满怀恐惧,不问原因,绝望地活着。

  我和敏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脸蛋漂亮,头脑简单,意志坚强,骨子里又胆小。当然,我们的背景不同,毫无共同之处,但实际上,我比她好不了多少。我们全都梦想着未来,或许是明天,或许是后天。可等它一到,我们又宣称我们的幸福已成了往事──幸福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

  所以老实说,我并不讨厌她,或许还有点喜欢上了她,因为有一点是肯定的:她很好相处。

  尽管她举止粗鲁,甚至有点傻乎乎,可看得出,她倒是非常真诚的。她盛饭总是把自己碗里的饭堆得高高的,把饭菜的味道夸上了天。她羡慕我的戒指和项链,问我是不是纯金做的。她说我的衣服很漂亮──值多少钱哪?她不像有些人,问这些问题的目的是希望以后给他们一点赞美过的东西作回报。

  还有,她从不发牢骚,从不使唤佣人,不像胡兰。哪怕为她做了一点点小事,她都要感谢她们。淡若哭的时候,她就主动去抱他。她用自己满口的北方土话跟他说话。文福不在家的时候,她就跟我讲所有那些正经姑娘不愿谈的事情──旧日的男友啦,舞会啦,上海的夜总会啦,其中有几个她还进去干过活呢。我承认,我喜欢听她说话,我喜欢看她说话时眼珠子滴溜溜转,手舞足蹈的神态,就像演戏似的。

  在和我们一起已经住了差不多两星期后,一天她告诉我,“我是个歌手,也会跳舞。总有一天,我要当个电影演员。”

  我觉得她简直是在做梦。“那么你给自己起个什么样的艺名呢?”我出于客气而问道。我知道许多演员都有艺名,像胡蝶啦,梁莺啦,都是我崇拜的演员。

  “现在还不知道,”她说着,笑了,“但不用我在上海时人家给起的名字。我在大世界干活那会儿,大家都叫我橡皮仙女。大世界,你知道这地方吗?”

  我点点头。有一次我和花生偶然听叔叔和他的朋友们在走廊里提起过这个地方。这是一个有拱廊的娱乐场所,设在法租界里面,是一个专供洋人享乐的地方,对女人来说是一个非常下流、危险的地方。

  叔叔说,里面全是希奇古怪的东西:畸形的男人和漂亮的姑娘一起玩游戏,动物和杂技演员一起在空中翻跟斗。各种各样过时的迷信都变成了表演。有身份的中国人是不去那儿的,叔叔指责这地方使洋人对中国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看法,好像所有的中国人都抽大烟,敬鬼神,所有的姑娘在自己家里都光着上身,一面倒茶,一面唱歌跳舞。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人居然真的在那儿干过活!

  敏站起来,走到房间对面,“我的表演很通俗。我出场时戴很重的头饰,披一件古式的长袍,像个仙女,我的胳膊上缀满各种各样的东西。”她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

  “然后一个法国人,我的老板,就出场了。他头戴一顶圆圆的学士帽,穿一身学士装。他的眼睛眨巴着,就像洋人常常模仿中国人的那种样子,难看死了。他的脸上粘了络腮胡子,一直拖到膝盖,像老鼠尾巴似的。”

  敏慢慢走到房间另一头,摸着她想象中的胡子。“呵,小妞,”

  她模仿着老头的口气,“长寿的秘方在哪儿?快说出来吧。不说?那好,我要把它从你口中一点点榨出来。”

  敏慢慢脱掉她想象中的长袍,先脱一个袖子再脱另一个。“我光穿紧身衣和超短裙,一直裁到这儿,膝盖以上。我的大腿和胳膊上涂了一层粉,白得像石灰。我穿一双大红拖鞋,戴一副黑手套。”她绞着双手。

  这种事光想想就够吓人的。什么样的姑娘敢在洋人面前穿那么短的衣服?

  “然后,那法国人就把我拖进一个魔术箱,这箱子是用木头特制的,像监狱里的笼子,有这个房间那么大。大家亲眼看见他把我的头塞进洞里,把手脚一段段切开,丢到箱子角落里。”她指指墙角。

  敏坐到椅子上继续表演。“从观众席上望过来,我的脑袋、双手、双脚全露在外面。我摇摇脑袋,动动手脚,发出可怜的哭声,‘饶了我吧,求求你,别折磨我了。’然后我望望观众,请求他们,‘救救我!救救我!’我表演得很不错,我能用法语、德语、英语、p语说这话。有时观众们情绪激动起来,要那个法国人把我放了。但更多时候男人们会喊:‘快,快,让她叫呀!’

  “然后一个男的挟一把小提琴上台,奏起了紧张的音乐,观众全往前靠上来了,那法国人就拉箱子旁的一根绳子,我的手脚就一段段地被拉开来了。”

  敏就在房间里把手伸开来,把脚也伸开来,这样她就只有屁股还坐在椅子上。她眼睛睁得大大的,露出恐怖的神情。我也被她弄得恐怖起来了。

  “我发出的尖叫声越来越响,”她轻轻地说,“小提琴的声音也越来越尖,直到我的手脚被扯到箱子的四个角落──离我的脑袋足足有十二英尺,还在痛苦地挣扎。最后,我哭着用一种嘶哑的嗓音对他说,‘我告诉你!我说了吧!’那法国人就摸摸他的胡子说,‘是什么样的?什么是长寿秘方?’”

  敏闭上了眼睛,她的脑袋前后扭动着。“最后,”她用一种很慢很痛苦的声音说,“我吐出了那个字。‘慈悲!’我喊道,用p是你永远也不会有的东西!’然后我就全身瘫软,死了。”

  敏闭上了眼睛,嘴张得大大的,真像一个死人。我盯住她扭曲的脸,说,“哎呀,好怕人呀。你每天晚上都得干这个?”

  她突然张开眼睛,从椅子上跳起来,哈哈大笑。“不过是魔术嘛,难道你看不出来?拖鞋里的脚、手套里的手都不是我自己的。箱子后面躲着另外四个姑娘呢,她们每个伸出自己的一只手或脚,我一叫她们就动起来。明白吗?我不过是个演员,只要做做表情,张张嘴巴,发发尖叫就行了。”

  我点点头,还想弄得明白一点。

  “当然,我表演得很不错。每星期总有一次,观众席上要晕倒几个人。但干了一段时间后,我就觉得这活儿没劲了。我尤其讨厌,最后我装死的时候,许多人又是鼓掌啦,又是欢呼啦。”

  她叹了口气,“我一找到好工作就放弃了。我到‘真诚’唱歌去了──你”q道,那可是南京路上有名的大百货公司。我跟一些姑娘在露天餐厅给客人唱歌。但我才干了两个月,打仗了,炸弹落在商场里,这活也就干不成了。当时的场面我全看到了。”

  敏一说到这儿,我就明白了,她说的那些炸弹是我们自己的空军错投的。

  “呵,你要是在场就好了,”敏说,“我跑到马路对面另一家百货商店门口,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从我们站的地方望过去,好几百人被炸死了,真惨哪。后来来了几个当官的,叫大家走开。‘一切都在控制中!’他们喊道,‘没炸死人!那些尸体?根本不是什么尸体──不过是男女服装嘛。’他们就是这么说的。炸弹扔下来炸死的不过是服装。”

  敏转过脸来对我说,“我看到的是一回事,听到的又是一回事。

  于是我心想,我该信哪个,是信耳朵呢,还是信眼睛?结果,我只好让良心来决定。我不想看到那么多尸体。最好把它想成一场错觉,就像我在大世界里表演的魔术。”

  我心想,这敏姑娘倒很像我,看到的是一回事,听到的又是一回事,我们俩全凭愚蠢的良心作决断。

  “等一下,”敏说,“我知道有些东西你听了都不敢相信。”然后,她快步上楼去了。

  过了一会,她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唱片。她摇起了老式唱机,由于摇得太多了,唱针一碰着唱片,音乐就飞快转起来了。她马上扭起屁股,打起响指来。“这就是我经常在唱在跳的曲子,”她说,“‘真诚’没炸掉前我就唱这曲子。”

  然后她就又唱又跳,把我当作坐在台下的几百名观众。这是一首美国情歌。我马上就听出来,她的嗓音很甜,听起来好像她的心已经碎过好多次了。中国人喜欢这种唱法。她的双臂像风中的柳枝,随着乐曲而拂动,渐渐慢下来,直到乐曲中止。她的表演确实很不错。

  “起来,懒鬼。”她突然说。又摇了摇唱机,给唱片翻了个面。

  她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现在我来教你怎么跳探戈。”

  “我不要学!”我忸怩着。可实际上我心里很想学。我看过金格·罗格斯和弗雷德·阿斯黛尔的电影。我喜欢金格扭摆身体,滑落地面,然后又翩然跃起的样子。我喜欢看她轻巧的舞步,像鸟拍翅膀似的。

  但我们没那样跳。她往前走,我往后退,先跳快步,后跳慢步。

  她让我把头侧到这一边,然后再侧到另一边,我又是叫呀又是笑呀。

  那天下午我们就一遍又一遍地放那张唱片。过后她又教我另外几种舞蹈:一二三步的华尔兹、小步的狐步舞,还有蹦蹦舞。厨师和佣人全上来看我俩跳舞,鼓掌喝彩。

  我也教她一些东西,怎么写名字,怎么补破洞,怎么说话得体。

  实际上是她和胡兰吵了一架,过后她就要我教她学太太的风度。

  胡兰问敏,在我们家做完客后她打算上哪儿去。敏马上说,“不关你的事!”整整一个晚上,胡兰连正眼也没瞧她,就当没她这个人。胡兰鼻子里还不断发出擤鼻涕的声音。我忍不住就问她,“胡兰,你闻到什么烂东西了?”

  后来我就对敏说,“要是有人问你问题,你可不能说,‘不关你的事’。这种态度不好,听起来不舒服。”

  “那我该怎么回答她呢?她问我的时候态度也不见得好呀。”她说。

  “即便这样,下次她再问你,你就笑着说,‘这种事嘛,你就不必为我费心了。’这句话意思跟‘不关你的事’一模一样,但听上去或许更有分量。”

  她把这话念叨了几遍。“嗯,这样听上去更好,”说着她就大笑起来,“我说话像个太太了。”

  “还有,你笑的时候,”我说,“要用手捂住嘴,这样你的牙齿就不会露出来了。笑起来像只猢狲不好看,嘴巴里的东西全露出来了。”

  她又笑了,这次把嘴捂起来了。

  “至于你的艺名嘛,你当演员的时候──我想该叫金嗓子小姐。

  叫起来好听,又很有教养。”她点点头。然后我就教她怎样写自己的名字。

  一天,大概是在敏到我们家三四个星期后,杜阿姨路过我的房间,在门口站了好久。她问我身体好不好,我丈夫身体好不好,淡若身体好不好,于是最后我只得请她进屋来喝茶。

  我们在桌边坐了很久。开头只是说些客气话,问问杜阿姨的身体,胡兰的身体,家国的身体。然后她不说话了,光是很响亮地一口一口地啜着茶。

  “现在我得跟你说些事。”她突然说道,然后叹了一口气,又不说话了。

  “你可真是个好人哪。”她说了句,又停下来,想一想。

  “你太容易上当了。”她说着又停下了。

  然后她叹道,“哎呀!”她伸出手指点点我,“你呀,太天真,天真到傻乎乎的地步了。你知道你丈夫和这位敏姑娘在干什么吗?”

  我怎么能承认我早就知道这事了?我装出一脸茫然的样子。

  杜阿姨又叹了口气。“看来我只得把真相告诉你了。你大天真了,小人。他们早已勾搭上了。你一出去,他就上她的床。你一睡着,他就上她的床。你一闭上眼睛,她就叉开她的大腿。现在这姑娘已经怀孕了,你还看不出来。她要他娶她做小的。她说他已经答应了。她已经跟大家都说过了,就你还蒙在鼓里。你打算怎么办?等生米煮成熟饭?你是照料自己的孩子,还是照料你丈夫的小老婆的孩子?别犯傻了,小人,睁开眼睛吧!”

  “你跟我讲了这些,”我说,“可我又能怎么办?我管不了我的丈夫。你知道他的为人。”

  “你管不了你丈夫,但你可以管管那姑娘呀。”她把茶杯放在桌上,站起来走了,“我很后悔,不该告诉你这些。但我已经老了,有些事情再不讲就要带到棺材里去了。”

  杜阿姨一走,我就寻思,这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他们都盼我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对敏喊道:“太可耻了!不要脸的东西,滚出我的家门!”

  然后我又想,这也许是件好事。敏怀孕了,我就有理由跟文福说,我得离开他,我要离婚。如果他要娶敏当小老婆,我就告诉他,你可以娶她做太太!这样大家都开心。

  那天,我就计划怎样跟文福讲。我不跟他吵,也不指责他,我只要他跟我离婚。当着两个证人的面写一张纸,就说我们结束夫妻关系。然后我就带上淡若和我剩下的陪嫁,搭上向南的火车,到海防上船,趁现在还安全尽快回上海老家去。或许这还不是什么太丢脸的事。

  战争改变了人们的道德观念。没人会问得这么仔细,为什么一个女人与丈夫一起出去一年,现在撇下丈夫一个人回来了。我真幸运,敏给了我一个多好的借口啊!

  文福一回家,我就对他说,“我要带你去看看湖对面的风景。”

  这是我们俩用的暗语,隔壁那么多耳朵在偷听。

  我们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我给他看了我写的声明我和他离婚的协议书。我没加解释,直截了当就说了,“我要走了。你待在这儿,和她结婚。胡兰和家国做我们的证人,在这上面签字。”我就这么说了,没大吼,没发火。

  我以为他该满意了。我允许他娶她。你知道他怎么着?他坐下来,看看那份离婚协议。“我不签,”他平静地说,“我不提出离婚。”他把协议书撕了,扔进身后的湖里。我明白,他这么做并不是说他还爱我,为自己干下的肮脏事而抱歉。他这样做是要我明白,究竟谁是老板。因为他在毁了我的机会后,伸出手指头指着我,用嘶哑的声音说,“什么时候我想休掉你,我会跟你讲的。用不着你来告诉我该怎么做。”

  第二天早上,杜阿姨来向我道喜,告诉我敏已经走了。她听说她一大早就走了。我听到这消息真是很难受。我要追上去告诉敏,这不是我干的。我没要她走,我没恨她。我独自一人坐在房间里,为她的离开感到难受,同时也出于自私的原因,为我失去了一次机会而感到难受。

  那天下午,胡兰来告诉我她正在做的一件衣服的式样。杜阿姨谈起了流行性霍乱,难民们全都怕打防疫针,有个人为了钱代二十个人打针,结果收了别人的钱后死了。我坐在椅子上打毛衣,假装在听她说。但我实在没心思听这些闲聊。我望着留声机,然后又看见了敏的唱片。最后我高声说,“这位敏姑娘,留下了不少东西。不知她上哪儿了,想想真难受啊。”

  胡兰连忙告诉我,谣言传得有多快。“张太太在菜场里说,她去了靠近铁道的那个九龙旅馆。”

  第二天我在那地方找到了她,那是个大统铺,很便宜,只有一张狭窄的大烟床,一块当桌子的木板。她很安静,见了我有点不好意思。她为自己引起的麻烦道了歉,感谢我为她带去了唱片。然后她耸耸肩膀,说,“有时你觉得事情会这样,可到头来又是另一种样子。”

  我问她怀孩子几个月了。她很不好意思地说,“这种事嘛,你就不必为我费心了。”

  “这话是我教你的。”我说,“你没必要用在我身上。”

  我掏出一些钱给她。她说,“已经没问题了。今天早上我已经把它解决了,很顺利,没出血,一切都很干净。”我还是把钱掏出来了。她笑了笑,就收下了,她谢过我,赶紧把它放进一个盒子里。临走前,我告诉她我永远喜欢她的歌唱和舞蹈。

  过了一星期,胡兰跟我说,“你知道敏这个人的底细吗?她已经跟另外一个男人走了,跟别人说他们是兄妹俩。这么快!她到底算哪一类姑娘?她到底想勾搭多少人哪?”

  我听到这消息,并没有瞧不起敏。当然,她的道德观念和我的不一样。可我心想,好了,现在我再不用为她担心了,她心中的创伤很快就会愈合的。

  所以说实在的,她是个幸运儿。她走了,我还得和文福在一起。

  有时我在梦想,要换一换该多好。我是敏,我回到了上海,在大世界干活。同样地生活,同样受折磨,一寸一寸把我拉开来,直到我再也认不出自己。

  

  第十七章 四头门

  又过了一年,文福还是一点没变。可我一点一点地变了。在胡兰和其他人眼中,我还是同一个人。但那只是因为我掩饰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我假装忙于照料孩子,没工夫操闲心思。

  在1941年整个夏天,我喜欢坐在后院,把淡若抱在膝上,我们俩就这样等着雷电的降临。我告诉他,“听──砰──响了。等着,等着──哗!多美啊!”才十个月大,他就知道鼓掌了。

  那年夏天,上午总是很热,但还没热到受不了的程度。往往到下午,就打雷了,接着就下雨,溅起一阵阵好闻的泥土气,我就叫女佣人赶紧跑出来,收晾在外面的衣服。

  听起来我的生活似乎变得轻松起来了,一切都静悄悄、懒洋洋的,就像过一个开心的暑假。但这只不过是我和淡若在一起度过的好时光。我用这种好情绪来忘掉一切另外的事情。

  淡若很听话,很聪明。或许每个母亲说起自己的孩子来,都是这样的。但只要想象一下:淡若还不到一岁的时候,我问他,“妈妈在哪儿?”他指指我,笑了:“淡若在哪儿?”他拍拍自己的肚皮,笑了:“爸爸在哪儿?”他指指文福,但没有笑。

  淡若信任我,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信。要是他醒来饿了,哭了,我走进他的房间,说,“不哭,不哭。我下楼给你拿点吃的来。’等我回到他的房间里的时候,他已经从摇篮里站起来了,但没哭。

  所以你瞧,我知道淡若大起来会成为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可信赖的、关心别人的人。他不像文福,一点也不像。文福是他父亲也没关系。

  文福把敏赶走后,又回到我的床上来了。但同时他也和各种各样的女人睡觉:农村里来的女佣、街头的妓女,甚至还有小学教师。我认为在他眼中我们全都一样,就像一把椅子可以坐,一双筷子可以夹菜,每天都少不了。只要我说一个反对他的字,──或反对他喜欢的任何东西──就免不了大吵一场,总是在吃晚饭的时候。我尽可能闭嘴不说,以求平安无事。可我心里在和自己吵架,一点也不平静。所以到头来,我忍不住要说两句。

  一次,仅仅是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字眼。文福要厨师做他喜欢的一道菜,加甜卷心菜的羊排。但那年夏天,卷心菜很不好,有一股臭水味。当文福问我喜不喜欢这道菜时,我就实话实说:“不好吃。”第二天晚上,他就吩咐厨师给我做同一道菜,别的一点也没有。

  他笑着,又问我,“现在你喜欢它了吧?”我还是像头天晚上那样回答。一天又一天,老是同样的问题,同样的回答,第二天还是同样的菜。我不得不咽下难吃的卷心菜,没别的。但我没有放弃。我等著文福自己玩厌这套卷心菜把戏。两星期后证明,我的胃比他的脾气还要坚强。

  那么顽固地坚持吃坏卷心菜,或许看起来有点傻。我满可以撒谎说,“今晚的菜真好吃。”但我要是不抗争,不就等于承认我这辈子完了?

  所以我们的关系是越来越差了。但我记得,当时整个国家都在走下坡路。我在饭桌上听人们这么说,那些通宵达旦打麻将的飞行员也这么说。他们谈起战争就像传染病一样,传播那种使人们互相撒谎、欺骗、仇恨的病毒。

  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开始于去年。那时缅甸公路突然关闭,满载军用物资的卡车无法开进来。人们嚷道,没有油,空军怎么开飞机?

  没有枪,部队怎么保护我们?每个人都感到孤立无助。我们也很愤怒,因为关闭公路的不是日本人,而是英国人,是他们在控制它。他们关闭公路是因为拿不定主意,支持哪个政府好──中国的还是日本的,日本的还是中国的。他们拖了三个月才作出决定。当他们终于说,我们支持你,中国。谁还相信他们?当然我们假装欢迎他们回心转意。我们有什么选择余地?只求他们不要再关闭那条公路。

  美国人也同样坏。有一天,他们吹牛说他们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的中国伙伴,他们说。陈纳德将军在那年夏天回来过,说他要带很多飞机来支持我们。但第二天我们就听说了,美国公司正和日本人做一笔大生意,把油料和钢铁卖给他们──就是这些飞机正在中国土地上扔炸弹。你听到这些心里会怎么想?我们那么多的飞行员在死去,好些都是我们的朋友啊。三班有一半人战死了,后来六班和七班差不多死光了──全都是年轻人哪!晚上,飞行员就讲每个新战死的飞行员的故事,个个都是好样的。啊,我们哭得好伤心啊,伤心中又掺杂了愤怒。

  但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我们自己的中国领导人也向日本人磕头了。国民党的二号人物,就是这么干的。他说中国应该放弃抵抗,支持新上台的日本政府。这等于是要我们把祖坟挖掉,把骨头抛出去喂狗。谁会说这种话呢?可许多人都这么说了。这种事每发生一次,我们的心就凉一次,不知道值不值得为这种耻辱而战。

  当然,市场上经常召开群众大会,群情激奋,痛骂汉奸。一天我去广场正赶上举行集会。一个军官用话筒号召中国人不应该放弃斗争。“我们必须同日本鬼子斗争到底,”他说,“直到献出我们汉民族的最后一滴鲜血。”

  这话说得很怪,因为除了我和胡兰,拥在广场上听讲的群众差不多没有一滴汉族的鲜血,全是少数民族──有苗族、白族、彝族、回族,还有缅甸人和其他各种各样穷苦的山民和难民。他们被迫下山或出郊区,献出自己的子弟来当士兵和苦力,帮助打赢这场战争。他们被当作最下等的人,像牲口一样光背东西。但他们站在广场上,听着一种不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讲的关于爱汉人的祖国的口号,而且还鼓掌欢呼。

  我以为这些人肯定在山上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这使我想起了一句中国的老话:“如果改变不了自己的命,就改变你的态度。”或许这些人就是这样的,他们不怨天尤人,不再去想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相信他们已经变成汉人,此刻正在为某种东西而奋斗。我对自己说,瞧瞧这些人,要向他们学习。

  那天从广场上回来后,我慢慢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我不去想我已经准备死,还没有。但我这样来考虑这个问题:如果我不得不马上去死,那么我也许不会再受这么多磨难了。如果我不是马上就死,那么或许我还能找到逃脱的办法。

  那段时间,胡兰也开始改变了她的态度。也许改变的不是她的态度,而是她的胃口。她开始拼命吃东西,一天比一天吃得多。

  开头我以为胡兰怀孕了,还要保密。我知道她很想要个孩子,她不隐瞒这个事实。每当我在她面前抱怨文福,或抱怨战争,或想家了,她就说,“我要是像你那样有个儿子,就够满足了,什么事都受得了。”

  儿子没出来,但她还是拼命吃东西,总是吃不饱。我不是说她特别喜欢吃麻辣豆腐或带肥肉的排骨,自言自语“我就是喜欢吃这种东西”。相反,她喜欢看每天成群结队进城来要饭的乞丐。她喜欢看他们饿的样子,他们瘦得皮包骨头,嘴巴向下耷拉着,随时准备咽下一切可以吃的东西。我想,她想象如果自己不吃东西就会变成他们这个样子。

  我记得她特别盯住一个要饭的姑娘,那姑娘靠在通向老城区的墙壁上。胡兰看看她,她也看看胡兰,目光很凶。胡兰问我,“她干吗老盯着我?就像一头野兽想吃了我,救它自己的命。”

  我们每次经过那姑娘身旁,胡兰总要说,那姑娘投在墙上的影子越来越瘦了。我想胡兰看到的是她自己过去在乡下的影子。我肯定这一点。因为有一次她跟我谈起了她的老家,她小的时候,全家差点饿死。

  “每年都要发大水,”胡兰说,“总要淹掉一点,但有一年,洪水就像一只大茶壶倒翻了。洪水涌出来淹没了我们的田地,我们没东西可吃,只能吃干的高粱饼。也找不到清水把饼蒸得软一点,我们就这么干吃,很难咽下去。我母亲分吃东西,先切下一点给男孩子,剩下一半再给女孩子。一天我实在饿坏了,就把整块饼都偷来,一个人全吃下去了。我母亲发现后,就揍我,骂我,‘这么自私!一个人把一块饼独吞了。’后来她三天不给我吃东西。我哭得好伤心啊,我的胃痛得好厉害啊──为了啃一块小小的高粱饼,我的牙都绷断了。”

  你会想,胡兰想起自己吃高粱饼的往事,会在那个要饭姑娘的碗里放几个硬币,或给她一点吃的,我就是这么干的。我不是说我每次都这样。可胡兰一次也没布施过。相反,她把更多的东西往自己嘴巴里塞。她的体重在增加,就像一个人把金子或现钱存进了银行,以备不时之需那样。所以我说胡兰改变了她的人生态度。她本来很大方。

  可现在,看到别人在受罪,她就想起了过去,想到有一天她还会变成那样。

  那年夏天,文福和家国到重庆去了。家国说他们去训练前来保卫新首都的军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可能要两三个月。

  我丈夫离开前,吹嘘他的任务重要得很,发展无线电通讯,这样日本飞机来之前空军和陆军就都知道了。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心里就犯嘀咕,空军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这个老是在撒谎的人呢?

  我很高兴他走了。

  他们一走,胡兰就担起心来,听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一天她说,“听说日本又要对重庆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轰炸,或许昆明也要遭殃呢。”说完,她开始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她一听到打雷声,就跑到外面去望天空,等着看飞机从乌云中掉下来。

  我告诉她,“你得先听清楚了,再跑出去看。打雷总是从缅甸那边的大山传到西边来的,而轰炸机总是从北向东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日本人怎么想的?”她自作聪明地说,“他们的思路和中国人不一样。”说完她就跑出去看天,好像要找到证据,证明我错了。

  我记得有一次她又出去看天了。我正在厨房里给谈若洗澡,忽然听到了她的尖叫声,“他们来了!我们死定了!”

  我抱起淡若,水溅了我一身。然后冲出屋门,朝她指点的方向望去。原来是一大群乌鸦飞过,排成战斗机的箭状队形飞过。

  我松了一口气,不禁笑了。“是鸟。”我告诉她,“它们只能在我们头上撒点鸟粪。”

  胡兰很生气的样子。“你干吗嘲笑我?”

  “我没嘲笑你。”

  “我看见你笑了。”

  “我当然笑了。你说我们死定了,我跑出来看我没死,只看到了鸟,我是笑这个。”

  “哪怕现在看上去,它们也像飞机。你瞧。大家都有眼睛看花的时候。”

  在我眼中,鸟就是鸟。打那时起我就想到,胡兰的眼睛不大好使。现在她还怪我老是看错。一开头,她老是喜欢开这种玩笑。

  一次她的绒线针掉地上了,过了一会她就找不到它了。我帮她找到后,她就笑着说,肯定有个鬼把针吞了,后来又吐出来了。但又有一次她丢了绒线针,她就皱起眉头说,“肯定是你儿子捡起来,放错地方了。”

  我就纳闷,一个人老是看不清东西,老是看不到自己的错误,可怎么活呀?过后我又想,她干吗自己心不在焉反倒要怪我儿子呢?她自己连鸟和飞机都分不清,干吗还要指责我呢?第二次,我和胡兰、淡若去市场,我就把她带到一个卖眼镜的地方。

  这是在市场新区开的一家小店。战争开始后,这地方生意倒还兴隆。小桌子上摆了几副眼镜,篮子里还放着一大叠。店主告诉我们,桌子上的眼镜,是试镜用的,看看哪副最合适。

  胡兰戴上第一副,望望我和淡若,马上就笑了,“啊,就像在云端里走路那样,头晕乎乎的。”

  淡若望着胡兰,不说话,很担心的样子。“你不知道阿姨上哪去了?”我说。他朝我笑了,然后一把抓下了胡兰脸上的眼镜。

  胡兰一连试了三副,我们都笑得同样开心。但她一戴上第四副,就安静下来了。她不让淡若把它摘下来。她朝上看看,又朝下看看,把眼镜取下来,又戴上去。她走到店门口,望望街两旁的各色各样的店铺。“我瞧见了一种好看的围巾,”她嚷着,“我瞧见了我想买的豆于。”

  店主乐坏了,他告诉胡兰该从哪只篮子里面挑。有些是金边的,有些一眼看去就知道是用很便宜的铁皮做的。我看到有几副腿掉了,镀金也磨损了,露出下面灰不溜秋的金属。

  “这些眼镜都是旧的。”我对店主说。

  “当然是旧的,”他说,“如今哪儿弄得到新的?所有的铁器都用在打仗上了,不要说这些东西了。”他转过头去对胡兰说,“太太,瞧这儿,这一副特别好,英国造的。你戴的这副,便宜是便宜,不过我得老实告诉你,是日本货。”

  这话对胡兰和淡若好像没起什么作用,他们正忙着在篮子里东挑西拣的。可我看到篮子里的眼镜感到很恶心。胡兰挑中了一副圆眼镜,没有架子,只要夹在鼻子上,把金边的腿挂在耳朵上就行了。这副眼镜式样已经过时了,一点也不好看。我告诉她说你看上去像个有学问的人,她听了这话好像很开心。

  回家的路上,她不断地把眼镜取下来,戴上去,东瞧瞧,西望望。

  “你看见那个了吗?”她问。

  “一筐红辣椒。”我回答。

  “你看见那个了吗?”她指指很远的路的尽头。

  “一个卖木炭的。”

  “还有那后面呢?”她好像在测试我的视力似的。

  “一辆军车,外面站着士兵。”

  她不停地望着市场上的东西,有时戴上眼镜,有时取下眼镜。但是我们走近时,我发现淡若的眼睛老盯着那些站在军车旁的士兵。我觉得很奇怪,一个小孩能看到什么呢?

  都是些小伙子,从他们穿在身上没下过水的军装来看,他们是新兵。许多人看上去很自豪,很兴奋,检查着新鞋子,他们马上要登上去的军车将把他们送到他们无法想象的地方。他们还有着淡若那份年轻的真诚。

  一个年龄大一些的男人发布了响亮的命令。那些年轻的士兵马上立正,尽量显出严肃的神情。两秒钟以内,随着发动机的轰鸣,他们全都跳进了卡车的后车厢,背靠木头挡板站好,目视前方。

  这时我看到了他们的母亲、祖母和姐妹,全都哭喊着,从马路对面向他们挥手致意。她们全都穿着节日的盛装,围着头巾,穿着五彩缤纷的裙子。她们从山上下来,为他们送行。有些新战士笑着,挥着手,还是很兴奋。但我也看到有一个士兵看上去很怕,他的大腿在发抖,他想忍住不哭,免得人家拿他当小孩看。汽车开走了,我望着他,不知道他要到哪儿去,会发生什么情况。我想他也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你能看见那个吗?”胡兰又问了,她指着一篮子蘑菇,那正是我最爱吃的东西。我马上也把那些士兵忘得一干二净。

  那天上午,胡兰简直成了蘑菇专家。既然什么东西她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她很快就挑出了各种各样的毛病:有虫蛀的,有烂疤的,浸过水的。但幸亏蘑菇很多,品种也很多,全是新鲜的。昆明这地方,蘑菇一年四季不断,全生长在城市周围阴凉、起伏、湿润的坡地上。

  我挑了一些柄长头大的蘑菇。我记不得这种蘑菇叫什么名字了,但我还记得它的味道,用盐水泡了,放在热油里炒,又嫩又鲜,你会连头带柄全吃下去,一点也不会浪费。那天在市场上我很想吃这东西。我想着晚上把它们用热的胡椒粉炒一下,再泡很长时间,直到泡得发黑为止。我一面想象着这些香喷喷的发涨的蘑菇,一面就把手伸向了胡椒罐,就在这当儿,突然,警报和高音喇叭响起来了。当!当!当!

  注意!注意!响个没完。

  每个人都像我和胡兰在南京飞机撒传单那天一样,撒腿就跑。我抱起谈若,把别的东西──蘑菇和胡椒罐全丢了。另外人也一样,把他们的东西全丢地上了。然后我们推揉着喊叫着,朝四面八方跑开了,一直往城门口跑去,因为高音喇叭告诉我们:跑到最近的城门口,到城外去!

  “最近的!最近的!在哪儿?”大家都叫着。

  胡兰把眼镜往脸上一推。“从这儿走!”她喊着,指向南面。

  “这条路最近。”我回头喊道,指指北面。

  “没时间争了。”

  “所以我才说往北。要是跑得快,还来得及。”然后我就不再跟她争,管自己朝北门跑去。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胡兰追上来了。我们跑着,日本飞机已经到了,又投炸弹,又扫机枪。我们从地上可以看到它们来了。我们知道这些飞机飞那么高,能够看见我们跑。它们能看到我们胆小的样子。

  它们可以决定炸城区的什么地方,扫射什么人。

  我能看到飞机越来越近了。要不是我把全副精力全用在奔逃上,我早就冲胡兰吼了,“瞧见没有,它们是从东面来的,就像我跟你说的一样。”

  然后我们两个都看见飞机一下子转了个弯,掉头朝另一个方向去了。我们停下了脚步。过了几秒钟,我们听见了炸弹的爆炸声,一颗接着一颗。地面抖动了一下,然后──一切都结束了。我们没死。我看到城区南面升起了烟尘。谈着拍起手来。

  警报解除了,我们往回走。周围的人们都在以兴奋的口气谈论著,互相庆幸着,“运气,运气,运气。”不一会我们就回到了市场。

  这里比刚才更忙了,这些死里逃生的人都拿定了主意,要多买一块肉,或多买一双鞋子,或买一些他们现在不再觉得昂贵的东西,或许下一次警报再拉响的时候,他们就不再在人世了。

  我和胡兰来到刚才那个摊头,买我们向往已久的蘑菇。摊主告诉我们,他一点没受损失。他的所有东西还在原地,没被偷走,也没被炸掉。我们祝他运气好,他给了我们优惠价。大家都变得大方了。

  “她儿子好聪明呀,’湖兰说着,指指淡若,“还不到一岁呢,可警报一停,他就晓得不哭了。炸弹落下来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打雷呢。他把头转过去,等闪电,大家都喊叫着,可他倒拍起手来了。”

  胡兰这么说淡若,我感到很骄傲。我把他举到空中,听他格格的笑声,“多好的一个小飞行员哪。”

  “多乖的孩子哪!’湖兰说。

  “多聪明呀!”

  “多聪明呀!”

  我们走回家去,一路说着淡若,说着我们的运气,还有我们在轰炸后的市场上得到的优惠。

  那天晚上,我们用丰盛的晚餐和喷香的茶来庆祝第一次轰炸。杜阿姨和佣人们全开怀大笑。当警报拉响的时候,她们在自己待着的地方至少数了十次警报,当说到第十次的时候,这故事变得好笑起来,我们全都笑出了眼泪。

  “我刚把马桶拎到楼梯口,”一个佣人说,“当!当!当!──然后砰!砰!砰!这臭东西撒得满地都是。”

  “你吓坏了吧?”杜阿姨嚷着,“我当时手里拿一把菜刀正在追一只鸡呢──过一会鸡来追我了!”

  胡兰说,“我们站在那儿,正在争论该往哪边跑呢。我告诉你,炸弹就在你头上,你的脚都不想争了。”

  两天后,轰炸机又来了。我们再次逃到城门外,然后毛发无损地回来了,我们感到幸运,但那是另外一种幸运的感觉。晚上我们又庆祝一番,但这次没上次那么热闹。我们的经历还是很好笑,但没笑出眼泪来。

  这以后过了几天,炸弹又落下来了。这次我们没开玩笑,没开怀大笑,我们很平静地聊着。杜阿姨听说我们一个熟人的太太伤得很重。胡兰纳闷咱们自己的空军干吗不还击。她希望我们的丈夫们赶快从重庆回来。我提到日本飞机好像总是从东边过来的,杜阿姨也同意:

  “老从东面来。”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飞机经常来,一星期大约来三次,总是在早上。我不知道日本人干吗选择早上,好像没道理。它们好像只为完成任务,早上炸昆明,下午炸重庆。对我们来说,轰炸也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当然,听到警报声,我们还是怕的。但现在我们知道先把东西安顿好,记住放的地方,以便今后找得到。杜阿姨则要弄清楚煤炉上正在烧东西的锅子有没有拿掉。

  “要不然命倒是保住了,回来一看房子烧光了,还有什么意思?”

  胡兰总是抓起她早就搁在门口的塞满食物的口袋。淡若伸出双手扑向我,准备出门。然后我们很快就走,神情严肃,好像去参加一个葬礼,一路上希望我们到达时这个葬礼不会变成我们自己的葬礼。

  我们有时到北门,有时到南门,有时穿过早就被炸毁的地方,几幢房屋成了废墟,周围所有的屋子仍竖立着,只是草屋顶已经没了,就像被大风刮走了帽子。

  我们一到城门口,立刻就跳进一个坑,或是躲在树背后。然后就和差不多每天要碰到的同一帮人聊天,互相交换看法,比方哪儿能买到最好的面条、最好的纱线、最好的咳嗽药等等。

  我总是选对了城门。真的,一星期有三次我们都有可能被炸死。

  但是那么多天,炸弹从没落到我们头上,连旁边也没有。我就想我天生就运气好,能避开炸弹。我总是选对了大街,选对了门,选对了藏身的地方。

  一天,我们吃完中饭后正打盹,胡兰就说我们该上市场了。淡若已经睡着了,我就把他交给杜阿姨。我们先到了菜场,找新鲜的毛豆,碧绿的,吃起来很甜,很难得,虽然很贵,但我还是买了一些。

  当然,我很幸运,还有钱买这种东西。许多人都穷得连最普通的食物都买不起。但在战争期间,如果你幸好有钱,你是不会想到省吃俭用的。一有机会就尝鲜,就像你们的口头禅“吃,喝,结婚”。哪怕明天就完蛋,总还有东西可指望。

  所以我的陪嫁钱花得如流水。有时我都懒得跟摊主讨价还价。他们都乐于跟我打招呼,一见我就喊,“太太,太太!刚摘下的豆子,刚产下的鸭蛋。”

  我们走到卖鱼的摊位前,胡兰告诉我,她刚收到家国的一封信。

  她抽出信,给我看信封。

  尽管家国一直在教她读书写字,她学得不用功。所以结婚四年后,上了四年认字课,她只认得市场上的标价,和所有代表她喜欢的食物的字,像“鱼”、“排骨”、“面条”等等。

  当然,在家国面前她小心掩饰这一点。她假装什么都看得懂!如果我看了市场上贴着的通告什么的,她就要问我上面说些啥。当天晚上,我就会听见她对家国说,“嗨,我今天在市场上看到有关铁路的通告,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家国肯定以为自己是个好教师,胡兰是个好学生,才给他太太写了一封长信,肯定以为她自己能看懂。

  但她当然看不懂。她把信递给我,借口说今天她的眼镜不够好,看不清信上那么小的字。完全是胡说。家国一笔一划写得很仔细,像学校里教学生写的那样,像他教胡兰写的那样。

  “‘亲爱的太太,’”我大声读了出来,“‘我老早想给你写信了,但一直拖到今天才动笔。今天我回想起我们在绿湖边的谈话,我们在离别前说的话多痛苦呀!’”

  “哇!”胡兰连忙把信从我手中抽走,“他没说这话!”她笑着,好像这封信是在开玩笑。她瞧着信,想看看凭自己的眼镜是否能看出意思来。

  “你到底还要不要我读了?”我问。

  她慢慢把信递还给我。

  我很快扫了一眼,然后又读了下去。这次读得慢一点:“‘我希望你眼泪不要哭干了。我的心肝都为痛苦而燃烧,虽然我知道,作为你的没用的丈夫,我给你带来的痛苦更大。’”

  “不要念下去了,不要了!”胡兰喊道,一只手捂住我的嘴,另一只手就来抢信。我慢慢把信还给她,她转过身去,很快把信塞进钱包里。然后转过身来,神色很紧张。

  我们静默了几分钟,我觉得没话好讲。我很不好意思──因为我已经知道了她不想让我知道的事情。在还信以前,我已经很快地把后面几句扫过了。我知道了秘密:家国很后悔他没对妻子尽到丈夫的责任。现在他发誓,只要他还活着,就要做个真正的丈夫。他希望到明年,她就能做他孩子的母亲。

  当然,我大吃一惊,没想到他们的婚姻竟是这样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俩婚后一直像兄妹那样生活,一个做和尚,一个做尼姑?难道还会有别的意思吗?为什么胡兰没有孩子?难道家国对她没有欲望?难道他一直忠于她的死去的姐姐?要不,他就像文福,看上了别的女人?

  一下子我更加了解她了。每当我抱怨文福对性的要求大强,她就责备我;每当我把淡着抱在膝头,她就妒忌地看着我。我马上原谅了她,后悔自己总把她往坏的方面想。

  可我还是妒忌她。她的婚姻没有性,我的婚姻没有爱,她还是比我强。我弄不懂她──这个女人对我来说成了一个谜,那么多事情她都隐瞒着。

  “你千万不要以为家国做了什么错事。”胡兰严肃地对我说,“只不过稍为争了几句,都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我都忘了是什么了。”

  “我当然不会那样想,”我说,“我一直觉得家国很通情达理,待人很和气──”

  就在这时候,警报响起来了。

  胡兰皱起眉头说,“怎么可能呢?”

  “天不早了,已经快到傍晚了。”说着她就往回家方向走了。

  我叫她回来,“别傻了!别人不会在家的。他们已经跑出家门,正朝城门跑呢。”

  我决定我们该怎么着。胡兰走北门,我走东门。然后我们就往回走,一路上互相找对方。我的想法比较实际,我说,如果天不晚,我们就回到市场去买鱼,还赶得上做晚饭。我们笑着分手了。

  我一路匆忙走着,一路还作着各种各样的决定。我拐进一条小巷子,因为那样就可以抄点近路。我一路上不断张望着,心想万一能碰到杜阿姨和淡若呢。然后我又盘算着,回市场时该买点什么呢,当然,买点豆腐皮,回家炒青菜。

  我正在盘算晚饭的时候,飞机声响起来了,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有点纳闷,它们干吗不掉头飞到市区的另一头去。飞机声越来越响,我脑子更乱了。不知不觉走到大街中间,我简直疯了,飞机就在我脑袋上呢。我正想,它们真傻呀,肯定是迷路了。

  突然,机关枪射出的子弹打在我的面前一幢白色的建筑物上──墙壁上顿时出现了一排弹孔,就像一下子拉掉线头露出针脚一样。针脚下的墙壁碎片飞溅,接着上半堵墙壁也倒了,就像一大堆面粉从口袋里倒出来一样。一刹那,──就那么快──我脑袋里的聪明念头一下子全冒出来了。我尖叫起来,灰尘马上呛了喉咙,刺痛了眼睛。

  我感到一阵窒息,不断地咳嗽。我揉揉眼睛,想再看看。警报还在响。飞机在头顶盘旋,到处是机枪声、炸弹爆炸声。我终于睁开了眼睛,发现眼前站着一个女人。她手中拿着一把破管帚,眼睛像鸡蛋那样睁得大大的,呆呆地望着天空。然后她的嘴巴耷拉下来了,越来越大,样子很可怕,好像她喘不过气来了,就想把嘴巴拉开来。

  于是我也抬起头来看天,两个样子像鱼的影子落下来了,摇摇摆摆的,越来越大。我还没来得及对自己说“炸弹”,就趴倒了。大地抖动起来,耳中一片轰鸣,四面八方都有玻璃打碎的声音。

  我神志清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脸朝地面趴着。我不知道是自己趴下的,还是被气浪推倒的,是过了一秒钟,还是一整天。我抬起头来,世界变了,天上落下沙子来,我以为自己在做梦,因为人们走路都很慢,好像还在梦中一样。或许我们已经死了,正等着发配到阴间去。但这时我咳嗽起来,喉咙里呛得好痛。

  警报停了,我站起来,开始往回走。在我的左面,我看到屋顶后面在冒烟,也许是远处的大街上着火了。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被抛到了屋顶和大路上,什么毯子、凳子、自行车轮、煤炉和茶壶,还有衣服碎片──不光是衣服,还有一只带胳膊的袖子,带一只脚的鞋子,真是惨不忍睹啊!

  我慢慢地经过这些东西。我看到那个拿扫帚的女人还在,炸弹还没落她就发出了叫声。她坐在地上,胳膊举起又放下,向天哀求着,“你在哪里啊?我叫你不要出门。现在你还听不听你妈的话?”

  这时我忽然想起来了:淡若──他在哪儿?

  我拔腿就往家里跑。一路上见到在爬的人,在哭的孩子,有个男人耳朵里流出血来,可他还在傻笑呢。离家越来越近,我看到街上挤满了通常那些幸运的人,在七嘴八舌地聊天,跟平时警报解除后一样。

  我进屋的时候,胡兰已经在喝茶了,她把眼镜慢慢架上鼻梁,打量一条浸在大碗里的干鱼,“啊哟!回来不到一个钟头,瞧,现在至少有十个虫子在我们的晚饭里游动了。”

  “他们在哪儿?”我问。

  “在这碗里,和鱼在一起。”

  “哎!我说的是淡若和杜阿姨──他们在哪儿?”

  “啊!啊!啊!”她笑了笑,“还没回来呢。或许马上就回来了。”

  门开了,我马上迎上前去──但是厨师和佣人,这两人也在笑。

  我冲出门去,朝路上张望。

  “别担心,”胡兰叫我,“他们马上就回来了。先喝点茶吧。你担心也没用,他们不会跑得快一点。”

  “我怎么能不担心?”我冲她喊道,“我眼睁睁看到炸弹落下来,差一点就落在我头上。我看到很多人死了、伤了,场面好惨哪,没有脚的鞋子,没有腿的脚──”

  “你在说什么呀!”胡兰打断了我,“你看见了?在哪儿?”

  于是我们俩就马上冲到路上。半路上,开始打雷了。我们刚跑到炸弹落下的地方,雨就落下来了。胡兰只好不断擦她的眼镜。

  街上一片忙乱,警察、部队和美国服务人员全在那儿。五辆卡车和一辆救护车把路给堵塞了。我们爬上了一个小山坡,上面站满了人,他们的背全湿透了,分不清是汗水、雨水、泥水还是血水。

  “怎么回事?”胡兰说着,用手指头擦擦眼镜,“你看到什么了?”

  我们往前走了几步,我看到很多人跪在一座小山顶上,那儿本来一定是什么建筑物。他们全都在用铲子、锅铲和破木板拼命地挖着。

  这时我看见了那个在大街上尖叫的、拿扫帚的女人。她也转过脸来看到了我,一脸惊讶。一刹那,就像在镜子里那样,我们都看到了同样的恐怖的神情。

  她转身走开了。“不要这样!你们干得太蛮了!”她对另外人吼道。但没人理睬她。

  “轻一点,轻一点。”她哀求道,“要这样。”我见她跪在地上,用她血肉模糊的手指头刨出一块砖头、一块木板、一块石头。这些危险的东西拿掉后,她就把脸俯到地上去,轻轻地找她要找的东西。

  我还是不明白这儿到底出了什么事,那女人在满是砖头瓦片和碎骨头的山上扒。我不知她失踪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因为当他们找出她的孩子的时候我再也看不见了。只听见她一个劲地哭着,骂着自己,“都是我不好呀!是我不好呀!”我不想再看那个粉身碎骨的孩子,因为这当儿我们还在找淡若。

  但我们没在这人堆里找到淡若或杜阿姨。大街上倒塌的房子里也没他们的踪影。我和胡兰在这个地方待了好几个钟头,听着其他的母亲们哭着自己失踪的孩子,眼看着希望一次次落空,喊叫声,哭泣声,不相信亲人已死的呜咽渐渐变成后悔的低语。

  每次希望破灭,救出来的是别人的孩子,我都许一个愿。我许了一个又一个愿。我大声地说出来,我向每一位男神女神发誓,保佑保佑我的儿子淡若吧,我一定当好贤妻良母,真诚地待我的朋友胡兰,对她忠心耿耿,原谅我的丈夫文福,并好好服侍他,尊敬我的长辈杜阿姨,听她的话。我无怨无悔地认命了。

  我许完最后一个愿,忽然看到我的佣人跑过来了,一面哭着,喊着,“总算把你找到了。”好像我们失踪了似的。啊,当她告诉我的时候,我哭得多伤心啊!我憋在心里的念头,──我以为我真的失去他了──全都大口大口地吐出来了。佣人告诉我,杜阿姨和淡若就在家里,我们出门不到两分钟,他们就回来了。大家想到这一点都很伤心,他们没失踪,我们找他们肯定找得担心死了。

  所以,淡若一点没事。现在我知道我不得不信守诺言。我许的愿胡兰全听到了,尤其是我说要做她的忠心耿耿的朋友那段话。当然我一点没想到要收回诺言。要是我许愿许得少,说不定淡若已经死了。

  说不定他人虽活着,却少了一只眼睛,或一条腿。谁说得准?谁知道希望是怎么实现的?

  当然,后来,我记起来了,我很幸运,就在我许愿的时候,他们已经到家了。

  

  第十八章 美国式舞会

  我没有违背我的诺言。我只收回了一个,那就是做文福的好妻子。这和违背诺言不一样。就好比在曼斯百货公司买了一样东西,然后又退货把钱还回来了。上星期,我给宝宝买了双鞋子作结婚礼物。两天后,我看到同样的鞋子又打了八折,我就把鞋子退回去,把钱要回来,然后又买了那双鞋子,这一次买得更便宜。

  我把那双鞋子退了,没对别人造成损害。我买回来的还是同一双鞋子。瞧,鞋子就在盒子里。式样跟我在战争期间穿过的那双差不多,也是高跟的,只不过跟没那么高,颜色更像红棕色,足趾部位也是楼空的,不过做得不是那么精致。

  我穿了那双鞋,第一次参加了一个美国人办的舞会。我穿了那双鞋跳舞,第一次产生了爱情。

  这都是在飞虎队到昆明的时候发生的。当然,那时还不叫飞虎队,大家管他们叫“爱维吉”,就是美国志愿部队AVG的简称,也有人管他们叫飞鲨,因为他们在飞机头上画上了鲨鱼牙齿,样子非常可怕。后来有人误把鲨鱼牙齿当作老虎牙齿,于是飞虎队这个名字就传开来了。这是一种误解。

  不管怎么说,我们应邀参加了一个庆祝美国胜利的舞会。就在要去的那天,胡兰告诉我,有个中国女教师发了疯,离开了自己的“丈夫,现在想跟美国空军睡觉,不管谁都行,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年轻的还是年老的。

  “一个中国女人公开说这话!”胡兰说,“这是真的。大家都说,美国人打了一次胜仗后她就得了这病,然后在大庭广众面前指责自己的丈夫。什么样的病──谁知道啊?但她现在对性特别来劲,老是不停地谈这个问题。她年纪不轻了,大概已经有三十了吧,人也长得不漂亮。”

  胡兰说舞会定在美国俱乐部举行,这个疯女人也要去。美国人邀请中国飞行员参加,也可以带夫人和女友去。我们当然要去!舞会上还有音乐──留声机和唱片──,还有许多好吃的,以及尝起来像苏打水的威士忌潘趣酒,让大家跳得更疯些。

  我记得舞会那一天,正好是1941年的圣诞节,也就是日本飞机又一次来昆明投弹后的第四天。但这次美国志愿部队把日本人赶走了。

  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打了个大胜仗!大家都跑到大街上奔走喊叫,向机头上涂有鲨鱼牙齿的美国战斗机欢呼。锣鼓喧天,爆竹四放,汽车喇叭齐鸣,就像过新年似的。所以或许我们大家跟那位教师差不多,都有点疯疯癫癫了。

  我们一走进美国俱乐部,就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放的是敏教过我的那支曲子,我们管它叫“空中邮车”,非常活泼。文福打着响指,眼睛望着前面的什么东西笑着。已经有人跳起来了,女孩子的高跟鞋格格响,美国人的大皮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柔和悦耳的声音。

  即使那女教师在场,我也不认得。在场的中国姑娘全疯了:大学生、教师、修女,还有不少从全国各地飞来的──大家全都想跟美国人跳上一曲。谁知道她们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谁知道她们身上穿的西式晚礼服是从哪儿搞来的──粉红的、碧绿的、黄色的、缀花的,许多人穿着拖地的长裙子,上身几乎一丝不挂,胳膊和肩膀全露在外面。可她们就这样与那些人高马大的外国佬跳着,把飞行帽戴在新烫的头发上,做出各种各样可笑的样子。

  当然美国俱乐部不是一个真的夜总会,只不过是一个大仓库。白天,美国志愿兵拿它当大会议厅用。为了举行舞会,地上已经打了许多道蜡,所以虽然是水泥地,却像大理石般闪闪发光。长条椅都被推到一边去了。长条桌上摆了一个个点了蜡烛的小盘子,本是夏天用来驱赶虫子用的。那时只有这种蜡烛还能买到。

  屋顶和墙壁上,全都挂满了美国人用纸做的装饰品──树啦、糖果啦、蜡烛啦,还有其他各种各样色彩鲜明的图形。它们并不十分有趣。但家国说,这些特别的圣诞节装饰品,是仰光的传教士和红十字会的姑娘专门做好,用飞机穿过缅甸山峰运来的。我们知道这趟旅行是很危险的,即使运送重要的军用物资也是如此,于是我们重新用敬佩的眼光观赏这些美国圣诞节装饰品。红十字会送的是一棵圣诞树,文福说这是正宗的美国树,他以前在杂志上看到过照片。在我看来,这棵树看上去跟当地的灌木差不多,只不过削成了圣诞节的样子罢了。树上挂满了贺卡、红缎带、白棉球,还有看上去像是用白的莲子穿起来的长长的项链。树下有几百只大的红口袋,可以挂在身上,里面放着用锡纸包的巧克力或糖果,用缎带扎起来了。我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因为胡兰一连拿了四袋,每次都说是美国人鼓励她多拿的。

  文福告诉我,他是好多年前在上海的夜总会里学会跳舞的。我知道他很想在我面前露一手。但我马上就看出,他什么也不懂!没有节奏,没有技巧,舞步也不正规,根本就不会跳!哪比得上敏,跳起来就像风中的柳枝。文福带我转圈,转得很厉害,我觉得手臂都要被他拉脱臼了。最后他很笨拙地带我转圈,弄得我一只高跟都掉了。我突然感到像被子在跳舞,一脚高,一脚低。文福只好把我放开了。

  我坐在椅子上,看文福钻进姑娘堆里,她们全都打扮得很漂亮。

  他指指自己的制服,一位姑娘就哧哧地笑了。我把脸别过去。他想调情,我才不在乎呢。

  然后我就看胡兰和家国跳。他俩的肩膀靠得很紧,但胡兰的步子迈得太大,一只脚和另一只脚踩的是反方向。家国紧紧搂住她的粗腰,然后摇一下,好像这样就能使她脚步配合得好一点。他好像在责备她,可她却在笑。我望着他们,心想,不知道胡兰是否能实现她的愿望,家国是否能做她的好男人。这时她看见了我,向我招招手,挣脱了她丈夫。

  “如果一定得跳舞才能救我们的命──那就让大难全落在我们头上吧。”她说着坐下,捡一张纸树叶给自己扇风。“你见到她了吗?”她问。

  “谁?”我说。我正把掉下的高跟塞进鞋子里去,然后使劲蹬脚让钉子进去。

  胡兰俯下身,“当然是说那个教师呀,穿蓝衣服的。她把眉毛全拔光了,然后重新画上去。”

  “她在哪儿呀?”我问道。一面瞧瞧四周。

  “她正在放食品的桌子边,和另一个美国人调情呢。我们过去看看吧。”

  但我们到了桌子边,没找到一个疯女人。胡兰倒是发现了她想吃的东西,精美的美国点心,也是传教士从很远的地方空运过来的。老实说,我也很想尝尝这些历经危险、长途跋涉运来的食品。于是我把三种不同味道的点心全尝遍了。第一种是很软的馅饼,名字从颜色而来,叫褐色果仁巧克力馅饼,甜得我牙齿都疼了。第二种是挂在圣诞树上的像项链一样的东西,爆玉米,又硬又脆,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想一饱口福。然后我又吃了一点上面涂有可怕的东西的小饼干,胡兰也吃了,以为我这块已经坏了,其实不是,这是我们第一次尝到奶酪的味道。

  这时我和胡兰注意到有个很不寻常的人。有个中国人围着每张桌子转来转去,跟美国的和中国的飞行员说话,用西方方式握手。他长得和美国人差不多高大,精力充沛,态度友好。更怪的是,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美式制服。他向我们走过来的时候,胡兰很粗鲁地问他,“喂,你身上穿的美式制服是哪儿搞来的?”──好像在说是他偷来似的。

  但那男的仍然笑着说,“我是美国人。”他用中文说,“美国出生的。”然后他就用英语很快地说了起来,说到了他的父母亲和他出生的地方。胡兰惊讶地笑了起来,然后说他的英语很地道,不像牛仔说的。当然她是用中文说的。

  但我开口用英语说了,那男的和胡兰都吃了一惊:“我以前在上海学过英语。”

  他就用英语问了我不少问题。

  “不,不,”我用中文回答,“‘学过’不一定就会说。我很调皮,是个坏学生。修女们不得不拼命为我祈祷。”

  他笑了,“那么,上帝回答她们的祈祷了吗?”他用中文问。

  我笑着摇摇头,“可我懂的英语够我用的了。我看你外表像个中国人。可听你说话,又完全是个外国人。”

  那人又笑了。“上帝啊!”他用英语说,然后又改用普通话向我道谢。再后来呢──哇!──他又说起广东话来了,接着又换了几种少数民族方言,然后又换了日语。

  “你换外语比留声机换唱片还轻松!”

  “哎哟!’湖兰取笑说,“敢情你是个间谍哪,不过我们不知道你是哪国的间谍。”

  那人从皮夹里掏出身份证,然后解释说,他是美国情报部的,帮助美国志愿兵和中国空军做翻译工作。“这工作并不难,”他谦逊地说,“比方,你们有个飞行员想对美国人说谢谢。”他指指我们面前墙上的一条标语,“我就告诉他写这些字。”

  “上面说些什么呀?”胡兰问。

  “‘呼啦,美国佬。’”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然后这个既是中国人又是美国佬的男人看着我,足足几秒钟没说话,仿佛拼命在想怎么把意思准确地翻出来。最后他终于说了,“这话的意思是你高兴得大吃一惊,高兴得你无法用平常的话来表达这种感情。”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感到他已经把我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表达出来了,就是总有一天我也会被这种幸福之感所捕捉,就像鱼落在网里一样。

  突然我感到我和他靠得太近了。房间很拥挤,我想往后靠到墙壁上,就在这时我的鞋跟又掉了,我刚要摔倒,这男人伸出胳膊把我抱住了。

  这就是我碰上吉米·路易的经过──是的,他就是你父亲!你想象得到吗?我明明是去找那个爱美国人爱得神魂颠倒的女教师的,可反倒发现了一个爱我爱得神魂颠倒的美国男人。

  多年后,你父亲还当着他的美国朋友的面宣称:“我一见她就坠入了爱河。而雯妮呢,只不过坠在地上而已。可那有什么关系,我把她抓住了。”他就是这样的,很有魅力,很风趣。还记得吗?打我跟他认识起,他一直来就是这样的。

  ,他就是这么说的。我不能说我对他一见钟情,我没有这种罗曼蒂克的念头。我是个有夫之妇,尽量避免婚姻上的麻烦,没有想得很多。

  不过我得承认,我很喜欢看吉米·路易,看他和其他美国人交往时的轻松自在。当那些大男人走到放点心的桌子边上时,我和胡兰连忙躲开,想让出空地方来。但吉米·路易毫不犹豫上去拍拍他们的背,叫他们的名字,“嗨,史密斯”,“嗨,琼尼”,“嗨,汉克”,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说老实话,我得承认,那天晚上我对自己身上穿的那套衣服越来越感到难为情。我穿了一件很普通的褐色的长袖衫。更糟的是,我的两只鞋子都掉了跟,只得把鞋脱了,赤脚站在那儿。我看上去肯定跟一个当地的乡下姑娘差不了多少。一个美国人会怎么想呢!我周围有那么多姑娘,全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烫着最时髦的鬈发,从她们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战争或不幸婚姻的迹象。

  那天晚上,好像所有的漂亮姑娘都扑到吉米·路易身边来了,一下子来了五六个。当然,他很潇洒,但他没有像文福那样勾引这些姑娘。他很受欢迎,因为他给这些姑娘都起了一个英文名字,这样她们就能向新结识的美国小伙子作自我介绍。

  吉米·路易仔细打量这些哧哧笑着的姑娘的脸,好像短短几秒钟就能了解她们的性格似的,然后给她们找到最合适的名字。他给大多数姑娘起的名字都很顺口:多娜、多迪、帕迪、蓓基、雪莉、苏西、玛格、玛娣、珍尼、朱迪。如果哪位姑娘很挑剔,很粗鲁,一定要起个比她的女友更漂亮的名字,他就会给她起个很拗口的,中国人的舌头发不出的名字:格蕾辛、弗斯、塞奥多拉。他告诉这些姑娘,“这是最好的美国名字”,然后就转过头来,朝我们挤挤眼睛。

  “你们两位怎么样?”最后他问,“你们也该有个美国名字。”

  他问我们中文名字叫什么。然后他眯起一只眼睛,翘起一只嘴角,装出一副拍照的样子,好像他只要用一个字就能准确地把我们摄入似的。

  这就是胡兰变成海伦的原因。吉米·路易说,海伦是个很优雅的名字。可我觉得他选这个词,只不过因为发音踉胡兰相近罢了。而我也就成了雯妮。吉米说,这是一个非常生动而幸运的名字。“雯,雯,雯”①,他说着,把我俩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

  ①雯,英文原文为WIN,意为“胜利、赢得”。

  就在这时,我们的丈夫找到了我们。吉米·路易以美国方式与文福和家国一一握了手。同时,又用中国方式稍稍点了下头。要是他得知我已婚而失望,他也不会当时就流露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找到了一种方法,让我知道他对我丈夫的看法。

  胡兰告诉家国自己新起了个美国名字。她的手指头在纸上点来点去,好像她懂英语似的!“胡一兰。胡一兰。”她慢慢地发着这个音,听上去跟原来那个中文名字没什么两样。

  “你的呢?”文福问我。

  “雯妮。”我说。

  “不错,不错,”文福说着,转过脸去,对吉米说,“既然你今天晚上那么慷慨,给我和我的朋友起一个怎么样?”于是吉米也给他们起了英文名。他给家国起了个杰克,“就像杰克·伦敦一样,”吉米说,“一个以冒险和奋斗出名的美国人。”

  “酒客,酒客!”家国重复了好几遍,“我非常喜欢这名字。”

  吉米没有纠正他的读音,就写下了家国的新名字JOKE。吉米就是这么个人,很有礼貌,从来不有意难为别人。

  吉米给文福起的名字是维克多。“这个名字对飞行员来说很吉利,而且正好跟你太太的名字①相配。”他解释说。

  ①维克多,英文原文为VICTOR,意思也是“胜利”。

  但文福一定要起一个比我的特别的名字,应该要非同一般,与众不同。

  “或许起最近一个英雄的名字。”吉米说。

  “比这更重要。”文福说。

  “某个永远改变了历史的人的名字。”吉米提议。

  “对了,”文福回答,“那最好没有了。”

  “犹太,”吉米说,“你的名字就叫犹太。据我所知,还没有人用过这名字。”

  “犹大!犹太!”文福重复了几遍,“这名字好,听起来耳朵也舒服。”家国和胡兰也同意。

  我抿住嘴唇,想起学校里的修女跟我提起过这个邪恶的名字。此刻,吉米·路易可能已经看出我尽量不笑出来。他像一个学生那样笑了,很高兴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他把文福的新名字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说,“马上就要播放一首曲子,《月光奏鸣曲》,美国人很喜欢它。你能允许我邀请你太太跳个舞吗?”

  还没等文福提出反对意见,也没等我说出我没有鞋不能跳,吉米已经把我搂在怀里转起来,离开了文福皱着眉头的脸,滑进了快乐舞蹈的人群中。

  他跳得很好,差不多跟敏一样出色。

  “你真调皮,起了这么个名字,”我用取笑的口气责备他,“这下可好了,我丈夫要找我的麻烦了。”

  吉米笑起来了,“难道他一点幽默感也没有?”

  “他只会开别人的玩笑。”我说。

  “当然,我干了件错事。”吉米·路易说。

  “太可怕了。”我说。这时,我看到吉米·路易微笑着向我眨眨眼。我拍拍他的肩膀。他把我的头向后仰,笑了。干是我也笑了。这不是爱情,但已经有坠入爱河的危险。然后吉米·路易带着我轻轻地转到一边。我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

  就是那位疯狂的女教师,她穿着蓝衣服,一支眉毛半支已经涂过了,眼睛半开半张。她正在和一个美国飞行员跳贴面舞。那个飞行员把她转到另一个飞行员身边。于是他们两个都笑起来了,然后又把她转给另外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胡兰告诉我的故事就在眼前活生生地表演着,而从那女人迷茫的眼睛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因为她就在那儿,一个羞辱自己的中国丈夫的女人,现在比她吐在他身上的脏话好不了多少。而我在这里,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我让一个美国人把我丈夫当傻帽。现在又光着脚和这个美国人跳舞,让他随心所欲地把我带到这儿,又带到那儿。

  所以我为自己来跳舞觉得很不安,我告诉吉米我是一个活得很累的已婚女人。我让他一个人站在舞池里,我以为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文福,可已经太晚了。

  我们一回到家,文福马上就冲我发起火来。他不是因为吉米·路易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而发火的:多年以后他才知道犹大是什么意思。那天晚上他发火是因为我和一个美国人跳舞。有个飞行员对文福开玩笑说,也许这些美国佬不光征服了日本人,也征服了女人。

  所以我对他发火一点都不感到惊讶,我已经作好了准备。在我们上楼的时候,他就用了一切难听的话来骂我,还是我们结婚以来他用过的那老一套:“婊子!狐狸精!叛徒!”他嘴里冒出一股酒气。我没反抗,但我也没一点怕的意思。让他骂好了。

  突然,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摔倒在地板上。“你想当婊子!”

  他喊道,“我成全你!”他走到桌边,打开抽屉,从里面拉出一些东西,丢下一张纸、一支笔和一瓶墨水。

  “现在我要休掉你,”他说,“写下来。‘我丈夫要休掉我。’”

  我抬起头来,看到他正用手枪指着我,狞笑着。“没用了,我们的婚姻已经结束了。”他说,“你要是不写,我就杀了你。”

  他把我当什么人了?他以为我怕了。我没有。他以为他在强迫我离婚。不必强迫。相反,我觉得简直是天大的好事。我很快就写了。

  我的血在加速流动,我的思想流得更快。我感到我马上就自由了,我很快写下我们两人的名字。我写好日期,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我留了三个空白地方,让他和另外两位证人签字。我把这张纸看了两遍,然后把纸递给他。我尽量保持愤怒的口气,把快乐藏在心底。“你签吧。”我说完,指指纸的下方。

  他读了纸,然后用非常仇恨的目光看看我。他用力地签了字,几乎把纸都捅破了。然后他把纸扔到地上。我捡起这张对我来说十分宝贵的纸。

  “你瞧,你已经离婚了,”他用一种古怪的声音说,“一钱不值了。你没有丈夫,没有家庭,没有儿子。”

  我抬起头,惊呆了。我没想过这对淡若意味着什么。我真傻呀!

  我只想到我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无论是失去还是保护,都只考虑到自己。我永远不能离开他。我不能做出我母亲对我做过的事情。

  他对我挥舞着手枪。“好了,现在求我不要休掉你吧。”他说,“求我亲手撕掉这张休书吧。”他说着,把枪顶在我的头上,他的嘴又丑陋又野蛮,像个疯子似的,但他的眼睛是清澈的。“求我!”他吼道,“跪下,求我!”

  一下子我明白了,他是想要看我受苦。他想要随心所欲地支配我,使我再也没有力量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要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他已经完全征服了我,要不他是决不会罢休的。

  我的精神崩溃了,我的斗志垮掉了,我的口中只能发出大声的哭泣。于是我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哀求他。

  “响一点!”他喊道,“说你是一个奥婊子,说你对不起我。”

  我照样说了。

  “磕头,说你保证做个听话的老婆。”我磕头,照样说了。

  他高兴地笑了,“说,你离开我这个丈夫就活不下去。”我说了这些讨厌的话。

  文福笑得更开心了,“我喜欢这样,非常喜欢这样。”然后他安静下来了。他走上前来,从我手中夺过那张体书。我以为磨难结束了。他等我抬起头来。他的脸很难看。他摇摇头,看看我,又看看那张纸。

  “太迟了,”他说,“我不能把婚姻还给你了,你还得离婚。”

  然后他把那张纸扔在我的头上。“起来!”他喊道,“上床。”

  “杀了我吧,要是你愿意。”我哀求说。

  “我当然要杀你,”他说,“你要是不服从,我要把你连同这屋子里的另外男人一起杀了。上床。”

  那天晚上,他用枪逼住我的头,强奸了我。还说,我已经失去了做妻子的名分,只能尽一个妓女的义务。他叫我干了一件又一件可怕的事。他要我喃喃地感谢他。他要我求他更多的惩罚。我一一照办了,直到失去知觉为止,我又哭又笑,感到整个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

  第二天早上,文福上班后,我捡起那张丢在地板上的离婚书。我找出了自己的箱子。现在我得赶紧走。我只收拾了几件东西。我找出了我能找到的所有的现金,大约还有两百元钱。我去抱淡若。下楼的时候我碰到了胡兰和杜阿姨。从她们的脸上我猜出她们已经听到了昨晚的吵架。

  “每个女人的丈夫都有坏脾气,”胡兰说,想尽力劝我,“你的情况并不特别。”

  我给她们看了离婚书。

  “这是什么?”胡兰问。

  “我的离婚书。昨天晚上,我丈夫跟我离婚了。所以你瞧,现在我得走了。”

  “唉!”杜阿姨喊起来了,“作孽呀,作孽呀!”

  “谁是你们的证人?”胡兰问,看看纸,她把眼镜凑近了脸,“我没见到有盖章嘛。”

  “没有证人,”我说,“昨晚上,我们来不及请证人。”

  胡兰高兴地拍手了,“那就不能算离婚!他不能叫你走。现在坐下来,吃点早饭。静下来,别担心。不过是个误会嘛。今晚,他会很难受,他脸上会流下悔恨的眼泪,你瞧吧。”

  “你什么也不懂!”我喊起来了,“是我要求离婚的。我干吗非要赖着不走!”我开始发抖了,“不光是因为他的脾气。他是个魔鬼,他比你想象的还要凶狠。”这时我有了个主意。“正好,你们两个可以给我做证人,”我很快地说着,“你们的印章在哪儿?要是你们帮我这个忙,我一辈子都欠你们的情。”

  “我怎么能干这个!”胡兰说着,躲开了。

  “她说得对,小人,”杜阿姨说,“你怎么能叫你的朋友做你悲剧的见证人呢?再想想吧。想想你的小儿子吧。”

  “就是为我的儿子着想,所以我才要离。不管离不离,我们走走了。”

  杜阿姨哭起来了,“哎呀!哎呀!你能上哪儿去呢?想想看,小人。缅甸公路,铁路──全都断了,四面八方都有危险,一个比一个糟,土匪、蚊子、小日本。”

  “我宁可冒这种危险也不愿回到丈夫身边。”我说。

  “没用了!”杜阿姨说,摊开双手,“我们劝不动她。她气得发疯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她是非走不可了。”

  这时胡兰用一种非常平静的口气说,“既然到这个地步了,我们就必须帮助她。没别的办法了,”她向我转过头来,“我不能做你离婚的证人。我敢肯定,家国也会反对。但我能帮你逃走,如果我们俩都守口如瓶的话。”

  我扑上去抱住胡兰,就像孩子抱住自己的母亲那样。我感动得哭了,弄得她很不好意思。“现在没时间说这些了,”她说,“我们得想想,你该怎么办,该往哪儿走。”她走到她的针钱筐边,把手伸进去,抽出一些钱,放在我的钱包里。杜阿姨叹了口气,然后进厨房找了些鱼干、蘑菇、干面、茶叶,然后把这些东西分别包在一张干净的纸里。

  那天上午,她们帮我在湖边靠近市场的地方,找到了一间没人住的房子。这是一间破草房,就像我的处境一样糟糕。但我没有一句怨言,能住在这种地方我已经够满足了。

  胡兰说我会安全的。她说回去给我找辆卡车来把我带走。

  下午我和淡若就在地上玩。我用筷子把床垫里的虫子赶出来。淡着追上它们,然后用碗底把虫子碾死。我们就这样玩着,一直玩到没有虫子,一直到我们把肮脏的地面收拾得干干净净为止。干完后,我就为我们的胜利向他表示祝贺。我们吃了点东西。然后我们俩就睡着了,他的小身体安全地蜷缩在我身边。

  我们被文福的粗嗓门吵醒了,“她在哪儿?”他像一头公牛般吼着,准备破门进来。我坐起来,躲在暗角落里。

  “安静,不要发出声音。”我悄悄对淡若说。他真乖,他明白了。他信任我。他没哭,也没吵。他紧紧地抱住我,一声不响。

  “她在哪儿?”我们听到他又在吼了。淡若把脸更深地埋进我怀里。

  然后我听到了胡兰低声说,“可你答应要好好待她的。”

  你瞧,胡兰就这样帮助文福找到了我。当然,后来她很后悔。她看到他的诺言一钱不值。他没有好好待我。我也不必告诉你后来发生了什么。

  所以,许多年过去了,愤怒永远无法完全消除。你可以从我的口气里听出这一点。现在一提起他,我还怒从中来。要是你以为这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候,那你就错了。最糟糕的事总在后面,一个接一个而来,没完没了。最糟糕的就是你永远不会知道何时是尽头。

  过了一个月,我发现我又怀孕了。我去找了医生,把孩子打掉了。两个月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又过两个月,又是同样的事。我们没有节制生育,那时还没有。有没有孩子,文福不在乎。

  所以现在你或许会认为我杀死了很多孩子,我也不在乎。这个坏男人在玩弄我的身体。每天晚上他都要用,好像我是一台机器!

  今天你可以教你女儿对一个陌生人说,“我的身体是我的身体,别碰我。”一个小孩子都会这么说。我是一个成年女人,我就不能这么说。我只能不让孩子出生。

  我独自哭泣,这是犯罪呀──给一个孩子这么苦的命!可怜的淡若,他信任我。所以我让另外那些孩子死去。在我心中,我是爱他们的。

  现在瞧瞧我的脸。那时我还是个年轻女人。但已经没有了希望,没有了信任,没有了天真。有好多次我差一点就自杀了,我恨透了自己,因为到头来我还是没能自杀。

  所以我问你:你怎么想?还有什么可留恋的?我干吗那么想活下去?

  

  第十九章 软弱与坚强

  我已经跟你讲过我结婚开头那些日子,这样你就能够明白为什么我既软弱又坚强了。或许,在你们美国人心目中,一个人是不可能同时具有这两种矛盾的东西的。但从我自己的生活来看,我不得不具备这两者,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

  情况是这样的:在战争后期,我过着一种没有希望的生活。但虽然没有希望,我却不再绝望。我不再反抗我的婚姻,但我也不顺从。

  这就是我的生活,一切总是徘徊着──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没有反抗,但也没有顺从。所以,你瞧,就是这样,既软弱又坚强。

  我不要你欣赏我。这不是与自然合为一体,没这回事。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只不过要你明白,我就像一只关在笼中的母鸡,无知无党,不再梦想自由,但也从来不担心什么时候脖子被砍断。

  但是,当然,哪怕是最笨的鸡也会趁笼子破的时候飞出去。现在我就要告诉你,这事最后是怎么发生的。

  我不得不等到1945年的仲夏。我还记得那一天,我吃了些什么,杜阿姨说了些什么,胡兰穿了件什么样的衣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打那以后,一切都变了,可为什么我对那个时刻的琐事还记得这么清楚。总之,我们挤在小方桌边──胡兰和家国、文福和杜阿姨,还有淡若,坐在我身边的一只小凳子上。我们在吃早饭,很平常的一顿早饭,──用小米煮的稀饭,一种像小蜗牛那样的酱菜,冷莴苣,是前一天晚上的剩菜,很粘的臭豆腐,还有像小孩牙齿般大小的炒红豆。我们的早饭很平常,我们对饭菜的好坏也不费口舌加以评论,只有在菜丰盛的时候,我们才会评论哪道菜做得好,哪道菜做得不好。

  当然,现在我一想起这些饭菜,就要赞美这些美味──所有这些味道你在美国都是尝不到的,真可惜。比方说,莴苣,像萝卜那么粗,又脆又甜,很好吃。还有臭豆腐,每天早上总有一个人推车从我们家门口经过,口中喊着,“臭豆腐!臭豆腐!”我们就是从他那儿买的。它的表皮是脆的,你一把它咬破,就会发现里面像奶酪那样软乎乎的,一股好闻的粘乎乎的味道直冲你的鼻子。

  但是就像我说的,当时这些东西都是家常菜,每天都能吃到,就像你在商店里买的麦片一样。不管怎么说,因为是在夏天──你们这儿是八月──我们吃东西没什么胃口。

  我还记得那天早饭桌上另外一些事情。胡兰吃了一颗红豆,吃得很慢,就像这样。她从盘子里搛起一颗,然后在空中抖动一下,好像是一颗苍蝇卵,摇摇晃晃送进嘴里。当时她已经发福了,穿的衣服又太小,就是我送她的那件桃红色衣服,把她的胸部都绷紧了。

  “我当姑娘那会儿,”她说,“村子里只有我一个能一下子搛起一百粒豆子,一粒都不会掉下。”她又把一粒豆子丢入嘴里。

  当然,我明白她说的意思,这是一种古老的风俗,当着未来婆家的面表演你有多么文雅,多么有教养。你得用最不像样的筷子搛起最小的食物,不留下一点垃圾。“在你的村子里,”我取笑她,“难道女人没事好做,光会数吃进嘴巴里的豆子有几颗?”

  “你不信?”她说着,又嫌起一颗,咽了下去。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说,“只是没时间来数你到底吃了几颗。说不定才五十颗──”

  “我告诉你,是一百颗!”她又吃了一颗,然后一颗接一颗,好像要证明自己没说谎。

  杜阿姨责备我们两个。“你们俩争这个有什么意思呢?或许有两百颗。不管怎么说,干吗要用筷子搛豆子来试验一个姑娘的身份呢?”

  就在这当儿,我们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们还没来得及放下筷子,敲门声又响起来了。这次敲得更响,更急。一个男人冲进了我们的屋子,是三班的一个飞行员。他大笑着,喊道,“结束了!结束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无法想象──因为我们多次听说不要指望在明年能够听到这消息──所以当他说中国胜利了,永远把日本帝国主义赶出去了的时候,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每个人都高兴得哭了──胡兰、杜阿姨、厨师,甚至我们的丈夫。你真该看看那些快乐的眼泪,听听那些快乐的喊声。我们无法坐下去,也无法站着不动。我们跺着脚,跳上跳下。胡兰把手臂伸向空中,感谢上帝,当然,就在这当儿,她的衣服撕开了,可她一点儿也没察觉。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飞行员冲进我们的屋子,接着,又是一个,又是二个。每次有人冲进屋,我们就叫第一个飞行员重复一遍他听来的消息──是谁告诉他的,开头他怎么不相信,后来又怎么信了。

  所以你瞧,大家都七嘴八舌地说开了──只有我除外。我一会哭一会笑的,假装在听这些谈话。可实际上,我的心跳得很快,我的头有点晕,我的脚底痒痒的。因为我想起好像一个旧梦又重现了。我心想,现在我可以选择了。我可以回上海去。我要给我父亲写封信。我要请叔叔,或老阿婶,或花生帮助。总会有人帮助我的,我敢肯定。

  我马上就能离婚,开始一种新的生活。

  到下午,一切都决定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离开昆明。我们连多花一天卖掉旧家具的时间都舍不得。最好把一切全扔了!你瞧我们有多兴奋!我们在昆明待了整整七年,而我则被我的婚姻束缚了整整八年哪!

  所以那天我们开始打点行装,把我们的东西分门别类,什么该丢,什么该留,说得快,做得也快,“要这个,不要那个。”淡着已经五岁了。呵,当我说我们不能把那张他从小睡到大的小吊床带走的时候,他哭得好伤心啊!

  “别哭了!”文福吼道。淡若是那么怕他的父亲,马上就安静下来了。但是文福心情很好,这次他没有再责备淡若。只是说,“到上海后,我给你买张更好的床,不但买床,还买一辆木头做的小汽车。

  好了,笑吧。”于是淡若尽可能把嘴咧得大大的。可怜的小淡若!

  第二天早上,我们离开了昆明。这次我们没有坐在后面的拖车里。我们和胡兰、家国还有其他飞行员一起坐上了公共汽车。当时没几个飞行员离开昆明,所以汽车不挤。我和文福坐在长椅上。我坐在窗口,淡若坐在我的膝盖上。这次我们带了很多箱子、盒子,不像刚到的那会儿,只有一只箱子。我们甚至把挡雨用的油布也带上了,以防万一过夜的地方没有合适的被褥时用得上。

  汽车上了路,大家都回头最后望了一眼我们住过的屋子。只有我没回过头去。我干吗要看那个使我失落了希望的地方?我已经二十七了,我只想忘掉我生活中发生过的一切。我只想朝前看。

  我看到街上很拥挤,到处是汽车、卡车和搬运东西的人们。我们开出城门,来到了郊区,沿途经过几个小村子,然后爬上了山。我的心在激烈跳动着,充满了担忧和急促感。这种感情和我曾经以为我们会被日本人追上的感情是一样的。只不过这次我怕的是,要是我们不快些走,突然会有人说,“全搞错了,战争并没有结束,我们还得回去。”

  这时有个飞行员喊道,“停车!”然后跑过过道,对司机吩咐了几句,指指路边。真的,车子大吼了一声,停下来了。我咬住自己的手,免得大声哭出来。三个飞行员跳了下来。我以为我们遇到抢劫了。我站起来,朝窗外望去。我一见他们的样子,马上就笑出来了──原来他们在拍照!

  其中一个站着,做出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很骄傲地指着蓝天──好像这儿的天跟别的地方的天有什么不同似的。我想笑了。然后我又抬头看了看天。我记得当时我心中产生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感情,就像你刚从一场乱七八糟的梦中醒来一般。就好像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昆明似的。因为我看到的不是平常的天,平常的云。天色是那么亮,那么蓝,就像蓝宝石似的,直逼你的眼睛。云共有三朵,一朵接一朵,形状就像专门为天上的神仙做的巨大的坐垫。然后我看到了一只鸟,一只大鸟,它的翅膀像彩虹一般闪闪发光。我看到了森林覆盖的青山,树木的手臂挥舞着,拂动着大地。大地上鲜花盛开,各种各样的野花争相斗艳。在这后面我看到了古老的城市,安静的弯曲的街道,白色的墙壁,从远处望去更加明亮整洁。

  我第一次看到了这一切,我并不快乐,反而觉得痛苦,因为我意识到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美景,现在已经晚了。

  在去武昌的路上,我看到了战争造成的破坏。几乎每一个村子,看上去都只剩下一排排的泥巴垒起来的平房,要么是中间塌掉了,要么是屋顶被掀掉了,要么是一边的墙壁倒掉了。有些房子已经算是修过了,这儿那儿的墙洞,用破桌子或床上的草褥或破汽车门挡住了。

  一次我望见一个绿色的山谷,高高的茅草丛中散落着几处黑洞洞的屋子。远远望去就像几个被人随便扔掉的破煤球。我一直认不出这是一个村子,直到我们差不多要走过这地方的时候,才辨认出那些黑洞洞的东西原来是小屋,好多年前就被烧掉了,没有一个幸存者留下来修复它们。

  但是我见得最多的是那些可怜的饥饿的面孔,一路上那么多面孔,年轻的,年老的,全都是同样的憔悴和痛苦。他们在瓦砾堆中扒拉着,把废品扔进薄薄的口袋中。他们一听到我们的汽车声,就扔下袋子,双手合成讨饭碗的样子,哀求着,“小姐,瞧我们可怜的样子,行行好吧!”他们的哭泣的嗓音,随着我们汽车的远去而渐渐消失。

  一看到他们我的胃就痛。

  我们这些坐在车子里的人也有自己的担忧。我们早就听说许多穷人已经成了土匪,成群结队地流窜在中国的大地上,山区特别多。我们坐船过洞庭湖时,有人警告我们,土匪已经扣住了许多船只,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割断我们的脖子。国民党说这些事是共产党干的。而杜阿姨偷偷告诉我们,这不是真的。她的女儿写信给她,现在有人把中国发生的一切坏事都怪到共产党身上。所以你瞧,战争结束了,可斗争并没有停止。

  就在我们安全到达武昌的时候──我们只在那儿的一家旅馆里过了一夜──我和胡兰都以为这辈子我们无法再相见了。她和杜阿姨还要往北走到哈尔滨去,家国也被派到那儿去。文福、淡若和我要乘火车向东到南京去,然后再从那儿坐船到上海。

  不错,八年来我和胡兰有过多次争吵。但现在真的要分手,大家都有点依依不舍。在旅馆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谈了好几个钟头,直到眼皮撑不住为止。第二天早上我们又在一起吃了早饭,我们吃得很慢,吃的是平常的简单的早饭,就是我已经跟你讲过的,同样的小米粥和小红豆。吃完后,我们互相交换了地址。我写下了我父亲的和崇明岛上的叔叔的地址。她把家国写给她的哈尔滨的地址依样画葫芦地写给我。然后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从箱子里找些互相送别的礼物。

  胡兰送我两副钩针,一副大的,一副小的。我把我最好的一件毛衣送了她,那是我自己精心编织的。然后我们两人都笑了,我们都猜中了对方的心思,一个需要织的工具,另一个需要织好的成品。家国送文福一枝自来水笔,文福送他一瓶美国威士忌。

  这时我见杜阿姨在和淡着玩。她对我的儿子就像一个奶奶似的。

  我又回房间去翻箱子,想送她一样特别的东西。我想起来了,她很喜欢我有时让谈若玩的蓝色的香水瓶。我又一次把香水瓶举起来对着阳光,然后就出去送给了她。杜阿姨大声推辞,连声说,“我要这玩艺儿干吗?”我把瓶子硬塞在她手中,她哭起来了,告诉我她拿这东西是多么不好意思。“我没东西回送你呀。”她说。

  于是我告诉她,“我给你的也不算什么,只是好看罢了,这样你就能记得一个傻女人和她的儿子。”

  分手前,胡兰和我握了手。我很想为我们这些年来的争吵说声道歉。但我不知道怎么说好。于是我说,“我想确确实实是一百颗红豆。”她马上就明白,我指的是我们离开昆明前的最后一次争吵。

  胡兰摇摇头,又哭又笑,“不,或许是你对,只有五十颗,没有更多了。”

  “一百。”我坚持说。

  “五十,或许还要少。”她坚决地说。然后她又不好意思地加了句,“当时我们家很穷。我只得每天早上把数量不多的豆子,一五一十地数成两堆,一堆给我妹妹,一堆给自己。所以你瞧,我只是希望有一百颗豆子。”

  我们到了上海码头后,没有马上去看文福的父母。本来这是惯例。但因为日本人一占领上海,他的父母就搬到内地去了,这样我们就得再坐一天火车才能到达他父母亲那儿。所以文福就坚持说我们应该先到我父亲家去。我知道他也在梦想我们可以住在那幢高级住宅里。

  他还有个打算,在上海比在小岛上更能做好生意。什么样的生意,他没说,我也没问。

  “你父亲当然会要你和他住在一起,你是他的女儿嘛。”他说着,把他的空军制服套上去,我猜他是想要大家高兴看到他,一个胜利归来的战斗英雄。

  我没和他争论。我也想先看到我父亲。我不想得到他的帮助,我只希望我父亲见到我会很高兴。

  我们从码头上租了辆小车,直接开回去。一路上,文福独自哼着一支快乐的小调。淡若忙着看窗外的风景,他的头不停地朝各个方向转来转去,想抓住这奇怪的大城市的景象。

  “妈妈,瞧!”他喊道,我见他指着一个头缠红布的印度人,在给来往车辆打手势。我小时候一见这些印度交通警就要哭。这是因为我父亲的一位太太告诉我,如果我不听话,她就要把我交给这些“红头阿三”,他们会用他们的大胡子戳我。

  “不要怕,”我告诉淡若,“你见他头上戴的帽子了吗?不过是湿衣服缠起来晾晾干的。”淡若想从座位上爬起来看得更清楚点。

  “不要对孩子胡说八道。”文福说。淡若马上就爬下去了。

  真不可思议,这个城市还是那么忙碌那么拥挤,好像什么也没毁坏,什么也没改变──至少在大马路上是如此。小车和出租车喇叭呜呜作响,自行车穿梭而过,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穿着燕尾服的商人,推着装满蔬菜的手拉车的农民,手拉手走路的女学生,戴着最新式的帽子、穿着跟最高的皮鞋的时髦女郎。她们知道大家都在看着她们,都在羡慕她们。当然那儿也有外国人,但是没有我记忆中那么多了,事实上,没几个。我看这些人没以前那么威风了,步子也没以前那么自信了,他们穿马路的时候很小心,现在他们明白这个世界不会停下来让他们慢慢走。

  车子离我父亲的住宅越来越近了,我竭力想,我怎么把我的婚姻状况以及为什么我必须离婚的原因告诉他。

  我强迫自己又一次想起发生在怡苦身上的事。“父亲,”我要哭着告诉他,“他说即使她死了,他也管不着。他就这样让她死了!”

  我想起文福怎样把我的陪嫁钱赌光的。“当他从我这里再也偷不到钱后,他就把我的身体当本钱,他笑着告诉那些男人,要是他失踪了,随便哪个都可以和我睡觉!”我想起那么多个晚上,他在和别的女人睡过觉后,又来折腾我的身体,“他还把一个女人带到我们的床上来,叫我看。当然,我没看,但我不能捂住我的耳朵。”

  越想起这些往事,我的呼吸就越快,仇恨充满了我的胸膛。我父亲怎么会拒绝帮我的忙呢?他当然会帮我的!哪个家庭会要这么一个可恶的女婿?──没有感情,没有道德,没有廉耻。这就是我在到达巨鹿路我父亲家时的想法。但我没考虑到这一点:如果我的生活在这八年中有了那么大的变化,那么也许我父亲也同样。

  我一穿过门廊,马上就发现这屋子出奇地静。朝外的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好像整个冬天都一直关着似的。可现在才九月呀,天气还相当热呢。

  “这么大的房子,谁住在这儿呀?”淡若问。

  “安静。”文福说。

  因为我对我父亲的屋子不是很熟悉,也没注意到其他的变化,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前门破了,随便修了一下。院子里的扶梯已经塌下来了,然后又改了个方向。屋子下部的墙壁很匆忙地重新油漆了一下,色彩与原先的很不协调。下面的百叶窗已经破了,还没有换过。

  等了很久,才有一个佣人出来开门。她用怀疑的目光打量我们,我赶紧告诉她我们是江少炎的女儿、女婿和外孙。

  “阿姨。”我客气地叫她,因为我不知道这佣人在家中的地位,“我是来看我父亲的。”这女人长得矮小肥胖,年纪已经不轻,穿一件普通的工作服,看上去一点也不像那种替大户人家看门的佣人,倒是更像那种没人见的时候扫垃圾的清洁工。

  “哦!”她说,“请进!请进!”

  但她没有叫一个管家出来迎接我们,而是自己把我带到我父亲的书房里了,我见父亲坐在黑暗中,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前面。

  我父亲从安乐椅上转过身来。他的目光从我身上,从谈若身上移到文福身上。他一边的眉毛立刻抬起来了,但不是出于高兴,而是出于恐惧,就像一个被抓获的人。他很快从椅子上站起来,我见他的背驼了。呵,这八年来,他老了这么多!我等他欢迎我们,但他一言不发。他只是盯住文福不放。

  “父亲。”我终于喊道。我捅捅淡若的胳膊,他向前走了一步,轻声说,“外公,您好。”

  我父亲很快看了看淡若,然后又看看我,然后又看看文福,然后再看看我。他的眉毛又恢复了原状。他脸上露出放心的表情,然后又坐了下去,让他的身体重重地埋在椅子里。

  “你收到我的信了吗?这是你的外孙,已经五岁了。”我父亲用一只手遮住脸,什么也没说。我怕得不敢再说别的话了。但是我心里在想,有人死了吗?另外人到哪儿去了?

  但这时那个佣人轻轻地来叫我们了,“过来,过来。你父亲需要休息。”我们一离开房间,她就用一种讨好我的口气大声说起来了,“你们肯定累坏了吧。到这儿来,喝点茶。”她转向淡若,“你怎么样,小家伙?肚子饿了吧,想吃东西了吧?”

  我们进了一个大客厅。当年我就是坐在这儿,听老阿婶和新阿婶来请求我父亲同意我和文福的婚事的。只不过现在沙发和窗帘已经退色,墙纸已经剥落,角落里积满了灰尘。佣人想必是看出了我脸上惊讶的神情和文福皱眉的样子。她冲上前去,拍了几下沙发靠垫,把灰尘掸到了空中。“别的事情一大堆,我忙得照料不过来。”她说着笑了笑,顺手用袖子掸去桌子上的灰尘。

  “没关系,没关系,”我说,“毕竟,大家都吃够了战乱的苦。

  情况不一样了,大家都知道这一点。”

  佣人看上去很高兴,“是呀,是呀,谁说不是呢?”我们又打量着乱七八糟的房间。

  “另外人上哪儿去了?”文福忍不住问道。

  “她们怎么样?”我说,“三妈,五妈──她们身体可好?”

  “好的,好的,”佣人咧开大嘴笑着说,“身子骨硬朗着哩。不过这会儿她们不在,看朋友去了。”然后她又看看文福,紧张起来。

  “可我说不准她们上哪儿了,”她很快又解释说,“也就是说,我不知道。我不过是个笨老太婆,脑子糊涂了,记不清事了。”然后她又笑起来,希望得到我们的同情。

  所以你瞧,我们的回家真是奇怪得很。第一天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能猜想是战争使我父亲变得像他住的屋子那样破败了。

  直到第二天上午,文福出去看朋友,我才得知我家的新情况,为什么我父亲见到文福的国民党制服会那么害怕。

  佣人说的是真话:我们家的房子历经了战争的磨难。但毁了房子的既不是炸弹,也不是子弹,而是我父亲的懦弱无能。我从来不知道我父亲性格的这一面。他这个人总是习惯于用自己的力量控制别人。

  哪怕在今天说起这件事来,我还是无法相信他的性格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但我相信战乱时期这些事情是会在某些人中发生的。这是三妈说的,她回家后跟我解释了家里发生的事情。她说起这事来还是愤愤不平。

  “你瞧,战争开始后,你父亲的工厂就开始败下去了。”她说,“你知道,这是大家都碰到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你无能为力。一样东西撞倒了另一样,接着又引起下一样倒台。家家户户都没钱了,不再买东西了。从前卖高档服装的商店也都关门了,所以他们不再从我们这里进货了。海外的轮船不能进出上海,所以你父亲不能再把他的货运到海外去。

  “但我们还有不少钱,所以一开头大家都没怎么担心。坦然后战争一年接着一年打下去。萝卜头开始把越来越多的生意抢走了。”

  “萝卜头?”我问。

  “萝卜头!”三妈说,“这是我们给日本人起的绰号。因为你看到他们到处在啃咸萝卜──然后扑扑扑扑扑──在身后留下一股臭味!

  “不管怎么说,无论什么样的生意他们都要插一手,假装什么安全检查啦,卫生检查啦。哼!谁都知道他们无非是看看有没有油水好捞。大家都晓得,谁要是不肯合作,谁要是提出反对,日本人就有理由把一切都弄走,包括你的性命!当然,人人都很小心,不要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但你经常会听到谁谁谁向日本人屈服了,变成汉奸给日本人开店。他们和萝卜头签订了新的爱国条约,结果使大家吃苦头,因为日本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所以大家一听到这些汉奸的名字就朝地上吐痰。半夜里,他们偷偷起来,把汉奸家的祖坟给扒了。

  “有一天,大概是在1941年夏天吧,──一个日本军官和几个帮手到我们家来了。佣人一打开门,尖叫了一声,就晕倒了。日本兵说是要和江少炎谈谈。他们进了他的书房。还有些佣人躲在厨房里不敢出来倒茶,所以这事只好我来干了。给日本军官倒茶,当然,要不凉不热的淡茶。

  “那军官直夸你父亲的家具,说这件有价值,那件很古雅。然后他就把话题转到你父亲这儿来了──好像他看中了他想要的什么职位。他说,‘江少炎,我喜欢您的风度,您的明智。您明白怎样把握上海的新形势,怎样帮这个城市恢复秩序。’

  “你父亲一句话也没说。他就坐在椅子里,很威风,一动也不动。日本军官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看你父亲的大写字台,那些硬面的大书,墙上挂的名人字画。他暗示他很喜欢在他自己的房间里挂上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江少炎,’那日本军官说,‘我们需要您的明智使别的人也明智起来,态度也好起来。像您这样思想正确的人能很快结束战争。

  这对中国是有好处的,这就是爱国。这样一来,就没有什么生意人家会吃苦了。一切维持现状。’那军官把手挥到墙上的四张字画上,‘就像这些画一样。’他说。

  “正说到这儿,你父亲站起来,猛地把手中的茶杯摔向字画!真的,这四幅画都有两百多年历史了,可他就这么一扔把其中的一幅给毁了!

  “我真为他的行为感到骄傲啊。

  “所以我不知道这房间里发生的事。我离开的时候,你父亲刚把茶泼到画上,好像在告诉日本人,‘我宁可把我的家产全毁了,也不会给你们。’

  “第二天,他好像很担心。但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现在就要失去房子了。我结婚前,家里很穷,所以我就打算回家过穷日子去。我认命了。

  “两天后,临街的墙上挂起了一面旗帜,前门上钉了一块大牌子,说什么这屋子的主人,五风纺织贸易公司的老板江少炎,支持中国的新政府,效忠日本天皇。当地大大小小的报纸也都登了这个消息。

  报上还说什么江少炎鼓励大家与日本人合作,与外国帝国主义作斗争,开创一个新中国。

  “我们的佣人差不多都跑光了。我的儿子一家也都走了。五妈的儿子、媳妇和孙子还留在这儿,但是他们都像鸡那样只管啄地上的东西,也不抬头看看是谁给撒的谷子。不管怎么说,我想问问你父亲干吗这么干。他也不回答。然后我就对他吼了,我还是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打那以后,谁也不搭理谁了。

  “过了一星期,工厂全面开工了,他们开始把货运到海外去,报纸上又登了这个新开张的企业成功的消息。

  “我又对你父亲吼了──‘好呀,原来你是为了这个才去当汉奸的!为了这个,我们家的祖坟已经被翻个底朝天了。为了这个我们要下油锅,永世不得翻身了。’你父亲也回骂,想把我打倒在地。他刚举起一只胳膊,就像一只被扭了脖子的鸭子似的,转不过来了。然后他就瘫倒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他中风了。

  “过了好几个月,他的手脚才跟以前差不多能活动了,没有留下后遗症。但他还是不能说话──虽然我老是怀疑他是不愿说起他干下的事情。他有半边嘴巴还是能动。但他的脸好像分成了两半,每一半的表情都不一样,一半是他平常的表情,另一半是他失去的,不能再隐瞒起来的表情。

  “战争结束的时候──你能够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国民党士兵开进了那些与日本人勾结过的生意人家中。我们家的工厂马上就关了,等待上面作出决定对这个汉奸怎么处理。然后许多人愤怒地跑来投石块。他们把标语和其他脏东西涂在我们屋子里和外面的墙上:‘谁拍马屁,谁吃驴粪蛋。’

  “不久,国民党进了我们屋子。当然你父亲不会说话,于是我解释是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们你父亲从心底里恨这些日本人。但是日本人接手他的生意的时候,他已经中风了,他没有力量反抗──我们都知道他本来一定会反抗的。他无能为力,不会说话,他们也看得出来。我还说江少炎已经尽力地斥责了日本人。我给他们看了那幅溅上了茶汁的画。

  “国民党说这个借口说不过去,因为大家总认为他是个汉奸。但是他们暂时给他留了一条命,没有给他吃枪子儿,像对付其他汉奸那样。以后再决定怎么给他应有的惩罚。”

  “多亏了你这个好人哪!”我对三妈说。

  我走进楼上我母亲住过的房间,想起了三妈讲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父亲改变了主意。是出于害怕,还是出于贪财?要不只是为了求太平而起了一个错误的念头?

  但不管什么样的理由都没用。在局外人看来,是没什么正当理由的。我父亲犯下的过失,是一个大错误。我心里明白,他干下了最坏的事情,为了保命,抛弃名声,成了一个汉奸。

  但我转念又想,你怎么能责备一个人的胆小和软弱呢,除非你自己也面对同样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当我们面临最后关头时,天性中怯懦的部分会让勇气溜走,紧紧抓住求生的希望,你怎么能指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英雄,宁死不屈呢?

  我这么说,并不是为他开脱责任。我从心底里原谅了他。因为当你相信你真的别无选择时,会感到同样的悲哀,因为如果我责备我父亲,那么也就不得不责备我母亲,她也干了同样的事,离弃了我,去寻找她自己的生活。然后,我也得责备我自己,为了同样的目的而作出的所有的选择。

  文福听到我父亲干的事后,一开头装出很愤怒的样子。一个与日本人勾结的家伙!一个出卖汉族人的汉奸!好像他自己不是同样坏似的。他不是把飞机掉过头去,怕被日本人击落吗?他不是在其他飞行员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管自己逃命吗?

  你真该看看文福的样子,他大骂一声不响地坐在椅子上的我父亲,“我应该亲手把你交给国民党!”

  我父亲的右眼惊恐地睁圆了,左眼则没有表情地盯着,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然后文福又说,“但幸亏你运气,你女儿嫁了我这么个好心肠的人。”

  我马上看了文福一眼,立刻就起了疑心。

  “你父亲现在需要我的帮助,”他对我说,“你父亲和国民党有麻烦了。我是个国民党的英雄,我可以保护他。”

  我想喊出来了,“父亲!别听他胡说!他说的全是谎话。”但我父亲已经抬起头来,用半带感激的笑容望著文福。

  当时我父亲的意志已经变得十分懦弱,他相信了文福对他说的话,以为只要让女婿来照管所有金融业务,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告诉你吧,我父亲的钱就是这样弄光的!

  我们前脚进我父亲的屋子,文福的母亲、父亲和他们的亲戚后脚就到了。有几个老佣人也回来了,但是文太太又雇了几个新的。三妈和五妈对他们的安排很不高兴,因为现在文福的母亲成了这屋子的总管,她把一切都翻了个个。

  她要那个只懂得照料花园的男人拍打地毯,她叫那个只会烧饭的女人去洗衣服,她叫那个倒马桶的女人切菜。她朝今夕改,弄得佣人们不知所措。她大发雷霆,扬言要砍掉她们的脑袋,让她们的尸体喂苍蝇。所以你瞧,或许这个母亲把她的坏脾气传给她儿子了。没过多久,大多数佣人走了。

  我觉得文福乱花钱的习惯也是从他母亲那儿学来的。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贪心的女人。我指的是她不光知道怎样买丝绵和珠宝,而且也知道怎样把拳头捏得紧紧的,一个子儿也不落进别人的口袋。有一次我好像见她拿出一张百元钞票叫一个佣人去买食物。那时,一百元已经不值钱了,大概只相当于现在的几元。那个佣人从市场上回家后,文太太把她买的东西都列了清单:“这个多少?你能肯定吗?那个多少?你能肯定吗?”她要那佣人一遍又一遍地算,总共付出多少钱,还剩下多少钱,当她以为少了一角钱时──还不到十分之一美分,又问了她很多问题。那佣人已经在我父亲家里差不多干了四十年,一气之下就走了。

  同时,文福和他的父亲在赛马场上输了一大笔钱。文太太每天晚上请人来搓麻将。这些人根本算不上朋友,还有些像是来表演的,他们搓麻将的样子,好像对眼鼻子底下的那一大堆钱的输赢一点也不在乎。

  你知道他们从哪儿弄来那么多钱吗?就是从这幢房子里来的!他们全家都有偷东西的毛病。我们的家成了交易所,人从前门进,家具、地毯、古玩和钟表从后门出。他们根本就不管这些东西对我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看到有人扛走了我母亲的梳妆台,就是她在里面放过英国饼干的那张。第二天她坐着梳头的那张凳子也不见了。

  有一次我和我父亲看到一个男人从我父亲书房里扛出一张桌子,就是那张又长又宽的法官桌,四条腿是雕花的。这张桌子已经在我父亲家族中传了好几代,起码也有两百年了。我看到我父亲拼命忍住不喊出来,把这张桌子留下。而那张桌子好像也不想走,从门洞里出不去。搬运工翻来覆去就是弄不出去。最后,那个搬桌子的男人告诉文福,他要退钱。我父亲放心地露出了一丝微笑。但随即发生了一场争吵。文福不肯退钱。那男人就说,“你自己看看,那桌子弄不出去。”

  “这个问题你自己解决。”文福说。

  “没法解决!”那男人嚷道。

  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后来文福捡起一把椅子,还没等人拦住他,他就把桌子腿砸成两截。“好了,我帮你解决问题了。”他说。你要是看到当时我父亲脸上那种悲哀的表情就好了。

  谁也无法阻止文福肆意变卖和挥霍家产,我父亲的几个太太、他的其他几个女儿和女婿,都无能为力。他们全都爱莫能助。只要哪个敢当着他的面说半个不字,他就吼道,“难道要我把你们所有的人和这汉奸一块儿投进监狱去?你们要我这样做吗?”打那以后,没有人再敢吱声。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或许我也不吱声了,但我还是在想对策。我告诉你我干得并不光彩,因为不过是见不得人的小事,使我高兴一下。

  一次我偷了一张麻将牌。当文福的母亲和她的朋友坐下来搓麻将的时候,她们马上就发现少了一张牌,打不下去了。我听到文福的母亲喊道,“你肯定吗?再数数看,再搭搭看!”我不得不捂住自己的肚子,免得笑出来。

  又有一次,由于文福不肯花钱把所有的破窗户全修一下,我很生气。我告诉他“蚊蝇和虫子要飞进来的”,可他不管。于是有一天我就拿来一个小盒子,进了花园,把它藏在石头下。后来我就进了文福从我父亲那儿要来的房间,我把虫子撒在他的写字台和床垫下。那时我和他的房间已经分开了,晚上我听他拼命在赶这些虫子,一面大喊大叫,用拖鞋拍打着。当然,他还是没有修那些破窗户。

  后来,我又想法把我母亲的房间要过来做我自己的房间。文福的母亲刚来的时候,看中了这个房间,我一见她在里面就生气。有一次我听她抱怨,“昨晚太冷了,好像风透过墙壁吹进来了。”我瞅准这机会赶紧说,“哎,我听说这房间里死过一个女人。”我转过头去问三妈,“是真的吗?”

  三妈心领神会,马上接口说,“不知是自杀的,还是谋杀的,没人知道,从来没弄清楚过。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不用伯了。”那天晚上,文福的母亲硬要和我换房间。

  但即使我母亲的鬼魂也无法阻止文福半夜溜进我的房间里来,身上带着夜总会的气味:雪茄、威士忌和香水。他把我翻过去,掰开我的胳膊和大腿,好像我是一张折叠椅似的。他满足了以后,就爬起来,回到自己房间去。我们两人之间一句话也不讲。

  我也爬起来。我房间里总是放着一盆水,就是为这个准备的。我打湿一块粗布当毛巾,然后就洗身体,我一遍又一遍用力地擦着他碰过的地方。洗完后,我就把这盆脏水从窗口泼出去。哗!

  

  第二十章 桌边的四个女儿

  还记得艾德娜·冯吗?她常到我们教堂来,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个当了医生。她在宝宝的订婚晚会上穿了件红衣服。

  海伦说,艾德娜刚刚发现她的一个儿子有精神问题。是艾德娜的儿子有问题,不是海伦的。尽管海伦说她总是替弗兰克担心,前途没有把握。可她一听到艾德娜的儿子有问题,心里就好过多了。说到弗兰克,不是说到艾德娜的儿子,她说,“我至少该高兴,不用为我们家里的人操这份心。”

  我心里想,这不是高兴,这是一个借口!在中国,人们都喜欢用这种理由,看到人家的痛苦,你就不必再考虑自己的问题了。

  你干吗要用这种方式比较?这种思路只会使你感到害怕。你只想到你会失去更多,而不去希望拥有更好的东西。

  我要是在中国这么想,就还会待在那儿。因为我看到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过得比我更糟。

  比方说在上海,战争结束后,你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乞丐,许多是女的,坐在路边。有些人挂着写有她们遭遇的牌子,像广告似的:

  这个是被丈夫赶出来的;那个全家在战乱中死光了;这个的丈夫吸上了鸦片,把家产全卖了,连孩子也卖了。

  或许有些故事是夸张的。但是你知道我想过什么吗?有一次我对自己说,我宁可去要饭,也要离婚!

  我怕了,要是我知道我出走能找到更好的生活,情况就完全两样了。可我没有这种出走的希望。

  这个问题我已经考虑了很久。你知道我是怎么决定的吗?我还是想离婚!真的。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让月亮为我作证,对自己发了誓。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也许是顽固吧。我只知道我不能再这样和文福生活下去了。你瞧,我在找到我所渴望的东西以前,早就打定了主意。

  我打算先去一趟崇明岛,看看老阿婶和新阿婶,然后就离开。只有这样才说得过去。

  但我刚想动身,淡若发高烧了,然后又转为黄疽。接着我也染上了同样的毛病。我想,这病早在我们离开昆明,与胡兰和家国一路同行的时候就染上了。我知道这个,因为家国来过一封信,提到了他们的新居以及他在新职位上取得的成绩。信的末尾,胡兰用孩子气的笔迹写了几个字。她说家国的父母待她很好,她买了张新桌子,漂亮得没法说。最后她说,她身体很好,但最近她一直生病。家国加了句,她人黄得像田里的麦子,瘦得像砍麦子的镰刀。

  所以你瞧,我认为这是胡兰吃了长沙的小河蟹的缘故。我们也是吃了这东西而得病的。它一直待在我们肚子里,现在终于发作了。

  不管怎么说,淡若得病后,我只得带了一个口信给老阿婶和新阿婶,告诉她们我们去不了的理由。战后,上海和崇明岛之间还没通电话。

  过了一星期,我收到了老阿婶的一封回信,是用弊脚的中文写的。像胡兰一样,老阿婶没上过学。她直到长大后才学会写信,所以她的中文不是你学的那种正规的写法。她不知道怎么遣字造句,而是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

  “你的这位老阿婶,”她写道,“一见那男的站在门口,就担心得要命,差点把信撕成两半。你怎么能说只不过是小毛病,不要紧呢?身体好总是最要紧的,大家的身体都很好,不像缪太太。你可记得她,就是给你和文家做媒的?事情就发生在上个礼拜。她站了一会儿,说是有个苍蝇缠着她,过一会人就躺地上起不来了。真是作孽呀。

  后来缪太太的先生下楼去打电话请郎中。他叫呀,叫呀,叫呀,可就是不通!线路全占了!他又是叫呀,叫呀,叫呀。没用。干是他跑出门外,冲一个小孩喊,嗨,快去叫郎中,快,给钱。那孩子就跑去了,像赛马场上的马一样,这是隔壁的女人说的。谁知道郎中干吗拖这么久哪?谁知道他在给谁治病哪?反正不是给我。过了两三个钟头,郎中总算进了缪家大门。你猜他看见什么来着?缪太太正趴在她丈夫身上哭呢,他躺在地上身子已经冷了,死了。你想想看,他是以为老婆死了,给吓死的。她没死,他倒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我告诉你叔叔,所以你要相信我,我们该修修电话了。打仗那会儿,电话不灵了。那会儿你叔叔在厂里,我正想给他打电话呢,可就是不通。这会儿你叔叔说,谁要电话呀?我的身体不大好,他是晓得的。我要是倒地上,不知会怎么样?雯雯,不要为我担心,但你要是来这儿,千万跟你叔叔讲,阿姨说得是,该修修电话了。你要问他,哪个要紧,是电话,还是老婆?我说了,身体最要紧。你快来。要是发冷,就吃点热东西,要是发热,就吃点冷东西。什么时候来写信告诉我。现在我得打住,参加缪先生的葬礼去了。问大家好。”

  当我带着淡若终于到达崇明岛的时候,已经过了1946年的新年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小时候我的婶婶们是怎么对待我的。所以我一直以为她们不怎么关心我,她们把我看作是讨厌鬼,一个白吃饭的。

  我一直以为我对她们也是没有强烈的感情的。我干吗要去?

  所以你想想看,当我们的平底船靠近那个岛屿时,我惊讶地发现眼泪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对自己说,这只不过是冷风吹的。但是我一见到她们──叔叔、老阿婶、新阿婶──在码头上向我招手,又是喊又是叫的,“她在那儿!”我才知道不是风吹的。

  他们看上去都老了,尤其是老阿婶。她已经失去了早年的那种精明干练。连她那双本来乌黑的眼睛也失去了早年的神采。新阿婶头上生出了好些白发,每笑一下脸上就露出深深的皱纹,就像蜘蛛网似的。叔叔好像是在梦游似的,每走一步人家就要提醒他,“当心!走这儿!”

  实际上,我一见到叔叔走路的样子就觉得他和我父亲实在太像了。他们的神志同样恍惚,性格同样懦弱。他们的眼神迟钝,在听取别人的意见时,自己拿不定主意。这使我想到他们俩在这方面总是那么相似。那么多年来,他们只是装出当家的样子,当他们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就大声吼叫,当他们自己害怕的时候就恐吓别人。

  老阿婶在我的脸上摸了又摸,跟我说,“哎!哎!瞧你,又白又瘦!这孩子,不会就是你的儿子吧,已经这么大了?”

  淡若上前一步,把我买的礼物,几克很珍贵的人参送给老阿婶。

  “给您的。”淡若说。他皱了皱眉头,然后想起他该说的话:“祝您长命百岁。”他又皱了皱眉。“身体永远健康。”他又加了句。他又皱了皱眉头,然后转过头来问我:“说完了吗?”我点点头。

  老阿婶和新阿婶拍拍他的头,笑着说,“你最近的来信中好像没说起他新年才六岁。怎么可能呢?他聪明得很。瞧瞧他的眼睛,跟小功一个样。”

  我不知道是岁月的流逝使她的心肠变软了,还是因为我在生活中吃的苦太多了,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

  “小功和小高在哪儿?”我问道,“他们肯定有──多大了──十五六岁了吧?”

  “一个十九,一个二十!”新阿婶说。

  “已经那么大了!他们在干什么?上名牌大学了吗?”

  老阿婶和新阿婶互相看看,好像在考虑怎么回答才好。“他们眼下在造船厂干活,就从那条路下去。”小婶婶终于说。

  “是在修船,”老阿妹又加了句,“但他们不久就要上大学去读书了。”

  “实际上,不是他们自己在修船,”老阿婶说,“他fll把铁带给其他工人。一个装料,另一个推手推车,工作很辛苦的。”

  我竭力想象着这个场面,两个被宠坏的孩子现在长大了,在于这么重的苦力活。

  “哎,雯雯,你瞧是这么回事,”新阿婶拼命解释,“战乱期间你叔叔的生意很不好。许多机器都烂掉了,又没钱修好,让工厂兴旺起来。所以你瞧我们家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她说,“大树死了,树底下的草也枯了。”

  “哎,”我说,“听到这些真叫人心里难受。”

  “更难受的你连做梦也想不到。”大婶婶说。她们陪我和淡若在屋子边走了一圈,到了老东角和新西角,给我看看她们说的意思。

  大房子已经破败了,墙上的石灰剥落,地板也开裂了,露出下面的烂泥。床中间全都深深地陷下去了,也没钱把棕绷绷紧一下。但最使我伤心的还是那个暖房。

  所有的小窗户不是裂了就是破了。木架子上的油漆剥落像碎片一般。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里面所有的东西不是烂了就是蛀得发黑。

  变化真大呀。

  看着这一切,听着她们说家里发生的变故,我怎么能责备老阿婶和新阿婶给我撮合了这么一门亲事呢?我怎么能要求她们帮我摆脱我的痛苦的生活呢?不,我不能向她们提这个要求。

  我们站在暖房外面,忽然我想起了花生。“你们的女儿怎么样了?”我问新阿婶,“她还住在海德路那幢房子里吗?我最后收到她的一封信是在两年前。每封信上她都要道歉说没及时回信,另外就没说什么了。花生!真是个傻姑娘!”

  一听到花生的名字,叔叔好像醒过来了,他轻蔑地哼了哼鼻子,然后站起来走开,回屋去了。“花生已经死了!”他回过头来冲我们喊道,把我和淡若吓了一跳。

  “什么!真的吗?”我喊道,“花生──死了?”

  “你叔叔还在生她的气。”新阿婶解释说。

  “淡若,”老阿婶问,“你饿了吗?”

  淡若摇摇头。

  “跟你二爷回屋去。”大婶婶说,“叫烧饭阿婆给你一碗面条。”

  淡若看看我。“听婆婆的话。”我说。

  淡若离开后,新阿婶说,“花生从婆家跑出来了。她跟一帮坏人混在一起,那帮人说什么要帮助女人脱离封建婚姻。”

  “哼!她可不是封建婚姻!”老阿婶说,“她是自己答应的。她想嫁人!那些帮助她的人没对她说实话,至少一开头没对她说实话。

  要晓得这样,她小的时候我真该多给她吃几个巴掌。”

  “当然,她丈夫就把她休了。哼!他干吗还要她回来?”老阿婶说,“然后他在上海大大小小的报上登了声明,说:‘我宣布和江华珍这个私奔的妻子脱离夫妻关系。’你那可怜的叔叔,正在吃中饭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声明,一下子被一块小萝卜卡住喉咙,差一点就呛死了。”

  “所以你叔叔认定,她这么做是有意要把我们全家人活活气死,”新阿婶说,“这不是真的,她心肠还是好的。只是鬼迷心窍了。”

  “这么个傻丫头!”大婶婶说,“我教她的那些东西全当耳边风了?自己一点没主见。她小时候我真该接她揍得更厉害点。”

  “她离婚了?”我说,“我听到这个心里真难受啊。”

  我嘴上这么说,可你猜猜我心里怎么想的?当然!我不知道花生怎么离婚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问问她,我怎么才能像她一样离婚。

  出于礼貌,我和淡若在我叔叔家住了两星期。住少的话,他们会以为我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在到岛上来之前,我已经去过银行,把剩下的所有陪嫁钱全取出来了。我已经告诉过你,战后中国的钞票已经不值钱了。我记得我大约还剩下两千元钱,当时只值两百美元。我就用这笔钱来款待我的亲戚朋友。

  每天我都和老阿婶新阿婶一起上市场。每天我都买些昂贵的蔬菜和肉类,我知道她们已经很长时间没吃这种东西了。每天我和新阿婶都要在摊贩面前大声争吵,抢着付钱。每天都是我付的钱。

  有一次在去市场的路上,我终于告诉我的婶婶们,我想见见花生。

  “不可能,”新阿婶马上说,“太危险了。”

  “我是不会让你去的,”老阿婶说,“这傻丫头不值得你去看。”

  我和淡若要走的那天早上,新阿婶很早就到我们房间里来了。她要淡若去和叔公说声再会。

  等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开始长篇大论地跟我讲了花生的事,好像我还想去看她,好像她的错全是我造成的。

  新阿婶解释说:“她的影响还是很不好,就像一个得了传染病的人。所以你不能去看她。”

  我听着,没说什么。新阿婶说完,叹了口气,“我晓得和你争也没用。好吧,我拦不住你,至少你不要让我挑担子!”她在床上扔了一张纸条,就走了。上面有地址,还写了坐几路车,找哪条巷。

  突然,新阿婶又出现在门口。“可不能让你老阿婶知道这东西是我给你的。”她悄悄说了句,又走了。于是我就知道她自己已经偷偷地去看过花生。

  过了一会儿,老阿婶进门了。“我要请你帮我一个忙。”她说着把一个小包裹放在床上,“这东西我是很久以前从一个朋友那儿借的。我从来没还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你抽得出空,兴许可以带给她。”包裹上的地址跟新阿婶给我的地址一模一样,还有个名字“李小姐”。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老阿婶含着眼泪说,“可不要告诉别人。”

  我回到上海后,过了一个星期才去看花生。但是,我没告诉任何人。我穿着平时的衣服出了门,好像是去菜场买东西,或是去公园散步。我一穿过两条马路,就跳上了公共汽车。

  我已经跟你讲过一点花生的情况,她爱各种各样的舒服享受,只留意漂亮的服装和脸上的粉霜。她总是喜欢赶时髦,可她自己心里又没个辙。所以当汽车越开越远,一直开到城区最糟的地段,你就可以想象出,我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我在山阴路下了车,然后不得不从这儿走进小汽车都开不进的狭弄里,那里挤满了自行车、三轮车和手推车。她住在日本区,那儿的建筑七拐八弯,就像一条长龙似的。所有的建筑看上去全差不多,都是带尖顶的两层砖房。这些弄堂里没有人行道,小路上到处是煤灰和痰。

  你也许会想,既然日本人占领上海那么多年,这儿应该是城里最好的地段。当然有些地段还不错。但大部分地区的房子都是战前造的,我觉得这儿臭气熏天,垃圾遍地,拥挤不堪。你要是问我的印象,我只能说这儿比华人区只好了一点点。

  我弄不懂为什么那么多学生、作家和艺术家都喜欢住这儿。或许他们觉得这儿比较浪漫──要是你没东西吃,可以吃人家的思想。这儿妓女也很多,但档次没南京路上那些住在夜总会里的妓女高。这些女人被称为“路边夫人”。好像每走几步,就能看到一家只有三条板凳的饭店,或是一家和门面同样宽的酒店,或是一架陡梯,通向二层楼上的茶室。

  然后我进了一条满是小摊贩的街上,很多人在卖旧书、旧地图、旧杂志──有历史的、言情的、诗歌的、政治的。

  “禁书!”一个男子冲我喊道。说着他从桌子底下摸出一本杂志。封面上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在哭,一个男的鬼影抓住了她。我没看下去。它们跟我和花生以前在暖房里经常读的故事一模一样。我站在街上回想这些故事,说的都是姑娘不听父母劝告,为爱情而结婚,诸如此类。结局总是悲惨的,用道德说教结束:“不会控制,白白送命!”“坠入私情,坏了名声!”“丢开家庭观念,丢了自己脸面!”我想起那些读后使我哭泣的故事──我总觉得大多数女主角的结局跟我母亲同样悲惨。

  就在这时候,我明白了,所有这些故事都是编出来的,只不过是故事罢了。像花生和其他任何人一样,我曾经为我母亲想象过一个不幸的结局。像花生那样,我曾经被这些悲惨的故事所吓倒。但看看实际发生的情形,它并没有阻止灾难落在我的头上。恰恰相反。于是我就这样想:也许我母亲现在生活得很幸福!或许我也还能找到同样的东西。这就是我的希望所在。

  我老实告诉你吧,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这就是我为什么总以为接着发生的事情不仅是巧合,还是一个征兆,它说明我终于有了自己真实的思想。因为接着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我觉得有人在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去,一开头我还不认识这个微笑着的男人。“雯妮?”他说,“还记得我吗?”

  我寻思,这个名字,雯妮,好像很熟悉。你瞧,我还以为他在说他自己的名字呢。我拼命回想着。

  然后他就说了:“我从来没有忘记我给你带来的麻烦。”

  什么?这男人在说些什么呀?

  然后我认出了他的嗓音,这个华裔美国军人,吉米·路易,就是他给我起名为雯妮的。

  是的,是的,就是你父亲!就有这么巧,五年后,我们的过去和未来在上海一条陌生的街上碰撞在一起了。你能想象得到吗?要是我不去看花生,要是我不停下来看一本傻杂志,要是他不是正在找一张报纸──一分钟后,我们的生活就会擦肩而过。我问你,这不是命又是什么?

  好多年以后,我对你父亲说过同样的话,那时我们已经结婚了。

  我们多幸运啊,命运把我们带到一起。可你父亲并不认为这是命,至少不是中国人的命运观念。

  “所谓命,”他告诉我,“就是说另外有个人在替你决定你的生活。我们的爱情比这要伟大得多。”这儿他用了一个美国字“命运”

  ①,某种无法避免的东西。

  ①该词英文原文为“DESTINY”,意为“命运”、“定数”,不同于另一个同义词“FATE”,意为“命运”、“运气”。

  不过在我听来命运和命是一回事。他坚持说这是两码事。于是我告诉他,“或许同一样东西,你在用美国方式看,我在用中国方式看。你说,‘瞧,碗里有条漂亮的鱼。’而我则说,‘瞧,漂亮的碗里有条鱼。’用什么词无关紧要。反正是同一只漂亮的碗,同一条漂亮的鱼。”

  但你父亲仍坚持,一我们俩一见钟情,这就是我们俩的意志合在一起,互相寻找对方的原因。”

  打那以后我就不说什么了。我怎么能告诉你父亲,说我对他并不是一见钟情的。不是在昆明,不是在舞会上。我不知道有那么一种瞬间产生的感情,又怎么能感觉得到呢?当然,当我第二次和他不期而遇的时候,我对他的爱情很快就产生了。

  所以或许我们俩都说对了,对我来说是命,对他来说是命运。

  但后来你父亲做了牧师,他说这是把我们俩带到一起的上帝的旨意。所以现在我无法再解释我们究竟是怎样走到一起的。我只能说,我当时在上海的一条小马路上,你父亲也在同一个地方。

  我们在那儿不期而遇后,就站着说了一会儿客气话。然后吉米·路易──早年我还是连名带姓叫他吉米·路易,像中国人似的──请我到马路对面的茶店里喝点茶,坐下歇会儿。我同意了,但只是出于礼貌。事实上,我没想到事情就从这儿开始了。

  我们坐在一家小小的楼上茶店里,一个我觉得很脏的地方。我看到女招待从一张桌子上拿过几个茶杯,用冷水洗了一下,就上满茶,递给我们了。我不得不用热茶把茶杯泡了两遍。也给吉米的茶杯泡了两下。你瞧,还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在担心他的胃了。

  我们静静地喝了一会儿。然后他向我问起了文福,“他还在用那个犹大的名字吗?”

  我笑起来了,然后又假装责备他,“你太坏了。我丈夫很生我的气。”

  “可名字是我给他起的,又不是你。”我不好意思提醒他我们在一起跳舞的事,也没告诉他朋友们怎样取笑文福,说我已经被一个美国人勾去了。我不能告诉他后来我和文福吵架的事,尽管我一想起这件事脸还是气得发红。吉米·路易肯定是看出了我脸上的表情,因为他马上接着说:“太可怕了,瞧我都干了些什么。真对不起。”

  “不,不,”我说,“我是在想另外事。那么多年过去了,一切都在变,就是没变好。”吉米·路易知道我们不该再谈这个话题了。

  我们就谈起了另外人。我告诉他家国在哈尔滨找到了新工作,胡兰还没有孩子。他告诉我他的大多数空军朋友都被派到北京帮助接收日本人的投降事宜去了。他还在美国新闻处为美国总领事馆提供报刊消息。

  “这可是个很重要的工作呀。”我说。

  “不过是名气大罢了,”他说,“我每天读各种各样的报纸,注意每天的新闻报道。”然后他说,“你瞧,我是个间谍。’当然,他不过是在开玩笑!他老是喜欢捉弄人,你记得你父亲就是这么个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海伦至今仍以为他真是个间谍。他不是!别听她的。

  要是他真是间谍,干吗他公开开这种玩笑?

  不管怎么说,我们喝了很多茶,喝了又喝。过了一会我不知不觉把我叔叔的工厂的情况也告诉他了。我说到他们现在有多穷,我的堂兄弟现在也不得不干活。吉米·路易没有瞧不起他们,也没有可怜我们家。他富有同情心。他说战争就像一场大病,战争结束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一下子恢复健康了。

  我跟吉米·路易谈起了花生。我说她离婚了。吉米·路易并没有说,“花生这女人真不好。”他说许多婚姻都给战争毁了。

  最后我跟他讲了我父亲的事,他因为跟日本人合作而惹了麻烦。

  他说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悲剧,战时使人们犯了他们在平时连想也不敢想的错误。

  你瞧他怎么样?我觉得自己把什么都一古脑儿说出来了,心情也舒畅多了。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他可算是富于同情心的了。但我还没有跟他提起我的婚姻,还没有。

  “你怎么样?”我问,“回家后,你家里好吗?你妻子和孩子想你吗?”

  “没妻子,也没孩子。”他说,“没那么幸运。”然后他拿出一张小照片。照片上四个年轻姑娘坐成一排,从小到大,服装和发式都很时髦。她们是他阿姨的校友,梁太太的女儿。他告诉我,这位梁太太说他可以在她的女儿中挑一个做他的妻子。“每个女儿都很有教养,”吉米·路易说,“每个女儿都会弹钢琴,每个女儿都能用英语读《圣经》。”

  “很有魅力,也很有风度。”我说,“那么多姑娘任你挑,眼睛都看花了吧,你看中了哪一位呢?”

  他笑了,然后严肃地说,“你,”他说,“可惜你已经结婚了。”

  真的,他就是这么说的。他可以选择这四个姑娘中的任何一位,她们个个天真年轻,都没结过婚。但是他看中了我。你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吗?

  不管怎么说,当时我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当真的。我的脸红了。因为我没敢抬头看他,我假装看手表。

  “哎呀!”我说,“如果我现在去看花生,一到那儿就得往回走了。”

  “最好明天再来看她。”吉米·路易建议。

  “只能这样了。”我同意。

  “那么明天我在马路对面的书店里等你,然后和你一起去,保证你的安全。”他说。

  “不,不,太麻烦了。”我说。

  “不麻烦。我每天到这儿来找报纸。”

  “每天?”

  “这是我的工作呀。”

  “我想我可能在十点半来。或许对你来说太早了。”

  “我会早点过来等你,免得你比我早。”当我们两个站起来下楼的时候,我看到他把那张有四个漂亮姑娘的小照片留在桌子上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了,心中又高兴又激动。我想我的生活好像要有所变化了。我不知道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但肯定是要有所变化了。

  但这些念头马上就消失了。淡若的尖叫声穿过整幢屋子。一个佣人把他带到我身边,说他摔了一跤,头朝下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我正哄我的儿子,三妈跑来喊我,说我父亲的高烧退了,神志也清醒过来了。于是我赶紧跑到我父亲房间里去。过了一会儿,厨师跑进来了,她说她还是走了的好,实在受不了文太太的责骂。我站在房间里,听到文福正在大声吼叫,然后就是什么东西扔在地板上的声音。我下楼看见盛早饭的碗的碎片扔得满地都是,椅子上全是泼掉的面条。

  我想哭。我的生活好像永远不会改变了。我永远要为别人担惊受怕,没有时间考虑我自己的问题。我肯定所有这些小打小闹说明,今天我是不可能离开这屋子的了。

  但生活就是这么奇怪,它能让你这么想,也能叫你那么想。因为我正想放弃那天的计划,我的机会又来了。我上楼去照顾我父亲的时候,他正在读一张报纸,只因为我上去打断了他,他很生气。“他肯定在梦中和自己打架。”三妈说。

  我下楼的时候,文福已经看赛马去了。那个生气的厨师呢?她已经把垃圾打扫干净,上街买晚上吃的小菜去了。小淡若从他的床上喊我,他想起床了。他已经忘了他头上的肿块,现在他想起了文福的母亲答应他,今天带他去看一个朋友,她有一个跟他年龄相仿的孙子。

  我终于可以离开这屋子了!但我看到现在要改变我的生活已经太迟了,已经快到十一点了。我竭力把心思集中在看花生上,重新见面会是多么高兴啊。我拿起老阿婶要我带给她的包裹。我在上面又加了五双袜。花生见到该会多么高兴啊。

  当然,我心里还是不断在想茶室对面的那个小书店。我仿佛看到吉米·路易正在翻书,一面不耐烦地看着手表。我想租一辆出租车。

  然后我想象吉米·路易又看了一下手表,然后离开了书店。我决定不忙着去赶肯定已经无人等的约会。于是我压下我的希望,等公共汽车。

  等我赶到山阴路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我强迫自己慢慢地平静地走过去。快走到书店门口的时候,我又强迫自己不抬头看。一直走吧,走吧。

  我喘不过气来了。我对自己说,别犯傻了,他已经走了。还是走吧。

  我竭力不向两边看,我的眼睛盯住路中间。别看,走吧。

  我走过书店,没回头看。我闷着头走,走过一条马路。我停下来,叹了口大气。我的心口隐隐作痛,我意识到我已经让某些希望从这儿溜走了。我又叹了一口气。这次我很难过。然后又叹了一口气,是放心的叹气,但不是我的叹气。我转过头去。

  我看到了他的脸!他满脸欣喜!

  我们没说话。他拉住我的手,紧紧地握着不放。我们两个站在路上,我们的眼睛被欢乐的眼泪打湿了。无需开口,我们就知道我们的感觉是一样的。

  现在我得打住了。因为我每次回想到这里,就忍不住要独自哭一会儿。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当初叫我那么高兴,现在又叫我那么伤心。也许最美好的回忆就是这样的。

  

  第二十一章 小俞的母亲

  花生住的地方就在前面不远,于是我们一路走过去没说多少话。

  “你干吗要等我?”我问,“我来得那么迟。”

  “我以为肯定是你的鞋子又出毛病了,”他说,“我猜你跟昆明跳舞时那样又掉了鞋跟。”

  我笑了,吉米也笑了。然后他又认真起来,“打那天起,我就爱上你了,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是用没跟的鞋子还是赤着脚跳舞。你看上去很弱,但实际上又勇敢又坚强,无论谁也无法阻止你。”

  真的,你父亲就是这么说的。他认为我很坚强。我自己从来不这么想。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相信我。在他往后的日子里,他就是这么相信我的。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不管怎么说,我把我婚姻的痛苦全告诉了吉米·路易,我说我在抗战期间就想离开文福,只是因为淡若才没走成。

  “可现在我想去问问我堂妹她是怎么干的。”我说,“我也想离婚。”

  吉米·路易说:“你瞧你多坚强啊!”

  我说:“这不是坚强。我是没力气跟他斗下去了。有时我真不知道,怎么还能和他过一天?”

  吉米·路易说:“这就是你的坚强。”说着我们就到了花生住的宿舍前。吉米·路易说他在书店等我。

  “我可能要待很久。”我说。

  “两三个钟头,三四个钟头都没关系。”他说,“我会等的,我已经差不多等了五年了。”

  你瞧他可真够浪漫的啊!我一找到他,就觉得很难再离开他了。

  我进了一个小小的公用厨房,地板上躺着两个婴儿。我问一个正在做中饭的女人,江华珍是不是住在这屋里。“啊?”她问道,“你找谁呀?”我走近一步,冲着她嘶嘶响的油锅又大声说了一遍。她笑了,在衣服上擦擦手,拉住我的胳膊,把我引到楼梯口。“从这上去,小妹妹,第三层,二号。最好先敲敲门,她已经有个客人了。”然后她回头做她的饭,笑着对自己说,“客人真多呀!”

  我踏上黑洞洞的楼梯,每走一步,就越来越担心,不知道到上面到底会发现什么。要是花生已经成了一个街头女郎呢?那些失去丈夫和家庭的女人不都是这么干的吗?要不,一个没有丈夫没有家庭的女人怎么活下去呢?

  我走到二号门口停了下来。我听到屋里有声音,好像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然后又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像是花生的,还是那么不耐烦,完了在发牢骚。我敲敲门,说话声停下来了。

  “谁呀?”花生粗声粗气地冲外喊道。

  “江雯丽!”我回喊道,“你江姐姐!”

  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门忽然开了,花生把我拉进去,乒的一声关上了门。她拉拉我的头发,摸摸我的脸,嚷道:“瞧你!到底还是来了!干吗等那么久?”

  她看上去还是老样子,这是我的第一印象,同样撅嘴的微笑,同样淘气的眼睛。我放心了。

  但我再仔细瞧瞧,发觉她已经变了一个人,要是在大街上碰到,我会认不出她来。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很随便地分了一下。身上穿了一件质地很差的纽扣衫,一点没什么样子,我甚至看不出她是胖了还是瘦了。她的脸上没搽粉霜,露出平常的肤色。你要是看见就好了。

  这就是那个以自己的白皮肤为骄傲的姑娘,现在她黑得就像个广东人!

  “嗨!见见我的朋友吴。”她说着,把我像陀螺似的转了个身。

  我看到了一个戴副圆眼镜的年轻人,一头浓黑的头发,朝后梳着。他手里拿一枝画笔。房间里全是纸张,散落在地板上,挂在椅子上,摊在她的小床上。纸上说的都是同一回事,是关于一次学生集会,抗议新的土地改革的。所以这肯定是真的,花生是个共产党。

  “这些已经干了,”她对那年轻人说道,“把它们拿走吧,剩下的我们晚上再来干。”她用命令的口气说,但那男的好像并不在乎。

  他很快卷起那些标语,跟我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我不知说什么好,就把礼物拿给她,两份礼物都用纸包起来了。

  她看上去有些烦恼,叹了一口气,收下了。我以为她要先收下,一个人的时候再打开来。这是一种客气的做法,中国人都是这样的。要是你不喜欢这礼物,也没人看到你脸上失望的表情。但她等不及了。

  她先打开了老阿婶送的那份。原来是一面老式的小镜子,是银制的,背面和手柄上还雕了花。

  “嗨,瞧瞧这个,”花生说着,皱起了眉头,“上次见到她时,她对我说,‘我以前认识的那位漂亮姑娘,她还在吗?’我告诉她我没镜子照,但不管是不是漂亮,我知道自己还活着。所以你瞧,她就给了我这个。哼,她以为这破东西能说服我回到我以前的生活去。”

  花生朝镜子里望望。我觉得她还有以前的那种虚荣心。她拍拍自己的脸,张大眼睛,对着镜子笑笑。说真的,她还是有点漂亮的。她的皮肤很光洁,她的眼睛很大。虽然她的脸大圆了。当然这缺点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共产党。甚至她从小娇生惯养,对穷人缺乏同情,这一点也如此。她放下镜子,又转向第二个包裹。

  “恐怕我的礼物也不合适。”我说。

  她像孩子似的撕开了纸包。她拿起袜子,就咧开嘴大笑起来,笑了很久。

  “我可以拿回去,”我不好意思地说,“来,给我吧。”

  “不,不,”她喊道,紧紧地把袜子贴住身于,“这些东西可值钱哪。我可以拿到黑市上去卖个好价钱。这礼物好。”她看看我,然后很坦白地说,一点也不难为情,“我没什么东西给你。这些天我没时间来弄这些客套。”

  “当然,”我说,“你不知道我要来。你怎么能……”

  “不,”她用严肃的口气打断了我,“我说了,哪怕我知道,哪怕我有钱,我也不会再用这些客套来烦自己了。这实在是太麻烦了──再说,有什么意思呢?”

  我担心花生变坏了。她把袜子放在架子上。但当她转过头来时,她向我伸出双手,说,“堂姐”──糖姐,那是我们小时候经常互相叫的友好的称呼。

  “堂姐,”她又叫了一声,紧紧握住我的手,“你能来我真是好开心呀。你瞧,这可不是什么客套话。”

  那天下午,我们谈得很开心。我们坐在床上,彼此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对方,就像小时候那样,只不过这次我们不需要说悄悄话。我们坦然地谈着一切。九年前,我们为谁能找到最完美的婚姻而争个不休。现在九年过去了,我们争论的是谁的婚姻最糟。

  “只要想一想,”我说,“你那时差点气疯了,因为文福娶的是我,而不是你。现在你知道你避免了多少后悔呀。”

  “尽管这样,你的婚姻也比我的强,”花生说,“我的婚姻最糟糕!”

  “你不知道,”我说,“你无法想象那么可恶、那么自私、那么凶恶的一个丈夫……”

  花生打断了我,“我丈夫是个雌婆雄。”

  花生说到这儿,我还不相信她。我不知道你们英语是怎么说的,但在上海话里,雌婆雄的意思就是那种“不像公鸡也不像母鸡的一种鸡”,所有公的和母的因素结合在一起生的蛋变成一只小鸡。老阿婶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说我们一个远房亲戚生下一个雌婆雄,有两个器官,一个男的,一个女的。老阿婶说那孩子的母亲不知把他当儿子养,还是当女儿养好。后来她不用费心思了,因为孩子死了。老阿婶认为是当母亲的杀死的,因为她要是把雌婆雄当儿子养大的话,他是决不可能生孩子的。

  “你丈夫怎么会是雌婆雄呢?”我问花生,“我记得你信里说,他和死去的前妻生了五个儿子。”

  “每年他家里人到一个小村子去买一个刚生下来的小孩。你要是看见就好了──没一个孩子像的。一个皮肤很黑,一个很白,一个长得胖乎乎的,活泼可爱,另一个又瘦又安分。明眼人一见就知道是买来的。”

  “但喵喵怎么能把你许配给这么一个人呢?”

  “她也不知道。做母亲的一直把这孩子当儿子养。结婚好几个月后,我自己也不知道。他不碰我,我还以为他对我不满意呢。”

  “那你后来看到了两个器官?”

  “我看到他和另一个男的躺在我们床上!他身上雌的方面勾引了一个雄的。我跑到他母亲那儿,告诉她我看到了什么。你知道她怎么着?她打了我一个耳光,叫我不要再提起有关她儿子的这种谎“要是你没看到两个器官,”我说,“那你怎么能肯定他是一个雌婆雄呢?”

  花生叹了口气。“就是因为我告诉他母亲她儿子是个雌婆雄,她就一次又一次地打我耳光,好像不让我相信就能改变这个事实似的。”

  我现在讲的这个故事,是按照花生跟我说的那样原原本本告诉你的。所以我不能说,她丈夫是否真像她说的那样。也许她这么说,只是因为我们当时还没有“同性恋”这个词。要是一个男人一直不结婚,人家就会在背后说,“说不准他是个雌婆雄。”他们不会用这个词来说一个独身女人的。他们有另外一种说法,但我现在已经忘记怎么说了。

  不管怎么说,花生说她成了守活寡的。“一年后,他母亲硬要我出去躲了五个月,”她说,“一个人也不能见。最后,他母亲就把一个新生下来的儿子抱出来给人看。我不得不假装这孩子是我自己生的。我跟你说,我对这孩子一点也没有兴趣。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对我所有的漂亮衣服也没了兴趣。一切全是空的。我这辈子就像有一天我从书里读到的:我们生活在一个一切都虚假的世界中,社会就像在烂木头上刷了一层油漆。”

  哎呀!她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活脱脱像个革命党。可她还是我所认识的我们一起长大的花生:骄傲自大,我行我素,喜欢借用别人发明出来的时髦话。

  “那你最后是怎么离开的?”我问。

  “你还记得我们学校那个叫小俞的姑娘吗?”

  我点点头,“当然记得,不就是那个捣蛋鬼吗,老是趁我们睡觉的时候把大家的鞋调个包的。第二天早上全乱套了!每个姑娘的鞋不是左脚大右脚小,就是两只全是左的,或两只全是右的。弄得我们为了换过来,上课老是迟到。真是个坏姑娘。”

  “是她帮我离的婚。”花生说。

  “小俞?”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的。”花生说,“那是在我和那只阉鸡生活了四年后,他母亲老是找我的茬。我那时想,要毁了你的生活多容易呀,如果没有机会重新开始的话。”

  “我也有同感,”我说,“跟你想的一模一样。”

  花生接着说:“我想起了年轻时候,我梦想过的那些东西。”

  “你所有的希望,你的天真。”我加了一句。

  “让我说完,”花生说,“不管怎么说,我心里有了这想法,我就决定到学校走一趟,看看我们以前的老师。我就去了,你还记得嬷嬷吗,就是鼻孔一只大,一只小的?”

  我点点头,“她总是很严厉的。”

  “那时嬷嬷已升为督导了。她想领我看学校收到了多少捐款。她领我去看了新建的图书馆,有新的圣婴耶稣窗的小教堂。

  “然后她带我到学校后面的小公墓。还记得每当我们做错事的时候,嬷嬷就把我们送到这墓地吗?她以为这样就能吓住我们,让我们规矩些。这墓地新开了一条渠道,水从一个婴儿口中流出来。我对这个很欣赏,也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一块墓碑上有小俞的名字。我很震惊,就好像看到小俞已经变成了石头。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连声问嬷嬷。她说,‘哦,这是个悲惨的故事。她刚刚结婚一年,就突然死了,是一次车祸。’“嬷嬷没说是什么样的车祸。可我马上就有点怀疑。她干吗要葬在学校的公墓里?她的夫家应该把她葬在自己家坟地里才是。我就把这个想法跟嬷嬷说了。她说,‘她在这儿那么多年都很开心,所以她母亲就觉得她应该和其他开心的姐妹在一起。’“于是我心想,这是一个愿望,不是理由。我正为此事感到困惑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轻轻说,‘去弄清楚。’我马上向嬷嬷要小俞家的地址,以便到她们家去问候。我不知道干吗要这么做,我身不由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推我。

  “我离开学校马上往小俞家走去。这时我又大吃一惊,小俞不像学校里大多数姑娘一样,出身于有钱人家。她家原来在一幢老屋子的二层楼上,只有两个房间,比穷人好不了多少。所谓的家里人只有一个守寡的母亲。这可怜的母亲从她舅舅那儿继承了一笔小小的遗产,积攒起来给小俞交学费,留下一点给她作嫁妆用。所以你瞧,她一辈子全部的希望都放在女儿身上了,谁料想女儿结婚一年就离开了人世。”

  “哎呀!”我喊出来了,“真是大惨了。”

  “更惨的还在后面呢,”花生说,“她母亲见到我,高兴得不得了。好像没人再提起她的女儿的名字。因为她女儿不是死于车祸,而是自杀的!”

  “自杀!”

  “她说是被她夫家逼得走投无路她才自杀的。我一听这话,全身都发抖了。就在那天早上我一直在想,要是我不能马上找到一条离开夫家的路,我也可以自杀嘛。”

  “我也这样想过好多次了。”我轻轻对花生说。

  “那做母亲的也责备自己,”花生说,“因为这场婚事是她给安排的──嫁的是她堂兄弟的朋友的一个外甥,家住苏州城外的一个小村子里。人家告诉她,这未来的丈夫和他父亲一起做面条生意,可红火着哩。

  “小俞的母亲从没见过这位外甥。举行婚礼的那天才第一次见到他。她说,他好像很紧张,人们不得不提醒他从哪儿进去,说什么话。他不合时宜地咧嘴哈哈大笑,弄得小俞的母亲还以为他喝醉了。他没醉。他是个痴呆,还要尿床。天上刮大风的时候,他还要哭。他还以为小俞是他的大姐姐呢。

  “小俞回家告诉母亲,想请她帮忙了结这门亲事。她母亲说那样她的生活只会更糟。眼下至少婆家对她还不错,给她许多吃的东西。

  尽管丈夫是痴呆,但她已经听说他还是会生孩子的,他在村里跟一位姑娘有过那事。所以母亲就告诉小俞,‘好好待着吧,忍一忍。’小俞就回夫家去了。她爬上院子的大树,在枝头打了个结,另一个套在自己脖子上,就上吊了。

  “‘整整一年,’那做母亲的说,‘我只有一个念头,也想干同样的事。’小俞的母亲说到这儿就哭了,我也哭了。当她告诉我这个的时候,我脖子也感到喘不过气来。我好像在说梦话似的:‘那么一个姑娘要结束婚姻就只能走这条路了。’

  “小俞的母亲哭着说,‘不,不对。她是因为走投无路,无依无靠才走上这条绝路的。’

  “那天下午,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来倾听我的种种烦恼。我现在想起来,是小俞在我耳边说话,要我去找她母亲的。因为后来就是在那一年,小俞的母亲帮我逃脱了我的婚姻。”

  “她怎么做得到呢?”我说。我以为我能从这个答案中听到几个字,对付我自己不幸的婚姻。

  花生站起来说,“你干吗不问她自己?”

  “什么?”

  “问她,”花生说,“问小俞的母亲。她就在楼下,正在为这幢楼里所有逃婚的女人弄中饭呢。”

  所以这时我才明白,整幢房子是地下室,住满了女人和孩子。你想象得出吗?我又害怕又兴奋。我兴奋的是和这幢屋子里的九个女人在一起,她们都曾有过可怕的婚姻,而现在不必再服从她们的丈夫和婆婆了。

  我们下楼的时候,小俞的母亲还在做饭。大家都叫她小俞妈。看看她的样子,你想不到这个正在煎鱼和炒苦瓜的小女人,竟会是一个地下工作者。但那时,大多数共产党人不再公开穿制服了。你要是告诉别人说你是个共产党,不是疯了,就是死路一条。

  其他女人都从不同的工作岗位回来吃中饭了。一个在做法语家庭教师,另一个在鞋厂做工,还有一个做扫帚在大街上卖。她们的家庭背景各不相同。实际上她们就和你在上海大街上碰到的任何人一样。

  所以没人跟我说,“我是个共产党,你呢?”但你从她们谈论的事情上可以听出。比方,当我们坐下一起吃饭的时候,小俞妈就对我说了:“我希望吃苦瓜不会太为难你吧。我自己不经常吃,但吃的时候我会提醒自己,有东西吃够满足了。”她笑了,花生和另外几位女人也笑了。

  她们全都喜欢吃苦瓜。不是喜欢它的味道,而是喜欢与它有关的话题。“噢,你还没吃过苦呢,”有个女人说,“冬天只靠一块煤砖取暖做饭,那才叫苦呢。”另一个就说了:“这苦瓜比我从前给大户人家当奴隶的滋味可要甜得多了。”

  我可以告诉你,我不喜欢苦瓜,不光以前,后来,还是现在。我不想当一个革命家。但如果她们要我当,我也会当的。要是吃苦瓜就能离婚,我宁可天天吃苦瓜,顿顿吃苦瓜。要是改变整个世界就能改变我的生活,我也会干的。我觉得这屋子里的女人对生活的看法也和我差不多。

  吃完简单的中饭后,她们七嘴八舌地问了我很多问题。尽管她们是陌生人,我却把一切全讲给她们听了,我讲到了文福的家庭,我的家庭,也讲到现在文福把一切捏在自己手中的情况。

  “既然这样,那么,他是不会轻易同意离婚的。”坐在桌边的一个妇女说,“我也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我丈夫说什么也不肯放我走,因为放我走就等于放弃我家的财产。”

  “你儿子怎么样?你想让他和你在一起吗?”小俞的母亲说。

  “当然想。我丈夫对我们的儿子一点也不关心,只是把他作为阻挠我离婚的工具。”

  “钱呢?”另一位说,“你有自己的私房钱吗?”

  “还有一点点陪嫁钱,只够供日常开支。”

  “别忘了你的首饰,”花生说,“你结婚时不是有两只金手镯吗──还在手头吗?”

  我点点头,“还有两条项链,两对耳环,一只戒指。”

  “你丈夫在外面有相好的女人吗?”小俞的母亲问。

  “多着哩!”我说,“他就像一条狗,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一个接一个。”

  “可有没有一个他特别喜欢的,经常和他来往的?”坐在桌边的那个妇女问,“有时姘头会强迫男人离开原先的太太的,要是他对那个女人的欲望特别强的话。”她苦笑了一下。

  “他对谁都不会特别感兴趣。”我说,“以前,他的习惯是找一个女人,玩几星期,然后就把她抛了。现在我们住在我父亲的屋子里,他自己的父母亲也在。那么多眼睛盯着他,所以他不再把脏女人带到家里来了。我就不知道他去找谁了。”

  “那么你呢?你有相好吗?”一个前排牙齿都掉了的女人问。

  “当然没有!”我生气地说,“是我丈夫道德败坏,不是我!你怎么会这么想……”说着我慌张起来了,然后又为我的慌张而感到难为情。当然,因为想到了吉米·路易。我们不是情人,但我第一次感到了那种肯定是情人才会有的秘密的感情,害羞和保护这种害羞的需要。

  小俞的母亲拍拍我的手,安慰我说,“这不是有意要和你为难,”她解释道,“有时一个女人为了保护自己,假装有个相好也是有用的。”

  “尤其是当这个丈夫不想大丢面子的时候。”花生说。

  “当初我们就是用这种办法帮你堂妹的。”小俞的母亲说,“捏造一个情夫出来。打那以后,她很快就离了婚。”

  “可干吗要弄成是我的过错?”我说。

  “那好,”那个缺牙的女人说,“挽回你自己的面子,保持你那痛苦的婚姻吧!那么漂亮那么骄傲──正是像你这样的女人抛弃不了老传统。只能怪你自己了。”

  “别吵了,别吵了,”小俞的母亲说,“我们还是尽量想出最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她转向我,“同时,你得把你所有的首饰全凑在一块,钱能找到多少就算多少。等你准备好了,就带你儿子跑出来,不要让别人盯上了。你到后,我们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你自己能做到这一步,要不要人帮忙?”

  “我能对付。”我马上回答。说这话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去实行呢。

  

  第二十二章 失落的季节

  离开花生的住所,天色已经很晚了。我赶紧跑到书店去找你父亲。一路上我忍不住大笑起来。我觉得过路人看到我高兴的样子,都在对我报以微笑,向我表示祝贺。

  我一见你父亲,就告诉他:“再过一两个星期,我就要摆脱我的婚姻了。”我全身发抖,又骄傲又紧张。

  “真的吗?”他问道,也发起抖来。

  “真的。”我说。他握住我的手,我们笑着,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要是你父亲还活着,我想他会同意我说的。那时我们已经知道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了。我不知道两个陌生人怎么会知道这一点,我们怎么会那么自信。也许事情是这样的:当他把那张有四个女儿的照片留在桌子上时,已经等于在向我求婚了。当我跑回去说我要离婚了时,也就等于说我接受了他的求婚。从那个时刻起,我们俩已经心心相印了。

  “那么接下去呢?”他问我,“我们必须干些什么呢?”

  “我们必须等一阵子,”我说,“我们必须等恰当的机会,等我逃出来。”

  然后我们制定了计划。当我准备逃出来的时候,我就在半夜里趁大家睡着的时候打电话给他。我会说得很快很简单,比方说,“我明天来。”

  但你父亲是那么浪漫,他建议用另外的东西,一套密码。于是我们决定这么说:“开门见山。”这是一句古话,意思是你准备抓住一切机会,大显身手。你父亲则这样回答我:“让我们翻过山去吧。”

  第二天他将在码头发售崇明岛船票的窗口等我和淡若。然后我们就钻进一辆小车,直奔花生的住处。

  那天我回到家中,我看到我的生活好像一个故事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我看看周围,心想,过不了多久我再也不用面对这些墙壁和墙壁内所有不幸的生活了。

  我听到文福的母亲正在对厨师发脾气,我想象自己马上能吃到简单的安静的晚饭,不会反胃了。我看到文福进了门,我心想,我马上就不用使劲擦身子,除掉他在我身上留下的污迹了。我看到淡若用他的眼角打量着他父亲,我心想,我的儿子马上就能无所畏惧地欢笑玩耍了。

  然后我看到了我父亲,他弓着背,一步一步地挪到他的书房去。

  我好像从来没见过我父亲这么虚弱。

  就在这当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要是我走了,文福会把他当作汉奸杀了。他会利用我父亲作武器。

  我很快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我开展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该让我父亲去坐牢,说到底,他是自找的。让他尝尝痛苦的滋味。

  接着我又想到了更多的理由,就是他亏待我生身母亲!就是他在我成长的时候拒绝看我,就是他让我嫁了个坏男人。他对我不幸的前途一点也不关心。我干吗要为他牺牲自己的幸福?我们相互之间从来就没有爱,无论是父亲对女儿,还是女儿对父亲。

  但所有这些愤怒的理由只能使我感到,我和文福一样坏。于是我从心中驱走了这些感情。我很快为自己找到了借口:他老了,他的神志已经不清了。我怎么能为文福对他干下的一切负责呢?

  但我接着明白了:这些借口不能掩盖一个真正的理由。所以结果,所有这些借口都消失了,我只看到了一件事:吉米·路易。

  我不再否认我正在背叛我父亲,我不再找什么借口了。我知道我做的既是对的,又是错的。我不能只作出一种选择,我不得不作两种选择:让我活,让我父亲死。

  这不就等于叫你必须用自己的良心作出决定吗?你不光是选择把一件事放在另一件事之上,你是在选择你到底想要什么,你也在选择别人不想要的东西,以及所有随之而来的后果。你可以对自己说,这我管不着,但这些话并不能消除烦恼。也许它不再是你生活中的一个问题,但它始终是你良心中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那天下午,当我知道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时,我哭了,就像一个孩子无法解释她干吗要哭一样。

  第二个星期,我成了一个服丧者。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父亲,也失去了我自己的一部分。我需要安慰,我需要痛苦。于是一天下午,我不知不觉跟在父亲身后,进了他的书房。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在某种程度上想让他知道一点,我对不起他。

  “父亲。”我叫了一声。他抬起头来看看我,没有表情。我在他对面的椅子里坐下,“父亲,”我又叫了声,“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次他没看我,他死死地盯住墙壁,盯住日本人来的那天下午他用茶水毁掉的那幅古画。

  画上画的是春天的景色,雾蒙蒙的湖中隐约现出青山,山上草木茂盛,树上开着粉红色的花。底下是一根黑色的画轴,使画垂下来。

  看得出,这画是描写四季的一组画中的一幅。但现在另外三幅被文福卖掉了,只留下墙上挂过的印迹,就像画的幽灵一般。你也可以看出,为什么这一幅还留下来了,因为中间有一大片茶水的污迹,就像画中的湖水漫出来了。

  “真奇怪,”我对父亲说,“谁会光要三个季节呢,就像人生永远不会圆满似的。”

  当然我父亲没有回答。因为我以为我父亲什么也不懂,我就继续胡说八道下去了。“我这辈子就像这画一样,没人要了,同样的季节,每天都同样痛苦,没有改变的希望。”

  说到这里,我就哭起来了,“这就是我必须想办法摆脱我的婚姻的理由,我不指望你原谅我。”

  我父亲僵直地坐着,他用一只悲哀、一只生气的眼睛看我。我看到这表情吓了一跳,心想他已经听到我说的话了。他站起来,他的嘴上下翕动着,但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只能发出“霍霍”的风声。他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他伸出手在自己面前晃了晃,好像话粘在喉咙里把他呛住了。

  我父亲伸出一只颤抖的手,抓住我的胳膊,我惊讶地发现他还是那么有力。他把我从椅子里拉起来,拉到画跟前。“我必须离婚,”

  我悄悄在他耳边说,“你不知道我吃了多少苦。”他挥挥手打断了我的话。

  然后他放开我的胳膊。他那两只颤抖的手现在正在拼命把那涂了黑漆的画轴扯下来。我以为他想把画轴扯下来,来打我的头。相反,他突然拔出画轴的头上的顶盖,从中掉出三根小金条,落到他急切等待着的手中。

  他把金条紧紧塞到我手中,然后两眼盯住我。我拼命想猜出他的用意。我在他脸上看到的还是两种表情,一下子我全明白了。一方面是痛苦,另一方面是放心,他好像是想对我说,“你这个傻丫头,傻丫头,你总算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现在我还不能拿。”我附在他耳边悄悄说,“文福会发现的。

  我走之前会来拿的。”我父亲点了一下头,然后很快把金条放回原来隐藏的地方。

  这事我想过好多次。我觉得我父亲这么做并不是在表示对我的爱。我觉得他是在告诉我,如果我离开这个可恶的男人,那么也许这个可恶的男人也会离开他的房子。也许我父亲和他的太太再也不用受罪了,我的离开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当然,也许他也是在告诉我,他也有点爱我。

  第二天早上我觉得很奇怪,大家都下楼来吃早饭:文福、淡若、文福的母亲和父亲、三妈和五妈。佣人端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

  要是你在那儿,你会以为什么都没改变。我父亲好像还是不认识我,他的神志就像他直勾勾地盯着的汤那样雾蒙蒙的。文福的母亲还是一个劲地发牢骚:汤不够热,太咸了。文福一声不吭地吃着。我不知道前一天发生的事是不是我在梦中遇见的,我看到的金条只不过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我有点紧张,但我发誓要提前实行我前一天晚上决定的计划。

  我给文福的母亲又加了点汤。“妈,”我对她说,“多吃点,保重身体。”她喝的时候,我继续说下去,“可怜的老阿婶,她的身子骨不大硬朗。昨天我收到她一封信。”

  这是真话,我收到一封信,像平常一样,老阿婶总是抱怨她的身体不好,活着的日子屈指可数了。

  “她哪儿不舒服?”五妈问。她也很担心自己的身体。

  “她骨头发冷,每喘一口气都很累。她觉得自己随时随地都会死。”

  “这老太婆从来没觉得她的身子骨好过,”文福的母亲用一种刻薄的口气说,“她有一种癖好,喜欢调配世上各种各样的草药。”

  文福赞同地大笑起来。

  “我觉得这次她是真的病了,”我说,然后我又不动声色地加了句,“我上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气色不大好,一点没血色。这次她说更糟了。”

  “你最好去看看她。”三妈说。

  “嗯,”我应了一声,好像以前没想到这一点似的,“或许你说得对。”

  “她才回来不久!”文福的母亲嚷着。

  “或许我可以少住几天。要是她的病不重,我过一两天就回来。”

  文福的母亲只“哼”了一声。

  “当然,要是她真的病了,我说不定得多待几天。”

  但这时厨师把蒸包子端上来了,文福的母亲忙不迭地东翻西捡,想找我的碴儿。

  所以你瞧,她没答应,也没反对。于是我就知道了,要是明天我一手拎着箱子,一手携着淡若,没人会想到什么。要是我三四天没回家,也没人会去找我。她们只会说,“可怜的老阿婶,病得比我们想的还厉害。”

  那天下午,趁大家都睡下的时候,我很快进了父亲的书房,关上门。我走到那幅画着春景的画前,摇摇画轴。一点也不错,三根沉甸甸的小金条在里面晃动着,然后闪闪发亮的金子落到了我的手上。这时我才想到,前一天发生的事是真的,不是我想象出来的。

  

  第二十三章 你的诚挚的

  打和文福结婚后,我就没有年轻时的照片,我把那些照片全扔了。可你父亲保存了这本相册。他给我拍了好多好多照片。瞧瞧有多重啊!

  相册开头是他认识的一些美国飞行员的照片。然后是一些女人,不是女朋友。我认为只不过是你父亲碰到我以前认识的女孩子。我不知道他干吗还把这些照片放进相册,可我从来不问。也许他给这些姑娘起过美国名字,于是她们给他照片作为回报。就像这一张:“你的诚挚的真诚的潘娣。”潘娣是个什么样的名字呢?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拼。我的英语也不怎么好,但我知道在一句话里要么用诚挚的,要么用真诚的,不能同时用两个。不管怎么说,你也看得出,她不怎么漂亮。

  翻到这页来,我的照片就从这儿开始。有时我想,我的整个一生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看这张照片,这一张,还有这一张。瞧,我曾经年轻过。你不知道你母亲也有年轻的时候?这就是你父亲经常看的一张,他说我又年轻又漂亮。甚至当我开始出现白发时,你父亲说我看上去还是跟从前一模一样。在梦中,我看上去总是和这些照片一样,又年轻又漂亮。

  直到前不久还是这样。

  但是去年在我过生日的时候,我梦见你父亲没有真的死去。他就住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只是忘了告诉我。开头我很生气,他怎么能让我白白担心呢?但随后我就忘了生气了,我高兴极了。我准备去看他。然后我朝镜子里望望,哎呀,怎么回事啊?你怎么变得这么老了?我的另一半回过来望着我说,“这是你的错,是你忘了。”于是我一下子觉得自己老了。我一下子意识到人家都是这么看我的,我比我想象的要老,已经七十五岁了。

  不管怎么说,在1946年,我还是年轻的,也是漂亮的。

  看这张,我在微笑,我在眨眼。这张照片拍得不是那么好,但它有特殊的意义。我从文福家逃出来一个月左右,你父亲拍了这张照片。那天,我们在公园里一面散步,一面争论。这是因为小俞的母亲想把我和淡若送出上海去。她在天津有熟人,这些好人会把我藏起来,直到我办好离婚手续。

  你父亲说,“别去,别去。”

  而我说,“怎么能不去呢?叫我们上哪去呀?”

  “你们俩和我住一起。”他说。

  这句话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和花生及其他妇女住在这屋子里不是很开心。你以为她们是共产党就不吵架了?没那回事。可我没告诉吉米。

  他要我跟他住一起,我说,“我们怎么能干那种事呢?”我让他和我争了两个钟头。如果有人提出把你肩头的担子接去,你必须弄清楚他是认真的,不是出于客气或同情。客气和同情是不能持久的。

  在我明白了你父亲确实是认真的以后,他拍了这张照片。

  呵,我不知道你父亲干吗把这张照片放进相册。我跟他说过好多次了,叫他拿走,这张照片照得不怎么样。干吗拍我穿着睡衣,头发乱蓬蓬的样子?可你父亲说这是他的得意之作。“雯妮和太阳一起醒了。”他老爱说这句话。每天早晨我一觉醒来,他已经起床了,看着我,说这句话。他还唱一首歌给我听。“你就是我的阳光。”每天早晨,要唱好多遍。

  也许我把这些告诉你不大合适。但我现在要跟你讲讲你父亲的一些事情。怎么说好呢?他是真心爱我的。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和他住在一起后,从一开头,他就从来没有强迫过我。他不要求什么,他很温和。他知道我对性有点怕。

  所以开头几个晚上,他亲吻我的额头,他抚摸我的头发,他跟我说话,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他爱我,直到我感到像在梦中快乐地漂浮一般。一星期后,我跟他说我已经准备好了,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献给他,让他也感到幸福。当然,我没这么说,可我心里是这么想的。

  我闭上眼睛,等着羞怯的情感产生。可他没有马上跳到我身上来。相反,他像平时那样,吻我的手,我的脸,我的前额。他不停地亲吻我的前额,不停地抚摸我的后背,直到我忘了所有的恐惧,直到我重新在梦中漂浮起来。突然,我意识到他在做什么了,只不过跟以前不一样,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我睁开眼睛。我高兴地哭了,望着他的脸。他也望着我的脸,他也同样高兴地哭了。过后,他还是紧紧地把我抱住,恐怕我离开。

  所以这就是你父亲为什么那么喜欢这张照片的原因。早上,我还在那儿,我就是他的阳光。

  这一页上的这张照片是我、淡若和你父亲住在一起三个月后拍的。这是屋子的前面,这是门。我身边的那个女人是房东太太,她把楼上的两个房间租给了我们。你父亲叫她老太婆,就是“老太太”的意思。在中国,你要是管谁叫老太太,那你是非常客气非常尊敬了。在美国,人们总是说,“嗨,老太太!瞧你走到哪儿去了!”他们不是出于尊敬,我看得出,他们脸上很凶。

  瞧这张照片,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开心过。看我的眼睛,好像笑得停不下来。你父亲也是这样,整天笑容满面。我们天天过得很快活。每天他下班回来,总要把我高高地举起来,就像电影里似的。淡若就跑上前去,说,“我也要举,我也要举。”你父亲去举他,然后说,“咳!太重啰。你怎么会那么重呀?”他叫淡若做个深呼吸,给他充气,就像气球似的。然后你父亲就把他举起来,举得很高很高。

  这段时间,我也不担心文福了。花生已经告诉老阿婶和新阿婶,说我已经和另外一个男人同居了。她们当然会告诉叔叔,而叔叔又会告诉文福。当时文福把另外一个女人弄到家里和他住一起了,那女人已经快要生孩子了。所以我肯定文福会很快和我离婚的。连他父母亲也要他这么做。至于我父亲的钱财,留下已经不够挥霍了。文福响应政府的号召,把家里所有的金子和证券都拿去换新纸币了。新纸币好像每星期都要比上一个星期贬值一半。

  我们真运气啊。你父亲用的是美元。但即使没钱,我们也过得很开心。因为我们就是这么开心。

  这张照片是同一天拍的。我加印了一张,放大了,寄给胡兰。她和家国还住在哈尔滨。我写信给她:“猜猜我们碰到谁了?猜猜我们和谁住一起?有个说英语,叫我雯妮的人。猜猜吧,下封信再告诉你,看你猜得对不对。”

  你瞧,这张照片里,淡若和房东太太家的狗玩得正欢呢。那狗不是很像一只羊吗?毛发蓬蓬松松的,耳朵小小的。长大后,它变坏了,连我的拖鞋都要咬。懊,我真生气!房东太太把她自己的拖鞋拿来和我换。可她是有脚气病的呀,所以我不想穿,哪怕出于客气也不想穿。

  当然,我觉得她还是蛮不错的。我记得有一天,屋子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的时候,她跟我讲了她的身世。这时我才知道她嫁了个美籍华人。她丈夫抛弃了她,也抛弃了那只狗。他回美国去了,又娶了一个。他也懒得和这第一个妻子离婚,但还是给她寄钱。所以她也不在乎。

  “这是命。”她说,我觉得她已经麻木了,只好用这种非常背时的方式接受了这种生活。可她接着又告诉我,“你得当心点。不要落到我的地步。”所以你明白了吧。

  下面这张照片好像是在春天拍的。瞧后面的树上都开花了。我剪了个短发,很时髦。呵,我记得这张照片。我看上去很快活,只因你父亲说了句,“笑一笑。”

  实际上,在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很担心。我已经用了两根金条,雇了一个好律师,是南京路上一个有名的律师,以聪明干练著称。

  他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我已经离婚,因为文福在昆明用枪顶住我的头,逼我写下“我丈夫要和我离婚”。广告登出的那天,有两个大汉来到律师的办公室,把里面的东西全都砸碎,把我的离婚书也撕了。律师很怕,也很生气。他问我,“你丈夫是不是黑帮里的人物?”打那以后,他就不敢再帮我了。

  我开始想,说不定我丈夫真的入了黑帮。杜阿姨也这么想,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要问她已经晚了。

  这张照片很有趣。瞧我系着围裙。我在我们的新居里,是在潮州路上一套两室的公寓里。你父亲和我已经登记为夫妻关系。上面是这样写的,“吉米·路易先生和夫人”。但我还是用了我自己的真名的印章,“江雯丽”,这是我的合法名字。

  你父亲在早上上班前给我拍了这张照片。后来我就带淡若上电影院去了。我们差不多每天去,因为我不想整天待在家里,怕文福找到我们。

  实际上,在这张照片里,我根本没做什么饭,只是装装样子而已。你父亲很喜欢拍些自然的照片,不要一本正经的。“宝贝啊,”你父亲对我说──他总喜欢用美国式的亲热称呼叫我,“宝贝啊,笑一笑,但不要看镜头。”所以你瞧,这张照片很自然。

  这里又有一张我和淡若的合影,还有一张,还有一张。看看有多少?瞧他看上去多高兴啊?他的脸有些模糊,因为你父亲按快门的时候,他动了一下。你无法让一个六岁的孩子保持安静,他手里拿一块石头正想往池塘里扔呢。

  这张照片我们是在一个庙里面的花园中拍的。这一张我们是在一个放满了卡通人物那样的小动物的公园里拍的。这一张我们是靠在湖边的一棵树上拍的,你看不见湖,但我记得湖就在那儿。

  我还记得我们拍完这些照片后,就把淡若送到北方──哈尔滨去了,让他和家国、胡兰和杜阿姨待一起。这是因为房东太太告诉我们,有两个男人来过,找我和淡若。我想和他一起走,吉米随后也去。

  但我决定再待几个星期,因为我又找了个律师,他收了我最后一根金条。他说我的离婚快要办成了,但办离婚手续时我得待在上海。于是我就待着。我告诉淡若我马上就来。当然,他相信我。我也相信这件事我做对了,我救了他。

  那天半夜里,趁淡若睡着,我们和房东太太把他抱到火车站。她答应把淡若带到北方,她在那儿有个堂兄弟。但刚上火车,淡若就醒了。他大叫起来,“我妈妈在哪儿?我改变主意了!我现在不想去了!”他大哭起来,哭得好伤心啊。

  我冲上去说,“你怎么能这样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你妈为难。”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的小心脏都要碎了,我的心也要碎了。我责备他,“别哭了,别哭了。我一有空马上就过来,和你在一起。”

  当然,我是好好跟他说的,但我还是很后悔。我抱抱他,我该表扬他哭着不愿离开我,我本不该让他走。

  可是瞧,这张照片,还有这张,还有这张,他都很快活。你可以看出来,哪怕照片有点模糊。大多数时间,我是让他快活的。

  这里有一张我和杜阿姨的合影,是她到上海来看我后的几星期照的。我一看到这张照片,心里就很难过。因为我记得她到的那天,她在走廊上耐心地等了好久,直到我们回家。

  我见一位老太太慢慢站起来了。“小人……”她说。我真是又惊又喜啊。是杜阿姨──从哈尔滨来的!我冲上去迎接她,怪她也不事先写封信,好让我们去车站接。然后我看看她的脸,她的嘴巴闭得紧紧的,眼里噙着泪水。你一看到这张脸,你就明白了,你就明白了。

  我想把她推开,口里喊着,“回去!回去!”吉米伸出手拦住我,不让我赶她走。当她告诉我为什么要来时,我吼道,“你怎么能这么说?怎么能开这种玩笑?怎么能对一个母亲说她的儿子死了?他没死。我救了他!我把他送到哈尔滨去了!”

  但她没怪我。她跑那么远的路,知道我会恨她。她告诉我日本人养了成千上万只带病毒的老鼠。战后,他们没有杀死那些老鼠,他们让它们跑了。过了一年多,大祸临头了──成千上万的人得病了,没机会逃脱,然后就死于老鼠和跳蚤身上带来的急性传染病。可怜的小淡若,才一天工夫就死了。

  咳,更糟的还在后头,家国也死了。

  我想跑到哈尔滨再去抱一下我可怜的儿子,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搞错。毕竟,他从来不哭。他不大容易醒来。他们不知道淡若是这样的,他是那么相信我。

  但杜阿姨说,他们想也不想这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在淡若和家国死的那天把他们埋了。她说他们不得不把家里所有的东西,淡若的衣服,他的玩具,一切的一切全烧了,怕跳蚤还躲在里面,所以你瞧,连一件希望和回忆的东西都没留下来,他就永远地去了。

  直到第二天,我才向杜阿姨问起胡兰,“她在哪儿?为什么她不和你一起来?”

  杜阿姨说胡兰在哈尔滨,在照料坟墓。她每天去供食品,告诉家国和淡若,她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长得胖胖的。“她一定要这么做,”杜阿姨说,“她说,她过后到上海来这里和我会面。她没有理由再待在哈尔滨了。至少她现在神志清醒了。但他们刚死的那会儿──真可怕呀,她整整两天哭不出来,人就像疯了似的,老是不停地念叨,‘他们怎么会死呢?战争已经结束了呀。’整整两天,她不停地说这句话。然后她忙着收拾房间,用松节油擦墙壁和地板。干完这个后,她就坐下来给你写信,尽量用缓和的口气告诉你谈若死了。

  “可她脑子僵了,写了一句‘你的宝贝儿子’就不知道怎么写下去了,她就去问家国。可她找不到他,她就喊他。我见她站在房间里大声喊他,气得眼泪都流下来了。‘家国!家国!’她拼命喊,‘不要现在就死呀!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呀?我怎么知道写“你的宝贝儿子”呀?’”

  现在你知道了为什么这张照片里我瘦得皮包骨头。瞧我穿的毛线衣都从肩上耷拉下来了。你看不出来,这件背心是深红色的,胸前和口袋上还用真的金线绣了花。你父亲要我穿上它拍照。这是我满二十九岁时他给我买的,所以是在1947年春天。以前我从来没收到过生日礼物。按理说我该高兴才是,但我还是为淡若而伤心,我还是在责备自己。所以你父亲也没要我笑。我没笑,这张照片是自然的。

  现在你看这儿没我的照片了。因为打那以后,有人见我进了理发店,我出来时,两个警察把我抓进了监狱。

  没人告诉我为什么要抓我。他们把我带进了有着厚实的木门和高墙的女监。他们把我一带进里面,我就病了。那里面的味道可真难闻啊,就像你把鼻子伸进了厕所!一个女看守把我领进一条长长的黑洞洞的走廊,经过一排木制的长桌和长椅。通道的尽头全是牢房,一间接着一间,每间关五个女人,那些人走在大街上你连看都不敢看,每张脸上都写着一个悲惨的故事。他们就把我关进这种地方,和四个女的住在同一间臭烘烘的牢房里。

  我以为这些女人知道我是被错抓进来的。她们都用好奇而可怜的目光打量我,一点也没同情的表示。四双眼睛一下子全盯住我的旗袍,这种服装一般是太太穿的夏装。她们还盯住我刚刚从美容院里做好的亮晶晶的鬈发。住在这里面的大多数女人都穿着肮脏的长裤和上衣,她们的脸很粗,头发油腻腻的。

  过了一会,一个女人用粗嗓门说道,“嗨,小妹妹,坐下,坐下,待在这儿来做几天客啊?”大家全都笑起来了,但不是出于恶意。

  我想她们以为开个小玩笑能使我感到舒服些吧。然后另一个女人从她坐着的木凳子上跳起来,说,“坐这儿吧。”当她拉上裤子的时候,大家又笑起来了。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她坐的不是什么凳子,而是房间角落里的一个马桶。这马桶用处不少,一点没什么遮拦,你无法冲洗厕所,也无法把它盖上,因为根本就没那东西。大家就坐在那儿“方便”,像一大锅难看的汤。

  房间的另一角地上铺着一张草席,大小仅够三个人挨在一起。我们不得不轮流睡觉,三个人睡草席,另外两个就坐在水泥地上。

  整个晚上我就那么站着,整个晚上我都担心着,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吉米。我想象着他到处在找我,找遍了公园,找遍了电影院。他是个好人,非常善良,很能体谅人,但他不够坚强。他从来没有经受过磨难,所以我很担心。我希望杜阿姨能帮他找到我。

  到了早上,我的腿实在受不了了,簌簌发抖。一个女看守来提我了。她叫着我的名字:“江雯丽!”我连忙大声回答,“到!到!”

  我还以为她们要放我了呢。恰恰相反,看守给我戴上一副手铐,好像我是个重犯人似的。然后就把我推进一辆卡车,跟另外戴手铐的女人在一起,她们的脸都很粗,像小偷似的。说不定他们把我们带到乡下去枪毙,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就像一群被绑起来的牲口,送到市场上去,汽车每拐个弯,大家就互相碰撞一下。

  然后卡车停下来了,原来这是省级法院的大楼。我一进法院大门,就看到了他:文福,像个胜利者那样笑着,高兴地看我在大庭广众面前出丑。我的头发乱糟糟,衣服皱巴巴的,皮肤上还残留着昨晚的臭气。

  然后我听到有人在轻声议论,“她就在那儿!”然后我看到了杜阿姨、花生,还有吉米,他脸上又高兴又痛苦。后来我才发现事情正像我希望的那样,杜阿姨到我父亲的住处,要求知道我的去处。于是她就知道这都是文福一手干的好事。

  法官告诉我犯了什么罪,我被指控偷走我丈夫的儿子,又让他死了,偷走了我丈夫家值钱的东西,抛弃了我的中国丈夫,和一个在战乱中相识的美国士兵私奔。

  我气得发抖,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这些全是谎言,”我平静地告诉法官,“我丈夫早就把我休了,那还是在抗战期间,当时他用枪顶住我的头,逼我在离婚书上签了字。”我说我没从我父亲家中偷走任何东西,我只拿了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说,我怎么能被指控为抛弃我的丈夫面和另一个男人私奔呢,既然我的丈夫已经休了我,而且眼下正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我说,另外一个男人现在就是我的丈夫,我们已经正式登记为夫妻了。

  我看到吉米在点头,有人在给他拍照。然后我听到屋子里又响起了议论声。我看到还有些人在那儿──就像电影院里的观众,人们因为没事可于而来看热闹。他们对我和吉米指指点点,然后又议论纷纷。后来杜阿姨告诉我,他们在说,“瞧她多漂亮啊,就像个电影明星。”“听她说话的样子,就知道她是个好人。”“她要跟着私奔的男人根本不是外国人,谁都看得出是个中国人。”

  但这时文福微笑着对法官说了,“根本就没有离过婚,我妻子搞糊涂了。或许我们很久前吵过架,我说过要是她再不守规矩就休了她。”

  他把我当成傻丫头,好像连是不是真的离过婚都不记得了!

  “要是我们真的离过婚,”文福说,“离婚书在哪儿?证人又在哪儿?”

  就在这时,杜阿姨站起来了,“在这儿!我就是证人,还有我的侄女,她现在在东北,她也是证人。”杜阿姨真是个好女人哪!一下子想到了这一点。这不是说谎,一点也不。她听到过我们的吵架,也看到过那张纸。屋子里的人们听杜阿姨这么说,一下子兴奋起来了,他们高兴地议论起来。

  文福冲杜阿姨狠狠地盯了一眼,然后转向法官,“这女人说的不是真话。她怎么能作为一个证人在离婚书上签字呢?我认识这个女人,她是个文盲,不识字也不会写。”法官从杜阿姨一脸的不高兴中看出,这是事实。

  “那张离婚书你还在身边吗?”法官问我。

  “去年我交给律师了,”我说,“但我们在报纸上登了离婚启事后,这个男人,文福,把律师办公室的东西全砸了,把他的所有文件全撕了,把我的离婚书也撕了。”

  “她在撒谎!”文福咆哮起来。大家马上又议论纷纷。我又一次坚持说文福逼我在离婚书上签了字,杜阿姨说她看不懂休书,但她知道里面的内容,“我在上面按了手印!”

  但现在法官要大家安静。“类似这样的案例,”他说,“不管大家是否同意,我必须凭证据作出判决。没有人拿得出离婚书,所以就等于没有离婚。既然没有离婚,丈夫就有权利指控妻子带走他的财产和儿子,妻子也没否认她带走这两者,因此,我判决江雯丽两年监禁。”

  法官在文件上写下了他的判决。人们喊叫起来。文福笑了,杜阿姨哭了,吉米和我四目相对,哑口无言。我完全给搞懵了,脑子乱成一团。我根本没想到要为文福的谎言而再回到监狱去。我以为他只是想羞辱我一番,送我在监狱里住一夜,让我生气。我以为我是在做梦:看守把手铐给我戴上,有人在给我拍照,法官在文件上盖大红印章。

  突然,文福走到法官跟前大声说,“也许我妻子现在已经接受了教训,只要她说声对不起,我就既往不咎,她就可以跟我回家了。”

  他做出宽宏大量的样子,冲我微笑。

  所有的眼睛全都转到我身上,看我说些什么。我想他们都在等待我跪下来,请求宽恕。我想连杜阿姨和吉米都在希望我这么做。但我心中充满了仇恨,哪里还会考虑他们的希望呢?我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文福的笑脸,等待着我的回答。我能够想象到他会怎样笑我,他会怎样强行上我的床,他会怎样每天给我痛苦,直到我的意志完全崩溃为止。

  “我宁可睡监狱里的水泥地,”我听见自己大声说了出来,“也不愿意回到那个男人的屋子去!”屋子里爆发出一阵惊讶的骚动和笑声。你瞧,结果,受羞辱的还是文福自己。他们把我带走的时候,我笑了。

  三天后,杜阿姨来看我。我们坐在小小的接待室里,一个女看守坐在角落里,监听我们所谈的一切。

  杜阿姨把一个布包放在桌上,我看到里面有两条短裤,一块包裹布盖在我的衣服上,免得弄脏,一把梳子、一把牙刷、一双筷子,还有一个小小的观音菩萨像。

  “把这件衣服摊在床上,”杜阿姨解释说,“这样你的床就干净些。把观音菩萨挂起来,让你心中有一块净土。”

  然后她伸出她的衬衫袖子,从里面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报纸。“瞧他们于的好事,”她小声说,“所有大报都登了。吉米·路易说他们写得太坏了。”

  我打开报纸,读了起来。吉米说得一点不错,木可怕了,好像是下等流氓写的。我的脸都气得发烧。

  “美国罗曼司以死亡和悲剧告终。”我读着。我看到自己的照片,看上去很坚强,像个革命党。“‘我宁可坐牢!’坠入情网的女人喊道。”

  旁边是文福的照片,他的眼睛转向一边,好像在看我的照片,他的眼神既愤怒又得意。下面是文字说明,“‘她的自私杀死了我的儿子’,这位国民党的英雄宣称。”

  最底下是吉米·路易的一张小照片,他低着头,好像害羞了。“这位美国特工说,‘我还想把她要回来。’”

  我把文福编造的所有谎言全都读了,说什么我放弃了受人尊敬的生活,背叛了我的父亲,让我自己的儿子死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疯狂地想和美国人睡觉。文福知道报纸想听什么。

  杜阿姨望了望女看守睡眼蒙眬的样子。“小人,”她轻轻地说,“我是个笨女人。我本该早就在那张纸上签字的。真对不起。”我们俩叹了口气,彼此了解了对方。

  “吉米·路易在哪儿?”最后我问道,“他什么时候来?”杜阿姨低下了头。“哎,小人哪,”她说,“我干吗老给你带坏消息呢?”

  这张照片上照的是你父亲回美国时坐的轮船。瞧下面写的什么?

  “海上山猫号”。瞧见底下的画上圆圆的窗户没有?那就是他待过的工作人员舱。

  瞧,有多少人在这上面为他签了名?“最美好的祝愿。李文成。”“最美好的祝愿。玛丽·艾玛格瓦。”“最美好的祝愿。雷沙·汉森。”“诚挚的问候。琼尼·豪。”“以基督之爱。马克斯玛·阿斯庇拉。”

  这一位写得最好:“亲爱的吉米,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个风流登徒子。后来和你交往多了,我才觉得这么想真对不起你,因为你是这条船上最好的好小子。我很爱你。你的小雯妮有你这样一个丈夫真幸运。祝你好运。你的真正的朋友,玛丽·莫伊。”

  你父亲对船上所有的人哪怕是陌生人说,他是我的丈夫,我是他的妻子。他在护照上写了“已婚”就回家了。这是杜阿姨告诉我的。

  她还告诉我说你父亲不会再待在上海了。

  我被关进监狱后,文福跑到美国领事馆去给吉米找麻烦:“瞧你们美国人都于了些什么?破坏我的家庭!”接着他又跑到报社说同样的话。当时正有许多传闻,说美国特工回国前强奸中国姑娘,勾引中国女人。

  于是领事馆的人就告诉吉米不要去看我,等事情平息下来再说。

  但事情反而越来越糟。报上的小道消息传了好几个星期。每隔几天就出来一段新故事,文福说了什么,我说了什么,过后他又说了什么,过后我又说了什么。还有照片──我在监狱中和二十个女人坐在一张长桌旁的照片;文福和他的女人牵一条小巧玲珑的哈巴狗,得意洋洋地在散步的照片;吉米在战时拍的照片,他站在飞行员身边;还有淡若小时候的照片。

  有时报纸把我说成一个既有魅力又有坏心眼的女人;有时报纸把我说成一个天真的女人,说我进监狱是冤枉的。杜阿姨告诉我,我成了上海年轻姑娘心目中的名人。一天她在公共汽车上听到两位姑娘在谈论我,她们说,真漂亮,真悲惨呀。

  但领事馆的人可不管我漂亮不漂亮,悲惨不悲惨。过了一阵子,你父亲的工作也丢了。那儿的人告诉他,回家吧,别再惹麻烦了。他不能来看我,可又待不住。你猜他怎么着?他只好回旧金山老家去了。

  当然,他给我来了许多信,寄到杜阿姨处,还寄来美元,以便她能在上海待下去照顾我。杜阿姨不管有没有钱总会照顾我的。但他这么做,我们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中国纸币太不稳定了。

  所以,杜阿姨每个月都来看我,每次都带三四封吉米的来信。他说的总是同样的话:不管怎么样,他两年内一定要来看我。他怎么爱我呀,什么也阻挡不了他的爱情。他怎么样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在祈祷,我快快回去和他团圆呀。我觉得他祈祷得那么多,快要变成一个信徒了。我想这就是他后来加入教会的原因。但我觉得他没告诉别人他的妻子入狱了,是她的另一个丈夫把她送进去的。那样说出去不好听。

  监狱里的人对我很好。我觉得,看守和其他女犯人都相信我,我向她们解释我为什么会到这儿来,为什么我不应该待在这儿。我觉得她们全都尊敬我,因为我也尊敬她们。我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现在我也和她们一样了。一位姑娘说,“我要是有你这种性格,我就不会在这儿了。”另一位姑娘老帮我洗衣服。我没要她洗,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我也帮她们做事。我请杜阿姨带块木板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把马桶里的臭味盖起来了。我找到了清洁房间的方法,把床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了。有两位姑娘要我教她们读书写字,我就叫杜阿姨带些旧报纸和粉笔头来,这样我们就可以画笔划了。我们上完课后,就把这些报纸撕了,作卫生纸用。

  我还叫她们行为举止、说话怎样得体,就像在昆明的时候,我教那位舞女敏姑娘一样。我跟你讲过她的事吗?咳,说起来真是太难受了。一天我在撕报纸的时候看到了她的照片,报上说,“金嗓子小姐弃世,芳龄三十三岁。”我惊讶地看着她的照片。我惊讶地发现她起了个金嗓子的艺名,跟我向她建议的一模一样。我惊讶地得知了她的年龄。现在我又找到她了,可惜她死了。

  她已经成了上海一个有名的夜总会的歌手。不是什么大名气,或许是小有名气。我想,因为她死得惨,他们才把她的照片登出来的。

  这事发生在冬天,一个很冷的晚上。

  她正沿着江边码头走着,穿一件漂亮的无袖舞裙,没穿外套。路上的行人全都盯着她,也许是码头工人和渔民。然后她就唱起歌来。

  他们觉得她很怪,但唱到后来,他们出于礼貌都鼓起掌来。她鞠了个躬,挥挥手,退下了,好像在夜总会里谢幕似的。她微笑着说,谢谢,谢谢。然后她就跳过围堰,跳进冰冷的江水中。

  报上说,她的心破碎了,这是某个认识她的人说的,但报上没说原因。我读着报,想到了自己。我曾以为她和我一样,只是比我更坚强。要真是这样,那我又会怎么样呢?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好几天。

  实际上,我想了很多事情,我有的是时间想。我和其他妇女每天坐在工作椅上。我们一天工作八小时,不能请假。我nl做小火柴盒,剪呀,折呀,贴呀,翻来覆去都是老一套。进监狱前,我从来没想到要有人做这些小盒子,把火柴装进去,也从来没想到这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东西是用一些人的痛苦换来的。这工作实在太乏味了!

  于是我就考虑能不能用另外的办法来干这工作,在粘胶水前先把最上面的一层折好,要么就把它们全叠起来,让我的脑子没法闲下来。脑子一闲下来,各种各样的不好的念头就会乘虚而入。

  我记得有一次收到吉米一封信。我把手头的活计放下,停了几分钟,这样我就可以把信念给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干活的妇女听。每当我收到一封航空信时,她们都很兴奋,因为她们连一般的信都没收到过。当然,那是因为她们不识字。

  “‘亲爱的小夫人。’”我读下去。所有的姑娘都叹了口气。小夫人!然后,我又把通常的内容读给她们听。

  他多么爱我呀。大家都格格格地笑起来。

  他怎样整天为我祈祷呀。她们又叹了口气。

  他读书用功得头都要炸了。她们大笑起来。

  在基督教青年会上乡村舞蹈课好有意思呀。我停下了,舞蹈课!

  姑娘们一声不吭,回头干自己的活去了。我看看自己变粗的手指尖。我想象吉米正握住一位漂亮姑娘的纤手。他怎么能既爱我,又和别的姑娘跳舞呢?他怎么能一面闭上眼睛为我祈祷,一面又拍手又跺脚的?然后我又想,他说他在护照上写了“已婚”,或许是说他已经和别人,而不是和我结了婚呢?一下子,吉米在我脑海中跳起舞来,越跳越快──一、二、三,跳下教堂走廊,跳进一个新夫人的怀抱!

  类似这样的念头爬进了我的脑袋,我被它们紧紧缠住了,不知怎么把它们赶走。我无能为力,只能等着瞧,等着瞧。我有时想,或许我是空等一场。但是随后我又赶走这个念头,回想起我和吉米度过的美好时光,他紧紧抓住我的手,不让我走。

  除了杜阿姨外,还有许多人来看我。老阿婶和新阿婶抽不出时间经常来看我。花生只来过一次,后来她和小俞的母亲马上就搬出了那屋子,失踪了。我父亲当然没有来,或许他连我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我听说他现在还在做梦,他的脑子跑到另外地方去了。他躺在床上,无论是睁眼还是闭眼,好像都无所谓了。

  但有一天,三妈和五妈两个人一起来了,我很惊讶。但我随即就发现她们穿了一身白衣服,我就明白我父亲的太太们的来意了。

  “死了?”我说。

  三妈点点头,五妈别转脸去。然后她们就哭起来了。我也哭了,我想起了父亲给我金条的那一天。

  “他死的时候神志很清楚,”五妈说,“他到死都是很坚强的。”

  我点点头。这些都是一般的客套话。我感谢她们来告诉我这个消息。

  但三妈说,“真的,他临死前好奇怪呀。他的神志那么清醒。”

  “真是个奇迹呀。”五妈说。

  “兴许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骗我们,”三妈说,“假装不会说话。你父亲真能忍呀。”

  “我觉得这是个奇迹。”五妈说。

  “事情是这样的,”三妈说,“五天前,我像平时一样,到他房间去,想给他喂点稀饭。结果他没吃多少。每天我都得撬开他的嘴,给他灌点东西下去。真的,他比娃娃还难侍候,不肯吃,还常常尿床。那天早上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吼道,‘观音娘娘啊,让他把嘴张开来吧!’突然,他的眼睛亮起来了,盯住我。我寻思,嗯,莫非他听见我说话了?我就对他说了,‘吃一点吧,吃,吃。’他看看我,开口了,用p就给我吃点像样的东西。’就这句话,冲口而出了!因为差不多快七年了,他没说过一句话──可现在,‘那就给我吃点像样的东西。’我赶紧迈动两条老腿下楼去。”

  五妈点点头,“她跟我讲了这事,我还不信哩。我说,‘你也像他一样在做梦吧。’我就是这么说的,千真万确。”

  “我跟厨娘说了,”三妈说,“文太太听说了也想去看看。于是大家全上了楼,带了馒头,包子,一大碗面条,都是他喜欢吃的东西。我一进他的房间──嗯!──他已经睡着了。”

  “我又说她了,”五妈说,“‘你是在做梦。’这时我发现窗子开得大大的,大风从外面吹进来了。‘干吗开窗?’我说着,走到窗前。这时他醒来说话了,‘让它开着!’”

  “我们的嘴巴全像窗户那样开大了,”三妈说,“然后我就给了他一个馒头,他吃了。厨娘给他一张大饼,他也吃了。于是文太太赶紧下楼去叫她丈夫和儿子来看。他们就上来了。”

  “我们全看见了,”五妈说,“你父亲看看四周,见大家都站在那儿,就皱起了眉头。他说,‘这儿出什么事了?干吗这么寒酸相?

  我的画呢,我的地毯呢?’”

  “他就跟以前一模一样了,”三妈说,“非常自大,主意很多。

  五妈点点头,“我告诉他,‘所有这些东西现在全没了。没那么多钱来整这些东西了。’他说,‘怎么会没有钱的?’我说,‘现在不景气,到处都一样,不光是我们。钞票不值钱,床上的破布还更值钱些哩。’”

  “他说,‘我不是在说钞票。金子!金子!你这猪猡!’”

  三妈拍拍手,“然后你猜怎么着?文福马上说了‘什么金子,哪里有金子?’你父亲看看文福,好像他女婿长了个榆木脑袋似的。‘就在这里!’他说,‘当然在这屋子里。全是金条,跟你手指一样粗,跟你身子一样重。’

  “‘哇!这屋子里没金条呀。’文福说。

  “于是你父亲咧嘴笑了,‘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我藏哪了。好多年前,我就把它藏起来了。’然后你父亲拍拍脑袋。‘让我想想看──在哪堵墙壁后面?在哪块地板下面?’”

  “哎哟!”五妈说,“我们马上就明白你父亲要干什么了。这种举动我们以前见过好多次,可有心计哪。他是在一点一点地吊他的胃口,而文福就像一只上钩的猫跟在后面,乱嗅乱扑!当文福问‘在哪儿?在哪儿?’的时候,你父亲就挥挥手叫他走开。他说,‘现在我累了。过几个钟头再来,我告诉你。’说完你父亲就闭上眼睛,又回到梦中去了。”

  “文福又能怎么着?”五妈说,“他说,‘哇!这老头疯了!’但我们见文福和他父亲下楼去了。我们听他们在敲墙壁,敲地板,已经在找起来了。”

  “过了三个钟头,”三妈用颤抖的嗓音说,“我们又上楼来了,可你父亲已经去了。真可怜啊!我摇摇他,说,‘什么?你醒了一会儿,那么快就去了,你也不为你这老伴想想啊?’”

  “我们全都哭了,哭得好伤心哪。”五妈说,“而这个文福实在太可恶,可恶得叫人难以相信啊!你父亲还躺在那儿,尸骨未寒哪,文福就开始在他床边的墙上凿洞了,太可恶了!”

  “过了五天,”三妈说,“你父亲房间里所有的墙壁和地板全被凿得个乱七八糟,文福还打算凿另外房间呢。”

  “至于我们嘛,”五妈说,“倒不在乎另外房间怎么样,哪怕他弄个底朝天,我们也管不着。我们明天就走了,住到烟台我兄弟家去。他请我们去,我们已经答应了。”她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三妈和五妈说完后望着我,看我怎么说。我心里就像打破了五味瓶,真是百感交集啊:对死去的父亲的悲痛,对文福的气愤,对即将离开的三妈和五妈的难过,──我们都是无依无靠,没有指望了。

  “哎!”我说,“真是苦得难以下咽啊。你们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真是太惨了!眼看我们所有的钱财全落到这么一个坏蛋手中,太可怕了!”

  三妈皱起了眉头,“这屋子里没有金子。我们刚才说的难道你没听清?我们知道你父亲,他干吗要把金子留给一个他讨厌的人?他最后一次醒来给我们开了个小玩笑,给文福一个诅咒。”

  “这么说来那屋子就这样白白地毁了?”我喊道。

  “白白地?”三妈说,“你以为我们和文福住一起没吃苦头啊?

  你以为就你一个被文福捏在手心啊?眼下你父亲正牵著文福的鼻子团团转呢,眼下文福正在寻你父亲的梦呢,眼下这屋子正塌下来压在他头顶呢,可不是什么白白地!”

  瞧,这里有一封我给你父亲的电报,我问他我是否能去美国,做他的妻子。你瞧,他把这封电报保留下来了,他接到它时甭提有多高兴了。但他的回电不在这儿。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这事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老想忘了它。

  

  第二十四章 报恩

  一天,杜阿姨给我带来一个惊喜──胡兰,肚里还怀了个孩子呢!我哭了,看到她好高兴啊。她也哭了,到监狱里来与我相见,心里难受极了。这是1949年2月,这时我已经在狱中待了一年多了。

  我们通过几次信,我给她写过五次,可她大概只给我写过三次。

  她老是为自己找借口,说家国去世后,怕自己写不好。我想起了杜阿姨跟我讲过胡兰的痛苦,也就不怪她信来得少,写得语无伦次了。在她最近的一封信里,她说她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我──她没说是什么事──只说她很开心,要让我也开心。

  那么这就是她的新闻了:她又结婚了,嫁了个好男人,匡安。这是你亨利舅舅以前的名字,后来他才改为亨利·匡。呵,他那时的相貌和现在相比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他那会儿瘦得皮包骨头,哪像现在挺着个大肚子;一头浓黑的头发,眼镜片也没现在这么厚。他虽说不上英俊,但看上去还是蛮讨人喜欢的,说话彬彬有礼。海伦会告诉你他们是怎么相识的。当时家国去世才半年,她会告诉你这是一见钟情。或许他是这样的,可我觉得她考虑得很实际。她看准了机会,就抓住了,一点也不错过。

  我这么说只是因为我知道胡兰是多么爱家国。她对他可真算得上一往情深,就像我和你父亲一样。我想她只有一点遗憾,就是家国没有同样对待她。她对他一见钟情,他对她彬彬有礼。

  但匡安爱胡兰爱得神魂颠倒!无论她要什么,他马上就给办。她要他帮我出狱。他本来是个什么军官,驻扎在东北。共产党解放东北后,把所有的旧军人都赶出去了,于是他和胡兰就到了天津。后来这个城市也被攻占了,他们又跑到上海。他在上海有个同学,大有来头,是全市教育界的头。这个人跟律师、法官和警察搞得很熟。胡兰说,匡安只要跟这个教育部长说一句话,一个个传过去,最后我就能出狱了。

  我相信她。我没问,匡安真有那么大能耐吗?他的朋友会听吗?

  蹲监狱的时候,只要有人给你一点点希望,你就会抓住不放,不管它是哪儿来的。

  我在狱中大概又待了两个月,一天,有人来叫我了,说,“江雯丽,可以出狱了。”就这么简单。我什么也没问,也没人给我作解释。我和难友一一握了手,祝她们过上好日子。我还想再说什么,她们把我嘘出来了,叫我赶快走,免得机会失掉。

  出大门前,一个狱警给我一份文件,要我签字,说我自由了。在这份文件的“因何出狱”栏上,已经有人写了:“错判”。你能想象我当时的心情吗?就因为一个错误,让我在监狱中待了一年多!终于自由了,我高兴得哭了起来,但同时心里又很气。

  杜阿姨等在监狱外面,我们上了公共汽车。我们回到我和吉米一块住过的那个套房。一路上我发现这个城市变了样子:银行、商店、学校和饭店,那么多地方全都关了门;大街上小轿车开来开去,里面挤满了人和东西,包裹塞得满满的,从车窗里挤出来了。

  人们总是说,每天有十万人在逛南京路。我出狱的那天,肯定有十万人推着手拉车,车里塞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大米啦,貂皮大衣啦,诸如此类的东西。杜阿姨说,他们都是去火车站和轮船码头的,想赶在共产党来之前逃到广东和香港去。

  我到家的时候,胡兰正在做饭。她冲上来,捏捏我的瘦脸说:“或许我做菜的手艺从来就比不上你,可今天,我想你的胃口会比平时更好。”她的新丈夫把我引到沙发上,叫我把头靠在靠背上,把脚搁起来舒服些。我真心地感谢他。

  “匡安,”我说,“要没有你的帮助……”

  他打断了我的感谢话,“不要再提起了。”

  “真的,”我说,“要再在那儿待下去我连六个月都活不到了。”

  “你已经出来了,”他说,“就好了嘛。一切都过去了。”

  真的,他真是太客气了。于是我也很可笑地变得客气起来。“我知道这事得费多大周折呀,”我说,“说不定你还得花些钱呢。不管怎么说,我永远欠你们的情。有朝一日你用得着你们的朋友江雯丽,尽管开口。每次只要我能办到,只会增加我的快乐。”

  他的脸红了。我想,他那么谦虚。

  胡兰像只百舌鸟似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不早告诉过你吗?

  只要一句话,匡安不过说了一句话嘛。好多大人物他全认识。当然我也跟在他后面跑了好几次。我说,干吗要拖那么久呢,让她快点出来嘛。”

  “不要再说话了,”杜阿姨说,“瞧这可怜的小人都瘦得什么样了,风一吹就能倒。”这倒是真的,我大概比一年前轻了十磅,后来就一直很瘦。

  我回家后吃的第一顿饭很简单:菠菜炒香菇片,鸡蛋蒸肉饼,油煎黄鱼,外加一碗鱼头汤。三菜一汤,四个人吃,分量也很少。我觉得杜阿姨看到我在打量最后一个菜,明白我在惊讶没菜上来了。

  “这顿饭很难得。”她解释说。

  “哦!”我附和了一句,“一切好得不能再好了。”

  “是的,可你该知道,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吃这种东西了。”

  “新币又贬值了,”胡兰说,“买一袋米,要六百万新币哪。真荒唐!钱比米还重!”

  “那么今晚这顿你是怎么付的呢?”我问。

  “我卖掉一只小玉镯,”杜阿姨说,见我一脸愕然,她又加了一句,“只能如此了。全靠这些东西了,只有这些东西还值钱。要是他们发现你在大街上卖金子或美元,就把你毙了。国民党会对准你的脑袋开枪。”

  “我们没钱了?”我问杜阿姨。

  “我不能说这话。我说他们不让你在大街上卖金子或美元。我们还有一根小金条,是从你的银行户头兑出来的,还有吉米寄给我们的大约两百美元。另外还有你的金手镯、金戒指、耳环什么的一些小东西。所以说实在的,我们算是相当运气了。”

  然后我想起来了。“或许我们的运气还要好些呢,”我说,“我的皮箱在哪儿?”我们进了房间。我打开皮箱,翻了个底朝天。我把它们藏在这里都快忘了,可它们还在:十双银筷子,银链条还串在一起呢。

  眼下胡兰和匡安跟我们住在一起──就在我和吉米住过的那套房间里。他们住客厅。我和杜阿姨合睡一张床。这第一个晚上,我想肯定会睡不着的。我想起了两年前我和吉米、淡若在一起生活的情景,那时多开心啊!但我觉得才睡了一会,杜阿姨就把我摇醒了。原来已经是早上了,她笑了,因为我靠在墙上缩成一团,我在狱中已经习惯这样睡了。

  吃完早饭,我送给胡兰一件礼物:一对耳环。我把耳环放进她的盘里,她丈夫想替她推辞。

  “不,不!”他说,“没必要再谢了。把耳环收回去吧,不要再争来争去了。”

  我假装没听见。“戴上试试看,”我对胡兰说,“我就想看看你戴上耳环是什么样的。”她犹豫了一下──大概有五秒钟吧──就戴了一只上去,接着又是一只。

  你知道我说的耳环吗?就是你海伦舅妈整天戴着炫耀的那一副,样子很好看,两个很厚的半圆,每端都有个金环,我们管这叫翡翠。

  这种颜色的玉非常难得,眼下贵得不得了。我送她这个,感谢她帮我出狱。

  然后你猜我发现了什么?那天杜阿姨和我一起出门去市场的时候,她对我说,“别再送礼物给胡兰了,匡安不想让你提醒他帮过你。”

  我对杜阿姨说:“他真是个好人,大好人,我知道。可我想我送耳环给胡兰,他该感到骄傲才是。”

  “不要送了。”杜阿姨严肃地说。

  “阿姨,”我说,“他们只是出于客气推辞一番。”

  “或许胡兰是这样,可匡安不是的。”然后她告诉我,匡安一个月前来找她,当时我还在监狱里。他很慌乱,很不好意思,原来他的那位同学不想见他,连走出办公室打个招呼也不肯。他不敢告诉胡兰,他的朋友嫌他来头不大,不想见他;他无法帮她的朋友出狱。

  “我不好意思告诉我太太。”他对杜阿姨说。

  于是杜阿姨就说:“不要再想这件事了。”

  “他没帮我?”我问。

  杜阿姨摇摇头。“他当然想帮。可结果,是我自己跑到衙门去的,”她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花了几天工夫想一想。你瞧,现在上海乱糟糟的,谁在那儿管事呢?我就告诉牢头,你有个在共产党里当大官的亲戚──名字嘛,不能告诉你。可我跟他们说了,‘下个月要是共产党进城,发现江雯丽还在坐牢──哎哟!’”

  “你是这么说的?”

  杜阿姨笑了,“你瞧什么是权力,不就是把别人的害怕捏在自己手中,给他们瞧瞧!再说,兴许还真有此事哩。说不定花生和小俞她妈现在已经成了大共产党了,谁说不是呢?”

  杜阿姨要我答应不告诉胡兰。你瞧她是位多好的老太太啊!她要胡兰为匡安感到骄傲。她说,不管怎样,匡安也费了心。她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真正的大英雄。只有我知道,对她来说这就够了。

  尽管如此,还是有好多次,我不得不咬住舌头。海伦老是说,“现在我要你报恩了。”我明白她说的报恩是什么。亨利也知道,但方式不一样。可我也知道──又是另外一种方式。有时她要得很多,就像那一次,她要我把她弄到美国去,那是在1953年,当时她和你亨利舅舅已经逃到台湾。她向你父亲和我要了好多钱。我怎么说呢?──“我其实不想送你耳环,还我吧。”

  不管怎么说,大多数时间我还是很高兴她在这儿,亨利也在这儿。他们的心是好的。我气的是海伦好像什么都知道的样子。现在你明白了吧,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

  出狱后第二天,我给吉米写了封信。我说我在等他给我回音。我该来呢?还是等他来带我?我把信读了一遍,又撕了。

  我想起这半年来他信里的口气变了。他还是管我叫他的小夫人,可他不再为了对我的伟大爱情写上满满的三大张了。好像两张是写对我的爱的,还有一张是写对上帝的爱。过了几个月,一张写给我,两张写给上帝。

  所以我写了一封短信。我说我已经从监狱里放出来了。我说,上海大变样了,比你想象的还要大。我说共产党要来了,国民党已经撤了。

  我把这封信寄出了。我决定等。我把我的打算告诉杜阿姨。她马上说,“什么?你打算什么也不干,就这么等下去?难道你只学会了站水泥地?眼下有机会走的人都在拼命地抓住这种机会。!,她把我从椅子里拉起来。“我们这就上电报局去,”她说,“要不然,你这信要过半年才能到他手中。到那时他再回信又有什么用?

  你所有的机会全失去了。”

  我们到了电报局,好不容易才在排着的长队里挤了一个位置。好像人人都在发加急电报,都是十万火急。我们等了三四个钟头,总算挨到了前面。我手里拿着吉米的地址和电文纸:“已出狱。准备来。

  请回电。妻,江雯丽。”

  我把纸递给发报员。她看了一下,然后说,“不,不能这么写,不够急。你必须说,快,我们马上要来了。”

  我寻思,什么人会跟我说,我得在电报上再加几个字呢?我仔细瞧瞧这个微笑着的发报员。你猜她是谁?王贝蒂!漂亮贝蒂!

  她没死在南京。她解释说就在我离开的那天,我的四百元钱汇到了。她不能把它退回去,于是她就用这笔钱跑到上海来了。现在她有个儿子,已经有十一个月了,又聪明又漂亮。

  我们不能老在嘈杂的办公室里谈话。于是她就跟我说,电报她会给我发的──加上她建议的那些话,叫吉米马上回电。

  “他的回电一到,我马上就送到你家里去。”她说。

  过了两夜,她来了。我拿起电报进了房间,关上门。我在发抖,然后我的颤抖又消失了。我有一种预感,我根本不需要打开电报知道答复。我知道我的命运,我的劫数,上帝的旨意。

  电报说:“赞美上帝。美国公民吉米·路易的妻子江雯丽(雯妮·路易)的手续已办妥,汇出文件和七百美元。速离。”

  第二天我们去黑市变卖了我的一些金银首饰,然后我和杜阿姨就去办签证。没想到那地方比电报局还糟!人们都挤在一起,口中大喊着,手里挥舞着钞票,冲到前面去打听消息。传闻是一个接着一个。

  离境的规定在不断变更。要是你回不了中国,得有三个国家担保。我有一个担保国美国,但还得再有两个。那天有人说,有点松动了,或许再有个法国就行了,我记不清了。不管怎么说,我付两百美元买了一个第二国的担保。现在我只要再找一个就行了。第二天我再去,要我的文件。那个男人告诉我,“这个第二国可以担保只是个谣言。很抱歉,现在这谣言已没有了。”这样我就白白丢了两百美元。

  我记不清等了多久才又找到一个第二国,接着再找第三国,前前后后加起来大概花了两星期。这段时间里,我真是紧张得要命,出了一身疹子,大腿肌肉也开始上下跳动,好像有个小蜘蛛想出来似的。

  漂亮贝蒂不得不发了许多电报给吉米,说明滞留的原因。最后我的文件总算全办妥了。但我还是需要一条出去的路子。

  我买了三张票。第一张是黑市的机票,在十天后的5月15日飞旧金山的,第二和第三张是合法票,一张是5月27日到香港的,另一张是6月3日到新加坡的。我有三个机会。

  我告诉杜阿姨,不管哪张票留下来了,她都可以去卖掉或用掉。

  杜阿姨说,以后再说吧。胡兰已经说过她不想离开,她想把孩子生在中国。你也许会认为这是个傻主意,可我知道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生在中国或埋在中国,这是很重要的。胡兰认为,只要有孩子,她总有时间决定去留,没有问题。当然她想错了,她后来费了不少周折。要不我干吗还得帮她呢?

  这样一切都办妥了,只有一件事,这是我干的最后一件傻事,我还想和文福离婚。这是我的骄傲,我不知道干吗老是去不掉这念头。

  人都要去美国了,干吗不能把一切全忘了?但当时,我认定,不把这最后一件事了结,我心里是永远不会舒坦的。

  我认为我不是在意气用事。我有证明我被错判的文件,我有签证和电报,证明我是吉米·路易的妻子。再说我还有一个计划,一个谨慎的计划。事情就这么进行了。

  王贝蒂发了个急电给文福:“文福先生和太太:今有贵重包裹一个,需您两人签收。请于5月10日下午两点,随带电报和印章到广西路电报局包裹处认领。”

  你想这个贪婪的家伙肯放过这个机会吗?两点钟,他果然准时到了,还带着他的新女人,两人急急忙忙冲过排着的长队。我和胡兰、杜阿姨就站在后面的办公室里瞧着。王贝蒂拿着纸条,转身去找包裹的时候,朝我眨眨眼。她把包裹放在柜台上,要他们在回单上签字。

  可他刚想签,她猛地把回单抽回,看了一下名字。“文福?”她用一种怀疑的口气说,“好些年前我不是在南京认识你的吗?你不是已经和江雯丽结婚了吗?”

  文福眼睛盯在包裹上。“现在不是了。”他说。

  “那么,这是你的太太吗?”王贝蒂问,看看站在文福身边那个看上去很霸道的胖女人,“我不能把这包裹给任何人,除了文福和他的合法妻子。”

  “这就是我的妻子。”他不耐烦地说,“我已经和那个人离了。”

  “当然,我是他的妻子!”胖女人说,“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向我们提这个问题?”

  这当儿,我冲了出来,杜阿姨和胡兰也跟在后面。“你承认了!”我大吼道,“现在我们有证人了。”这间拥挤的办公室里的每个人都转过头来张望。

  文福盯住我,好像活见了鬼。

  我把离婚证书递给他签字。一切都写得清清楚楚,我和文福从1941年起就已经离婚,是在昆明办的。他声明我不是他的妻子,我声明他不是我的丈夫。底下是三个签章:我的、胡兰的、杜阿姨的。

  “你签这儿。”我说。

  那胖女人不高兴见我,我看得出。她说,“你们玩什么花招?”

  “不是花招,”我说,“他签不签,我无所谓。我手头有张法院文件,证明我是被错判的。再过一个星期,我就去美国,做另一个人的妻子了。但没这张纸,你在中国就没有合法地位,你只能做他的小老婆,永远没有地位。”

  电报局里的人全都笑了。这女人气得要命!

  “签了,和她一刀两断吧。”她对文福说。他一动不动,一直没跟我说话,一直用他那副丑态盯着我。但随后他笑了,笑得越来越响,越来越难看。他狂笑着签了字,盖上他的印章。

  他摊开双手说,“好了,一切都了断了。”他把纸递回来,然后他看看四周,管自己一个人笑。那女人哼了一声,抓起柜台上的包裹,两人走了。

  你瞧他的新女人多傻呀!那包裹里装的是我早上捡来的干驴粪蛋。

  就这样,我终于离了婚。你能怪我一定要这个吗?你能为随后发生的事怪我吗?

  他肯定在我们的住处盯了好几个钟头,也许有好几天了,因为他一直等到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才敲。我听见有人敲门,我没想到,咳,我真太大意了,我去开了门。他推开门,把我按倒在地上,用枪对准我的脑袋。

  他骂我,说我永远也别想逃出他的手掌,哪怕我跑到天涯海角。

  他看到我收拾好的箱子,就把它扔到房间对面,我的衣服、车票,还有我的重要文件全掉出来了。他从一个长圆筒里抽出一筒卷起来的纸,拉掉上面缠着的丝线。那就是我的离婚证书,就是这东西使他丢尽了脸。他把它撕得粉碎,告诉我,“现在你就跟以前一样,成了婊子了。”

  他又捡起一张纸,这是你父亲的电报。他怪腔怪调地念了一遍,也把它撕了,还说吉米的诺言就像空气那样空洞。

  然后他发现了我的护照和机票,其中有一张是第二天飞往美国的。我叫了起来。我求他不要撕我的机票。他把机票拿在手上掂掂分量,好像它们是金子似的,“我怎么会撕呢?我要去卖个好价钱。”

  我哭了,我求他放我走。他把护照和机票放在我们旁边的桌子上,然后拉住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拎起来,说,“求我,求我,说你要做我的老婆。”他挥舞着手枪。我身边是那张放着机票的桌子,我这辈子的机会全在那儿了。我面前是手枪,我的生命马上就会离开我。我知道他在撒谎,我要是服从了,他还会把机票拿走,他还会要我的命。

  我该怎么办?我软弱,我坚强。我有希望,我有希望。我不能放弃我的希望。于是我求他。

  结果,我猜对了,他撤了谎。他说他要把我的机票拿走。他把机票放进了裤子口袋。然后他进了浴室,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哭。可就在这当儿,我看到了桌上的手枪。我伸出手去,用双手紧紧地把它握住。然后我叫他出来。

  他一见我握着枪,眼睛就睁大了;然后他皱皱眉头,嘲笑我,“你不知道怎么开枪。”

  “我会学了杀你。”我说。

  “我是装装样子的,”他说,“枪里没子弹。我只想吓吓你。”

  “既然这样,你怕什么?”我说,还是拿枪对着他,我的心激烈跳动着。我真想杀了他。我不想辩解,也不想监狱,或怎么逃跑,我只想杀了他。要不是胡兰进门把我从着魔状态中唤醒,说不定我已经这么做了。

  “哎哟!”她喊起来了,“怎么回事呀?”

  “他偷了我的机票。”我说。我没说他强奸了我,但明眼人从我的头发,我的被撕破的衣服,文福正在紧皮带的样子都看得出这一点。

  “机票在哪儿?”胡兰问。

  “在他的裤袋里。”我说。这时我有了主意,我对文福挥挥枪,“把裤子脱下来给胡兰。”

  文福盯着我。我拉开扳机,想对地板开一枪,吓吓他。但没想到枪响得这么快,一下子从我手中滑脱,子弹从文福的头上飞过,打在他身后的墙上。

  “你疯了?”他和胡兰两个都叫了起来。

  “是的,”我吼道,“脱裤子。”

  我又扣动了扳机,这一次打在了地板上。他马上脱下裤子,扔给胡兰。胡兰摸出机票,高高地举起来交给我,一脸得意。

  “现在把裤子扔到窗外去。”我对胡兰说。她犹豫了一秒钟,然后,也许是怕我朝她开枪,很快走到我身后的窗前,打开窗子,把裤子扔出去了。

  “现在找你的脏裤子去吧!”我对文福说。他骂骂咧咧地跑到门外,声称我逃不了他的手心。他一走,胡兰就哈哈大笑起来。

  胡兰老跟我讲起那天的事,直到我告诉她不要再提起。我干吗要回忆起来呢?我干吗要听她讲那天发生的事,好像只不过是个有趣的故事似的?

  “嘿,”她老是说,“还记得文福想偷你的机票的事吗?还记得你用枪对着他,要他把机票还你吗?但枪走火了,好可怕呀!把他吓个半死。呵,我还能想起他的脸──他几乎是拎着裤子从窗口跳出去的!第二天早上你已经上了飞机。你真运气呀。”

  的确。我是运气的。六天后,我和你父亲在一起了。

  到了美国,我看到你父亲和我都变了,但我们的心没变,我们的爱情还是一如既往,但他又有了对上帝的爱。他总是讲英语,可我不会。

  晚上,他把我抱在怀里,像在上海一样,我们多高兴啊,永远不会分开了。但我经常在梦里哭出声来,“他找到我了,他把我抓住了!”

  于是你父亲就说,“宝贝啊,嘘一嘘,不要再想这个了,你现在已经在美国了。”

  所以我从来没告诉他,也从来没告诉任何人,我怀孕了。九个月后,或许更早些,我有了你。

  

  第二十五章 宝宝的婚礼

  我差点儿从椅子上掉下来。她说了这么一个严肃的事实,“我怀孕了,我有了你。”

  “后来呢?”我说,等她告诉我这个可怕的消息──文福就是我的亲生父亲。

  “后来,”她说着,找着合适的词句,“现在这人已经死了。”

  她不由自主地点点头,显然很满足。“现在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那么多年来,我以为他会从储藏室里飞出来,或从我的床底下蹦出来。”她的双手做出飞的样子,她腿上的肌肉在跳动,本能的反应还在,“但漂亮贝蒂在一封信里告诉我。瞧?不用担心了,她说,他死了,死在圣诞节。你想得到吗?圣诞节!他死了还在想办法气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开始说。然后,或许是因为我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说什么,我笑了起来,只因为我快哭出来了。

  “你这辈子可真够苦啊,”我不由自主地说出来了,“你想一直隐瞒住这秘密,不对任何人说吗?”她点点头。“连我在内?”我小声说。

  她又点点头。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流下来了。“现在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说着,叹了口气。我心想,那么,真的是这样,这个可怕的男人,这个她恨之入骨的男人,文福,竟然是我的生身父亲。他的血正在我血管里流淌着。我想到这里,打了个寒颤。我紧紧抱住自己的膝盖。

  “冷吗?”她问道,“可以开暖气。”

  我摇摇头。我想很快把我自己打量一遍。我一直以为我最像母亲了: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下巴,我的颧骨,我的牙齿,等等,我快三十的时候头上也冒出了几根白发。至于我的身高,我手的长度,这些我以为是像我父亲的──至少,是像那个我以为是我父亲的男人的。

  “再说一遍,”最后我说道,“你干吗要瞒住大家?”

  她转过头去,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因为要是你知道了,”她终于说,“你会明白我这个人多么软弱,你会认为我是个坏母亲。”

  “我不会这么想的。”我说。

  “你会的,”她坚持说,“我不把我的过去告诉你,你照样以为我是个坏母亲。要是告诉你了,情况就更糟!”

  “我从来不以为你是个坏母亲。”我说。

  “你是这么想的。”

  “我没有。”

  “你是这么想的。”

  于是我想,我们吵什么呢?她在说些什么呢?然后我忽然想到:

  也许她根本就不想告诉我文福是我的父亲。她要瞒我,只是不让我想想她那方面的坏事。

  “等一下,你说究竟谁是我的父亲?”

  “你父亲?”她反问一句,眨眨眼睛,好像她以前根本就没想到这个问题,“你爸就是你父亲呀。”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当然,”她很快又加了句,“我决不让这个坏东西说你是他的女儿,他永远也别想从我这儿得到这个。”她的嘴闭得紧紧的,样子很坚决。

  现在我更加胡涂了。我想到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重复我的问题,搞个水落石出:血缘关系、生物遗传、基因、血型、亲子鉴定,不能改变的过去。

  我母亲拍拍我的手。“哦,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平静地说,“当然,每个人都是阴阳结合生下来的。阴来自女方,阳来自男方。

  你生下来的时候,我想弄清你身上的阳是谁的。我想去看你爸。我说,瞧,她笑起来和吉米一模一样。我想忘了一切。可我心里明白,还有些另外的东西。”

  她摸摸我的脸,把一绺散下来的头发给我持到耳朵背后。“你看上去像莫愁,还像怡苦,你看上去又像淡若,特别像淡若。三个人全在你身上了。虽然这些孩子我都没保住,但我永远也忘不了了。”

  母亲进厨房续水去了。我在嗑瓜子。我一向以为,嗑瓜子的乐趣不在于它的味道,而在于不弄破壳把瓜子仁取出来。

  “那么说来,你从来就没想到我像文福。”我边想边大声说出来了。

  母亲提着热气腾腾的茶壶回来了,“嗯,说实话,也许想到过一次。”

  我把瓜子嗑成两半,“怎么说?”

  “也许一共想到过两次。”她想了想又说。

  我屏住呼吸。她边冲茶边说。

  “那是在你爸去世不久,”她说,“你的脾气变得很坏。”

  哦,真是太可怕了,我的性格竟然像文福!

  母亲对我皱了皱眉头,好像我又回到十四岁那时候。“在葬礼上,”她说,“你不哭,不肯哭。你说爸爸不是你的父亲。哎!我永远不要听这话!”她说话的口气好像不是在回忆,而是同样的心痛病又犯了,“所以我要打你耳光,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又不能告诉你原因。”

  “可我不是那个意思,像你想的那样,”我说,“这是因为……

  ”

  “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母亲温和地说,“现在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像我想的那样。”然后她又皱了皱眉头,“但还有一次!不用找借口了!还记得你想去海滩吗?”

  我摇摇头,我真的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你像个野人,”她说,“你跺跺脚,冲我大叫大吼,‘海滩!

  海滩!’我问自己,这脾气是从哪儿来的?然后我就想,哎呀!文福!”她的脸被痛苦扭曲了。

  “我不能骂你,我骂他。你的所有缺点我全算在那个坏男人身上。所以我没有教训你,我让你去了海滩。可随后,你弟弟也一样发脾气。真野呀!他也喊出同样的话来,只不过这次我听明白了,他不是说海滩。这样我就发现了,你和塞缪尔两个都在叫我‘骚货,骚货①’。”

  ①英语中“海滩”(BEACH)和“骚货”(BITCH)发音相近。

  “不!”我说,奇怪我怎么会说那种话,“我没说过。”

  “你说了!”母亲说,“你说了,他也说了。”她笑了,证明那么多年来她是对的,“我太高兴了,我不再把这个怪到文福头上去了。这是从你这儿来的──全是你自己的!你以为我拿不出证据?我还知道你经常在说其他脏话,你举起拳头,伸出中指时说的脏话。我们中国人也有同样的脏话,比你用英语说的还难听哩。你以为杜姨婆只是个老太太?谁对她不好──哎哟!──脏话全蹦出来了。去干这个!去干那个!我想葬礼上横幅掉下来压在她身上时,兴许她正在说这话呢。”

  于是我母亲和我全都笑起来了。“杜阿姨够坚强的!”她说,“啊,多好的一位老太太啊!啊,我们在一起过得多快活啊!”然后我母亲朝我笑笑,像个中学生似的,我想她和花生在暖房里说悄悄话时,肯定就是这个样的,“或许你该说声对不起。”

  “对杜姨婆?为什么?”

  “不是对杜姨婆,是对我。为了说那句脏话。”她还是在微笑。

  “可那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

  “不要找借口。”

  “或许我们都该把账算在文福头上。”

  “难道去海滩也是文福的错?一切坏事都是他的错?”

  我们又笑起来了。我真是昏了头了,我母亲已经在这里给我讲了她的悲剧。我已经知道说不定我身上就有一半文福的基因,可我们还在笑。

  于是我想是告诉她的时候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尽可能用平时说话的口气:“或许另外还有些东西要算在那个坏男人的头上。”于是我把我的病情告诉了她。

  那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母亲知道我的病情后会怎么办:她得知我生了这种病后会心神不定,她会气我没早点告诉她,她会想方设法找理由来找出病根,她会日夜守候为我治疗。

  所有这些我都想过,但我错了。事情比我想的更糟,她简直是大发雷霆。

  “你干吗要先去找杜?他算什么医生呀,只会看看踢打损伤!你怎么知道他的朋友是最好的医生?你干吗那么相信别人给你介绍的人?你干吗相信他们说没法治疗?你干吗相信他们说的什么‘病情不重’?既然你老是感到乏力,就说明病得不轻!很严重!你丈夫干吗不多为你把点心?”

  她的嗓门越来越高。我见她双臂激烈地挥动着,好像在对付一个敌人,一个她看不见,但一心要找到的敌人。她大吼大叫地说我想把一切都瞒住她。我没有办法,只能说,“我知道,我知道。”

  “哎呀!文福把这病也传给你了!”她喊道,“都是他引起的呀。还有微波炉呢,我叫你去检查一下有没有漏电,你去过没有?”

  “妈,别说了,”我争辩道,“不是基因遗传问题,也不是微波炉的缘故。就那么回事。不是谁的错,你对此无能为力。”

  可这还是无法阻止她,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怎么能这么说呢!‘无能为力!’谁跟你这么说的?你怎么能这么想呢?你管这病叫什么来着?写下来。明天我去找杜阿姨的草头郎中,我自有办法。”

  她从旧抽屉里翻出一支笔,一张纸。

  我还想争辩,想告诉她这么做不过是空忙一场。可我一下子明白了:我不想让她停下来。我奇怪地产生了一种解脱的感觉,也许不能说是解脱,因为痛苦还在那儿。她把我的厚厚的保护层,我的愤怒,我的最深的恐惧,我的绝望全撕开了。她把这一切全放到自己心中了,所以结果我发现只留下一样东西,希望。

  在进入宝宝和咪咪结婚宴会厅的路上,克利奥想托住结婚礼盒的一边,可苦莎坚持说她自己会拿。于是盒子里一套马蒂尼酒具就发出了玻璃拼板玩具那样叽叽嘎嘎的声音。两个姑娘吓得话也说不出来了,谁也不能怪谁。

  菲力叹了口气,然后指指桌子,要她们坐下。他摇摇盒子,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礼物桌角落上,然后带点恶作剧地悄悄说,“只能让宝宝和咪咪去换他们更喜欢的东西去了。”

  我笑了,拍拍他的胳膊,“你可不能这么说。”然后我见我母亲手里拿着她的礼品过来了。她踮起脚尖,把她的方盒子放在其他礼品上,于是这礼品就成了桌上最高的一份。礼品用红色的锡纸包着,从折痕上看出,正是我们上回送她的圣诞礼物。

  “妈。”我叫了一声,向她摇摇手。

  “按中国习惯,红色可是结婚典礼上的吉祥颜色呀,”她坚持说,好像我在责备她似的,“不管怎么说,里面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送了什么?”

  “一套马蒂尼酒具。”菲力说。

  “什么样的?”她问。

  “六只酒杯、一只摇杯,还有一根调酒棒,一套共八件,现在恐怕已经碎成八百片了。”

  我母亲好像对菲力的回答挺满意,“我差点要买六件套的餐具了。我在报上看到了,卡普维尔百货店有卖的。我觉得价钱也便宜,只要四十九美元。于是我就过去看了。你猜什么样的?三只锅于,三只盖子,他们把三只盖子也算三件!另外就是一只平底锅,两只小锅。

  我后来买了放盐和胡椒的小瓶,地道的水晶做的!”

  现在我们排成一排,鱼贯地进入饭店的宴会厅。母亲朝我看看,皱起眉头。“哎呀!这衣服太单薄了呀。”她捏捏料子,“太冷对你身体没好处。我早就跟你讲过,你得听我的。”她拉拉菲力的袖子,“把这件脱了,把你的茄克给她换上。你得做个好丈夫,待她更好些。你要是不留心,又怎么帮她留心自己呢?”

  我捅捅他,说,“对呀,菲力。”他叹口气,还是高兴地服从了,我觉得,他的命就是这样,老是得别人提醒他想到对我的责任。

  我母亲捅捅菲力的胳膊。“你该给她买件那样的。”她说着,朝一个穿着貂皮大衣的女人的后背努努嘴。

  “这可不是什么原则问题。”菲力笑嘻嘻地说。

  “她会暖和些。”我母亲说。

  “她会惹麻烦的。”

  “她会暖和些。”我母亲坚持说。

  吃喜酒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在饭店的一片嘈杂声中互相大声叫唤。因为已经是第四次了,宝宝的五个“铁哥们”──他这样叫迎宾员──之一,敲敲话筒,喊道,“女士们,先生们,请注意了!”

  话筒吱吱嘎嘎了一会,又不响了,大家哄笑一阵,又说起话来。

  然后我们听到话筒里又响起了铁哥们嗡嗡的鼻音。

  “灵了吗?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都知道,我叫加利。我第一次在大学里认识罗杰的时候,还是刚从布鲁克林来的小伙子。我们这些同学凑在一起,全靠缘分,不靠名分。我向罗杰推荐神仙食品,熏鱼和硬面包圈。罗杰向我推荐──猜猜是什么──鸡爪和猪脚。”

  这位铁哥儿用了一连串只有他们自己听得懂的帮会比喻,宝宝开心地眨巴着眼睛,很满意地听着泼在他身上的脏话。这使我想起了他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他很高兴我和玛丽让他一起参加扮医生游戏,不在意开头五分钟我们让他扮死去的病人。

  菲力转了一下眼珠子,很响地咕哝了一句,“开除他。”我注意到我母亲笑了,尽管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在客气地暗笑。说不定他们也不是出于客气,而是真的喜欢那些玩笑话。

  “就装一下吧,”我对菲力说,“今晚得友好一点。”

  “什么?我?不够友好?”他朝我眨眨眼睛,这个被错怪了的丈夫。

  “人家在办终身大事呀,”我通情达理地说,尽管我也意识到,自己有一种袒护宝宝的莫名其妙的冲动。

  “后来,我向罗杰推荐‘喔呵’,”我们听到加利在说,“他呢,向我推荐‘哎呀’。好吧,我来告诉你们,罗杰欠我一个情,因为我还向他推荐了一位可爱的小姐,就是今天在座的幸运的新娘,女士们,先生们,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咪咪·王·匡!”

  咪咪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由于喝了太多的香摈,她的脸已经红了。她的婚纱看上去有点像《悲惨世界》里的戏装,早已过时的象牙色丝罗纱撕成一条条的拖在地上。宝宝用爱慕的眼神望着她。

  “外一婆,”我听见苔莎在大声问我母亲,“那位太太站起来干吗呀?”她指指咪咪。

  “她结婚了。”我母亲大声回答。

  “不,我不是问这个,”苔莎说,“我是说她鼻子上怎么有一只戒指?怪模怪样的。”

  我母亲用挑剔的目光重新打量了一下新娘。“这个嘛,”她想了一下,然后得出了结论,“是有点怪,因为她不听她妈妈的话。”

  “真的,”菲力说,“瞧瞧你妈妈,她就听外婆的话,所以她现在不怪了。”苔莎尊敬地把我重新打量了一番。

  铁哥儿又回到话筒跟前,“现在我们要向大家介绍双方的亲朋好友。咪咪一方,有新娘的父亲,友谊旅游公司的托马斯·C·Y·王先生,他的可爱的太太,玛琪。”大家鼓掌。

  “看上去还那么年轻。”我母亲说。

  接着是一连串的名字,每报出一个,底下就客气地鼓一阵掌。咪咪的叔叔们、阿姨们好像都是从亚利桑那州,那块满是仙人掌的地方迁来的,有我想象中的中国那么远。然后加利介绍罗杰这方的亲朋好友,他用节目主持人的姿态拍拍亨利舅舅的肩膀。

  亨利舅舅穿着租来的礼服,一本正经地鞠躬,挥手,然后很快坐下。海伦舅妈满脸笑容,微微欠了欠身,先向右边飞个吻,又向左边飞个吻。她高兴地转了一圈,炫耀了她身上穿的淡绿色纺绸衫,和缀有小珍珠图案的胸衣。我注意到她耳朵上戴的就是我母亲跟我说起过的那副翡翠耳环。

  现在弗兰克、玛丽、杜,还有他们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跳起来,微笑,挥手。我一次次地鼓掌,不知这磨难什么时候结束,我知道接下去是什么。

  忽然,铁哥儿说了,“请新郎的阿姨站起来──雯妮!我听说今晚酒席上的鲜花都是她负责摆设的。”

  我母亲站起来,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今天上午她一直在抱怨为了准备今晚的酒席上用的鲜花,她不得不把花店里所有额外的活全包下来了。“海伦要玫瑰花!黄的、白的、粉红的,”她怒气冲冲地说,“干吗不能光要黄的,我问她,干吗不用石竹花?”

  “谢谢阿姨!”宝宝喊道。我母亲朝他挥挥手,看上去很得意。

  “出席今晚宴会的还有罗杰最喜欢的表姐……”我们都站起来了。我正想这样做真有点俗里俗气,忽然左脚的鞋跟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菲力赶紧把我抓住,我才没跌倒。人群中响起了一阵哄笑声,笑得那么响,要是用一个笑声仪来测量的话,我准能赢。我重新坐下,很不好意思。

  “你没事吧?”玛丽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我身边来。这时我才明白,我已经忘了。

  “我没事。”我说。她一言不发地望着我。“真的,”我说,“不是由于那毛病,而是被高跟鞋绊了一下。瞧。”我跷起脚跟给她看。

  “哦,那就好。”她不自在地笑了笑。

  “玛丽,”我叫了她一声,尽可能耐心地说,“我得了多发性硬化症,并不表示我就没有资格像常人那样笨手笨脚的了。”

  她笑了,“啊,我知道。我只是问问。”她还是微笑着,“你想想看,那天我从超市楼梯上摔下来,差点把脖子给扭断了……”

  我举起手,打断了她,“玛丽,好了,别费劲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时,我见我母亲望着我。可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这件事嘛,”我装出一本正经的口气说,“你就别为我费心了。”我母亲朝我摆摆手。玛丽还是微笑着,不知道我干吗笑嘻嘻的。我觉得太凶了点,于是就向她道了歉。

  “对不起,”我说,“这事我们以后再谈吧。”

  就在这时,我听见纺绸和缎子发出的沙沙声。海伦舅妈拍拍我的背。

  “吃饱了吗?”她说着,瞧瞧杯盘狼藉的桌子。盘子里的菜仍堆得高高的,一条餐巾盖住了一只鸭头,这是克利奥硬要我母亲吃的东西。

  “太多了,”我母亲抱怨说,“太浪费了。”

  海伦舅妈笑了,把这句话当作恭维话,“这都怪咪咪她父母。他们一定说要上十二道菜,外加一只汤!一只蛋糕!我说,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说,我们就按照美国人的做法,办酒席的钱由女方付。叫我说什么好?哎!这里还有一只扇贝,谁还没吃过?剩下太可惜了呀。雯妮啊,你吃了吧。”

  “大饱了。”我母亲说。她正忙着给克利奥重系蝴蝶结呢。

  “不要客气嘛。”海伦舅妈抓起克利奥没用过的筷子,嫌起扇贝,放在我母亲的盘子里。

  “我不想吃了。”

  “吃了吧。”海伦舅妈坚持着。

  我母亲看了一眼扇贝,说:“不新鲜了!”

  海伦舅妈皱了皱眉头,然后“啪”的一声就把这只被说得不成样子的扇贝送进自己嘴巴了。

  “你瞧,”我母亲看着海伦舅妈吃的样子,“不太新鲜。我没说错吧?”

  海伦舅妈边嚼边寻思。

  “太硬了!”我母亲说。

  海伦舅妈转向我。“你妈菜烧得好。”她小声说,“所以要她说声好很不容易。我早就跟她说过,等我们回中国,兴许食物的味道跟你记得的不一样了,全变了。”

  “你要去中国?妈,你没跟我讲过呀。”

  “啊,我们不过是说说罢了。”我母亲说,“我不过是说或许。

  到底去不去还没定呢。”

  海伦舅妈接着说,“我要你妈带我去──这是最后一次帮忙了。”海伦舅妈朝我扮了个鬼脸,然后叹了一口气,“反正咪咪的父母是开旅游公司的。我们要是去,兴许还能打折呢。”

  她用筷子燃起一粒油炸豌豆,前前后后转着。“然后我要去看看我的老家。我要在村里摆一桌酒席。听说请五十个人做客,十二道菜,全是好菜──只要两百美元。这么便宜乐得风光一回。”她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吓!三百元!”我母亲说,“现在涨价了。”

  “那就三百吧!”海伦舅妈用一种被激怒的口气说,“还是便宜的。”然后她又转向我,“还有,我们回去还不光为了这个。”她等我问。

  “那你们干吗要回去呢?”我说。

  “我们要去买中药,”海伦舅妈解释说,“这儿很难买到。”

  “干什么用呀?”

  “海伦舅妈想看看能不能治好她脑子里的毛病。”我母亲脸无表情地提醒我。

  “噢,对了。”

  “中药什么都能治。”海伦舅妈说,“我认识一位太太,她得了一种妇科癌症。她去看这儿的医生,不成。她上教堂做祷告,也不成。于是她就去了中国,天天喝中药──癌症没了。后来她又得了肺癌,还是用老办法,治好了。”

  “她吃了什么药?”

  “懊,这个嘛,我也不知道。她只是跟我说,味道苦得不得了。

  现在问她也迟了,她得心肌梗塞死了。”

  海伦舅妈突然站起来。“珍珠,”她严肃地说,“来帮我切蛋糕。”我还来不及反对,她已经挽住了我的胳膊。

  干是我就不知不觉跟着海伦舅妈,来到上面涂了一层奶油的一对蜡制新人前面。然后她说,“现在我得把秘密告诉你了。”

  “不,海伦舅妈,我不想听什么秘密了,”我说着,笑了,“我已经按中国新年许了一个愿,再也不要听秘密了。”

  她皱起了眉头,“我们没有在阴历年许愿的习惯,那是美国人的习惯。”然后她诡秘地笑了笑,“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大秘密,有关我的脑瘤。”

  说到这个分上了,我能说我不想听吗?

  “我不过是想告诉你,我和你妈不是为了我的脑瘤才打算去中国的。”

  “你们不打算去中国了?”

  “不,不。我是说不是为我去的,而是为你去的。”

  她见我一脸困惑,便又说,“是这么回事。你妈想去中国为你找中药。她认为你的病是她给你的。她认为这病是由于她阴阳失调引起的,她认为病根是在中国落下的。可她不想一个人去。于是我说,我需要去治治我的脑瘤。于是她说,是的,是的,你的脑瘤。我说,她应该去,为了我的缘故,为了我心里最后的安宁。她怎么能不答应?

  但是你猜猜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其实我没有脑瘤。”她把手往上一扬,摊开来。

  “什么?”

  “对了,是我编出来的!呵,有一阵子我好担心啊。我看了X光,九个全是B。可那时候我以为死到临头了,我想要是我死了怎么办,要是我死了怎么办?我想,我还有什么事忘了做?你知道是什么吗?我忘了感谢你妈,这些年来,你妈真是个好朋友啊!”

  “我不明白,干吗要感谢我妈呀?”

  “嗯,你有个秘密,你妈也有个秘密。我说我死到临头了,你们俩就可以把秘密告诉对方了。是真的吗?你相信我了吧,啊?”她说着像个小姑娘那样哧哧笑起来。

  我点点头,还是不明白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了,我看得出,现在你们母女俩比以前亲热多了。这就是我感谢你妈的方式。你知道她是怎么一个人,很难接受别人的感谢,也很难听从别人的劝告。”

  现在问题深下去了,“那么我妈知不知道你从来不以为自己真的有脑瘤?”

  海伦舅妈笑了,摇摇头,很得意她一直瞒到现在,“当然,我们去中国后,你必须假装是那神奇的泉水把我的病治好的,这种神奇的泉水也能治好你的病。要不,我硬要去她会生气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呀,我必须假装?”

  “当然,你也去!你妈去中国干吗不带你去?她是为你去的,不是为我去的!我已经告诉她这个了。我去不过是为她作借口的。你必须假装是为我去的。但实际上你应该为她去。你欠她这份情,她所有的担心都是你引起的。不过你千万不能让她知道这个。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笑了,这一连串谎话的怪圈把我搞糊涂了。或许这不是谎话,本身就是忠诚的方式,这种忠诚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也是我永远无法理解的。

  “这是个大秘密,嗯,”海伦舅妈说,“你说呢?”

  我朝她摇摇手指。“是的。”我最后说道。我不知道我赞成的是什么,但我觉得这么做是对的。

  菲力已经把孩子先带到我母亲家去了,海伦舅妈会用她的车顺路把我和我母亲送回去的。我们把酒席上的剩菜放进快餐盒里带回家去。

  “鱼还是留下吧,”母亲对我说,“蒸鱼隔天就不好吃了。”

  “带走,带走,”海伦舅妈说,“到底好不好吃明天等着瞧吧。”

  “这是蒸的呀。”我母亲推辞着。

  “外面是油煎的。”海伦舅妈说着,好像没听见我母亲的话似的。

  我避开争执,收拾着留下的鸡肉和猪排。我趁服务员端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菊花茶。“这茶确实好喝。”我说,想把我母亲和海伦舅妈引到另外的话题上去。

  “哼,这算什么好茶,你要到杭州去才知道,世上最好的茶在那儿。”我母亲说。

  “嘿,”海伦舅妈说,眼睛亮起来了,“我们应该到从前去过的虎跑泉去。雯妮啊,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杭州的那会儿,”她转过头来向我解释,“那水出来真有金子那么贵重。你妈也尝过。”

  “很甜,”我母亲说,“他们在水里放的糖太多了。”

  “不是糖,”海伦舅妈说,“那是一种花籽,一种很珍贵的花,那花每九年才开一回,把那花籽碾碎了放进水里。”

  “那也太贵了呀,”我母亲说,“哪怕就这么一点点”──她用手指尖比划着──“也得花好多钱呢。”

  “你需要的就是这个,”海伦舅妈加了一句,“你只要咽下去那么一点,这东西一进你的身体,就能把什么都变了──你的胃,你的心脏,你的头脑,什么都变甜了。”

  “舒坦了,”我母亲说,“你心里什么都舒坦了,没有担心,没有忧愁了。”

  “你妈想去给你买一点。”

  “要是我们去的话。”我母亲提醒她。

  海伦舅妈笑了,“要是我们去得成的话,要是我们还能找到这东西的话。兴许我已经忘了在哪儿才能找到它。”

  “我记得。”我母亲说。

  “你还记得?”海伦舅妈说着,皱起了眉头。

  “当然,我记得很清楚。”

  “这怎么可能呢?是我带你去的呀。”

  “我能找到这地方。”我母亲说。

  我在一旁看着她们争论不休,尽管这不是争论。她们俩一起沉浸在回忆中,沉浸在梦想中。她们已经看到了山上的小路,那时她们还那么年轻,她们相信生活就展现在她们前面,世上所有的美好东西都是可能的。而那泉水就像她们想象的那样,像金子般贵重,像花籽般甜美。

  我仿佛也尝到了它的味道,我仿佛也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只要那么一点点,就足以使你回忆起来了──所有你以为已经忘了但其实永远也忘不了的东西,所有你还没有失落的希望。

  

  第二十六章 莫愁

  今天花店里来了一位新顾客,她为饭店开张志喜,买了好多金橘树和大花束。今天珍珠的丈夫上班时打电话给我,问我下星期能不能帮他们带一下孩子,因为下星期是他们的第二个蜜月。今天我和海伦吃着酒席上的剩菜,她告诉我,“给你说中了,那条鱼搁了一天不好吃了。”

  我想,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然后海伦说,“现在我得向你承认一些事。事情是这样的:我说了许多错话。”我觉得我更幸运了。

  她说,“我以前老是说文福不是坏人,不像你说的那么坏。可我心里明白,他是坏人,他太可恶了!”她用手在鼻子底下扇了一下,好像在赶臭气似的。

  于是海伦把一切都坦白出来了。她以为快要死了,终于跟我讲了真话!

  “我想让你认为他是个好人,”她说,“我跟你说他难得对你凶,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你不明白!”我说,“你不知道我吃了多少苦,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总算还是明白过来了!”

  “我这么说你就不会怪到珍珠头上了。”

  “你在说什么呀?”我问,突然有点怕了,“我干吗要怪珍珠?”

  “因为要是你认为文福生来就这么坏,那么你也会认为珍珠生来就坏。可现在我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你总是恨他,你总是爱她,她跟他一点也不像。所以我现在再也用不着担心了。现在我可以坦白地说,他很凶,是个很坏的男人。”

  “你一向就这么看?”我问,“说不定文福是珍珠的……”

  “我当然知道!”海伦皱起了眉头,“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又不是傻瓜。我进屋的时候,他站在那儿,你手里拿着枪,脸上的表情像疯了似的。后来,这些年来──我看到你费了多大劲要让珍珠成为你的。你对塞缪尔就不是这样。当然,女儿跟儿子不一样,但我还是知道的。”

  “杜阿姨知道吗?”

  海伦点点头。

  “哎,你们两个怎么知道了却一声不吭呢?”

  海伦拍拍我的胳膊,“嗯,小人,你有什么资格问这种问题呀?”

  吃中饭的时候,我告诉海伦我要上街去买东西。她说:“上哪儿?兴许我也去呢。”

  我说:“我还不知道上哪儿好呢。”

  于是她说:“好吧,这正是我想去的地方。”

  于是我们就去了隔壁三福贸易公司。洪太太赶紧打开现金柜,以为我们是来换二十美元的零钱的。

  “不,不,”我说,“这一回我到这里来,想给女儿买点东西。”洪太太笑口大开,海伦也笑了。我站在一排瓷做的菩萨像前,打量着佛、观音、财神、金刚,还有各种各样能带来运气的神仙。

  “你是买去摆摆样子的,还是真要拜的?”洪太太问,“要是真要拜的,我给你打七折。摆摆样子的,那就要原价了。”

  “真的要拜的。”海伦连忙说。

  “不光是摆摆样子的。”我说。然后我回过头去对海伦说:“这是真的,是给珍珠买的。我想找个东西放进那个红色的小神龛里。我答应过杜阿姨的。早在珍珠告诉我她的病情前,我就已经在想这件事了。”

  然后我又回想起她告诉我她生了多发性硬化症的情景。咳,当时我真是又生气,又悲伤。我骂我自己,我骂文福。珍珠回家后,我大哭了一场。然后我望望灶神像,它望着我,朝我微笑,见我难受它多高兴啊。我把它从镜框里取下来,扔进煤炉。“你去看文福吧!滚到地狱里去吧!”我看它的脸被火吞没了还在笑。忽然我听到烟雾报警器响起来了。哇!哇!哇!噢,我怕了。文福回来抓我了,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可这时我又听了一下,就知道了,不是文福的鬼魂,有点像宾果赌博中的停电,又有点像雷诺彩票中头奖。这是灶神的妻子在喊,是的!是的!是的!

  “你女儿在哪儿高就啊?”洪太太问我。

  “哦,她有一份很重要的工作,在一所学校里。”我说。

  “档次高着哩,”海伦说,“人可聪明啦。”

  “那么,给她买这个菩萨比较好,文昌菩萨,学堂里可时兴这个哪。”

  我摇摇头。干吗挑个像文福一样的名字?

  “我想买个让她能派上好多用场的东西。”我解释说。

  “那就买个观音娘娘吧。”洪太太把她的菩萨头一个个拍过来,“又吉祥,又保佑多子多孙,用处大著哩。各种大小的全都有。这个不错,只卖三十元;这个更好,要二百六十元,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没想到要买观音,”我说,“我想买另外的。”

  “那就买个能给她发财的财神菩萨吧?”洪太太建议。

  “不,不光是这个,不光是钱,不光是运气。”海伦说。我们互相看看,可她找不出话,我也说不上来。

  “要不买个八仙吧,”洪太太说,“索性八个全买去,那她就什么都有了。”

  “不,”我说,“我想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女神仙。兴许她还没生出来呢。”

  洪太太叹了一口气,“对不起,这个,我们没有。”她很失望,我也很失望,海伦也很失望。

  突然,洪太太拍起手来。“今天我真是糊涂了!”她走到后间仓库,喊我,“这儿有一个,是工厂弄错的。这个菩萨很好,没有裂缝,也没有碎,可他们忘了在她的宝座上写名字了。我丈夫很生气,他说,‘我们拿它怎么办?这个没名字的菩萨卖给谁呀?’”

  于是我就把这个没名字的菩萨买下来了。我自己用金粉在她的宝座上描了名字。海伦买了几炷好香,不是杂牌的,而是最好的牌子。

  我看见这位女神坐在她的新居,那个红色的小神龛里,两边点起蜡烛,照亮了她的脸。她将安住在那儿,但没人管她叫灶神的妻子。既然她已经和她丈夫离婚了,她干吗还要叫这个名字呢?

  这星期,当珍珠来我家放孩子的时候,我对她丈夫说了,“带孩子们去看电视吧。我找了一些药要给我女儿。”

  我把她带到楼上我的房间。珍珠啊,我说,这里有一些中药,你把它敷在你的胳膊和腿上,药性会渗进你的皮肤。你每天应该喝三到四次热水,你里面太冷了。光喝热水就行了,不要放茶叶,也不要放咖啡,听见没有?

  你在看什么哪?哦,那是菩萨像,你以前从来没见过。是的,的确很别致,是瓷做的,样子也很好。瞧她坐在宝座上多仁慈呀,她的神态多安详呀。瞧瞧她的头发,多黑呀,一点不操心,尽管过去她经常要操心。我听说她一辈子吃了不少苦,所以或许她的头发是染过的。

  但她的笑是真诚的,同时又是聪明的、天真的。再看看她的手,瞧她是怎么举起来的?这说明她想开口说话,或许她在叫你开口说话。她准备听,她懂英语。你应该把一切全告诉她。

  是的,是的,当然,这是给你的!我给自己买这东西干吗?别哭,别哭。我没花多少钱。

  可有时,当你害怕的时候,你可以跟她说,她会听的。她会用她的眼泪把一切都洗掉的,她会用她的柳枝把一切不好的东西都赶跑的。瞧她的名字:莫愁夫人,幸福战胜苦难,世界永无悔恨。